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霞浦县智慧霞浦建设项目二期(2020年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J5-CTGS-GK-202009-B3480-FJTH

 

           招标编号:[350921]FJTH[GK]2020021
                   

 

 

 

 

                                                           采购人: 霞浦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霞浦县智慧霞浦建设项目二期(2020年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J5-CTGS-GK-202009-B3480-FJTH

2、招标编号:[350921]FJTH[GK]2020021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不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财务状况报告补充说明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可选择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注:本招标文件若有与此处补充说明不同的,以此处的要求为准。
包:2
明细 描述
财务状况报告补充说明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可选择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注:本招标文件若有与此处补充说明不同的,以此处的要求为准。
包:3
明细 描述
财务状况报告补充说明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可选择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注:本招标文件若有与此处补充说明不同的,以此处的要求为准。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资质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包:4
明细 描述
财务状况报告补充说明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可选择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注:本招标文件若有与此处补充说明不同的,以此处的要求为准。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8.3、招标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霞浦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霞浦县王龙名城8#楼311室

联系方法:0593-8883555

13、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联系方法:0591-87878462-815/813

 


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2020年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新建) 1(项) 29,298,422.0000
1-2 2020年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链路租赁) 1(项) 1,179,383.0000
30477805 609556
2
2-1 2020年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改造) 1(项) 1,179,211.0000
1179211 23584
3
3-1 2020年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第三方性能检测服务 1(项) 248,476.0000
248476 4969
4
4-1 2020年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1(项) 310,594.0000
310594 621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项号

招标文件

(第三章)

编列内容

1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2

10.4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3

10.5-(2-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4

 10.7-(1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5

10.8-(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6

10.10-(2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无。

7

12.1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合同包2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合同包3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合同包4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8

  12.2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合同包2中标人数为1家,合同包3中标人数为1家,合同包4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9

 15.1-(2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10

 

   15.4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11

16.1

监督管理部门:霞浦县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12

18.1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13

19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其他:合同包一:服务费以包干价计算一次性收取柒万叁仟贰佰元整的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合同包二:服务费以包干价计算一次性收取壹万柒仟元整的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合同包三:服务费以包干价计算一次性收取叁仟捌佰元整的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合同包四:服务费以包干价计算一次性收取肆仟元整的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户名: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霞浦分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浦支行 账号:135010100100184619

     备注

后有表2,请勿遗漏。

 

 

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序号

编列内容

1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c1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c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无。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中型企业。

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联合体协议(若有)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

明细 描述
财务状况报告补充说明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可选择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注:本招标文件若有与此处补充说明不同的,以此处的要求为准。
包:2
明细 描述
财务状况报告补充说明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可选择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注:本招标文件若有与此处补充说明不同的,以此处的要求为准。
包:3
明细 描述
财务状况报告补充说明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可选择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注:本招标文件若有与此处补充说明不同的,以此处的要求为准。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资质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包:4
明细 描述
财务状况报告补充说明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可选择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注:本招标文件若有与此处补充说明不同的,以此处的要求为准。

  (3投标保证金。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无

包:2
         无
包:3
         无
包:4
         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7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2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5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无


技术符合性
明细
技术得分不足技术总分50%(含)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商务符合性
明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商务条件要求。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包:2
包一般情形
技术符合性
明细
技术得分不足技术总分50%(含)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商务符合性
明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商务条件要求。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包:3
包一般情形
技术符合性
明细
技术得分不足技术总分50%(含)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商务符合性
明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商务条件要求。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包:4
包一般情形
技术符合性
明细
技术得分不足技术总分50%(含)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商务符合性
明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商务条件要求。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合同包4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无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53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技术性能响应情况 49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性能、功能以及对招标文件各项技术要求的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9分;带▲号的指标为关键技术条款(必须提供技术佐证材料,未提供技术佐证材料按负偏离扣分),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其他条款每负偏离条款每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传输网络建设方案 1 投标人承诺品目1-1的链路建设全部采用裸纤方式建设的得1分。需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施工组织管理方案 3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组织管理、计划和施工工期方案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周全、实施性高,可行性强的得3分;相比存在细微偏差的得2.5分;较大偏差(或方案简单)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7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综合实力 1 投标人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基础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法人单位或其分公司的得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 投标人为从事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建设、管理、经营、维护的法人单位(或其分公司)或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法人单位的得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IEC 27001)和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ISO/IEC 20000)认证的,满足一项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1 投标人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光纤网络覆盖能力的法人单位或其分公司的得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 根据各投标人的综合实力信誉及企业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等方面(包含但不限于:3A信用评价证书、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综合实力信誉高及企业履行合同能力优秀的得1分,综合实力信誉一般企业履行合同能力一般的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项目经验 3 投标人在具有同类项目经验的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3分。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业主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同一案例业绩不可重复得分。未同时提供以上各项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售后服务 3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安排、备品备件、免费保修期等)进行综合评议并评分:方案周全、实施性高,可行性强的得3分;相比存在细微偏差的得2分;其他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1 投标人具有自有登高功能车辆的得1分。投标人需提供能够证明维护车辆具有登高功能的证明材料:车辆照片、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和购置车辆的发票复印件,车辆行驶证的所有权人须与投标人一致。
投标文件编制 3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情况:能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内容正确、分类合理、资料提供齐全、文字综合表述清楚等方面进行横向对比、评议,优的得3分,良的得2.5分,一般的得2分,其他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合同包2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无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55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招标要求及服务响应部分 4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性能、功能以及对招标文件各项技术要求的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5分;带▲号的指标为关键技术条款(必须提供技术佐证材料,未提供技术佐证材料按负偏离扣分),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其他条款每负偏离条款每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技术组网方案 3 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技术组网方案(含组网拓扑图和组网设备响应参数)的完整性、安全性、可靠性、符合性及可操作性进行横向评议,方案科学、安全、完全符合项目需求及操作合理的得3分,相比存在细微偏差的得2分,较大偏差(或方案简单)的得1分,其他情况或未做说明的不得分。
3 本次通过裸纤和光纤收发器组建物理隔离的视频专网,实现前端杆件网络设备至汇聚交换机点到点的100M裸纤传输,再通过裸纤实现汇聚交换机至公安核心交换机点到点千兆传输。提供组网拓扑图及组网设备参数进行佐证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相关证书 1 投标人获得电子警察杆外观相关证书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施工组织管理方案 3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组织管理、计划和施工工期方案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周全、实施性高,可行性强的得3分;相比存在细微偏差的得2.5分;较大偏差(或方案简单)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5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证件 1 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获得过中国环境标志优秀企业奖项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佐证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投标人业绩 3 投标人在具有同类项目经验的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3分。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业主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同一案例业绩不可重复得分。未同时提供以上各项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售后服务 3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售后维护团队在项目所在地配备3名及以上维护人员的得3分。需提供专项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3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安排、备品备件、免费保修期等)进行综合评议并评分:方案周全、实施性高,可行性强的得3分;相比存在细微偏差的得2分;其他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安全文明施工 1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周全、实施性高,可行性强的得1分;较大偏差(或方案简单)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投标文件编制情况 3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情况进行评议:能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分类合理、资料提供齐全、文字综合表述等方面进行横向评议,文件编制分类合理、完整的得3分;较合理、较完整的得2.5分;简单、不完整的得2分,其他的不得分。
证件 1 投标人所投产品获得过“全国公安系统警用装备十佳品牌”称号,具备1-5年的得0.5分,具备5年及以上的得1分。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合同包3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1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无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77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投标人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各项内容响应情况 44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逐项应标情况是否正偏离与负偏离进行评议和打分,投标人全部响应“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各项技术规格要求的得44分;有负偏离情况的,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
计划安排 3 根据投标人编制的项目计划安排的措施、时间安排、人员配置等方面是否科学、合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横向比较后评议,对项目目标和内容能够充分把握,方案完整、准确、实用,具有较高可操作性、完整性、合理性的得3分;理解基本准确、方案基本可行的得2分;理解基本准确、方案不完整的得1分;理解模糊、方案不具有操作性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测试方案 3 根据投标人编制的项目测试方案是否科学、合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横向比较后评议,对项目目标和内容能够充分把握,方案完整、准确、实用,具有较高可操作性、完整性、合理性的得3分;理解基本准确、方案基本可行的得2分;理解基本准确、方案不完整的得1分;理解模糊、方案不具有操作性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检测设备 3 为本项目提供的检测用途IPC需符合GB/T 28181-2016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中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省级及以上产品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材料。
3 为本项目提供的检测用途NVR需符合GB/T 28181-2016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中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省级及以上产品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材料。
3 为本项目的测试工具需要满足公共安全视频联网应用软件符合GB/28181-2016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需提供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软件测试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为本项目的测试工具需要满足公共安全视频联网应用软件符合GB/28181-2016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需提供设备合法来源采购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采购人应用投标人一致)
安防工程检测能力 3 检测项目/参数:(1)安全防范管理平台-信息管理(2)安全防范管理平台-用户管理(3)安全防范管理平台-设备管理 以上检测标准(方法)名 称及编号(含年号)均为:《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2018,满足以上要求的每一项得1分,满分3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检测项目/参数:(1)安全防范管理平台-联动控制(2)安全防范管理平台-统计分析 以上检测标准(方法)名 称及编号(含年号)均为:《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2018,满足以上要求的每一项得1分,满分2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投标人具备以下检测能力:检测项目/参数:(1) 视频监控系统-图像质量(2) 视频监控系统-图像灰度等级(3) 视频监控系统-图像分辨率均为:《数字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DB35/T 1247 -2012 ,满足以上要求的每一项得1分,满分3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投标人具备以下检测能力:检测项目/参数:1、 视频监控系统-图像清晰度 2、 视频监控系统-图像还原性以上检测标准(方法)名 称及编号(含年号)均为:《数字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DB35/T 1247 -2012 ,满足以上要求的每一项得1分,满分2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平台检测能力 3 投标人具备以下检测能力: 检测项目/参数:(1)校时、(2)网络设备信息查询、(3)注册和注销、 均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8181-2016, 满足以上要求得3分,满分3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投标人具备以下检测能力: (1)设备控制、(2)实时视音频点播 注:以上检测标准(方法)名 称及编号(含年号)均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8181-2016, 满足以上要求得2分,满分2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3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企业资质和服务能力 1 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注:须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认证查询截图并注明查询网址,否则不得分。】
1 投标人具有企业3A信用评价证书的得1分。【注:须须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认证查询截图并注明查询网址,否则不得分。】
1 投标人具有“诚信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注:须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认证查询截图并注明查询网址,否则不得分。】
公司技术实力(设备) 3 根据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使用工具:具有录制的视频具备防篡改、防非法复制功能,以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得3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 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管理工具属于自主开发综合信息风险评估检测系统的,得1分。(须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证书或非自主开发的不得分)
服务承诺 3 投标人提供承诺能在项目验收前提供无限次系统测试复检的得3分,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3 投标人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拟定项目经理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合同包4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1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无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74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服务要求响应情况 46 根据投标人对《采购内容及要求》技术要求各条款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6分;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
监理流程和表格管理 1 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流程及规范表格,提供版权证明得1分,无版权证明的得0.5分,无监理流程及规范表格的不得分。
监理现场管理能力 2 投标人对项目监理能说明提供可视化监理平台软件和技术文档管理软件得2分;仅提供其中任何一项现场管理软件的得1分。提供软件著作权证明和可视化APP软件功能截图作为佐证,否则不得分。
监理工作制度 3 根据供 应 商提供的监理工作方案中监理工作制度进行评价,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打分,方案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的得3分,方案较科学、较合理的得2分,方案一般,内容不够科学、合理、无针对性的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
项目合理化建议 2 根据供 应 商提供的监理工作方案中合理化建议进行评价,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打分,方案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的得2分,方案较科学、较合理的得1分,方案一般,内容不够科学、合理、无针对性的得0.5分,未提供的得0分
组织协调 2 根据供 应 商提供的监理工作方案中组织协调等描述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打分,完整、可行、合理的得2分,相比存在细微偏差的得1分,其他情况或未做说明的不得分。
项目难点监控 3 根据供 应 商提供的监理工作方案中对本项目监控点字符叠加规范的理解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打分,完全认知、理解的得3分,较认知、较理解的得2分,不够理解的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
3 根据供 应 商提供的监理工作方案中对本项目前端网络建设的理解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打分,完全认知、理解的得3分,较认知、较理解的得2分,不够理解的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
3 根据供 应 商提供的监理工作方案中对本项目云存储业务设 计的理解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打分,完全认知、理解的得3分,较认知、较理解的得2分,不够理解的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
总监理工程师 3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①一级建造师(通信与广电项目)资格证书②咨询工程师资格证书③信息安全保障人员CISAW认证证书④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人员,满足以上四项的得3分,满足三项的得2分,满足两项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和投标截止时间(不含投标截止当月)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供 应 商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本项人员不与其他评分项重复得分。)
专业监理工程师 3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同时具有①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②软件性能测试高级工程师证书、③咨询工程师证书④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满足以上四项的得3分,满足三项的得2分,满足两项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和投标截止时间(不含投标截止当月)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供 应 商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本项人员不与其他评分项重复得分。)
监理员 3 供 应 商拟派出的监理员同时具有①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②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③高级项目管理师证书④软件工程硕士或以上学位证书的人员满足以上四项的得3分,满足三项的得2分,满足两项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和投标截止时间(不含投标截止当月)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供 应 商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本项人员不与其他评分项重复得分。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6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投标人实力 1 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甲级资质的得1分,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乙级资质得0.5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企业荣誉 1 投标人供 应 商监理的项目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的得1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资质 1 供 应 商获得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括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1 供 应 商具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证书且证书的认证范围包括“信息系统项目监理”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3 投标人同时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三体系认证涵盖范围均包含“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得3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1 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1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1 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包含“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得1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1 投标人获得过ITSS信息技术服务符合性证书的得1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业绩 3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起监理过信息化项目类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3分。【注:投标人需提供相关业绩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及验收报告(或已付款的凭证);未同时提供以上各项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给予计分。】
企业荣誉 3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起监理过信息化项目并获得服务单位满意度为良或以上评价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委托合同复印件及服务单位评价证明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合同包1:

品目:1-1 2020年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新建)

(一)项目总体需求

本次招标内容为2020年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新建)的采购、安装、调试、维护等配套服务。前端设备包括但不仅限于监控设备、车辆识别、人脸识别、传输网络、存储设备等产品,同时包括配套设施、辅助材料、土建改造、摄像机立杆、劳务、运输、保管、管理、装卸、安装、调试、人工、保险、税金、验收费用、人员培训、配电工程、租期内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费、前端设备立表取电费、政策规定、施工措施费以及建设项目所包含的管线材料价格浮动(招标文件另有说明的除外)及其它所有必要辅材的供货及合同所包含的风险、责任等。未予提及而又为建设项目开通需要的所有管线主材、辅材等都包含在报价范围内,成交后不予增补。

本期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合同服务期为五年),五年租赁期后,除传输链路外,其它资产(包括摄像机、车辆识别、人脸识别、AI系统、杆件、存储设备、服务器设备等)产权归霞浦县公安局所有。投标人所投设备技术参数必须满足采购人要求。

关于租赁期满的交换工作:在租赁期满后,在设备资产移交给霞浦县公安局前,中标方必须确保设备资产的完好,并由霞浦县公安局派出相关人员对所移交的设备资产进行确认验收。

(二)项目概述

2017年11月《福建省宁德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重点支持城市(区)项目建设方案(2018年--2020年)》(下面简称建设方案)通过中央政委法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宁德市为重点支持城市单位,霞浦县公安局2018至2019年围绕《建设方案》,开展一系列的建设活动,共建设有1640个前端监控探头及后端的视频云存储、人脸识别系统等。

目前,全县共汇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共计1.32万多路,其中一类视频监控3941多路,二、三类视频监控9350多路,车辆微卡口2084多路,人像微卡口1182路,其中人像卡口510多路。通过对全县视频图像和信息资源进行地图化、规模化、集约化管理和开放共享,基本能够满足多部门视频浏览、录像调阅和人像轨迹查询等需求,视频监控和人像卡口系统在支撑服务打击犯罪、治安防控、人员管控等方面都取得成效,成为科技信息化的重要系统。但存在:人像布点尚有缺漏、人像信息尚未应用、人脸技术尚存短板、核心技术尚未全控等短板和弱项。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不断深化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提升全县公安机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水平、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结合我县智慧公安的工作部署,围绕《建设方案》以实战化为导向,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需要继续推进2020年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的建设。

  1. 建设原则

    1、标准化与规范化原则

标准化与规范化原则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稳定运行的前提与基础,在项目建设中,为了确保系统的基础性,实现信息的共享应用,首先要在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的标准和共同遵守的规范,在系统建设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严格参照统一的技术标准、规范,使系统能为各级公安部门以及相关部门接受和使用。

视频监控系统应符合《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6)和其他相关标准规范,确保控制信令、流媒体的标准化,多级监控系统间可以多级联网通信、资源管理和跨域业务管理。

2、创新性与 原则

在此次项目中突出自主创新以及重点突破,保持信息系统在技术上的 。在充分分析当前信息系统技术发展的现状以及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应用的业务需求,采用先进成熟的技术体系。同时,开发或配置先进、高效实用的硬件设备、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使整个系统能协调一致地运行,以获得最大的系统性能和效益。同时,充分考虑系统后续发展的技术和应用需求,为后续的维护和升级提供全面的保障,在 和开发上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使系统具有较强的可扩展能力。

3、经济性与实用性原则

本项目将在实用的基础上做到最经济,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在硬件和软件配置、系统开发和数据库 上充分考虑在实现系统全部功能基础上尽量节约经济成本。

同时,以系统实用性为原则,系统在 上最大程度地满足业务管理的需要,提供最优的应用和管理工具。系统将做到:系统界面友好、易于使用及管理维护,数据管理方便、更新快捷,业务模型合理、数据交换切实可行、系统升级容易,具有优化的系统结构和完善的数据库系统,具有与其他系统数据共享、协同工作的能力。满足用户在不了解技术的条件下,能够很好的使用系统处理业务以及定制、调整和维护系统功能的需要。

4、扩展性与开放性原则

随着公安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各类数据库以及现今的业务管理模式将可能发生变化。同时,相对应的各种办公流程以及相关表格也可能发生变化,为保障系统能够适应变化,系统配备了开放的接口和方便的二次开发工具,进行动态修改和扩充。在整个系统的建设中, 优化的系统结构及灵活的数据库系统,使各功能模块在相互关联的基础上尽可能独立操作运行。以便系统不断地扩充、求精和完善;同时系统在输入、输出方面应具有较强的兼容性,能进行各种不同数据格式的转换。

5、易用性与完整性原则

本项目在技术 时应尽可能易用,坚持以用户为中心的原则,在充分考虑用户的计算机操作水平以及操作习惯的前提下, 出尽可能简洁明了的解决方案,业务处理过程简单易行,系统操作简便,容错性强使系统具有较强的易用性。

同时,在追求易用性的基础上,也将充分满足对系统业务处理的需求,在应用上是完整的,并且系统在 上不会因为过度的追求易用而舍弃公安业务中必要的业务处理过程,保证业务办理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6、统一化与一体化原则

统一化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信息化的建设应该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完成;二是整个信息化项目建设中的所有业务系统应该在统一平台上开发。

一体化原则是所开发出的系统应该是一体化集成的,包括一体化的数据存储、一体化的系统访问以及一体化的业务处理等。

7、安全性与 原则

安全性是系统建设的重要问题之一。安全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数据不被非法访问和破坏,本系统安全性首要的是数据的安全性,系统必须具备足够的安全权限,保证数据不被非法访问、窃取和破坏;二是系统操作安全可靠:系统同时具备安全权限,不让非法用户操作系统;同时具备足够容错能力,以保证合法用户操作时不至于引起系统出错,充分保证系统数据的逻辑准确性。

是保证系统可靠运行的基础条件。在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通过严格系统测试手段,将系统问题降到最低,同时需要充分考虑软硬件的容错容灾能力,保障系统在出现问题和故障时能够及时实现系统和数据恢复。

(四)建设标准

《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

《关于规范推进公安视频图像智能化应用建设的通知》(公科信〔2019〕36号

《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发改高技[2015] 996号)

《关于印发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方案(2015-2020 年)的通知》(发改高技〔2015〕2056号)

《福建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应用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5]4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函》(闽发改数字函〔2016〕609号);

《全国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整合与共享工作任务书》(公科信〔2012〕11号);

《关于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14〕46号);

福建省公安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联网与共享技术指导意见书》的通知(闽公办〔2013〕63号);

福建省公安厅印发《关于贯彻执行〈福建省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公综【2011】68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闽委办〔2012〕71号);

《全省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联网与共享技术指导意见书》;

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防控网建设的意见》(闽公综〔2013〕95号);

《福建省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整合与共享工作方案》;

《福建省宁德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重点支持城市(区)项目建设方案(2018年--2020年)》

《全省公安视频监控AI人体人脸解析系统项目建设指导意见书》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6)

《国家标准GB/T 28181-2016<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修改补充文件》

《公共安全重点区域视频图像信息采集规范》(GB 37300-2018)

《全国公安机关图像信息联网总体技术方案》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2001)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 74-2017)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 规范》(GB 50311-2016)

《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GB/T7401-1987)

《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连网络层安全协议》(GB/T17963-2000)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部件第1部分:安全功能检测》(GA216.1-1999)

《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GB/T8566-2007)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199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2018)

《数据中心 规范》(GB50174-2017)

《建筑物防雷 规范》(GB50057-2010)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

《安全防范系统雷电浪涌防护技术要求》(GA/T670-2006)

《民用建筑电气 规范》(JGJ/T16-2016)

《交通电视监视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A/T514-2017)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200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2014)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16)

《国家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指导意见》

《国家应急平台体系需求分析报告》

《国家应急平台体系总体 方案》

公安部《警用地理信息系统系列标准规范》

公安视频传输网建设指南;

全国公安视频图像信息数据库建设联网总体技术方案(征求意见稿);

全省人像卡口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公安视频图像信息联网应用运维管理平台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全省公安视频监控摄像机基础信息采集建档工作方案;

《公安机关图像信息要素结构化描述要求》(GA/Z 1129-2013)

《公安视频图像解析系统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A/T 1399.1-2017)

《公安视频图像解析系统第2部分:视频图像内容解析及描述技术要求》(GA/T 1399.2-2017)

《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 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A/T 1400.1-2017)

《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 2部分:应用平台技术要求》(GA/T 1400.2-2017)

《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 3部分:数据库技术要求》(GA/T 1400.3-2017)

《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 4部分:接口协议要求》(GA/T 1400.4-2017)

《安全防范人脸识别应用视频图像采集规范》(GA/T 1325-2017)

《安全防范人脸识别应用静态人脸图像采集规范》(GA/T 1324-2017)

《安防人脸识别应用视频人脸图像提取技术要求》(GA/T 1344-2016)

《安全防范人脸识别应用分类》(GA/T 1470-201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文件编制深度要求》(GA/T 1185-2014)

《安防人脸识别应用系统第2部分:人脸图像数据》(GA/T 922.2-2011)

《信息技术生物特征识别数据交换格式第五部分:人脸图像数据》(GB/T 26237.5-2014)

《公共安全人脸识别应用图像技术要求》(GB/T 35678-2017)

《全省人像卡口系统信息采集、解析、传输技术规范》

《公安视频图像智能化应用体系技术指南》

《公安视频监控人像人脸识别应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行业标准

《机动车测速仪》(GB/T21255-2019);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14)

《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GA/T833-2016)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2014)

《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2016);

《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工程建设通用程序和要求》(GA/T651-2014);

《公安交通管理外场设备基础施工通用要求》(GA/T652-2017);

《公安信息通信网边界接入平台安全规范(试行)》(2007年公安部发布);

《公安信息通信网边界接入平台安全规范(试行)-视频接入安全部分》(2011年公安部发布);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 技术要求》GB/T25070-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1999;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22240-2008;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22240-2020;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20269-2006;

《数据中心 规范》GB 50174-2017  

《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462-2015  

《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 2887-2011  

《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GB/T 9361-2011  

《供配电系统 规范》GB 50052-2016     

《低压配电 规范》GB 50054-20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规范》GB 50116-2013  

《气体灭火系统 规范》GB 50370-2005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GB 19880-200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168-2018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43-2016  

《建筑用安全玻璃钢化玻璃》GB 15763.2-2005  

《防静电工程技术规程》DGT/J 08-83-2009  

《智能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DGT/J 08-601-2009

《信息安全技术政府部门信息安全管理基本要求》(GB/T 29245-2012)

《信息安全技术终端计算机系统安全等级技术要求》(GA/T 671-2006)

《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 22080-2016)

《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控制实践指南》(GB/T 22081-2016)

《开放虚拟化格式(OVF)规范》(GB∕T 35292-2017)

《云计算数据中心基本要求》(GB/T 34982-2017)

《云计算 架构》(GB/T 32399-2015)

《云计算服务安全指南》(GB/T 31167-2014)

《公安大数据安全 总体技术框架》(GA DSJ 300-2019 )

《公安大数据安全 安全访问平台技术 要求》(GA DSJ 350-2019)

《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CH/Z3005-2010)

《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CH/Z3004-2010)

《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CH/Z3003-2010)

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数字化测图规范》(GB15967-2008)

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GB7931-2008)

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GB7930-2008)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

《基础地理信息分类与代码》(GB 13923-2016)

《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11)

《地理信息术语》(GB/T 17694-2009)

《天地图电子地图符号与注记》

《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标准》(CJJT 103-2013)

《城市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规范》(GA/T493-2004)

《城市警用地理信息分类与代码》(GA/T491-2004)

《城市警用地理信息图形符号》(GA/T492-2004)

《城市警用地理信息属性数据结构》(GA/T529-2005)

《城市警用地理数据组织及数据库命名规则》(GA/T530-2005)

《城市警用地理信息专题图与地图版式》(GA/T531-2005)

《城市警用地理数据分层及命名规则》(GA/T532-2005)

《全国公安机关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A/T380-2012)

《公安业务数据元素管理规程》(GA/T541-2005)

《公安业务数据元素编写规则》(GA/T542-2004)

《公安业务基础元素集》(GA/T543-2005)

《遥感影像平面图制作规范》(GB/T 15968-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理空间数据交换格式》(GB/T 17798-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

《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GB/T 18316-2008)

《地图分色样图制作通则》(CH/T 4005-94)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09)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数据文件命名规则》(CHT1005-2000)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CH/T 1007-2001)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0、1:10000、1:25000、1:50000、1:100000数字栅格地图》(CHT 9009.4-2010)

《地图符号库建立的基本规定》(CH/T 4015-2001)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1 500 1 1000 1 2000 数字栅格地图》(CH/T 9008.4 2010)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1 500 1 1000 1 2000 数字正射影像图》(CH/T 9008.3 2010)

(五)建设内容

2020年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新建)建设内容如下:

1、新建1500路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及后端配套的视频云存储,视频和图片要无缝接入霞浦县公安局共享平台,其中300路为人像卡口,20路为车辆卡口,10路为停车场卡口,主要应用于城区背街小巷、乡镇、行政村主要路口、车辆卡口、人像卡口(含引擎)及停车场卡口,积极响应乡村振兴战略,重点推动加快农村地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加强革命老区、贫困山区、毗邻边区、农村库区、重要海岛等“四区一岛”薄弱地方监控建设,增加乡村视频监控探头点位数量,实现全县100%户籍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和100%户籍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行政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全覆盖。

2、建设安全可靠的独立视频专网,提升视频专网核心和云存储核心的承载力和

1)本次项目组网方式明确为前端点位采用裸纤或者EPON(GPON)分光的方式进行传输,在汇聚机房部署核心交换机,前端部署接入层网络设备,同时通过裸纤或者EPON(GPON)分光的进行传输,实现组建专网专用的物理隔离网络,从而保证了视频监控数据的安全传输。组建独立的专网接入,符合视频专网组网安全规范,网络的交换能力必须要能满足视频传输和实战业务应用的要求,视频流畅不卡顿。前端杆件网络接入设备带宽达到100M以上(含100M)。所有组网设备的管理权限必须归属公安机关管理。服务期结束并重新进行升级改造建设的项目,组建的网络也按以上要求建设。

2)共享平台核心交换机的板卡扩容。本次霞浦县公安局视频专网核心交换机扩容改造共需增加1块48端口万兆光板卡。霞浦县公安局2019年购置1台核心级交换机作为视频专网核心,与原有设备做双机虚拟化,满足市局要求视频专网核心双机或多机的要求。但随着业务的扩充,原设备端口已全部实际运用,本次项目拟增加1块48端口万兆光板卡主要用于运营商主干和共享平台虚拟化的扩容,并配备48个万兆单模光模块。

3)增加现有网管平台授权数,统一纳管网络设备

霞浦县公安局已经使用智能管理平台很好地纳管现有网络设备,但随着视频专网的不断扩充,现有平台授权数不足,本期新增100个 满足设备管理需求。

4)搭建一套违规外联监测系统

本系统需实现本辖区内视频专网违规外联的主动监测、主动报警,应能迅速掌握违规外联的时间、内网IP、外网IP,便于技防办人员迅速开展违规外联行为的查处。

3、建设5个停车场10路的车辆智能采集(停车场),实现对停车场进出车辆信息的采集,对车辆进行管控。

4、建设300路动态人像识别引擎,并通过人脸特征值之间的比对碰撞,输出特征值相似度大于设定阈值的人脸照片集合,响应人脸数据应用平台的各类数据需求。动态人像识别引擎利用高性能GPU运算资源,搭载高准确率的人脸识别深度学习算法,通过标准接口与宁德市局人像库和人脸数据应用平台实现信息交互,为人像大数据平台提供特征提取、人脸比对等人脸图像解析能力。

5、车辆图片二次分析建设

本次采购一台国产GPU解析服务器,用于对2235多路车辆微卡的过车图片(每天550万张)进行二次分析和结构化数据存储,二次分析平台和数据库可利用2019年建设的虚拟化服务器平台部署,并将解析数据无缝接入县级AI人体人脸解析系统建设,车辆结构化数据同步推送市局卡口大数据平台。

6、建设460路AI人体人脸解析系统,本系统以视频监控智能化人体人脸解析、行人重识别(ReID)、大数据技术为依托,选用具有国内自主知识产权的AI算法和高性能智能分析国产硬件,构建全县联网共享的视频监控AI人体人脸解析系统,霞浦县本次至少建设460路视频监控AI人体人脸解析解析能力,包含具有460路视频监控AI人体人脸解析运算能力的软硬件。提取其中人体人脸多维结构化特征信息,并采用动态聚档索引技术实现全域人体人脸智能聚档,应支持全景照、人体快照、人脸快照的关联存储,宜支持人脸短视频的关联存储,图片 存储时间≥180天,可分期部署,本期建设存储≥90天,结构化数据存储≥两年,为通过大数据技术在全省开展人员检索、布控、轨迹溯源、实时追踪、跨境追踪等全省人体人脸智能化应用提供技术支撑。AI人脸人体解析系统项目可利旧已建或新建的视频监控系统,参照GB/T 37300标准和全省综治视频考评标准要求,选择重要部位适合视频解析的监控探头进行解析处理。

7、对于本期新建的一类视频监控点位,要求重点杆件安装1套智能监控设备箱,前端采集数据实时推送后端中心平台软件。后端平台软件实现对前端的监控点位实现设备用电监控、温控风扇、远程控制、网络传输监控、箱内温度监控等功能;通过网络实时将前端监控点位的监测信息传输至后端集中运维管理平台,当出现网络中断、设备损坏、市电中断、设备用电状态变化、柜内温度过高时可主动通告运维管理平台。

8、为了满足霞浦县公安局信息化建设的需求,计划在原机房旁改造一个信息中心机房,新建机房面积66㎡。

1)新建1个数据中心机房,新机房建设采用模块化封闭冷通道建设方案。冷通道规划19个IT柜,2台25KW精密空调,一个配电列头柜。

2)机房装修装饰工程:因机房采用模块化机房方案,本次项目机房装修只做简易装修,地面敷设静电地板,靠窗户侧机房采用彩钢板封堵。

3)对机房配电系统进行改造。大楼负二楼至主机房UPS输出电缆重新布线。对动力配电柜及UPS分配柜进行改造,十层信通机房52个机柜增加一路市电输入。

4)机房新增气体灭火系统,灭火系统采用七氟丙烷无管网

5)机房新增环境监控系统,实时监测机房智能设备运行状态,及环境参数。

6)机房新增防雷接地系统采用3*30mm铜排接地,接入原机房接地网。

9、建设50个前端特征采集设备,在全县范围内实现前端特征采集设备的布建,覆盖城市内外围主要路口、城区重要场所以及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新建采集数据主要用于县域重点场所人口监测,异常流量和异常行为预警,而且采集的数据信息实时向公安机关管控后台推送。

10、建设警用地理信息数据库。

1)高分辨率正射影像更新及制作:所涉区域包括霞浦县中心城区(松城街道、松港街道、松山街道)以及乡镇中心镇区(三沙镇、牙城镇、溪南镇、长春镇、下浒镇、沙江镇、北壁乡、海岛乡、盐田镇、北壁乡、海岛乡、盐田畲族乡、水门畲族乡、崇儒畲族乡、柏洋乡)。

2)实景三维模型建设:所涉区域包括霞浦县中心城区(松城街道、松港街道、松山街道)以及乡镇中心镇区(三沙镇、牙城镇、溪南镇、长春镇、下浒镇、沙江镇、北壁乡、海岛乡、盐田畲族乡、水门畲族乡、崇儒畲族乡、柏洋乡)。

3)综合警务管理二三维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基于最新制作的霞浦县二维及三维地图实现与“一标三实、视频监控、350M集群对讲机”等基础业务数据对接的基础上,根据治安、指挥中心、图侦等部门的初期应用需求,搭建霞浦县综合警务管理二三维地理信息系统。

11、服务器虚拟平台内存扩容

2019年共建设一套虚拟化平台,包含两台高配服务器、1台管理服务器、一台存储阵列和一台光交换机,实现30台通用服务器虚拟化能力,目前已使用28台虚拟机,除了内存其余配置还有冗余,目前虚拟平台内存不够后期的虚拟化使用,为了更好的使用虚拟化平台。本次只对内存进行扩容,增加8条32G内存。

12、高清视频解码器更换

目前霞浦县公安局所有的高清视频解码器大部分运行情况良好,部分设备有少许故障。其中牙城派出所原有高清视频解码器因设备老旧故障,导致经常无法连接,设备不稳定。已无法满足现有需求,本次对牙城派出所的高清视频解码器进行更换。

13、图片及录像存储时间要求

(一)视频数据存储

视频数据采集视频前端的录像数据,根据不同的监控应用场景分别 200万像素、400万像素、600万像素、800万像素、900万像素的高清视频监控。按照前端类型的不同,200万像素(1920×1080)以2Mbps的实时码流存储,400万像素(2048×1920)以4Mbps的实时码流存储,600万像素(3072×2048)以6Mbps的实时码流存储,800万像素和900万像素(4096×2160)以8Mbps的实时码流存储。

本次采用视频云的技术存储录像,监控视频录像存储时间30天以上,其中反恐等重点部位的存储时间90天以上,本期建设的重点部位数量应占本期总量的30%。

(二)图片数据存储

图片数据采集抓拍机的图片数据,主要是车辆抓拍图片。车辆图片信息采用JPEG 编码格式,符合ISO/IEC1544∶2000 要求,压缩因子不高于70;400万高清卡抓拍单元抓拍图片平均大小为500KB, 600万人脸抓拍单元抓拍图片平均大小为800KB,900万高清卡抓拍机图片平均大小为1M。

本次采用视频云的技术存储图片,车辆/人脸图片的存储周期应不少于6个月。

14、系统集成

含租用光纤专线(5年),网络设备、光模块、光纤网络跳线、线缆、电源、立表取电、人工、保险、运输、安装、调试等、现场施工手孔井制作及水泥井盖、垃圾清运等。

(六)传输网络要求

1、本项目组网方式明确为前端点位采用裸纤或EPON(GPON)分光等物理隔离的方式接入,所组网络必须物理独立,专门用于霞浦县公安局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自建),不得与其它任何业务(含公安社会面监控网络)混用,中标人不得将用于本网络系统的网络设备、链路和视频信号、数据等提供给其他个人和单位使用或复用;符合视频专网组网安全规范,汇聚点位专网专用的三层汇聚交换设备,汇聚网络设备的交换能力必须要能满足视频传输的要求。要求投标人对该参数提供组网拓扑图及组网设备参数进行佐证。

中标方必须提供详细的网络拓扑结构图,验收材料中必须提供拓扑结构图、各类设备的用户名及密码、一机一档等详细的运维资料。

2、本项目采用光网络传输,前端监控杆件网络接入设备带宽达到100M以上(含100M),千兆主干光纤汇聚至汇聚网络设备,万兆光纤接入霞浦县公安局机房共享平台核心交换机。投标人须充分考虑自身主干网络情况,必须采用裸网裸纤方式组网,本项目组网的设备由中标人承担,而且必须是专网专用,不能加载其他任何非公安相关业务数据,保证公安视频专网的终端用户能够快速、流畅地对前端视频进行解码上墙、实时预览、回放,并满足系统智能化应用以及其他业务系统的调阅需求等;要求投标人对该参数提供组网拓扑图及组网设备参数进行佐证。

3、投标人须充分考虑整体网络系统安全性,从多方面不限于如下考虑:所采用的网络设备应具备足够的安全可靠性机制,确保网络稳定运行;安全策略部署透明,不影响设备和网络性能,不影响业务和用户体验,实现高安全和易管理的良好平衡;确保网络中运行的路由协议安全,数据报文能被准确转发;网络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中应注意安全规范,采用安全级别高的管理技术,并关闭不必要的管理服务;前端视频编码设备接入安全保护,为防止外部主机通过视频编码设备接口接入到网络中。所有组网设备的管理权限必须收回公安机关管理。要求投标人对该参数提供组网拓扑图、组网设备参数及网络设备管理权限验收前移交承诺书进行佐证。

(七) 前端建设要求

7.1.新建监控立杆

视频监控系统前端设备的室外摄像机的安装尤为重要,不仅要求摄像机能够有宽阔的视野和俯瞰效果,而且要求图像稳定,不产生机械抖动,因此对摄像机的安装点有相当的要求,同时对安装摄像机的立竿 增加了相应的难度,特殊场地要根据拍摄点的具体情况进行单独的

监控摄像点若安装在十字路口或道路边时,架设摄像机的立杆一般立于人行道边缘靠道路一侧,高度考虑到道路行车安全,一般杆高5.5-6m,有效高度≥4-5.5m,人行道和天桥等特殊地方立杆高度根据现场勘查情况确定。

 前端监控普通杆具体要求如下:

1)立杆的强度、刚度在风力的作用下,直接关系到显示画面的抖动。立杆的 安装目标除考虑日晒雨淋抗腐蚀性外,还必须考虑减少迎风面积和抗震抖动因素。采用变直径 立杆达到减少有效的迎风面积,制作工艺采用优质冷轧钢板卷管成型,整体热镀锌增加强度,前端用R1200轧弯成90度水平,焊上高度球连接座,简洁美观,整杆有效高≥6m,挂设备后净高≥5.5m,悬伸2000-5000mm以上(具体按实际需要),无阻挡转角。

2)立杆和设备箱外观须与城市景观配套,符合市政设施规范颜色,采用浅蓝色和白色基调,喷注黄色监控点编号和临近电灯杆编号。立杆要采用防锯防盗特殊材料。球机采用吊装的形式安装,枪机采用直立顶端安装。

3)立杆底部焊接固定的法兰盘,法兰盘使用直径为≥Φ400mm厚度为≥10mm的钢板,法兰盘与杆体之间均匀焊接6块直角三角形加强筋。

4)立杆应做灌筑基础,基础深度适宜,立杆高度适宜、支架长度适宜。

5)前端设备立杆需安装在地锚混凝土式基础上,混凝土基础体积为≥80cm×80cm×80cm,地脚螺栓使用长≥1250mm,直径≥Φ20mm的圆钢制作。上端为长≥50mm、M20mm的罗纹,下端为长≥20cm、夹角小于60度的折弯。地脚螺栓焊接在下法兰盘上,露出≥50mm长的螺纹。

6)预埋穿线管内径大于Φ50mm,弯曲角度≥120度。钢管立杆要求安装保护地线,使用规格为≥40mm×4mm的镀锌扁铜制作。保护地线可沿穿线地沟敷设,焊接到每个钢管立杆的地脚螺栓上,焊接处应刷沥青防腐,保护接地电阻≤10Ω。立杆安装应保证杆体垂直,倾斜度不得超过杆体长度的1%。

前端立杆与混凝土基础示意如下图所示:

图片1.png

前端立杆与混凝土基础示意图

7.1.1.前端基础

一个稳定的立杆基础对画面的稳定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立杆的安全竖立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所以要求对基础核心钢筋部分作加强处理,采8根?25mmX1400钢筋,用M24mm螺母固定立杆。

立杆基础底部钢筋30度三角形外扩,增加地面接触面积,以增加基础的稳固性。

7.1.2.接地桩

前端设备机箱中安装有避雷器,当遭遇感应雷时将电流引入接地桩,以保护前端设备的安全。接地桩有两个作用,一是将雷电引入地下,二是设备接地。

接地桩沿基础边沿打入地下,上端线头压接直接引入立杆内部,机箱内设备接地线沿杆内腔从机箱引下,与接地桩引线合接。

7.1.3.防护处理

要求对所有外露件均作防护处理,包括立杆及相应配件、设备机箱等作热浸锌处理涂银粉漆,以保证设施的美观、防锈和防腐。

7.2.室外智能机箱

7.2.1.系统总体架构

智能设备箱系统主要在前端机箱中集成智能运维模块,后端设立智能运维管理系统软件,智能运维模块通过视频专网同后端集中管理系统进行实时信息交互,本期共需采购200套室外智能机箱设备,安装在重点杆件上,并无缝接入原有后端智能设备箱运维管理系统,后端平台软件原来已经建设,本期不再建设。

机箱内安装部署光传输设备、供电设备、排插及防雷接地装置等前端设备,通过智能控制单元实现前端设施连接,并通过视频专网接入后端智能运维管理系统,平台实现市电断电检测、设备用电监控、视频和网络故障分析、热交换风扇控制、远程重启控制、网络传输监控、柜内温度监控、监控箱防盗等功能。

通过集中运维管理平台,管理人员可实现对前端设备的管理,远程实时查看前端设备运行情况,远程控制管理设备供电状态、智能故障分析与自动修复。当前端设备出现异常时,管理平台可多种告警通知方式进行通知。

7.2.2.设备箱组成结构

本项目在前端重点视频监控点位、人像卡口、车辆卡口安装一套智能设备箱配置200套智能设备箱,设备至少包括1个智能控制单元、1个自动重合闸、2位五孔插座、3位五孔插座、1个后备电源模块、1个门磁开关、1个散热风扇以及电源防雷器、光纤盘等。

7.2.3、智能控制单元

智能控制单元能够区分前端断电、断网状态,并实时将故障原因自动上传到管理平台,从管理平台能够查看对应的断电、断网记录。

集成了设备交流供电、温控、定时控制等功能。采用智能分析前置技术,提升故障判断的实时性,后台做汇总工作。具有停电与电源故障报警、视频和网络故障分析、机箱内温度检测及电压电流检测、设备用电监控、远程或自动断电重启、开箱报警等功能。

智能控制单元可本地实现自动逻辑判断,控制所有箱内及外接设备的电路通断,可离线实现对因其他不确定因素造成设备宕机的重启。

7.2.4、后备电源模块

微型不间断电源,适用于户外环境使用,电池免维护,断电时可供ONU和智能模块工作不少于10分钟;自带充电装置、保护装置;转换时间0秒;带有充电、充满、工作状态指示。

7.2.5、门磁开关

每个室外机箱连接箱体的门磁开关,实现对箱门状态检测,防止配电箱被异常撬开、箱内设备被盗。在布防状态下,检测到箱门被打开时,能够发出告警通知;当需要打开箱门进行正常的巡检工作时,可远程设置限时撤防状态,在限时时间超过后,自动恢复布防状态,不需要人工干预。

7.2.6、散热风扇

每个室外机箱配套1个散热风扇,当箱内温度超过设定值时,自动启动风扇进行降温。

7.3.室外机械机箱

本期项目1500路视频监控除采用200套室外智能机箱外,其余全部采用室外机械机箱。

7.3.1、空间尺寸

机箱内空间尺寸应采用≥500*400*200(长度*宽度*深度)的规格,离地高度不低于3.5m。箱体应与杆体大小协调,应保证有充足的空间,方便设备安装和维护。

7.3.2、箱体材料

用于箱体的金属材料应具备抗腐蚀、电化学反应、防酸雨能力,建议采用201不锈钢板。箱体板厚度1.2mm及以上。

7.3.3、箱体结构

箱体门应采用锌合金铰链,门开启角度大于90度。监控箱结构为露天环境使用 ,应具有良好的防水、防尘、防锈、散热、防盗、防寒、防曝晒结构。箱体进线孔必须有胶套保护,以防止各种线缆被刮伤。箱体根据各个设备的功能,合理布局,充分考虑到电气连接,走线,通风,散热效果等多方面的因素。

7.3.4、机箱电气

箱体内部应装置有插座、防雷模块、绕纤盘、接地铜排、12V直流散热风扇等,预留网络设备(ONU或光端机)放置空间,高度不小于10厘米,配置一块托盘用于放置网络设备。

7.4.前端防雷接地

7.4.1、防雷接地网

本项目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立杆防雷接地电阻≦10Ω。

接地网布置依据地形进行 。立杆的基础由钢筋网加混凝土构成,首先用四根Ф50毫米钢管或50×50×5mm角钢作为接地极,同时用镀锌扁钢把四根接地极焊接成接地网的一部分,再将此接地网与法兰盘进行焊接,钢管或角钢需经过热镀锌工艺处理,焊缝涂沥青漆,以增加抗腐性能和提高其导电性能。

接地极安装隐蔽后应先测量接地电阻,当土壤电阻率太高而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根据现场地质情况于基坑四角增加接地角钢数量,并采用垂直接地极+减阻剂的方法使地网接地电阻符合要求(≤10Ω)。

7.4.2、前端设备防雷

由于霞浦县处于雷雨多发的沿海地域,为了保证前端设备的安全,本系统必须全面考虑整个监控网络的防雷问题,特别是前端摄像点的防雷。

在设备箱内需要对电源、信号线及控制线路安装相应的防感应雷措施。为避免在现场产生感应雷高电位闪络放电和雷电波磁场而损坏设备,在安装现场所有的信号线路做屏蔽等电位接地处理。

前端摄像机电源使用AC24V或DC12V,由变压器供电的,单相电源避雷器应串联或并联在变压器前端,如直流电源传输距离大于15米,则摄像机端还应串接低压直流避雷器。同时,选择防护等级比较高的防雷设备箱体,同时在箱体里面配置交流电源浪涌保护器。

7.5.前端设备立电取电

供电是整个视频监控系统稳定运行的保障。前端设备立表取电的 应综合考虑电力负荷,负载能力,电力传输距离,设备电气特性。并结合前端现场的实际环境来进行 。前端设备立表取电的 原则和要求如下:

1)实用性:要求结合现场环境及前端设备电气性能,做到实用、适用。

2) :要求具有高 和高可靠性,确保前端设备稳定运行。

3)安全性:要求供电系统的各个环节,均具备绝缘及漏电等保护措施。

4)经济性: 合理的供电网络,尽可能的节约供电线路的投入成本。

5)可维护性:所有电力线路的敷设、电源设备的端接点及电源分配,均要考虑到维护方便、易于检修。确保出现故障时,维护人员能在最短时间修复。

7.5.1.前端供电系统要求

1)电源设备除电压、电流、功率要求符合容量要求外,还将尽量保证 ,考虑到系统控制时的大功率电流、多个负载同时启动时造成的压降,同时需考虑到远距离传输时造成的压降等多方面的因素。

2)电源线敷设保证符合室外电缆敷设标准和规范,并满足市政的要求。

3)供电点将选择供电能力有保障的位置接入,供电方式可据实际调整;

4)前端监控点位供电线路采用埋地穿管的敷设方式,穿越马路深度为800mm;在人行道或绿化带上敷设深度为500mm。敷设路由根据《城市综合地下管线图》确定,图纸经相关监管单位审核,并考虑道路开挖许可等的办理费用。

7.5.2.前端设备取电方式

视频监控系统前端设备通常采用两种供电方式,一种是集中供电,另一种是就近取电。本期项目采取就近取电的方式为前端设备来进行供电。

7.5.3.前端设备供电要求

各监控点位在就近的公共供电网络立表取电,市电经加装自动重合闸开关(含SPD),引到设备箱使用,保证了引入部分电源线路的漏电及防雷防护。

7.6.车辆卡口八角立杆及基础设施单元

立杆及基础设施单元主要包括金属杆件、立杆基础、主管维修井、接地体、破路和管道等。

7.6.1、整体要求

立杆整体要求如下:

1)立柱高一般为≥6.5米(可根据现场实际需求定制),整体表面热镀锌,立柱壁厚≥6mm,立柱底部口径为≥300mm,上部口径为≥230mm,截面为八边锥形及圆锥形;

2)横臂壁厚≥4mm,长4-12米(可根据现场实际需求定制),双面热镀锌;

3)杆底:杆底双面焊接并加筋板,杆底钢板尺寸≥20mm*¢550mm;

4)包含地笼及预埋件,包括8根长≥1500mm的M30地脚螺栓,每根地脚螺栓要配两个螺母,一片垫片,底座面板为1块直径为550圆形≥6mm厚钢板焊接;

5)II级焊缝,焊缝超声波探伤比例20%;

6)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5标号。

7.6.2、立杆基础要求

立杆应做灌筑基础,基础深度适宜,立杆高度适宜、支架长度适宜。前端设备立杆需安装在地锚混凝土式基础上,混凝土基础体积为≥1400mm×1400mm×1600mm,地脚螺栓使用长≥1500mm、直径≥Φ30mm的圆钢制作。上端为长≥100mm、M30mm的罗纹,下端为长≥150cm、夹角小于60度的折弯。地脚螺栓焊接在下法兰盘上,露出≥100mm长的螺纹。在监控点位旁设穿线井孔,与穿线管连通;强弱电线缆分不同线管穿线敷设。预埋穿线管内径大于Φ50mm,弯曲角度≥120度。立杆要求安装保护地线,使用规格为≥25mm×4mm的镀锌扁铜制作,保护接地电阻≤10Ω。

《详见杆件基础尺寸开挖规格对照表》

序号

立杆横臂

基础尺寸

备注

1

1m-3m

1×1×1.2(m3)

1

4m-5m

1.2×1.2×1.7 (m3)

2

6m-9m

1.4×1.4×2(m3)

3

10m-12m

1.5×1.5×2.1 (m3)

4

13m-15m

1.8×1.8×2.3 (m3)

 

注:当开挖深度无法达到要求时,可拓宽宽度,保证基础

7.6.3、基础埋设施工

前端基础埋设的施工工艺,要求按照下述流程进行:

1)挖穴深参照《详见杆件基础尺寸开挖规格对照表》,底面直径参照《详见杆件基础尺寸开挖规格对照表》;

2)穴角打入接地桩;

3)夯实底部后垫入块石;

4)灌浆至距离地面参照《详见杆件基础尺寸开挖规格对照表》;

5)放入钢筋笼,调正至水平,立杆安装方向;

6)灌浆一半后再次调测水平;

7)填余浆,同时埋入各种导线管;

8)安装接地桩引线,另一端塞入基础中间,修整地表;

9)最后清理现场。

7.6.4、接地桩

前端设备机箱中安装有避雷器,当遭遇感应雷时将电流引入接地桩,以保护前端设备的安全。接地桩有两个作用,一是将雷电引入地下,二是设备接地。

接地桩沿基础边沿打入地下,上端线头压接直接引入立杆内部,机箱内设备接地线沿杆内腔从机箱引下,与接地桩引线合接。

7.6.5、设备箱

关联设备机箱 在立杆附近的合适地方、距地面3M以上,箱体采用钢板制作,坚固耐用,距离地面有一定高度,防水性能好,便于安装和维修。

7.6.6、防护处理

要求对所有外露件均作防护处理,立杆及相应配件作热浸锌处理涂银粉漆,以保证设施的美观和防腐。

7.6.7、设备取电

车辆卡口取电 参照前端监控系统设备取电

(八)其它要求

1、本期项目建设的系统所有视频、卡口图片及过车数据需无缝接入霞浦县公安局共享平台,其中虚拟卡口和停车场卡口需无缝接入宁德市公安局卡口大数据平台及福建省公安厅卡口联网平台,人像卡口图片及过人数据需无缝接入宁德市公安机关大数据人工智能平台,AI人体人脸解析系统解析数据无缝接入省、市AI人体人脸解析系统。

2、本项目的立表取电、基础施工、设备采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采购设备清单)、安装调试、光缆铺设、数据接口、系统集成、安全防护等,全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3、招标文件中所述技术要求,应视为保证系统/产品运行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投标人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投标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4、本期项目软硬件设备的商用密码要采用国产密码算法。

(九) 视频监控点位

本次项目新建1500路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及后端配套的视频云存储,视频和图片要无缝接入霞浦县公安局共享平台,其中300路为人像卡口,20路为车辆卡口,10路为停车场卡口,主要应用于城区背街小巷、乡镇、行政村主要路口,投标人需按监控点位进行建设,监控点位施工需达到 方案及公安局的实际业务需求,前端杆件及立表取电等配套措施要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免费调整,中标并签订合同后,中标方需根据公安局的实际点位需求(15%以内)进行相应免费调整。因监控点位信息不宜对外公布,如需查看点位清单需携带项目报名成功截图、单位授 函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霞浦县公安局查看,被授权人需现场签订保密协议。

(十)专项承诺: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基本达到初验要求,如无法达到初验要求,将视同中标人不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潜在投标人将对此进行专项承诺,如未进行承诺将视为无效投标。

  1. 其他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品目:1-2 2020年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链路租赁)

(一)项目需求

本次采购的内容为2020年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链路租赁)的相关采购、安装、调试、维护等配套服务。前端设备包括电源插排、网络交换设备、网络跳线等传输网络产品,同时包括配套设施、辅助材料、土建改造、劳务、运输、保管、管理、装卸、安装、调试、人工、保险、税金、检测费用、验收费用、租期内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费、政策规定、施工措施费以及续建工程所包含的管线材料价格浮动(招标文件另有说明的除外)及其它所有必要辅材的供货及合同所包含的风险、责任等。未予提及而又为续建工程开通需要的所有管线主材、辅材等都包含在报价范围内,成交后不予增补。

本期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采用租赁线路的模式,传输链路产权归中标人所有,管理权归采购人所有。投标人须根据“招标内容及要求”提供详细点对点应答及所须的详细相关资料。

(二)项目概述

2017年11月《福建省宁德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重点支持城市(区)项目建设方案(2018年--2020年)》(下面简称建设方案)通过中央政委法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宁德市为重点支持城市单位,霞浦县公安局2018至2019年围绕《建设方案》,开展一系列的建设活动,共建设有1640个前端监控探头及后端的视频云存储、人脸识别系统等。

目前,全县共汇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共计1.32万多路,其中一类视频监控3941多路,二、三类视频监控9350多路,车辆微卡口2084多路,人像微卡口1182路,其中人像卡口510多路。通过对全县视频图像和信息资源进行地图化、规模化、集约化管理和开放共享,基本能够满足多部门视频浏览、录像调阅和人像轨迹查询等需求,视频监控和人像卡口系统在支撑服务打击犯罪、治安防控、人员管控等方面都取得成效,成为科技信息化的重要系统。但存在:人像布点尚有缺漏、人像信息尚未应用、人脸技术尚存短板、核心技术尚未全控等短板和弱项。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不断深化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提升全县公安机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水平、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结合我县智慧公安的工作部署,围绕《建设方案》以实战化为导向,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明确2020年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链路租赁)的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

2020年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链路租赁)建设内容如下:

1、联网整合100家社会单位视频监控

按照省厅联网整合技术标准建设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社会面传输专网,将霞浦县居民小区、广场、商场、市场、车站码头、港澳口、汽车站、医疗机构、学校、高速公路、银行、加油(气)站、储油库、寄递业、停车场、娱乐场所、网吧、酒店、宾馆、清真寺、基督教堂、河道、易涝点、供水、供气、供电设施场所以及体育场馆、旅游景区等83家需要联网整合单位已有的视频监控通过本次建设的社会面视频传输专网接入霞浦县公安局社会面视频联网平台,再通过防火墙和视频安全接入系统等安全防护体系无缝接入霞浦县公安局视频监控共享平台。同时建设17条与城区社区街道互联互通的联网应用链路,实现视频资源共享和应用效益最大化,充分发挥视频图像资源在治安防控、打击犯罪、反恐处突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本项目拟接入83个场所(含城区、乡镇及村重要场所)视频监控,负责网络设备的安装、取电、跳线、线路标签及接入场所内所有硬盘录像机等视频编码存储设备,并负责前端设备的IP更改、字符叠加、接入设备帐号及主密码等,实现接入霞浦县视频专网共享平台。本项目只涉及传输线路,不涉及前端摄像头、后端存储设备采购。

2、建设安全可靠的独立社会面视频专网

承建商的组网方式明确为前端点位采用裸纤或EPON(GPON)分光的方式接入,组建独立的专网接入,符合视频专网组网安全规范,网络的交换能力必须要能满足视频传输和实战业务应用的要求。所有组网设备的管理权限必须归属公安机关。服务期结束并重新进行升级改造建设的项目,组建的网络也按以上要求建设。

网络传输要求

4.1投标人必须采用物理隔离的祼纤专线方式建立社会公共安全视频专网,专门用于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不得与其它任何业务(含公安自建监控网络)混用,接入单位的视频监控网络与互联网等其他任何网络进行物理安全隔离,中标人不得将用于本网络系统的设备、链路和视频信号、数据等提供给其他个人和单位使用或复用;要求投标人对该参数提供组网拓扑图及组网设备参数进行佐证。

4.2本项目采用光网络传输,要求前端接入带宽100M以上(含100M),千兆主干光纤汇聚,万兆光纤接入霞浦县公安局中心机房,乡镇村居(小区)汇聚点接入霞浦县公安局中心机房,若个别点位不在村部,中标人须按采购方指 定的位置安装独立汇聚箱,应满足公安视频监控传输要求标准,汇聚点接入的公安自建前端设备及经公安机关认可的设备,在租赁期间不另行收取网络费用,接入汇聚点的网络使用权归采购方,要求投标人对该参数提供组网拓扑图及组网设备参数进行佐证。

4.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组网的核心三层设备(含光汇聚设备)安装在霞浦县公安局中心机房,不在 总机房汇聚, 须充分考虑自身主干网络情况,必须采用裸网裸纤方式接入共享平台,本项目组网的设备由中标人承担,而且必须是专网专用,不能加载其他任何非公安监控项目的业务,保证接入共享平台的终端用户,能够快速、流畅地对前端视频进行解码上墙、实时预览、回放,并满足系统智能化应用以及其他业务系统的调阅需求等;要求投标人对该参数提供组网拓扑图及组网设备参数进行佐证。

4.4本期项目传输组网要确保社会面视频接入单位(含公安原有已建设的社会单位)的网络无法进行互访,实现接入单位到霞浦县公安局中心机房点到点传输要求;要求投标人对该参数提供实现该功能的组网技术方案、组网设备参数及组网拓扑图进行佐证。

4.5本期项目传输组网要求必须符合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公共安全视频专网接入技术指导意见书”的组建要求,建立专门用于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的社会单位联网网络系统,无缝接入霞浦县公安局社会面视频联网平台,再通过防火墙和视频安全接入系统等安全防护体系无缝接入霞浦县公安局视频监控共享平台,覆盖本次83家单位视频监控接入17家城区社区街道互联互通,包括光纤、光纤收发器、光电转换设备、跳线和其它辅助设备及辅材的采购、运输、架设、实施、安装、测试、运维等相关内容,投标人报价中应包含建设本期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接入线路租赁项目光纤传输链路的所有费用。要求投标人对4.5”作具体专项承诺(不得在“投标响应”栏中仅出现“响应”字样)进行佐证

4.6本项目线路建设,包括网络设备的安装、取电、跳线、线路标签、接入单位前端硬盘录像机(NVR/DVR)、摄像机IP的设置、字符叠加以、编码设备的接入及接入设备帐号及主密码等,要求实现接入县级视频专网共享平台。

4.7对于技术组网方式将采取追溯机制,投标人若中标须按要求组建社会公共安全视频专网,否则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拒绝本期项目验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同时给予投标人不良信用记载。

安全性

    ▲5.1本项目网络设备和线路等,全部采用租赁模式,投标人若中标不得将用于本系统的设备、链路和视频信号、数据等提供给其他个人和单位使用或复用。

    ▲5.2投标人须充分考虑整体网络系统安全性,从多方面不限于如下考虑:所采用的网络设备应具备足够的安全可靠性机制,确保网络稳定运行;安全策略部署透明,不影响设备和网络性能,不影响业务和用户体验,实现高安全和易管理的良好平衡;确保网络中运行的路由协议安全,数据报文能被准确转发;网络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中应注意安全规范,采用安全级别高的管理技术,并关闭不必要的管理服务;前端视频编码设备接入安全 ,为防止外部主机通过视频编码设备接口接入到网络中。

)其它要求

1、本期项目联网整合的所有社会视频监控需无缝接入霞浦县公安局共享平台。

2、本项目的前端设备接入、基础施工、网络设备采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采购设备清单)、安装调试、光缆铺设、数据接口、系统集成、安全防护等,全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3、招标文件中所述技术要求,应视为保证系统/产品运行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投标人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投标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4、本期项目软硬件设备的商用密码要采用国产密码算法。

() 视频监控点位

本次项目将霞浦县居民小区、广场、商场、市场、车站码头、港澳口、汽车站、医疗机构、学校、高速公路、银行、加油(气)站、储油库、寄递业、停车场、娱乐场所、网吧、酒店、宾馆、清真寺、基督教堂、河道、易涝点、供水、供气、供电设施场所以及体育场馆、旅游景区等83家需要联网整合单位已有的视频监控通过本次建设的社会面视频传输专网接入霞浦县公安局社会面视频联网平台,再通过防火墙和视频安全接入系统等安全防护体系无缝接入霞浦县公安局视频监控共享平台,同时建设17条与城区社区街道互联互通的联网应用链路,实现视频资源共享和应用效益最大化。社会单位接入施工需达到 方案及公安局的实际业务需求,中标并签订合同后,中标方需根据公安局的实际需求(15%以内)进行相应免费调整。因联网的社会单位信息不宜对外公布,如需查看联网的社会单位清单需携带项目报名成功截图、单位授 函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霞浦县公安局查看,被授权人需现场签订保密协议。

() 设备技术要求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 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1

010004

光缆链路费用

(1)名 称:光缆链路费用
(2)参数:含租用光缆专线(5年),含租用光纤专线(5年),网络汇聚设备、光模块、网络接入设备、网络信号线、水晶头、光纤网络跳线、线缆、插排、电源、立表取电、人工、保险、运输、安装、调试等、现场施工手孔井制作及水泥井盖、垃圾清运等。按照省厅联网整合技术标准建设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社会面传输专网,将霞浦县居民小区、广场、商场、市场、车站码头、港澳口、汽车站、医疗机构、学校、高速公路、银行、加油(气)站、储油库、寄递业、停车场、娱乐场所、网吧、酒店、宾馆、清真寺、基督教堂、河道、易涝点、供水、供气、供电设施场所以及体育场馆、旅游景区等83家需要联网整合单位已有的视频监控通过本次建设的社会面视频传输专网接入霞浦县公安局社会面视频联网平台,再通过防火墙和视频安全接入系统等安全防护体系无缝接入霞浦县公安局视频监控共享平台。同时建设17条与城区社区街道互联互通的联网应用链路,实现视频资源共享和应用效益最大化,充分发挥视频图像资源在治安防控、打击犯罪、反恐处突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5.00

 

(九)专项承诺: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基本达到初验要求,如无法达到初验要求,将视同中标人不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潜在投标人将对此进行专项承诺,如未进行承诺将视为无效投标。

 

合同包2:2020年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 (改造)

(一)项目总体需求

本次招标内容为2020年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改造)的采购、安装、调试、维护等配套服务。前端设备包括但不仅限于监控设备、车辆识别、人脸识别、传输网络、存储设备等产品,同时包括配套设施、辅助材料、土建改造、摄像机立杆、劳务、运输、保管、管理、装卸、安装、调试、人工、保险、税金、验收费用、人员培训、配电工程、租期内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费、前端设备立表取电费、政策规定、施工措施费以及建设项目所包含的管线材料价格浮动(招标文件另有说明的除外)及其它所有必要辅材的供货及合同所包含的风险、责任等。未予提及而又为建设项目开通需要的所有管线主材、辅材等都包含在报价范围内,成交后不予增补。

本期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合同服务期为五年),五年租赁期后,除传输链路外,其它资产(包括摄像机、车辆识别、人脸识别、杆件、存储设备、服务器设备等)产权归霞浦县公安局所有。投标人所投设备技术参数必须满足采购人要求。

关于租赁期满的交换工作:在租赁期满后,在设备资产移交给霞浦县公安局前,中标方必须确保设备资产的完好,并由霞浦县公安局派出相关人员对所移交的设备资产进行确认验收。

(二)项目概述

2017年11月《福建省宁德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重点支持城市(区)项目建设方案(2018年--2020年)》(下面简称建设方案)通过中央政委法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宁德市为重点支持城市单位,霞浦县公安局2018至2019年围绕《建设方案》,开展一系列的建设活动,共建设有1640个前端监控探头及后端的视频云存储、人脸识别系统等。

目前,全县共汇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共计1.32万多路,其中一类视频监控3941多路,二、三类视频监控9350多路,车辆微卡口2084多路,人像微卡口1182路,其中人像卡口510多路。通过对全县视频图像和信息资源进行地图化、规模化、集约化管理和开放共享,基本能够满足多部门视频浏览、录像调阅和人像轨迹查询等需求,视频监控和人像卡口系统在支撑服务打击犯罪、治安防控、人员管控等方面都取得成效,成为科技信息化的重要系统。但存在:人像布点尚有缺漏、人像信息尚未应用、人脸技术尚存短板、核心技术尚未全控等短板和弱项。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不断深化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提升全县公安机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水平、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结合我县智慧公安的工作部署,围绕《建设方案》以实战化为导向,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明确2020年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改造)的建设内容

(三)建设原则

1、标准化与规范化原则

标准化与规范化原则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稳定运行的前提与基础,在项目建设中,为了确保系统的基础性,实现信息的共享应用,首先要在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的标准和共同遵守的规范,在系统建设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严格参照统一的技术标准、规范,使系统能为各级公安部门以及相关部门接受和使用。

视频监控系统应符合《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6)和其他相关标准规范,确保控制信令、流媒体的标准化,多级监控系统间可以多级联网通信、资源管理和跨域业务管理。

2、创新性与 原则

在此次项目中突出自主创新以及重点突破,保持信息系统在技术上的 。在充分分析当前信息系统技术发展的现状以及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应用的业务需求,采用先进成熟的技术体系。同时,开发或配置先进、高效实用的硬件设备、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使整个系统能协调一致地运行,以获得最大的系统性能和效益。同时,充分考虑系统后续发展的技术和应用需求,为后续的维护和升级提供全面的保障,在 和开发上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使系统具有较强的可扩展能力。

3、经济性与实用性原则

本项目将在实用的基础上做到最经济,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在硬件和软件配置、系统开发和数据库 上充分考虑在实现系统全部功能基础上尽量节约经济成本。

同时,以系统实用性为原则,系统在 上最大程度地满足业务管理的需要,提供最优的应用和管理工具。系统将做到:系统界面友好、易于使用及管理维护,数据管理方便、更新快捷,业务模型合理、数据交换切实可行、系统升级容易,具有优化的系统结构和完善的数据库系统,具有与其他系统数据共享、协同工作的能力。满足用户在不了解技术的条件下,能够很好的使用系统处理业务以及定制、调整和维护系统功能的需要。

4、扩展性与开放性原则

随着公安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各类数据库以及现今的业务管理模式将可能发生变化。同时,相对应的各种办公流程以及相关表格也可能发生变化,为保障系统能够适应变化,系统配备了开放的接口和方便的二次开发工具,进行动态修改和扩充。在整个系统的建设中, 优化的系统结构及灵活的数据库系统,使各功能模块在相互关联的基础上尽可能独立操作运行。以便系统不断地扩充、求精和完善;同时系统在输入、输出方面应具有较强的兼容性,能进行各种不同数据格式的转换。

5、易用性与完整性原则

本项目在技术 时应尽可能易用,坚持以用户为中心的原则,在充分考虑用户的计算机操作水平以及操作习惯的前提下, 出尽可能简洁明了的解决方案,业务处理过程简单易行,系统操作简便,容错性强使系统具有较强的易用性。

同时,在追求易用性的基础上,也将充分满足对系统业务处理的需求,在应用上是完整的,并且系统在 上不会因为过度的追求易用而舍弃公安业务中必要的业务处理过程,保证业务办理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6、统一化与一体化原则

统一化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信息化的建设应该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完成;二是整个信息化项目建设中的所有业务系统应该在统一平台上开发。

一体化原则是所开发出的系统应该是一体化集成的,包括一体化的数据存储、一体化的系统访问以及一体化的业务处理等。

7、安全性与 原则

安全性是系统建设的重要问题之一。安全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数据不被非法访问和破坏,本系统安全性首要的是数据的安全性,系统必须具备足够的安全权限,保证数据不被非法访问、窃取和破坏;二是系统操作安全可靠:系统同时具备安全权限,不让非法用户操作系统;同时具备足够容错能力,以保证合法用户操作时不至于引起系统出错,充分保证系统数据的逻辑准确性。

是保证系统可靠运行的基础条件。在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通过严格系统测试手段,将系统问题降到最低,同时需要充分考虑软硬件的容错容灾能力,保障系统在出现问题和故障时能够及时实现系统和数据恢复。

(四)建设标准

《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

《关于规范推进公安视频图像智能化应用建设的通知》(公科信〔2019〕36号

《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发改高技[2015] 996号)

《关于印发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方案(2015-2020 年)的通知》(发改高技〔2015〕2056 号)

《福建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应用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5]4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函》(闽发改数字函〔2016〕609号);

《全国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整合与共享工作任务书》(公科信〔2012〕11号);

《关于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14〕46号);

福建省公安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联网与共享技术指导意见书》的通知(闽公办〔2013〕63号);

福建省公安厅印发《关于贯彻执行〈福建省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公综【2011】68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闽委办〔2012〕71号);

《全省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联网与共享技术指导意见书》;

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防控网建设的意见》(闽公综〔2013〕95号);

《福建省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整合与共享工作方案》;

《福建省宁德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重点支持城市(区)项目建设方案(2018年--2020年)》

《全省公安视频监控AI人体人脸解析系统项目建设指导意见书》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6)

《国家标准GB/T 28181-2016<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修改补充文件》

《公共安全重点区域视频图像信息采集规范》(GB 37300-2018)

《全国公安机关图像信息联网总体技术方案》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2001)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 74-2017)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 规范》(GB 50311-2016)

《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GB/T7401-1987)

《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连网络层安全协议》(GB/T17963-2000)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部件第1部分:安全功能检测》(GA216.1-1999)

《信息技术 软件生存周期过程》(GB/T8566-2007)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199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2018)

《数据中心 规范》(GB50174-2017)

《建筑物防雷 规范》(GB50057-2010)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

《安全防范系统雷电浪涌防护技术要求》(GA/T670-2006)

《民用建筑电气 规范》(JGJ/T16-2016)

《交通电视监视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A/T514-2017)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200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2014)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16)

公安视频传输网建设指南;

全省公安视频监控摄像机基础信息采集建档工作方案;

《公安机关图像信息要素结构化描述要求》(GA/Z 1129-2013)

《公安视频图像解析系统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A/T 1399.1-2017)

《公安视频图像解析系统第2部分:视频图像内容解析及描述技术要求》(GA/T 1399.2-2017)

《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 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A/T 1400.1-2017)

《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 2部分:应用平台技术要求》(GA/T 1400.2-2017)

《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 3部分:数据库技术要求》(GA/T 1400.3-2017)

《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 4部分:接口协议要求》(GA/T 1400.4-2017)

《安全防范人脸识别应用视频图像采集规范》(GA/T 1325-2017)

《安全防范人脸识别应用静态人脸图像采集规范》(GA/T 1324-2017)

《安防人脸识别应用视频人脸图像提取技术要求》(GA/T 1344-2016)

《安全防范人脸识别应用分类》(GA/T 1470-201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文件编制深度要求》(GA/T 1185-2014)

《安防人脸识别应用系统第2部分:人脸图像数据》(GA/T 922.2-2011)

《信息技术生物特征识别数据交换格式第五部分:人脸图像数据》(GB/T 26237.5-2014)

《公共安全人脸识别应用图像技术要求》(GB/T 35678-2017)

《全省人像卡口系统信息采集、解析、传输技术规范》

《公安视频图像智能化应用体系技术指南》

《公安视频监控人像人脸识别应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行业标准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 技术要求》GB/T25070-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1999;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22240-2008;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22240-2020;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20269-2006;

《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 2887-2011  

《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GB/T 9361-2011  

《全国公安机关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A/T380-2012)

(五)建设内容

2020年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改造)建设内容如下

1、升级103路视频监控及后端配套的视频云存储等,主要分布在松港街道的主干道、商业区、住宅区、学校等区域。实现对松港街道重点区域的视频覆盖。

2、本次项目组网方式明确为前端点位采用裸纤或者EPON(GPON)分光的方式进行传输,在汇聚机房部署核心交换机,前端部署接入层网络设备,同时通过裸纤或者EPON(GPON)分光的进行传输,实现组建专网专用的物理隔离网络,从而保证了视频监控数据的安全传输。组建独立的专网接入,符合视频专网组网安全规范,网络的交换能力必须要能满足视频传输和实战业务应用的要求,视频流畅不卡顿。前端杆件网络接入设备带宽达到100M以上(含100M)。所有组网设备的管理权限必须归属公安机关管理。

3、图片及录像存储时间要求

(一)视频数据存储

视频数据采集视频前端的录像数据,根据不同的监控应用场景分别 200万像素、400万像素、600万像素、800万像素、900万像素的高清视频监控。按照前端类型的不同,200万像素(1920×1080)以2Mbps的实时码流存储,400万像素(2048×1920)以4Mbps的实时码流存储,600万像素(3072×2048)以6Mbps的实时码流存储,800万像素和900万像素(4096×2160)以8Mbps的实时码流存储。

本次采用视频云的技术存储录像,监控视频录像存储时间30天以上,其中反恐等重点部位的存储时间90天以上,本期建设的重点部位数量应占本期总量的30%。

(二)图片数据存储

图片数据采集抓拍机的图片数据,主要是车辆抓拍图片。车辆图片信息采用JPEG 编码格式,符合ISO/IEC1544∶2000 要求,压缩因子不高于70;400万高清卡抓拍单元抓拍图片平均大小为500KB, 600万人脸抓拍单元抓拍图片平均大小为800KB,900万高清卡抓拍机图片平均大小为1M。

本次采用视频云的技术存储图片,车辆/人脸图片的存储周期应不少于6个月。

4、一键报警联动功能建设,建设10路一键报警联动实现与霞浦县公安局视频共享平台一键报警联动。

5、电子警察安全区功能建设。

6、新一代电子警察杆件建设。

7、系统集成

含租用光纤专线(5年),网络设备、光模块、光纤网络跳线、线缆、电源、立表取电、人工、保险、运输、安装、调试等、现场施工手孔井制作及水泥井盖、垃圾清运。

(六)传输网络要求

1、本项目组网方式明确为前端点位采用裸纤物理隔离的方式接入,所组网络必须物理独立,专门用于霞浦县公安局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自建),不得与其它任何业务(含公安社会面监控网络)混用,中标人不得将用于本网络系统的网络设备、链路和视频信号、数据等提供给其他个人和单位使用或复用;符合视频专网组网安全规范,汇聚点位专网专用的千兆汇聚交换,汇聚网络设备的交换能力必须要能满足视频传输的要求。要求投标人对该参数提供组网拓扑图及组网设备参数进行佐证。

中标方必须提供详细的网络拓扑结构图,验收材料中必须提供拓扑结构图、各类设备的用户名及密码、一机一档等详细的运维资料。

2、本项目采用光网络传输,前端监控杆件网络接入设备带宽达到100M以上(含100M),前端杆件百兆交换机裸纤聚至汇聚点千兆汇聚交换机汇聚交换机千兆光纤接入霞浦县公安局机房共享平台核心交换机。投标人须充分考虑自身主干网络情况,必须采用裸网裸纤方式组网,本项目组网的设备由中标人承担,而且必须是专网专用,不能加载其他任何非公安相关业务数据,保证公安视频专网的终端用户能够快速、流畅地对前端视频进行解码上墙、实时预览、回放,并满足系统智能化应用以及其他业务系统的调阅需求等;要求投标人对该参数提供组网拓扑图及组网设备参数进行佐证。

3、投标人须充分考虑整体网络系统安全性,从多方面不限于如下考虑:所采用的网络设备应具备足够的安全可靠性机制,确保网络稳定运行;安全策略部署透明,不影响设备和网络性能,不影响业务和用户体验,实现高安全和易管理的良好平衡;确保网络中运行的路由协议安全,数据报文能被准确转发;网络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中应注意安全规范,采用安全级别高的管理技术,并关闭不必要的管理服务;前端视频编码设备接入安全保护,为防止外部主机通过视频编码设备接口接入到网络中。所有组网设备的管理权限必须收回公安机关管理。要求投标人对该参数提供组网拓扑图、组网设备参数及网络设备管理权限验收前移交承诺书进行佐证。

(七) 前端建设要求

7.1.新建监控立杆

视频监控系统前端设备的室外摄像机的安装尤为重要,不仅要求摄像机能够有宽阔的视野和俯瞰效果,而且要求图像稳定,不产生机械抖动,因此对摄像机的安装点有相当的要求,同时对安装摄像机的立竿 增加了相应的难度,特殊场地要根据拍摄点的具体情况进行单独的

 电子警察杆件因其特殊的外观和造型,杆件内部可安装防雷器、漏保、空开、排插、熔纤盘及光纤收发器等配套设施,一般适合安装在十字路口人行道和绿化带上,杆体高≥3米,杆体直径≥320MM,法兰盘直径≥400MM,无横臂。杆件底部焊接在固定的钢构基础上。立杆应做灌筑基础,基础深度适宜,立杆高度适宜、支架长度适宜。

前端设备立杆需安装在地锚混凝土式基础上,混凝土基础体积为≥80cm×80cm×100cm,地脚螺栓使用长≥750mm,直径≥Φ20mm的圆钢制作。上端为长≥50mm、M20mm的罗纹,下端为长≥20cm、夹角小于60度的折弯。地脚螺栓焊接在下固定钢筋上,露出≥50mm长的螺纹。

预埋穿线管内径大于Φ50mm,弯曲角度≥120度。钢管立杆要求安装保护地线,使用规格为≥50mm×5mm的镀锌扁铜制作。保护地线可沿穿线地沟敷设,焊接到每个钢管立杆的地脚螺栓上,焊接处应刷沥青防腐,保护接地电阻≤10Ω。

7.2.前端基础

一个稳定的立杆基础对画面的稳定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立杆的安全竖立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所以要求对基础核心钢筋部分作加强处理,采用4根?20mmX650钢筋,用M24mm螺母固定立杆。

立杆基础底部钢筋30度三角形外扩,增加地面接触面积,以增加基础的稳固性。基础有效长≥0.8M,基础穴深≥1M底面直径≥0.8M,砼强度等级C25。

7.3.接地桩

接地桩沿基础边沿打入地下,上端线头压接直接引入立杆内部,设备接地线沿杆内腔引下,与接地桩引线合接。

7.4.防护处理

要求对所有外露件均作防护处理,包括立杆及相应配件等涂漆处理,以保证设施的美观和防腐。

7.5.前端防雷接地

7.5.1防雷接地网

本项目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立杆防雷接地电阻≦10Ω。

接地网布置依据地形进行 。立杆的基础由钢筋网加混凝土构成,首先用一根≥Ф50毫米钢管或≥50×50×5mm角钢作为接地极,将此接地网与法兰盘进行焊接,钢管或角钢需经过热镀锌工艺处理,焊缝涂沥青漆,以增加抗腐性能和提高其导电性能。

接地极安装隐蔽后应先测量接地电阻,当土壤电阻率太高而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根据现场地质情况于基坑四角增加接地角钢数量,并采用垂直接地极+减阻剂的方法使地网接地电阻符合要求(≤10Ω)。

7.5.2前端设备防雷

由于霞浦县处于雷雨多发的沿海地域,为了保证前端设备的安全,本系统必须全面考虑整个监控网络的防雷问题,特别是前端摄像点的防雷。

在电子杆内需要对电源、信号线及控制线路安装相应的防感应雷措施。为避免在现场产生感应雷高电位闪络放电和雷电波磁场而损坏设备,在安装现场所有的信号线路做屏蔽等电位接地处理。

前端设备如摄像头须置于接闪器(避雷针或其它接闪导体)有效保护范围之内。前端摄像机电源使用AC24V或DC12V,由变压器供电的,单相电源避雷器应串联或并联在变压器前端,如直流电源传输距离大于15米,则摄像机端还应串接低压直流避雷器。同时在箱体里面配置交流电源浪涌保护器。

7.6.前端设备取电

供电是整个视频监控系统稳定运行的保障。前端设备取电的 应综合考虑电力负荷,负载能力,电力传输距离,设备电气特性。并结合前端现场的实际环境来进行 。前端设备取电的 原则和要求如下:

实用性:要求结合现场环境及前端设备电气性能,做到实用、适用。

:要求具有高 和高可靠性,确保前端设备稳定运行。

安全性:要求供电系统的各个环节,均具备绝缘及漏电等保护措施。

经济性: 合理的供电网络,尽可能的节约供电线路的投入成本。

可维护性:所有电力线路的敷设、电源设备的端接点及电源分配,均要考虑到维护方便、易于检修。确保出现故障时,维护人员能在最短时间修复。

7.6.1.前端供电系统要求

电源设备除电压、电流、功率要求符合容量要求外,还将尽量保证 ,考虑到系统控制时的大功率电流、多个负载同时启动时造成的压降,同时需考虑到远距离传输时造成的压降等多方面的因素。

电源线敷设保证符合室外电缆敷设标准和规范,并满足市政的要求。

供电点将选择供电能力有保障的位置接入,供电方式可据实际调整;

前端监控点位供电线路采用埋地穿管的敷设方式,穿越马路深度为800mm;在人行道或绿化带上敷设深度为500mm。敷设路由根据《城市综合地下管线图》确定,图纸经相关监管单位审核,并考虑道路开挖许可等的办理费用。

7.6.2.前端设备取电方式

视频监控系统前端设备通常采用两种供电方式,一种是集中供电,另一种是就近取电。本期项目采取就近取电的方式为前端设备来进行供电。

7.6.3.前端设备供电要求

各监控点位在就近的公共供电网络立表取电,引到电子杆内使用,保证了引入部分电源线路的漏电及防雷防护。

(八)其它要求

1、本期项目建设的系统所有视频、卡口图片及过数据需无缝接入霞浦县公安局共享平台。

2、本项目的立表取电、基础施工、设备采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采购设备清单)、安装调试、光缆铺设、数据接口、系统集成、安全防护等,全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3、招标文件中所述技术要求,应视为保证系统/产品运行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投标人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投标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4、本期项目软硬件设备的商用密码要采用国产密码算法。

(九) 视频监控点位

本次项目升级改造103路视频监控及后端配套的视频云存储等,主要分布在松港街道的主干道、商业区、住宅区、学校等区域。实现对松港街道重点区域的视频覆盖,投标人需按监控点位进行建设,监控点位施工需达到 方案及公安局的实际业务需求,前端杆件及立表取电等配套措施要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免费调整,中标并签订合同后,中标方需根据公安局的实际点位需求(15%以内)进行相应免费调整。因监控点位信息不宜对外公布,如需查看点位清单需携带项目报名成功截图、单位授 函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霞浦县公安局查看,被授权人需现场签订保密协议。

  1. 设备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十一)专项承诺: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基本达到初验要求,如无法达到初验要求,将视同中标人不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潜在投标人将对此进行专项承诺,如未进行承诺将视为无效投标。

 

合同包3:2020年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第三方性能检测服务

本次招标是对2020年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含新建、改造、链路租赁)检测服务进行采购。要求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负责对以上项目的进行逐项检测,并提供相应合格的检测报告。

1、检测范围

序号

子项目名 称

检测要求

1

2020年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第三方性能检测服务

按照可研、设 计文件、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对2020年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含新建、改造、链路租赁)采购的软硬件及主要材料进行检测,并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

a.检测依据

1)《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8-2018

2)《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

3)《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T 50312-2016

(4)《数字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DB35/T 1247 -2012

(5)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8181-2016

6)工程建设单位和工程承建单位签订的合同、招投标文件或经双方批准的设 计文件、图纸、资料等。

b.检测单位和人员

1)检测人员:符合保密规定的质量检验在职人员。参加工程检测的人员应遵守保密规定, 严禁泄露工程状况、建设单位内部管理规定、技防设施使用现状、人员状况及检测内容。

2)为保守国家机密,工程检测人员除应遵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外,在承担工程检测任务时还应遵守下列保密规定:

3)承接安防工程的检测人员表现良好,工作认真负责,无劣迹记录。

4)在开展安防工程检测期间,应遵守工程建设单位的各项规定,办理进出各重要区域手续。接收及退还工程 文件、图纸、资料时应办理签收手续。在保管设 计文件、图纸及资料期间不得随意放置文件,不得借给本单位无关人员查看,不得丢失文件。

5)不得向外单位及本单位无关人员泄露工程检测内容及工程布防情况、建设单位技防管理规定及现状等。

6)工程检测报告应保存在单位规定的计算机硬盘或检测人员的U盘或移动硬盘内,不得随便留置在其他计算机硬盘内。

7)不得将检测报告复印给无关单位,当工程 单位需要复印报告时应经同意后复印并盖章,同时办理复印手续。

c.检测流程

检测前,系统应正常运行1个月以上;检测人员到现场进行测试,需要熟悉现场的采购人或施工单位配合检测;

d.检测完成后续服务

工程检测结束,应将工程设 计文件、图纸、资料等退还工程 施工单位。

e.使用仪器

标准电视测试卡(综合测试卡、灰度卡、高分辨力卡)、照度计、数字示波器、接地电阻测量仪、兆欧表、网络测试分析仪、光缆测试仪等。

f.检验结果评判

所检项目符合上述检测要求判定该工程检测合格。如不合格:①现场整改;②整改后再次检测通过,再出检测报告。

g.主要系统技术指标

各个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以及相应项目可研 方案。

(1)听取 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及建设单位代表介绍工作概况、场地状况、系统试运行情况、存在问题,查看试运行记录及初验报告。

(2)在中控室检查系统的主要功能,检查主机对前端摄像机的控制功能是否正常,如电动云台的转动速度,变焦镜头的焦距调节范围等。

(3)通过编程和调用程序来检查系统的各项编程功能是否有效、可靠。检查设 计文件规定的其它功能是否具备及正常。

(4)查看各监视器显示的图像质量,通过查看画面检查各路摄象机安装位置及角度是否满足监视区域的防护要求;通过画面检查摄象机的安装是否有逆光现象,当受条件限制需要逆光安装时应检查是否采用了降低逆光影响的措施,及采取措施后的图象质量;通过画面检查摄象机所配的镜头是否符合监视目标的需要(固定目标,定焦镜头;视距小而视角大,广角镜头;视距大,望远镜头;视角范围大,变焦镜头;需遥控观察目标)。

(5)检查控制室的设备安装质量、布线的标示及自身的防护条件。

(6)检查系统直接或间接联网是否符合区域报警网络的要求。

(7)记录对应各路摄象机的监视器画面图象质量情况(清晰、不清晰、受干扰等)和显示图像的标识符及显示时间;记录各防护区域名 称及安装的防护器材型号、规格;记录中控室逐一调看的防护区域画面并与 施工单位代表、建设单位代表核实防护区域名 称及对应技防器材型号、规格。确定重点防护区域,根据已批准的设 计施工方案核实防护区域名 称、器材型号、安装位置是否正确。

(8)实地检查防护区域器材设备,对照核实结果,对前端各类器材进行实地抽样核查(根据安装地点、各型号器材分布、各类器材数量等情况确定抽样位置及数量)。根据现场实物抽样核查结果决定是否扩大器材核查数量。

(9)如现场核查时发现器材型号与 文件中规定的型号不符,设 计施工单位应认真对工程中安装的器材全面检查确认后再提交检测。 施工单位提交经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签字)的器材设备移交清单。

(10)逐个检查个防护区域中的各防护器材功能是否正常,检查其防护水平、性能是否达到相应的防护要求:

(11)按设 计文件中设 计的报警联动(若有)功能检查各个部位报警联动情况是否正常。当系统具有报警联动功能时,将重要部位报警联动时所记录的录象进行回放,回放图象应能记录人员入侵状况,回放画面质量应达到可用图象(能分辨人的脸部特征和车牌号)的要求。

(12)系统图象质量(清晰度、灰度等级、信噪比)检测方法见《安防工程图象质量检测》及《图象质量主观评价》。

(13)检查控制台机架内接插件、信号接口和设备接触是否可靠,并通过观看图象干扰情况来判断连接头与设备接触是否良好。检查控制台、机架线缆是否有永久性的标示;走线是否合理、美观、有无扭曲脱落现象。金属控制台、机架应良好接地,接地电阻值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检查中控室桥架、管道及各层弱电井内桥架、管道内强弱电线是否分开。检查是否有隐蔽工程签证记录。

(14)在现场进行系统接地电阻测试,用游标卡尺检查并计算中控室接地母线截面积不小于16mm2。检查控制台、机架内所有电源线应为双重绝缘导线。电源线、插头、插座、应呈完好状态,无裂纹等明显损伤。用兆欧表检测中控室电源引出端与控制台、机架外壳之间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MΩ。抽查各回路对地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20MΩ。中控室供电电源采用220V、50Hz单相交流电源时,应有专门配电箱。对系统应进行接地、防雷的检测和检查。安装于野外的前端设备如摄像机,应有视频、控制线、电源等传输线的避雷;通过网络(如5类、6类或电话线)传输的则应有信息线的避雷。检查各类避雷器是否良好接地,是否成套安装,出现失效的应及时更换。

h.整改、重新检测

现场发现的问题,能及时整改并在检测结束前整改完毕,可重新进行该项检测。现场未能及时整改的,以书面形式通知设 计施工单位,待设 计施工单位整改完并附上正式整改报告后由检测人员到现场检查,同时在检测报告中注明整改内容及整改内容重新检测后的结果。

检测中存在问题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g.出具合格检验报告

中标人按照国家软件产品、计算机网络、综合布线、安防系统、计算机场地、等检测标准,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委托软件产品的测试和本项目相关计算机网络及场地检测,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合同包4:2020年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一)监理范围:

本次招标的监理内容包括2020年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新建+链路租赁)2020年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改造),负责对以上项目建设合同的签订和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全程监督项目实施方制定、实施建设方案,总体实施方案的质量把关。对建设过程中需求变更的协助采购人进行总体把握和评估,以确保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协调项目实施方和采购人,确保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参与项目软硬件系统集成、安装调试、系统测试单元、集成测试、培训、试运行和系统验收、系统移交、相关各类项目会议的组织、记录、项目文档、起草、归档、移交等管理工作;针对项目建设情况,向采购人提出合理化的改进改良建议;协助招标单位对项目各方的工作协调、督办等,针对项目建设情况,向采购人提出合理化的改进改良建议,并提供7*24小时的免费现场全程监理服务。按照“五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原则,保证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实现项目建设的目标。要求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负责对监理范围内项目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监理基本内容及要求:

1、监理人员基本要求

本项目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全国软考)资 格证书,否则按无效标处理,监理公司应成立项目监理团队。

本项目 拟成立项目监理团队应符合下列表要求:

岗位

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名

专业监理工程师

1名

监理员

1名

2、监理服务基本准则

2.1、遵照 “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维护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具体应做到:

2.1.1、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2.1.2、不收受被投标投标人的任何礼金。

2.1.3、不泄露所监理项目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2.1.4、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2.1.5、坚持公正的立场,独立、公正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

2.1.6、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2.1.7、在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被监理者完成起负担的建设任务。

2.1.8、不泄露所监理的项目需保密的事项。

3、项目工作目标基本要求

3.1、依照有关标准和法律法规以及建设方的需求,本着科学、公正、严格、守信、守纪、守法的原则,以高度的责任心、丰富的项目管理和专业技术经验,对项目建设项目实施全面的、有重点的、精线条的监督管理,通过对项目全过程的检查、监督保证各工序的工作质量、成果质量符合规定;保证建设系统功能满足用户需求,操作方便;帮助采购人掌控项目进度和质量、按期分段对项目验收,保证项目按期、高质量地完成,最终提交采购人满意的成果。

具体分解为如下目标:

3.1.1、质量目标: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满足设 计文件与合同要求,以及经采购人和实施方、监理方三方签字认可的变更要求。

3.1.2、进度目标:保证项目按规定时间前建设完成,投入使用。

3.1.3、项目管理目标:对各种文档以及项目的管理提供可靠的审核和质量保证。

4、项目工作基本要求

4.1、质量控制:依据有关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和设 计单位制定的技术规范书,审查、监督、控制项目的质量;

4.1.1、采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纠正的监理方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项目合同、设 计方案、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文件控制项目质量;

4.1.2、监督需求管理、配置管理的执行和控制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存在的问题;

4.1.3、参与项目项目的测试、竣工验收和交接;

4.1.4、跟踪项目在质保期内的运行状况,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售 后服务。

4.2、进度控制:审查项目项目的进度计划,并监督计划的执行;

4.2.1、发现项目未能按计划进行时,要求施工单位调整或修改计划,采取必要措施加快开发进度,以使实际项目进度符合合同的要求;

4.2.3、当项目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监理有责任作详细报告分析原因和提出对策,供采购人采取措施或做出决定。

4.3、投资控制

4.3.1、动态管理、跟踪项目费用,进行费用控制和分析;

4.3.2、审查项目进度款申报;

4.3.3、严格控制和审查需求变更,核算成本和变化量,报采购人审批;

4.3.4、审核施工单位的项目量清单和项目竣工结算。

4.4、合同管理

4.4.1、协助采购人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4.4.2、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履行合同;

4.4.3、协助采购人处理项目实施的每个过程出现的违约、索赔、延期、分包、纠纷调解及仲裁等问题。

4.5、信息管理

4.5.1、及时向采购人提交反映项目的动态信息和监理工作情况的项目文档;

4.5.2、建立全面、准确反映项目各阶段状况的图表、文档,收集、管理各类文档资料;

4.5.3、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及时完成各阶段设 计文档、项目量清单、设 计图纸、会议纪要、变更单、问题跟踪单等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4.5.4、审查施工单位的设 计文档、变更单、问题跟踪单,审查施工单位与采购人之间的业务联系单、备忘录、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记录等,并加具意见;

4.5.5、当项目质量或工期出现问题或严重偏离计划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尽快采取措施。

4.6、组织协调

4.6.1、监督项目各方履行职责,协调各方的工作关系;

4.6.2、建立畅通的沟通平台和沟通渠道,采取有效措施使项目信息在有关各方之间保持顺畅流通,积极协调项目各方之间的关系,推动项目实施过程中问题的解决。

5、项目工作内容基本要求:本项目的监理工作主要分为项目施工准备阶段、项目施工阶段、项目验收阶段等。

5.1、项目施工阶段监理

A.项目开工前的监理

1)审核施工设 计方案:开工前,由投标人组织实施方案的审核,内容包括设 计交底,了解项目需求、质量要求,依据设 计采购文件,审核总体设 计方案和有关的技术合同附件,以避免因设 计失误造成项目实施的障碍;

2)审核项目实施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与设 计方案的符合性;

3)审批施工组织设 计:对施工单位的实施工作准备情况进行监督;

4)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评估和审查;

5)审核项目实施人员:确认施工方提交的项目实施人员与实际工作人员的一致性,如有变更,则要求叙述其原因。

B.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

1)审批开工申请,确定开工日期;

2)了解施工单位设备订单的定购和运输情况;

3)了解施工条件准备情况;

4)了解施工单位项目实施前期的人员组织、施工设备到位情况;

5)签发开工令。

C.施工阶段的监理

1)项目材料的供货计划的审核;

2)项目材料的进场、开箱和检验;

3)促使项目中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符合承建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4)对项目施工各个阶段的安装工艺进行检查;

5)组织隐蔽项目验收;

6)审核项目各个阶段进度计划;

7)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进度执行情况;

8)审查项目变更,提出监理意见;

9)审查施工单位阶段项目款支付申请,提出监理意见;

10)按周(月、旬)定期向采购人报告项目情况;

11)组织召开项目例会和项目专项会议。

5.2、项目验收阶段监理

A.项目验收阶段

1)对施工单位在试运行阶段出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和复查;

2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作好用户培训工作,检查项目各式用户文档;

3)组织项目初步验收;

4)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文档;

5)参与项目竣工验收;

6)签署项目验收报告;

7)审核项目结算;

8)审查施工单位阶段项目款支付申请,提出监理意见;

9)向采购人提交监理工作总结;

10)将所有的监理材料汇总,编制监理业务手册,提交采购人;

11)项目验收完毕进入保修阶段的审核与签发移交证书。

B.项目移交阶段

1)设 计方案、设 计图纸的全部移交;

2)设备、软件、材料等的验收文档核实;

3)项目施工文档的移交;

4)项目竣工文档的移交;

5)项目项目的整体移交。

6、监理服务期

项目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提供监理服务的项目完成且通过终验时结束。

7、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是本次招标项目的主要服务工作,必须由中标人独立承担并完成,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理由或名义进行转包和分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中标人必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8、投标人需针对此次招标的内容,提供科学、合理的监理服务方案,方案必须包含但不限于质量目标控制措施、进度目标控制措施、监理实施细则等,并承诺严格按照所提供的方案及采购人要求执行,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9、项目知识产权的管理

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知识产权和信息安全进行有效控制;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和系统的使用审核,保证采购人不在本项目建设中出现违反知识产权的行为。

10、违约责任

10.1监理人及其所属人员必须公正客观、及时准确、严格履行监理职责。监理人应在项目招标、实施、验收和运维期等阶段进行项目全过程监理,对项目建设过程中设备报验、隐蔽工程应应进行旁站监理,做好相关记录及拍照。对2020年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新建+链路租赁)服务类采购项目2020年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改造)服务采购项目等项目在建设期间按照项目以及业主要求定期组织监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监理规范要求履行监理职责,完成相应监理过程文档资料,满足项目验收及资料存档需要。由于监理人失职造成项目损失,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给予清退出场,并扣除相应的监理酬金,直至终止合同。监理人应督促采购人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时限完工的,如果因监理人过失或督导不力而造成了采购人的经济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采购人履行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2监理人在监理项目完成后应立即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并具有法律效应的监理报告,否则造成项目竣工验收延误,监理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3有以下行为之一均视为监理人违约,监理人应当按下表规定支付违约金。

1)总监理工程师未到位或无故撤换的按合同价的10%支付违约金。

2)专业监理工程师未到位或无故撤换的每人次按合同价的5%支付违约金。

3)未经采购人书面批准,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其他项目中任职。每人次按合同价的5%支付违约金。

4)因监理人过错,而致使工程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受到责令停工整顿。每次按合同价的8%支付违约金。

5)监理人未按合同进行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价款监理的差错率超过5%,审查签署工程文件有重大出入、不实的,或不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期限实施监理的。每人次按合同价的5-10%支付违约金。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赔偿。

6)在工程质量或合同价款审查中,监理人有重大失误、弄虚作假或伪造签字的。每人次按合同价的5%支付违约金,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赔偿。

7)在安全监理中,发生安全事故,监理人管理不力或其他过错。按合同价的5%支付违约金。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除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中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合同规定的所有监控及软硬件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并无缝接入霞浦县视频专网共享平台交付采购人使用。投标人需对此进行承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交付条件:符合设 计方案和招标文件要求(全部安装改造调试完毕,验收合格)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项目初验:产品在安装地安装完毕后正常使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初验,初验由采购人、监理单位及中标人组成,要求中标人对所有产品的性能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设 计方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以及合同中相关条款,初验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初验报告。
2 最终验收:初验合格之日起试运行90天无重大问题后进行最终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专家,按照设 计方案、招标要求及合同文件规定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以上二期验收费用皆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在投标时应对验收成本予以考虑,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品目1-1:本项目采用分期分月的付款方式,项目经最终验收合格后开始按月计费(中标金额/5年/1500路/12个月*当月实际使用路数),采购人将在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的服务使用费。 品目1-2:本项目采用分期分月的付款方式,项目经最终验收合格后开始按月计费(中标金额/5年/100路/12个月*当月实际使用路数),采购人将在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的服务使用费。
包:2
1、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除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中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合同规定的所有监控及软硬件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并无缝接入霞浦县视频专网共享平台交付采购人使用。投标人需对此进行承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交付条件:符合设 计方案和招标文件要求(全部安装改造调试完毕,验收合格)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项目初验:产品在安装地安装完毕后正常使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初验,初验由采购人、监理单位及中标人组成,要求中标人对所有产品的性能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设 计方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以及合同中相关条款,初验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初验报告。
2 最终验收:初验合格之日起试运行90天无重大问题后进行最终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专家,按照设 计方案、招标要求及合同文件规定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以上二期验收费用皆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在投标时应对验收成本予以考虑,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本项目采用分期分月的付款方式,项目经最终验收合格后开始按月计费(中标金额/5年/103路/12个月*当月实际使用路数),采购人将在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的服务使用费。
包:3
1、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并项目施工完成后30日内提交合格检测报告;
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检测范围内项目的所有检测工作,与所检测项目最终验收同时进行,采购人不另组织验收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所有项目通过终验后支付此检测项目检测费用的100%款项
包:4
1、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2、交付时间:1、项目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提供监理服务的项目完成且通过最终验收时结束
3、交付条件:2、验收合格后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质量目标: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满足设 计文件与合同要求,以及经采购人和实施方、监理方三方签字认可的变更要求。
2 进度目标:保证项目按规定时间前建设完成,投入使用。
3 项目管理目标:对各种文档以及项目的管理提供可靠的审核和质量保证。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所有项目通过终验后支付此监理项目监理费用的100%款项


品目1-1: 2020年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新建)

8、安装和调试

8.1中标人应负责按 方案、招标要求及所签订合同的具体要求、具体数量、具体地点将货物运送到用户 地点,负责设备及系统安装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交付买方使用,设备安装、调试所需工具、仪表及安装材料等均由中标人负责提供。

8.2中标方应在合同规定的安装调试期内完成该项工作。如因中标方责任而造成延期,所有因延期而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8.3投标报价须包含货物的运输、安装、搬运、设备就位、杆件电表点位调整和调试、培训直至验收交付使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含验收费用)

9、技术培训

9.1中标方应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及考核办法等)。在系统正式运行前中标方应完成对采购方相应人员的使用操作、维修、保养等相关技术的培训,直至能熟练胜任工作。所需费用均由中标方负责。

10、质量保证期及维修服务

10.1、投标人应按照本采购项目特点提供长期良好的 ,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 后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

10.2、投标人针对本批招标要求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软硬件设备(含前后端设备)及链路提供免费保修5年,5年内免费派驻设备厂家技术人员和投标方巡查人员进行驻场服务,以保证在出现故障时第一时间进行响应,驻场地点为霞浦县公安局科通中队,保证服务响应时间小于半小时,城区内1小时内到达现场,城区外1小时加合理在途时间到达现场。投标人须提供驻场(含厂家技术人员驻场)维护承诺书和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往前追溯连续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由投标人或其(总)公司为驻场巡查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进行佐证。

10.3、对本次招标内容的软件系统提供永久免费升级服务,并可根据未来的业务实战需求,在本招标范围内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支持。

10.4、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 的地点提供免费送货、安装、调试服务。中标人在业主所在地建立快速的软、硬件故障处理机制、机构,提供7×24小时的售 后服务。城区修复时间不多于24小时,乡镇修复时间不多于24小时加上合理的在途时间,对特殊设备故障,公安局收到中标方申告后原则上不多于48个小时内修复,对于紧急情况应立即做出反应,修复时间不多于24小时,如不能排除故障的,要能够提供不低于原配置的备用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不低于原配置的备用设备清单的证明材料进行佐证,并承诺备用设备在验收前随驻场人员到位。

10.5、中标人应免费为采购人提供全部设备的操作、使用及维护的技术培训服务;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提供为期五年的技术员派驻本地服务或通过本地服务 机构实现本地化服务,提供应用答疑和集中培训服务,保障应用紧急问题处理,以检验产品的 和实用性,并根据需求与公司进行对接,持续完善产品的实战性能。

10.6、故障处理要及时和高效,遇有无法确认问题归属情况时,应积极与其他公司相关技术员磋商,协同解决问题。

10.7、投标人视自身能力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10.8、本次项目五年免费维护内容包括软件硬件设备、链路、视频数据、卡口图片、人像图片、过车过人数据、前端摄像机画面模糊、遮挡、角度等故障。

10.9、中标方应进行驻点巡检服务,并且每季度至少清洁一次前端摄像机卫生,中标方及时对公安局提出的故障点位进行维保。对出现的链路故障、网络延时、数据丢包等故障类型应第一时间前往现场诊断排查并反馈运维平台;中标方提供的主干线路出现故障应在4小时内修复。

10.10、本期项目视频监控在维保期间内,城区点位故障修复时间不多于24小时,乡镇点位故障修复时间不多于24小时加上合理的在途时间,后端软件硬件故障修复时间不多于24小时,对特殊设备故障,公安局收到中标方申告后原则上不多于48个小时内修复,对于紧急情况应立即做出反应,修复时间不多于24小时,如不能排除故障的,要能够提供不低于原配置的备用设备,未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修复的,扣除相应监控点当月服务使用费。

10.11、本期项目视频监控在维保期间因自然灾害、市政工程、道路改造、施工破坏、人为破坏等因素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的点位,在有报备运维平台及施工延期的前提下,超出延期未修复的点位,扣除当月服务使用费;未在运维平台报备及施工延期的,扣除相应监控点当月服务使用费。

11、 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11.1验收标准:设备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招标文件要求以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如有矛盾,以其中最高要求为准。产品质量达到 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且须通过质检、计量部门的检验。

11.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卖方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a.出厂检验

卖方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卖方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结果必须符合“验收标准”的要求。

b.安装调试检验

设备安装、调试过程,卖方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买方。

c.最终验收

1)系统初步验收合格试运行三个月后进入系统最终验收。

2)承建方须提供开工报告、完工报告、报验单、移交证书等资料。

由采购人组织专家,按照设 计方案、招标要求及合同文件规定进行验收。 

13 技术资料要求

中标方应向采购方提供全套中文技术资料各一套,其费用包括在投标价格中:

(1) 产品技术说明书;

(2) 使用说明书

(3) 安装手册;

(4) 操作手册;

(5) 维修手册;

(6) 设备相应的材料;

(7) 常用易消耗品单价清单

(8) 出厂明细表(装箱单);

(9) 产品技术标准(含验收标准)和测试方法;
  (10) 出厂合格证及生产厂家供货确认函;

(11) 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14 

14.1卖方须保障买方在使用其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 利权、 权或工业 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5完工期、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15.1 完工期:除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中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合同规定的所有监控及软硬件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并无缝接入霞浦县公安局视频专网共享平台交付采购人使用。

15.2 服务地点:采购人 地点。

15.3 服务期限(租赁期):租赁期限为5年,自租赁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生效。16违约责任

16.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服务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其保证金,如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6.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6.3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6.4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7、保密条款

17.1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同时要与使用单位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约束其单位和参与人员的行为。对采购人提供的业务资料、技术资料应严格保密,不得扩散,不论本协议或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18、其它重要须知

18.1、采购标的、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投标人可按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合同包进行报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18.2、《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每一主项的数量作为投标人报价的依据,每一主项中所包含的细项及细项的工程量均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后综合到每一主项的报价中,中 标后除主项的数量有变更外,细项不再增补。货款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

18.3、清单中的杆件、设备、配件等均应包含其本身能符合招标文件及国家标准要求的使用功能所应配套的所有项目及内容。如杆件类型、横臂杆长度、设备配件、摄像机相关配件(包含但不限于镜头、电源适配器、支架、护罩等相关配件)、配套辅材等,若清单对此部分的内容有表述不完整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工程量中给予补足,并作为报价的依据。

18.4、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后材料、人工、机械费用浮动及今后的任何政策性文件调整的影响进行报价, ,不再对单价作任何调整。

18.5、本采购清单未能详细列出的,但工程确实需要的硬件设备或配件都包含在报价范围内,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要求另外加价提供服务。

18.6、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若无详细技术规格偏离表则视为非应答性投标。若采购人掌握了确切事实说明某投标人没有如实填报技术规格偏离表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8.7、本项目监控的立表取电、基础施工、设备采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采购设备清单)、安装调试、光缆铺设、点位调整、数据接口、系统集成等,全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18.8、具体要求在上述标准和规范中凡出现标准间差异时,应以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并按最新标准执行。同时本技术要求提出的是最低方案 要求,各投标人不能低于此标准,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及当前行业标准推荐技术性能更高的 方案。本招标文件提出的设备清单为最低要求,各投标人不能低于此要求。可以根据自己的设 计方案做相应的补充,实际施工中如出现设备缺少或性能达不到要求的,施工单位自己负责补齐或更换。

18.9、投标人 ,如果不按规定( 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其投标承诺或者其它由于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合同的,均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果已经签订合同的则合同自动解除,且中标人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须进行相关赔偿。

19 的实际需求量以实际租赁数量为准,结算也以实际租赁数量为准。投标人所投的每个品目的单价均不得超过该品目的最高限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列明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文件中未列明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提供承诺,承诺招标文件未要求但其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均能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要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承诺函格式自拟)

品目1-2:2020年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链路租赁)

8、安装和调试

8.1该服务必须达到以上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实现采购人要求,保证采购人的工作正常运行。

8.2中标人应负责按所签订合同的具体要求、具体数量、具体地点将线路接入到采购人指 定地点,负责线路建设,实现接入县级视频专网共享平台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线路建设、调试所需工具、仪表及安装材料等均由中标人负责提供。

8.3中标人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等,采购人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中标人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供安装调试及运行的进度计划表。中标人应在合同规定的建设调试期内完成该项工作。如因中标方责任而造成延期,所有因延期而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8.4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安装和维护所需特殊专用的工具、备件及清单和中文说明书,其费用包括在投标价格内。

8.5投标报价须包含线路的建设、前端硬盘录像机等编码设备的接入和调试直至验收交付使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8.6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入投标报价内)。

9、技术培训

9.1中标方应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及考核办法等)。在系统正式运行前中 标方应完成对采购方相应人员的使用操作、维修、保养等相关技术的培训,直至能熟练胜任工作。所需费用均由中标方负责。

10、质量保证期及维修服务

10.1投标人应按照本采购项目特点提供长期良好的售 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 务承诺条款及保证。    

10.2投标人针对本批招标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为传输线路及设备提供保修5年,中标人5年内免费派巡查人员进行驻场服务。中标人负责整个传输线缆及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传输网络发生故障,维修服务的响应时间:城关区域最终维修服务响应时间为1小时内,4小时内排除故障;乡镇区域最终维修服务响应时间为1小时内(另加合理的在途时间),8小时内排除故障。若网络设备故障24小时内无法排除,应提供同等配置的备用设备确保网络系统正常工作。除自然灾害外,若投标方未能在48小时内完成障碍修复,则故障点当月的使用费用应扣除。投标人须提供驻场维护承诺书和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往前追溯连续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由投标人或其(总)公司为驻场巡查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进行佐证,若售后维护委托项目所在地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委托服务协议书复印件、该服务机构驻场巡查人员相关证件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往前追溯连续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由该售 务机构为驻场巡查人员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

10.3对本次招标内容的软件系统提供永久无偿升级服务,并可根据未来的业务实战需求,在本招标范围内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支持。

10.4 在维保期间,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指 定的地点提供无偿调试、维护服务。中标人在业主所在地建立快速的软、硬件故障处理机制、机构,提供7×24小时的售 后 服 务。对于紧急情况应立即做出反应,修复时间不多于4小时,如不能排除故障的,要能够提供备用设备。

10.5中标人应免费为采购人提供全部设备的操作、使用及维护的技术培训服务;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提供为期五年的工程师派驻本地服务或通过本地服务 机构实现本地化服务,提供应用答疑和集中培训服务,保障应用紧急问题处理,以检验产品的稳 定性和实用性。

10.6故障处理要及时和高效,遇有无法确认问题归属情况时,应积极与其他公司相关技术员磋商,协同解决问题。

10.7各投标人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10.8投标人应根据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明确承诺,否则将可能造成投标被拒绝。

10.9本期项目视频监控在维保期间因自然灾害、市政工程、道路改造、施工破坏、人为破坏等因素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的接入点,在有报备运维平台及施工延期的前提下,超出延期未修复的点位,扣除当月服务使用费;未在运维平台报备及施工延期的,扣除相应监控点当月服务使用费。

11、 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11.1验收标准:设备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招标文件要求以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如有矛盾,以其中最高要求为准。产品质量达到设 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且须通过质检、计量部门的检验。

11.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卖方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a.出厂检验

卖方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卖方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结果必须符合“验收标准”的要求。

b.安装调试检验

设备安装、调试过程,卖方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买方。

c.最终验收

1)系统初步验收合格试运行三个月后进入系统最终验收。

2)承建方须提供开工报告、完工报告、报验单、移交证书等资料。

由采购人组织专家,按照设 计方案、招标要求及合同文件规定进行验收。 

12、技术资料要求

 标方应向采购方提供全套中文技术资料各一套,其费用包括在投标价格中:

(1) 产品技术说明书;

(2) 使用说明书

(3) 安装手册;

(4) 操作手册;

(5) 维修手册;

(6) 设备相应的材料;

(7) 常用易消耗品单价清单

(8) 出厂明细表(装箱单);

(9) 产品技术标准(含验收标准)和测试方法;
  (10) 出厂合格证及生产厂家供货确认函;

(11) 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13、

卖方须保障买方在使用其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 权、 权或工业 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4完工期、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14.1 完工期:除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中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100条线路的安装、调试,并将社会视频监控接入霞浦县公安局视频专网共享平台交付采购人使用。

14.2 服务地点:采购人 地点。

14.3 服务期限(租赁期):租赁期限为5年,自租赁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生效。15违约责任

15.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服务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其保证金,如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5.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5.3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5.4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6、其它重要须知

16.1、采购标的、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投标人可按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合同包进行报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16.2、《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每一主项的数量作为投标人报价的依据,每一主项中所包含的细项及细项的工程量均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后综合到每一主项的报价中,中 标后除主项的数量有变更外,细项不再增补。服务款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

16.3、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后材料、人工、机械费用浮动及今后的任何政策性文件调整的影响进行报价, ,不再对单价作任何调整。

16.4、本采购清单未能详细列出的,但工程确实需要的硬件设备或配件都包含在报价范围内,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要求另外加价提供服务。

16.5、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若无详细技术规格偏离表则视为非应答性投标。若采购人掌握了确切事实说明某投标人没有如实填报技术规格偏离表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6.6、具体要求在上述标准和规范中凡出现标准间差异时,应以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并按最新标准执行。同时本技术要求提出的是最低方案 要求,各投标人不能低于此标准,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及当前行业标准推荐技术性能更高的 方案。本招标文件提出的设备清单为最低要求,各投标人不能低于此要求。可以根据自己的设 计方案做相应的补充,实际施工中如出现设备缺少或性能达不到要求的,施工单位自己负责补齐或更换。

16.7、投标人 ,如果不按规定( 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其投标承诺或者其它由于中 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合同的,均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果已经签订合同的则合同自动解除,且中标人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须进行相关赔偿。

16.8 的实际需求量以实际租赁数量为准,结算也以实际租赁数量为准。投标人所投的每个品目的单价均不得超过该品目的最高限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列明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文件中未列明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提供承诺,承诺招标文件未要求但其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均能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要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承诺函格式自拟)

合同包2:2020年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 (改造)

  1. 安装和调试

    8.1中标人应负责按设 计方案、招标要求及所签订合同的具体要求、具体数量、具体地点将货物运送到用户 地点,负责设备及系统安装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交付买方使用,设备安装、调试所需工具、仪表及安装材料等均由中标人负责提供。

    8.2中标方应在合同规定的安装调试期内完成该项工作。如因中标方责任而造成延期,所有因延期而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8.3投标报价须包含货物的运输、安装、搬运、设备就位、杆件电表点位调整和调试直至验收交付使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9、技术培训

    9.1中标方应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及考核办法等)。在系统正式运行前中 标方应完成对采购方相应人员的使用操作、维修、保养等相关技术的培训,直至能熟练胜任工作。所需费用均由中标方负责。

    10、质量保证期及维修服务

    10.1、投标人应按照本采购项目特点提供长期良好的 ,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 后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

    10.2、投标人针对本批招标要求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软硬件设备(含前后端设备)及链路提供免费保修5年,5年内免费派驻设备厂家技术人员和投标方巡查人员进行驻场服务,以保证在出现故障时第一时间进行响应,驻场地点为霞浦县公安局科通中队,保证服务响应时间小于半小时,城区内1小时内到达现场,城区外1小时加合理在途时间到达现场。投标人须提供驻场(含厂家技术人员驻场)维护承诺书和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往前追溯连续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由投标人或其(总)公司为驻场巡查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进行佐证。(若售后维护委托项目所在地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委托服务协议书复印件、该服务机构驻场巡查人员相关证件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往前追溯连续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由该售 务机构为驻场巡查人员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

    10.3、对本次招标内容的软件系统提供永久免费升级服务,并可根据未来的业务实战需求,在本招标范围内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支持。

    10.4、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指 定的地点提供免费送货、安装、调试服务。中标人在业主所在地建立快速的软、硬件故障处理机制、机构,提供7×24小时的售 后服务。城区修复时间不多于24小时,乡镇修复时间不多于24小时加上合理的在途时间,对特殊设备故障,公安局收到中标方申告后原则上不多于48个小时内修复,对于紧急情况应立即做出反应,修复时间不多于24小时,如不能排除故障的,要能够提供不低于原配置的备用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不低于原配置的备用设备清单的证明材料进行佐证,并承诺备用设备在验收前随驻场人员到位。

    10.5、中标人应免费为采购人提供全部设备的操作、使用及维护的技术培训服务;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提供为期五年的工程师派驻本地服务或通过本地服务合 作机构实现本地化服务,提供应用答疑和集中培训服务,保障应用紧急问题处理,以检验产品的 和实用性,并根据需求与公司进行对接,持续完善产品的实战性能。

    10.6、故障处理要及时和高效,遇有无法确认问题归属情况时,应积极与其他公司相关技术员磋商,协同解决问题。

    10.7、投标人视自身能力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10.8、本次项目五年免费维护内容包括软件硬件设备、链路、视频数据、卡口图片、人像图片、过车过人数据、前端摄像机画面模糊、遮挡、角度等故障。

    10.9、中标方应进行驻点巡检服务,并且每季度至少清洁一次前端摄像机卫生,中标方及时对公安局提出的故障点位进行维保。对出现的链路故障、网络延时、数据丢包等故障类型应第一时间前往现场诊断排查并反馈运维平台;中标方提供的主干线路出现故障应在4小时内修复。

    10.10、本期项目视频监控在维保期间内,城区点位故障修复时间不多于24小时,乡镇点位故障修复时间不多于24小时加上合理的在途时间,后端软件硬件故障修复时间不多于24小时,对特殊设备故障,公安局收到中标方申告后原则上不多于48个小时内修复,对于紧急情况应立即做出反应,修复时间不多于24小时,如不能排除故障的,要能够提供不低于原配置的备用设备,未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修复的,扣除相应监控点当月服务使用费。

    10.11、本期项目视频监控在维保期间因自然灾害、市政工程、道路改造、施工破坏、人为破坏等因素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的点位,在有报备运维平台及施工延期的前提下,超出延期未修复的点位,扣除当月服务使用费;未在运维平台报备及施工延期的,扣除相应监控点当月服务使用费。

    11、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11.1验收标准:设备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招标文件要求以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如有矛盾,以其中最高要求为准。产品质量达到设 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且须通过质检、计量部门的检验。

    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卖方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a.出厂检验

    卖方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卖方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结果必须符合“验收标准”的要求。

    b.安装调试检验

    设备安装、调试过程,卖方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买方。

    c.最终验收

    1)系统初步验收合格试运行三个月后进入系统最终验收。

    2)承建方须提供开工报告、完工报告、报验单、移交证书等资料。

    由采购人组织专家,按照设 计方案、招标要求及合同文件规定进行验收。 

    12、技术资料要求

     标方应向采购方提供全套中文技术资料各一套,其费用包括在投标价格中:

    (1) 产品技术说明书;

    (2) 使用说明书

    (3) 安装手册;

    (4) 操作手册;

    (5) 维修手册;

    (6) 设备相应的材料;

    (7) 常用易消耗品单价清单

    (8) 出厂明细表(装箱单);

    (9) 产品技术标准(含验收标准)和测试方法;
      (10) 出厂合格证及生产厂家供货确认函;

    (11) 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13

    13.1卖方须保障买方在使用其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 权、 权或工业 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4完工期、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14.1 完工期:除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中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合同规定的所有监控及软硬件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并无缝接入霞浦县公安局视频专网共享平台交付采购人使用。

14.2 服务地点:采购人 地点。

14.3 服务期限(租赁期):租赁期限为5年,自租赁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生效。

15违约责任

15.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服务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其保证金,如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5.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5.3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5.4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6保密条款

16.1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同时要与使用单位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约束其单位和参与人员的行为。对采购人提供的业务资料、技术资料应严格保密,不得扩散,不论本协议或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17、其它重要须知

17.1、采购标的、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投标人可按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合同包进行报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17.2、《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每一主项的数量作为投标人报价的依据,每一主项中所包含的细项及细项的工程量均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后综合到每一主项的报价中,中 标后除主项的数量有变更外,细项不再增补。货款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

17.3、清单中的杆件、设备、配件等均应包含其本身能符合招标文件及国家标准要求的使用功能所应配套的所有项目及内容。如杆件类型、横臂杆长度、设备配件、摄像机相关配件(包含但不限于镜头、电源适配器、支架、护罩等相关配件)、配套辅材等,若清单对此部分的内容有表述不完整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工程量中给予补足,并作为报价的依据。

17.4、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后材料、人工、机械费用浮动及今后的任何政策性文件调整的影响进行报价, ,不再对单价作任何调整。

17.5、本采购清单未能详细列出的,但工程确实需要的硬件设备或配件都包含在报价范围内,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要求另外加价提供服务。

17.6、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若无详细技术规格偏离表则视为非应答性投标。若采购人掌握了确切事实说明某投标人没有如实填报技术规格偏离表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7.7、本项目监控的立表取电、基础施工、设备采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采购设备清单)、安装调试、光缆铺设、点位调整、数据接口、系统集成等,全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17.8、具体要求在上述标准和规范中凡出现标准间差异时,应以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并按最新标准执行。同时本技术要求提出的是最低方案设 计要求,各投标人不能低于此标准,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及当前行业标准推荐技术性能更高的设 计方案。本招标文件提出的设备清单为最低要求,各投标人不能低于此要求。可以根据自己的设 计方案做相应的补充,实际施工中如出现设备缺少或性能达不到要求的,施工单位自己负责补齐或更换。

17.9、投标人 ,如果不按规定( 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其投标承诺或者其它由于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合同的,均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果已经签订合同的则合同自动解除,且中标人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须进行相关赔偿。

17.10 的实际需求量以实际租赁数量为准,结算也以实际租赁数量为准。投标人所投的每个品目的单价均不得超过该品目的最高限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列明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文件中未列明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提供承诺,承诺招标文件未要求但其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均能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要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承诺函格式自拟)

 

合同包3  2020年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第三方性能检测服务  

8、其他事项

(一)如 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 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2、采购结果公告公示结束后,成交 无正当理由或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

3、成交 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成交 在与业主签订合同时另行加入不合理条件或者更改合同的实质性内容的;

4、因成交 的违法行为导致成交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违约金

1、成交 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最终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项目、技术文件;并向采购人支付成交合同价款的5%的违约金。

2、成交 未能使合同的服务项目达到合同附件规定的最低技术要求,并向采购人支付成交合同价款的5%的违约金;

3、成交 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且成交 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采购人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并向采购人支付成交合同价款的5%的违约金。

4、除采购人上述条款规定外,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采购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向成交 或其他人购买与合同被终止部分同种的服务项目,成交 应对采购人购买同种服务项目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成交 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三)其他情况终止合同

 

1、如果成交 破产或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采购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而不给对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采购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2、如果采购人认定成交 在竞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3、如果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四)违约责任

1、因成交 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成交 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 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成交 违约,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如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并可进一步提出追索和索赔:

2.1 成交 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的;

2.2 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成交供 应商要求解除合同的;

3、成交 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采购人有权扣减尾款。

4、因成交 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供 应商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5、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招标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6、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供 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 本磋商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供 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四、其他事项

    ★1、报价要求:

    1.1 响应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加班费、劳保费、奖金补贴、安全医疗费、招标代 理服务费、差旅费、税金、保险费、配合费、管理费、直接费、间接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1.2 若政策性调整造成项目停建、缓建、规模减小或扩大,则检测费按总价包干,不予调整,委托人不另外承担违约责任;无论施工工期缩短或延长,委托人均不另行支付其他补偿费用及奖励金。

    1.3 本项目检测服务费的合同价=包干价。

    2、本合同所有服务,都必须由成交供 应商自己或在响应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成交供 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合同包42020年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第三方性能监理服务

★8、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包括对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所述的全部项目进行监理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结合自身情况,自主报价。

2)投标人须对各子项目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及各子项目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合同所需的包含加班费、奖金补贴、劳保费、安全医疗费、旅差费、配合费、管理费等一切费用在内的直接费、间接费、税金和利 润。

4)若政策性调整造成项目停建、缓建、规模减小或扩大,则监理费按总价包干,不予调整,委托人不另外承担违约责任;无论施工工期缩短或延长,委托人均不另行支付其他补偿费用及奖励金。

5)本项目监理服务费的合同价=包干价。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4.2交付地点: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4.1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4.2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本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7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6、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包括本格式第34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及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投标报价

投标

保证金

备注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规格

来源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制造厂商

企业类型

*

*-1













备注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额:              

★注意: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除本表第4条规定情形外,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提供的服务不享受价格扣除。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享受价格扣除。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5、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6、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由投标人填写)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数量

规格

来源地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技术和服务要求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    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商务条件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