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项目
询价通知书
项目名称:宁德市检察院高清视频会议系统
备案编号:J-824079-XJ-202009-B0248-IDN
项目编号:[350900]ZXFZ[XJ]2020003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
第一章 询价邀请/询价邀请书
询价邀请
(适用于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组织宁德市检察院高清视频会议系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报价。
1、备案编号:J-824079-XJ-202009-B0248-IDN。
2、项目编号:[350900]ZXFZ[XJ]2020003。
3、询价内容及要求:详见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及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报价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询价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询价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询价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政策:详见询价通知书。。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若有) | 按照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规定,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大于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大于14000W)】、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视频设备(监视器)、便器(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具体品目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为准)。供应商在报价时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有)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六章。
6、报名
6.1报名期限:详见询价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6.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7、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7.1询价通知书的提供期限:详见询价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询价通知书的提供期限与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7.3、询价通知书售价:0元。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询价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送达询价通知书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9、询价时间及地点:详见询价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参加报价会的供应商代表应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0、公告期限
10.1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2询价通知书随同询价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询价公告的期限保持一致。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德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8-1号
联系人:杨畅
联系方法:杨畅:0593-8920652;
代理机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联系人:林经办、丁双双
联系方法:0593-2937168、2595166;电子邮箱zhixinnd@163.com;
附1:账户信息
询价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报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报合同包的询价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询价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询价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询价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询价保证金 |
1 | 610000 | 6100 |
第二章 询价须知(表1、表2)
第1节 询价须知前附表
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询价通知书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序号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
1 | 3.1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特定条件: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六章。 | ||||||||||||||||||||||||||||
2 | 9.4 | 响应文件的份数: (1)纸质响应文件: ①正本 1 份、副本 3 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将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询价活动的专门规定》。 | ||||||||||||||||||||||||||||
3 | 9.5-(2)-③ |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 ||||||||||||||||||||||||||||
4 |
9.7 | 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
5 | 9.8 | 询价保证金: 本项目的询价保证金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提交方式为转账电汇,须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是否到达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其他约定:无。 | ||||||||||||||||||||||||||||
6 | 9.9 (2) |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响应文件包括正本、副本、电子文本均应密封。未密封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报合同包、供应商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响应文件误投、遗漏或者提前拆封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3)其他:无。 | ||||||||||||||||||||||||||||
7 | 9.6(1) | 是否允许成交人进行分包:不允许 | ||||||||||||||||||||||||||||
8 | 11.1 | 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成交人数为1家 | ||||||||||||||||||||||||||||
9 | 17.1 |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分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
10 |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
11 | 合同付款方式 见第四章三、商务条件 | |||||||||||||||||||||||||||||
12 | 采购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①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0%。 ②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等付款方式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宁德东侨支行;账号:1407700409008088205;开户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 |||||||||||||||||||||||||||||
13 | 15.1 | 监督管理部门:宁德市财政局。 | ||||||||||||||||||||||||||||
14 | 报价无效条款: (1)本章表2报价无效的规定; (2)本章第2节中的第3.1、7.2、8、9.5、9.7、9.8、9.11条; (3)第三章评审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报价无效的规定。 | |||||||||||||||||||||||||||||
15 | 18 | 其他事项:1)所提供的资格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2)负责响应文件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上述规定的单位负责人,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授权书并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3)本项目采用最低评审价法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4)质疑受理的其它要求:供应商应一次性就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内容提出质疑,若供应商多次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质疑人递交质疑函时还应出具质疑人已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已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的证明文件(体现报名时间),否则将不被认定为潜在供应商,其质疑将不予受理。【询价通知书首次下载之日为质疑人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成功报名之日。】质疑书应按宁德市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有关文书范本的通知的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编制提供(下载网址:http://218.5.222.40/350900/article/9b8e96e277e341d2bc6beb55fdf99545/a5a8907c7c4211e9ae760cda411dbbf4/)。5)供应商针对“a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的可无须提供开户许可证,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6)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 ||||||||||||||||||||||||||||
16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
表2
关于电子询价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询价通知书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之外的内容及其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询价通知书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询价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询价活动,若增列内容与询价通知书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询价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③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响应文件的,应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④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询价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 ⑤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询价通知书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但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询价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询价通知书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皆可;询价通知书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皆可。 b.除本增列内容第⑤点第c项规定情形外,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询价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 c.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⑥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报价无效。 c.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⑥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报价无效。 ⑦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询价通知书本章第8条、第9.8条第(6)款第①点规定进行处理: a.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不同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⑧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以“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电子投标的有关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询价保证金、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等)。 ⑨参加报价会的供应商代表应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⑩其他:1)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若供应商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单位负责人未签字(或未盖章),不视为报价无效。2)关于供 应商串通投标情形条款详见《关于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财购〔2018〕30 号文件规定。。 |
第2节 询价须知正文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询价通知书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询价通知书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
2.2“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开展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
2.3“潜在供应商”指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
2.4“供应商”指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
2.5“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2.6“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供应商
3、合格供应商
3.1一般规定
(1)供应商除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一章。有任一项不满足的,报价无效。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除了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询价。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询价。
4、询价费用
4.1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询价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询价通知书
5、询价通知书的组成
5.1询价通知书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章 询价邀请/询价采购通知书
第二章询价须知(表1、表2)
第三章评审
第四章询价内容及要求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5.2询价通知书的澄清或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进行相应顺延,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
6、更正公告
6.1若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询价通知书的澄清或修改等)作为询价通知书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6.2更正公告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潜在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指定媒体,以免遗漏。
四、报价响应文件的编制
7、报价要求
7.1供应商可对询价通知书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报价。
7.2下列情形之一供应商报价无效
(1)报价时,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的内容应完整,否则报价无效。
(2)供应商代表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授权参加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报价无效。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6)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①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预算金额应作为最高限价。
②无论预算金额是否作为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均不得超出预算价。
(7)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8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相互恶意串通投标: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9、编制要求
9.1响应文件的编制
(1)供应商应先仔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制。
(2)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9.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响应文件应满足询价通知书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合法、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法律责任。
9.2响应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承诺函
(2)报价一览表
(3)分项报价表
(4)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5)商务条件响应表
(6)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7)询价保证金
(8)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9)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9.3响应文件的语言
(1)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4响应文件的份数: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9.5响应文件的格式
(1)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询价通知书第六章规定的格式。
(2)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除本章第9.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之外,响应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报价无效。
(3)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4)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5)响应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采购方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供应商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①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②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9.6分包
(1)是否允许成交人进行分包: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2)若允许成交人进行分包且供应商拟在成交后进行分包,则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关于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及分包人资质条件的说明,否则视为不进行分包。
9.7响应有效期
(1)询价通知书载明的响应有效期: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2)响应文件承诺的响应有效期不得少于询价通知书载明的响应有效期,否则报价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响应文件。
9.8询价保证金
(1)询价保证金作为供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履行相应报价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询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承诺的响应有效期保持一致。
(3)提交
①供应商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户)按照下列方式:银行公对公转账向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报价保证金账户提交询价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一章。
②询价保证金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报价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询价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以询价保证金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报价保证金账户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询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应按照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询价保证金。
※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询价保证金将导致报价无效。
(4)退还
①未成交人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成交人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签订之日以为准。
③质疑或投诉涉及的供应商,若询价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5)若出现本章第9.7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询价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相应延长询价保证金有效期,询价通知书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供应商恶意串通投标的;
②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
③供应商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④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
⑤供应商不接受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对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的;
⑥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的;
⑦成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成交人自身原因未在成交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供应商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9响应文件的提交
(1)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并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9.10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9.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章,并按照本章第9.9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3)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
9.11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无效:
(1)询价保证金未按照规定提交的;
(2)响应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的;
(3)不具备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响应文件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或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五、报价会
10、报价
10.1报价在询价通知书载明的询价时间及地点进行。
10.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参加询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响应文件开启活动。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终止,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采购、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终止采购等)。
10.3报价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报价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工作人员均由采购代理机构派出,现场监督人员由采购人派出;参加询价的供应商也应派出代表参加,未参加的,视同认可报价会结果。
10.4参加报价会的供应商代表应签到,非供应商不参加报价会。
10.5报价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读报价会须知,然后在现场监督人员的见证下,由供应商代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密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或供应商代表对密封的响应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先宣读各供应商关于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再宣读各供应商名称、报价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记录人对唱标内容作记录。
(3)唱标结束后,供应商代表应对记录进行签字确认。供应商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供应商对报价过程及记录予以认可。供应商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合法理由,亦视为供应商对报价过程及记录予以认可。
(4)供应商代表对报价过程或记录若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当场向主持人提出,否则,视为供应商对报价过程及记录予以认可。
(5)若供应商代表未参加报价会(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派出的人员不是供应商代表),则视为供应商对报价过程及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条第(3)、(4)、(5)款规定情形,则供应商不得在报价会后以响应文件的提交、响应文件的密封、采购方报价及报价会过程或记录等有关事由向采购方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包括质疑)。
六、成交与政府采购合同
11、成交
11.1确定成交:本项目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二章规定推荐相应的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
11.2询价终止: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①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②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③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报价未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并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1.3成交公告
(1)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成交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
(2)成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成交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成交人外的其他供应商没有成交的书面形式。
11.4成交通知书
(1)成交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放弃成交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2、政府采购合同
12.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询价通知书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提出任何不合理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2.2签订时限: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2.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2.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2.5成交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询价通知书中未予列明)。
12.6成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1)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
(2)迟延履行合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3)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将合同转包,或未经采购人同意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3、询问
13.1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4、质疑
14.1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1)对询价通知书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原件。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询价采购活动、修改询价通知书、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式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14.2对不符合本章第14.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未按照规定提交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原件。
14.3对符合本章第14.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4.4询价通知书的质疑: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15、投诉
15.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询价通知书第二章载明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5.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6、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管理办法或措施:
16.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询价通知书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报价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报价。
16.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6.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6.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中型企业。
(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6.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6.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7、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询价公告、更正公告(若有)、询价通知书、询价通知书的澄清或修改(若有)、成交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以免遗漏。
17.1指定媒体: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十、其他事项
18、其他事项: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第三章 评审
一、询价小组
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依法组建询价小组及评审工作的组织。
1.2、询价小组
1.2.1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以下简称“评委”)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由采购人派出,评审专家2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
1.2.2询价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审的依据是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
(4)应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确定成交人。
(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采购方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确定成交人后要服从评审报告。
※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评审
2.1、评审应遵守下列规定:
首先进行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其次再进行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评审,最终按照本章第2.2.7条规定的相应评审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人。
2.2、评审程序
2.2.1评审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询价通知书,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审纪律,并对询价通知书进行确认。
(2)参加询价小组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询价通知书所述范围。
2.2.2资格性审查
询价小组将根据询价通知书,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有任一项资格证明材料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若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询价小组对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及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2.2.3符合性审查
有效性、完整性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响应文件无效:
(1)一般情形
①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提交询价响应声明的;
②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提交询价保证金的;
③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④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明细 |
---|
交付地点、交付时间、交付条件、验收方式、支付方式、免费保修期等商务条件不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 |
第四章《询价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要求”有任一项负偏离的; |
不符合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
未按照第四章《询价内容及要求》的要求制作《分项报价表》并列明制造商、品牌、产地、型号、单价、总价的; |
报价超过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
明细 |
---|
第四章《询价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要求”有任一项负偏离的; |
不符合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
明细 |
---|
交付地点、交付时间、交付条件、验收方式、支付方式、免费保修期等商务条件不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 |
不符合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
2.2.4响应程度审查
(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与询价通知书要求的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
(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由询价小组依据询价通知书规定和响应文件内容认定。有任一项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的,视为无效响应。
2.2.5澄清
(1)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前述澄清、说明或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规定向询价小组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则询价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
(3)关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
①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若询价小组按照上述规定修正,则相应供应商应予接受且修正后的报价对其起约束作用。若供应商不接受修正或未按照询价小组的要求提交修正后的报价确认意见,则视为该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其符合性检查不合格且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②询价小组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供应商在询价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询价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响应描述(即响应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响应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4.5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响应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询价小组将要求供应商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评审。
b.供应商按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供应商未按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响应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供应商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成交人的响应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审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响应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成交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④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但响应文件未提供中文译本或提供的中文译本不符合询价通知书第二章第9.3条第(2)款规定,则该资料视为无效。
2.2.6询价
(1)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
(2)关于同品牌同型号产品规定:对单一品目或报价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同一个项目报价的,应作为一家供应商计算。
(3)漏(缺)项
①询价通知书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报价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审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审价评议。
(4)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2.2.7推荐成交候选人
合同包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1)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2)价格扣除规则如下:
a.小型、微型企业产品: 1、参加此次询价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其报价部分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询价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及福建省财政、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此次若有参加询价的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部分给予10%的扣除(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与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合同金额3%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具体详见第六章要求 。 。
b.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含10%)以下,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3%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30%(含3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6%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30%-50%(含5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8%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超过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10%的价格扣除。注:供 应商在报价时必须对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于响应中提供属于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资料(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 应商公章。注:①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生态环境部和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②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价格扣除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价格扣除,强制类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③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不给予价格扣除。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报价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c.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询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询价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具体详见第六章要求 。 。
c.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d.其他:无。。
※除本章第4.3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根据政府采购政策应进行价格扣除的情形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任何调整。
(3)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b.评标价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d.其他:无。
※除本章第2.2.5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根据政府采购政策应进行价格扣除的情形外,不能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任何调整。
三、评审报告
3.1询价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二)评审日期和地点,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三)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报价情况等;
(四)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
3.3评审报告应当由询价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询价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四、其他规定
4、其他规定
4.1评审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4.2评审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3若供应商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审事务,影响询价小组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报价无效且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4.4其他:无。
第四章 询价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1、本次为宁德市检察院高清视频会议系统项目。采购货物为全新原装未启封的设备,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货物质量达到询价通知书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
2、供应 商必须保证提供的所有产品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为全新原装品 牌产品,若供 应商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认证的,则供应 商应提供通过认证的产品进行报价。供应 商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软件必须是正版的合法的产品。如因产品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而产生的纠纷和责任,均由供应 商负全责。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 商还要负赔偿责任。
3、供应 商务必仔细阅读询价通知书中所规定的,其中包括技术规格在内的所有细则。
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10000元整。
5、本合同包1为非单一采购项目,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序号4:媒体端口,以“◆”号标识。
注:报价产品核心产品多家供应 商用同一品 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同一个项目报价的,应作为一家供应 商计算,在评审过程中,由询价小组按照以下原则现场确认一家供应 商作为有效的供应 商:
(1)确定报价产品技术指标的唯一性:询价小组应对用同一品 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报价的各家供应 商响应文件的技术指标(参数)部分进行比较审查,如不同供应 商对同一品 牌同一型号产品技术指标(参数)描述不一致的,应确定响应产品技术指标(参数)的真实性和唯一性,以符合技术指标(参数)真实性和唯一性的报价供应 商参与下一阶段的评审。
(2)确定有效供应 商:如不同供应 商对同一品 牌同一型号产品技术指标(参数)描述一致的,由询价小组评议确认符合 资格要求和技术商务符合性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为有效供应 商。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下,由询价小组按资格标准高低、商务服务优劣、技术指标响应情况顺序择优确定。
二、技术要求(以下内容不允许负偏离)
注:供应 商需按照以下清单进行制作《分项报价表》并列明制造商、品 牌、产地、型号、单机、总价;不满足此项要求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序号 | 货物名 称 | 技术参数(以下参数所涉及的尺寸、重量等要求未设置偏离范围的,在不影响产品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允许±2%范围内偏离。) | 数量 |
1 | 高清多点控制单元(MCU)
| 1、采用嵌入式操作系统、ATCA架构插卡式设 计。单台设备具备2个主控板插槽,业务板卡插槽数≥4。 2、采用全新的硬件平台,支持H.265全编全解技术,支持4K30、1080p60fps编解码,每个参会会场均能够独立观看不同的多画面图像。 3、支持同一平台同时接入会议室型终端、桌面型一体化终端、软件即时通信终端(包括windows、andriod、ios操作系统),可实现随时随地召开各类视频会议、即时通信功能。 4、支持全端口媒体(全编全解)以及非端口媒体(传统媒体)两种会议模式,两种模式的会议可并行召开,共用媒体资源,动态占用。 5、单台设备支持平滑扩容到72个1080p60fps或36个4k30fps媒体端口。 6、本次配置需支持不少于100个IM(即时通信)客户端注册使用,单台设备需平滑扩容到不少于5000个IM客户端注册。(供应 商需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 商公章佐证) 7、媒体端口资源支持动态分配,支持根据不同终端的呼叫分辨率动态分配MCU资源,无需提前手动设置。1路4K30fps端口可以用于2路1080p60fps、1路1080p60fps端口可以用于2路1080p30fps、或者4路720p30fps、或者8路标清端口通信;1路1080p30fps端口可以用于2路720p30fps、或者4路标清端口通信。(供应 商需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 商公章佐证) 8、支持4k30、1080p60、1080p30、720p60、720p30高清图像格式,并向下兼容4CIF、CIF标清图像格式。支持双流功能,在保证主视频4K30fps前提下,辅视频也可以支持到4K30fps或UXGA 60fps。 9、支持双流带宽智能调整,终端发送双流时,自动降低主流的发送带宽;终端停止双流时,自动升高主流的发送带宽。 10、支持同时召开多组1080p60fps高清多画面会议的能力,且每组会议最大多画面数均≥25,各组会议之间互不干扰。 11、支持多路智能混音特性,支持多种音频格式的终端加入同一会议,支持所有与会终端全部混音。 12、支持召开各类小型会商会议,即平台单独对每一路接入终端分配全适配处理的媒体能力,允许所有终端均以任意不同的协议、不同的带宽、不同的音视频编码、不同的清晰度接入平台召开混速混协议会议。本次配置的资源需支持召开不少于16个1080p30终端接入的小型会商会议。 13、支持召开各类大型演讲模式会议即平台媒体资源不固化为某个终端对应的媒体端口,终端根据实际的使用场景自动调用媒体资源。本次配置的资源需支持召开不少于4组共100个1080p60fps终端接入的转发适配会议。 14、支持XMPP协议,支持即时通信功能。即时通信客户端支持查看组织架构、文字聊天、文件传输、分组讨论、虚拟会议室参加视频会议、自主召开多方视频会议、文档共享、程序共享等功能。(供应 商需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 商公章佐证) 15、支持云虚拟会议室功能,终端注册入网后,可实时获取当前已创建的虚拟会议室列表,可以直接选择需要参加的虚拟会议室加入。(供应 商需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 商公章佐证) 16、支持云地址簿功能,终端注册入网后,可获取本用户域内的云地址簿,方便查找,本地地址薄只配置一些常用的联系列表。 17、支持不少于六级主从级联功能,级联后通过主MCU的控制界面直接对下级MCU所连接的终端进行操作控制,如查看终端信息、广播会场、视频选看等。 18、支持数据协同功能,支持在会议管理界面开启、关闭数据协作功能,并且可以对人员的权限进行控制。 19、支持录播服务器统一管理,支持使用统一账号登录门户系统,支持在会控上显示观看人员的列表,支持邀请正在观看直播的终端加入视频会议中进行互动。 20、支持MCU级联下的多路回传功能,即下级MCU可以同时传输多个会场图像到上级MCU,如输出到电视墙显示、参与多画面合成。 21、支持设备统一管理,包括设备名 称、设备类型、设备号码,所属平台域等详细信息。支持实时监控设备的运行状态,包含设备在线状态、注册状态、异常告警等。 22、支持实体会议室管理,根据用户实际情况划分会议室区域,在每个区域添加相应的实体会议室,并对会议室环境进行配置,比如白板、投影机或者是视频会议等,可以查看某个会议室的预订情况,可通过查看会议室使用状态,选择空闲时间段预定会议。 23、主控板具备不少于2个千兆以太网口。 24、媒体板卡支持内部高速总线交换,无对外网口。 25、支持多网段接入功能,可满足多个不同网段的终端参加同一会议,支持H.460技术,可实现防火墙穿越部署。 26、具备较强的网络抗丢包能力,在IP网络达到20%丢包率情况下声音清晰、图像流畅、无马赛克,30%的丢包率情况下视频会议仍可进行,70%的丢包率情况下音频会议仍可召开。 27、单台设备具备高可靠性,支持电源备份、网口备份、媒体板备份、芯片备份,确保设备长时间稳定运行。本次要求配置电源备份。 28、支持配置2个主控板,当某个主控板发生故障时,MCU可在短暂时间内(<1秒)将主控板的会议切换到另一个主控板上,切换过程中会议不受影响。 29、支持多台MCU集群部署构建统一的云平台,召开多组会议时(不指 定召开会议的MCU),平台支持负载均衡功能,系统自动将负载均摊到多台MCU上召开会议,且不影响MCU上原有会议正常召开。若某台MCU发生故障,则系统自动将MCU上的会议均衡负载到其他MCU上,无需手动更改配置。 30、系统支持国家密码局认定的国产密码算法,保证信息安全自主可控。(供应 商需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 商公章佐证) | 1套 |
2 | 统一管理服务器
| 1、统一管理服务器需与MCU同一品 牌。采用嵌入式操作系统、软硬件一体化结构设 计,非软件加通用服务器组合,配置双电源模块,支持电源热备份。 2、支持B/S架构,通过WEB方式登录统一管理平台即可完成系统的配置和会议操作,支持统一门户登录,提供用户管理、设备管理、会议管理、资源管理运维管理等功能。 3、具备2个10/100/1000M以太网接口。单台设备支持不少于5000方设备并发注册,支持不少于128台云MCU资源池化管理。 4、支持根据用户的组织架构关系管理全网设备,支持分级创建平台域,并对平台域内的设备进行入网。支持跨平台资源共享,对于无平台域资源的下级,可直接使用上级平台域资源。(供应 商需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 商公章佐证) 5、支持根据用户的组织架构创建用户域,同一用户域内成员支持共享会议信息。支持同级创建多个用户域,不同用户域之间会议信息相互不可见,用户域内可以创建用户组和用户。(供应 商需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 商公章佐证) 6、支持按组织架构管理用户权限,用户权限可以配置。默认提供超级管理员、系统管理员、系统操作员等权限,超级管理员可以根据需要自定义其它用户类型。 7、支持设备统一管理,包括设备名 称、设备类型、设备号码,所属平台领域等详细信息。支持实时监控设备的运行状态,包含设备在线状态、注册状态、异常告警等。 8、支持实体会议室管理,根据用户实际情况划分会议室区域,在每个区域添加相应的实体会议室,并对会议室环境进行配置,比如白板、投影机或者是视频会议等,可以查看某个会议室的预订情况,可通过查看会议室使用状态,选择空闲时间段预定会议。(供应 商需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 商公章佐证) 9、支持多种方式展现用户的个人日程,包括列表、日视图、周视图等方式。可在视图中直接选择时间段创建会议,或者对已有的会议进行操作。支持对个人会议管理,包括待确认的会议、预约的会议、正在召开的会议、不参加的会议。对不同的会议可做不同的操作,例如预约的会议可选择编辑会议、取消会议、马上召开等。 支持多种会议召集方式,终端自主召集会议、终端参加虚拟会议室、个人主页预约会议、会议模板一键创会。 11、支持对正在召开的会议进行操控,包括切换发言人、设置多画面合成、双流、会议自动级联、会议点名、会议轮询、一键静音、一键哑音等会议功能。 12、支持对会议进行实时的监控预览,包括会议中的所有终端、广播的多画面等。除了预览图像,还可以聆听声音。支持对预览图像进行全屏显示、抓拍、抽帧监控、摄像机远遥,支持4个独立的预监窗口。 13、支持XMPP协议,支持即时通信功能。即时通信客户端支持查看组织架构、联系人状态查看、文字聊天、文件传输、分组讨论、虚拟会议室参加视频会议、自主召开多方视频会议、文档共享、程序共享功能。 14、支持设备资源状态仪表盘,可对在线终端百分比、终端在线数、会议终端数、设备拓扑等信息进行实时监控。 15、支持对多台MCU集群部署构建统一的云平台,召开多组会议时(不指 定召开会议的MCU),平台支持负载均衡功能,系统自动将负载均摊到多台MCU上召开会议,且不影响MCU上原有会议正常召开。若某台MCU发生故障,则系统自动将MCU上的会议均衡负载到其他MCU上,无需手动配置,会议自动在其他MCU上继续召开。会议切换时间<10秒,终端恢复时间<30秒。(供应 商需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 商公章佐证) 16、支持多台管理服务器集群部署构建统一的管理平台,当一台设备发生故障时,可自动迁移至另一台设备,终端支持自动迁移至备份平台,无需手动更改配置。系统切换时间<10秒。(供应 商需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 商公章佐证) | 1台 |
3 | 录播服务器
| 1、录播服务器需与MCU为同一品 牌,配套使用。 2、采用19英寸标准机架式结构,嵌入式一体化设 计,支持设备长时间稳定运行。 3、支持ITU-T H.323和IETF SIP通信标准。 4、支持H.264、H.264 High Profile、H.265视频编解码协议,具备较强的兼容性。 5、支持G.711、G.722、G.728、G.722.1AnnexC、G.719、MPEG4-AAC LC/LD、Opus等音频协议,可达到20KHz以上的宽频效果。支持H.239标准双流协议,支持录制静态双流图像,最大支持UXGA60帧;支持录制动态双流图像,最大支持1080p60帧。 6、会议速率最大支持8Mbps带宽进行录制,支持1080p60、1080p30、720p60、720p30高清图像格式录制,并向下兼容4CIF、CIF标清图像格式。 7、支持多种录像方式,包括终端的单点录像、多点会议的广播录像和多点会议中的某个终端录像。 8、支持不少于20组会议录像,会议分辨率支持1080p60fps。 9、支持终端、MCU会控系统、WEB客户端进行开始、暂停、停止录像功能,录播服务器内置的硬盘不小于4TB,可满足4000小时1M会议录像存储。 10、支持对当前会议进行直播,直播数并发不少于3组会议,会议分辨率最高支持1080p60fps。 11、支持多网口聚合,支持不少于3000方用户同时观看。 12、支持会议放像功能,在多点会议中选择某个文件进行放像,所有会场都观看录像文件,终端放像功能,空闲终端选择某个文件进行放像,本地会场观看录像文件。 13、支持最大并发20组会议放像,会议分辨率支持1080p60fps。 14、支持播放器同时播放不少于4路图像,每个图像都可以达到1080p60fps分辨率,并且每个图像都可全屏播放。 15、支持发布文件,发布后普通用户即可点播该文件,未发布的文件,普通用户无法看到该文件,支持模糊搜索文件、下载文件、修改、删除文件。支持不同用户组看到不同文件。 16、支持设备状态显示,显示信息包括:CPU使用率、风扇状态、机箱温度、内存使用率、硬盘可用空间、网口状态及流量、注册信息、资源使用情况(录像路数、点播路数、放像路数、直播路数)。(供应 商需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 商公章佐证) 17、支持远程升级软件版本,支持升级失败版本回滚。 18、支持融合管理,设备受管于视讯综合业务服务器,纳入云统一管理系统,支持单点登录,统一账号,支持门户、短信以及邮件等多种直播通知方式,支持会议录播联动,支持会议开启自动录像、直播,会议结束录像自动发布。(供应 商需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 商公章佐证) 19、支持直播会议融合,在会管系统中查看所有观看直播人员列表,并且可以邀请观看直播的人员参与到视频会议中双向互动 。(供应 商需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 商公章佐证) 20、支持内置硬盘或者外置磁阵的方式存储录像文件,外置存储支持IPSA磁阵网络存储。 21、具备不少于2个10/100/1000M以太网口,支持多网段接入。 22、具备较强的网络抗丢包能力,在IP网络达到20%丢包情况下声音清晰、图像流畅,30%丢包情况下,会议仍可进行,70%丢包情况下,音频会议仍可进行,声音基本清晰。 | 1台 |
4 | ◆媒体端口
| 1、主要实现功能:音视频广播、音视频呼叫、会议管理、分组会议、电子文档和动态PPT演示、桌面和程序共享、多媒体文件同步播放、全程会议录播和回放、基于Web的管理平台、可控的会议管理、人员管理、广泛的网络适应性、多重数据加密机制、穿透防火墙和NAT功能、QoS服务体系保障、支持Socks代 理,高清多点控制单元数字接入端口,H.265/H.264媒体端口。 | 10个 |
备注:1、本次建设宁德市检察院高清视频会议系统,须无缝数字级联接入到福建省人民检察院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并可形成统一资源池,异地容灾,资源负载。并可通过省检察院视频会议系统进行远程升级,远程管理,远程控制。
2、本次建设宁德市检察院高清视频会议系统,须无缝数字接入区县院已建设的高清视频会议终端及会议摄像机,并可通过宁德市检察院高清视频会议系统进行统一管理,远程升级,统一控制。
3、供应 商应对以上“备注的第1、2项”功能要求提供专项承诺函,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商务条件(以下内容不允许负偏离)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8-1号(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0 )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硬件到货、基层院系统对接、省院系统无缝数字对接,并交付使用。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签订合同后,提供符合询价通知书参数要求的产品,按询价通知书及合同规定进行验收。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50 | 货物开箱签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提供合同金额的50%发票,采购人于5个工作日支付50%的合同款; |
2 | 45 | 系统部署完毕并调试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提供合同金额45%发票,采购人于5个工作日支付45%的合同款; |
3 | 5 | 验收合格三年后,成交供应商提供合同金额5%发票,采购人于5个工作日内支付5%的合同款。 |
8、安装与调试
8.1设备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 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供应 商应以包括货物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产品、运输、保险、调试、搬运及设备就位、培训、保修、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一切费用。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供应 商应自行核算项目正常、合法运作及使用所必需的费用。
8.2成交供应 商应在设备运抵现场一周前,向采购人提供安装、调试的进度计划表。
8.3成交供应 商应在合同规定的安装期内完成该项工作。如因成交供应 商责任而造成延期,所有因延期而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 商承担。
9、验收
9.1验收标准
9.1.1成交供应 商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制造厂家生产的崭新的未开箱的原包装设备。所有设备按厂家设备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响应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成交供应 商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产品质量达到设 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且须通过质检、计量部门的检验。
9.1.2成交供应 商必须在交货时提供所报产品设备的原厂出厂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以验收。
9.2验收程序和方法
9.2.1出厂检验
9.2.1.1成交供应 商在产品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成交供应 商应随同货物出具供货证明、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原装拼配设备的证明资料和文件以及生产厂家供货确认函等。结果必须符合第9.1款验收标准的要求。
9.2.2初验收:
由成交供应 商和采购人共同对设备的数量、质量、外包装等根据本章节的有关规定逐项检验。
9.2.3试运行:
设备安装完毕后,成交供应 商应对设备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测试,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应由成交供应 商及时处理修正。测试结果必须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同时成交供应 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自检记录。
9.2.4验收与最终验收
试运行并测试验收结束后,由采购人委托的专业公司以及有关管理部门按询价通知书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设备进行联合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成交供应 商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9.3成交供应 商在采购人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 商承担(并入报价总价内)。
9.4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按虚假应标处理,采购人可视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合同,并赔偿采购人一切损失。
10、技术资料要求(成交供应 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以下目录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中国 有资格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1)出厂明细表(装箱单);
(2)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
(3)使用说明书;
(4)安装手册、操作手册、维修手册、保修卡;
(5)零部件目录;
(6)相关文件、支持程序光盘;
(7)提供原 产地制造商的产品证明;
(8)合同中要求的其它文件资料。
11、专用工具
成交供应 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一套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及清单(清单附在响应文件中)。
12、特殊工具
成交供应 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安装和维修所需的特殊工具及清单和中文说明书,其费用包括在报价总价内。
13、售 后服务及要求
13.1成交供应 商应对本项目所有货物提供至少三年软件售 后服务支持、提供至少三年现场免费保修期。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产品故障由成交供 应商负责包修、包换。成交供应 商在免费保修期内须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并进行终身维护。如保修期内同一故障发生三次,或在两个月内无法修复,成交供应 商无条件换货。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成交供应 商应负责对产品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产品正常运行。
13.2在保修期内,成交供应 商在接收采购人报修电话后4小时内电话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若逾期不修理的,采购人有权聘请第三方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由成交供应 商承担;期满后维护只收更换的零件费、运输费,并保证及时处理;在保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返修所产生的运杂费由成交供应 商承担。
13.3成交供应 商应在响应文件详细提供售 后服务承诺、保障措施、保养期内的维保范围和内容、保修期后的维保服务内容及售 后服务承诺。
13.4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成交供应 商应在设备使用地区指 定有维修能力的代 理机构对设备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
13.5如遇成交供应 商兼并或代 理商不再代 理该产品,成交供应 商需做好移交手续,原合同和协议一切条款继续有效。
13.6供 应商应根据上述要求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明确承诺。
13.7供 应商可视自身能力,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14、技术培训
成交供应 商应结合货物安装、调试、试运行、最终验收等各阶段,对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就有关货物安装、维护、操作使用等方面进行免费技术培训,直到受训人员能基本掌握货物的配置、使用及简单维护,且能熟练独立操作。免费为采购人技术人员提供操作、维护等方面的专业培训。成交供应 商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培训所需费用均由成交供应 商承担。
四、其他事项
供 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 利权、商 标权或工业设 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供 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 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
4.2交付地点: ;
4.3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政府采购货物项目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日 期
目录
1、询价响应声明
2、报价一览表
3、分项报价表
4、资格证明文件
4-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4-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4-3财务状况报告
4-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4-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4-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4-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技术要求响应表
6、商务条件响应表
7、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
7-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
7-2中小企业声明函
8、联合体协议(若有)
9、询价保证金凭证
10、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材料(若有)
1、询价响应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询价通知书,本人 (全名、职务)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 份和副本一式 份。
一、我方同意在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天内 (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二、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询价通知书,包括询价通知书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承诺接受询价通知书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三、我方承诺我方满足询价通知书中要求的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法定条件和特定条件。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法定条件明细 | 是否响应应答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
财务状况报告 |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特定条件明细 | 响应情况 |
询价通知书第一章规定的特定条件 |
四、我方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合法的。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按照询价通知书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单价(现场) | 数量 | 总价(现场) |
1 | 1-1 | ||||
1-* | |||||
… | |||||
报价总价(大写金额): 整。 | |||||
* | *-1 | ||||
*-* | |||||
… | |||||
报价总价(大写金额): 整。 |
★注意:
1、请供应商按照此格式填写,若询价通知书有多个合同包,须按照所报合同包的顺序依次填写,反之则删除相应内容。
2、报价一览表列示的合同包必须与分项报价表列示的合同包一致(即若报价一览表列示为合同包1,则分项报价表也必须列示为合同包1,以此类推)。
3、“大写金额”指报价总价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字样进行填写。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品牌及具体型号 | 生产 产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备注 |
* | *-1 | |||||||
… |
★注意:
1、供应商若未按照此格式填写详细分项报价;此外,若货物为节能清单产品,则本表所填品牌应与节能清单所列品牌名称一致。
2、若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栏中填写。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资格证明文件
4-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供应商代表全名”)为供应商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询价,全权代表我方处理询价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参与报价会、谈判、签约等。供应商代表在询价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供应商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供应商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供应商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清晰
|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报价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报价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4-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 )供应商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供应商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3、财务状况报告
致:
( )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供应商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4、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询价通知书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基本证明材料”。
2、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另列提供”。
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材料(若有)应为原件。
4、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声明。
★注意: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年 月 日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应同时提供在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联合体各方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完整截图或打印件,否则报价无效。
※除上述规定外,信用记录的其他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一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报价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报价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否则报价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5、技术要求响应表
项目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询价通知书要求 | 响应文件应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要求” “响应文件应答”中按询价通知书第四章的内容逐项详细对应应答。
2、对询价通知书关于“大于(或小于)等于”等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报价响应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若需要说明的内容因询价通知书中的格式特殊或需特殊表达的,可另页应答。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商务条件响应表
项目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询价通知书要求 | 响应文件应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要求” “响应文件应答”中按询价通知书第四章的内容逐项详细对应应答。
2、对询价通知书关于“大于(或小于)等于”等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报价响应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若需要说明的内容因询价通知书中的格式特殊或需特殊表达的,可另页应答。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7、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
7-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现场): ; c.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响应文件提交的相应清单中报价产品所在的原始页面打印件。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单个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单个合同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二项或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1次。
3.2价格扣除的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价格扣除应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询价小组可不予认定。
3.4若无货物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7-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供应商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供应商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供应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供应商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供应商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提供本供应商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 )由本供应商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 )由本供应商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供应商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6、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包括本格式第3、4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及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供应商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供应商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供应商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供应商制造的(填写“所报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供应商承担的(填写“所报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供应商提供的(填写“所报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报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供应商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8、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报价。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派出供应商代表、提交响应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供应商代表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三、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或成员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询价保证金事宜。
四、若成交,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六、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响应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9、询价保证金凭证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在贵方组织的 项目询价采购活动中(项目编号 ),提交了 元人民币的询价保证金。我公司汇出询价保证金的账户信息如下:
1. 开户名:
2. 开户行:
3. 账号: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0、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说明: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询价通知书中对要求作为相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进行具体规定或附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及材料(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