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档案室建设和自然资源档案整理录入服务类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J1-ZRZYJ-JC-202011-B0784-IDN

项目编号:[350902]HCBY[CS]2020001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

 

 

 

 

 

 

 

第一章  采购邀请书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档案室建设和自然资源档案整理录入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档案室建设和自然资源档案整理录入服务类采购项目

   2.备案编号:J1-ZRZYJ-JC-202011-B0784-IDN

   3.项目编号:[350902]HCBY[CS]2020001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1(项) 1800000
1800000 36000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无需提供证明材料。(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需要落实的政策详见磋商文件规定。。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有效期内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档案数字化类)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福建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在福建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材料;市级(含)以上档案局备案的“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 以上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供应商报名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未报名将导致其不能下载采购文件且响应文件被拒收。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8.2获取地点及方式: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9.采购文件售价: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

  址:宁德市蕉城区坪塔路2号

联系人:陈长瑞

联系方法:0593-2822752

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6、8、10、12、16、18号10号楼14层

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方法:0593-2938013

 

 

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合同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合同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1节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

项号

条款号

编列内容

1

3.2.1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明细 描述
a1投标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a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a11投标保证金

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有效期内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档案数字化类)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福建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在福建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材料;市级(含)以上档案局备案的“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 以上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2

3.2.2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3

6.3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

4

9.1

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5

10.1

提交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提交方式为转账电汇,须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是否到达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其他:无。

6

10.3.1

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

无。

7

11.1

响应文件的份数

(1)纸质响应文件 

①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将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

 

8

14.4

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无。

9

14.9

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10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

无。

11

22.2

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12

23.1

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宁德市蕉城区财政局。

13

24.1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4

25

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

1、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机构全称为采购人,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机构全称为集中采购机构,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机构全称为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

2、其他:
1)成交供 应商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 ①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以下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100万-500万按0.8%收取;②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等付款方式收取。2)质疑受理的其它要求:a.投标人递交质疑函时需提供本项目报名成功的页面截图(体现报名时间),否则将不被认定为潜在投标人,其质疑将不予受理。b.在法定质疑期内投标人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若投标人多次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3)质疑书应按宁德市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有关文书范本的通知的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编制提供(下载网址:http://218.5.222.40/350900/article/9b8e96e277e341d2bc6beb55fdf99545/a5a8907c7c4211e9ae760cda411dbbf4/).4)投标人针对“a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的可无须提供开户许可证,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5)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6)质疑受理的其它要求:质疑人递交质疑函时还应出具质疑人已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已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的证明文件(体现报名时间),否则将不被认定为潜在投标人,其质疑将不予受理。【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为质疑人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成功报名之日。】7)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若投标人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单位负责人未签字(或未盖章)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8)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串通投标情形条款详见《关于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财购〔2018〕30 号文件规定。

※若有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应在表2中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

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

序号

编列内容

1

1)磋商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之外的内容及其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

2)将磋商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若增列内容与磋商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③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响应文件的,应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④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在磋商过程中以纸质方式签署确认并提交的澄清或说明、解决方案、图纸图表以及最后报价等资料均为补充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此部分内容通过扫描或拍照或数据录入或附件上传等形式提交到电子平台系统,应保持两者内容一致,并作为补充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相关纸质响应文件应当存档保留,做为监督或核验时判定内容是否一致的标准。

⑤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要求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

⑥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磋商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但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磋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磋商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皆可;磋商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皆可。

b.除本增列内容第⑥点第c项规定情形外,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磋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

c.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d.供应商为非自然人的,应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应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此项审查磋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并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⑦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加盖电子印章,否则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谈判将被否决。

c.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⑦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则出现无全称、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该响应文件无效。

⑧磋商文件接受联合体方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以“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电子响应的有关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磋商保证金、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等)。

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务必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因未携带CA证书或者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平台显示相关供应商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或者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但未提交相对应纸质响应文件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其相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且被拒绝。

⑩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规定的磋商地点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提交最后报价程序结束前,如果在场的合格供应商委派的“供应商代表”不是其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或者供应商代表无故中途退场或者自身通讯中断无法联系或者其他原因离场等造成不能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参加磋商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相应权利并完全认可磋商小组在磋商活动中公布的各项数据、意见和结论,且该供应商将被退出本项目磋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将被否决。供应商的上述行为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影响磋商小组依法开展后续相应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

⑾关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磋商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磋商文件载明的报价保证金账户)的供应商,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将被否决。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报价将被否决,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

(12)其他:无。

(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其他规定或补充内容可在此处填写)。

 


专项附件:             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一、磋商小组

 

1.1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以下简称“评委”)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由采购人派出,评审专家2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1.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磋商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3.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1.3.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1.3.3评审的依据是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1.3.4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成交人。

1.3.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采购人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磋商小组成员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人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人后要服从评审报告。

※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磋商程序

 

2.1磋商程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4 条“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两家。

无。

2.3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才能参加综合评分。

 

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

 

3.1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如果磋商项目有多个合同包,则按相应合同包分别进行,具体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如下:

3.3.1磋商小组将对相应合同包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议并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各合同包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三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不推荐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报价低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报价仍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

3.3.2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

1)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综合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其中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2)每个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包1

(一)技术部分评分PT            满分70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对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 38 根据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中技术参数”及本项目附件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 完全满足或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得38分,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共19项)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
实施方案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服务项目计划与进度安排的方案,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方案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完整的得3分,方案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比较完整的得2分,方案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档案数字化流程方案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档案数字化流程设计方案,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清晰的得3分,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比较清晰的得2分,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保密措施方案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保密措施方案,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方案的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完整的得3分,方案的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比较完整的得2分,投标人提供的项目保密措施方案的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质量质控方案 3 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控制方案、违约责任承诺及具体经济赔偿方案,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方案的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完整的得3分,方案的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比较完整的得2分,方案的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项目负责人 3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电子信息工程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信息安全管理工程师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档案管理员初级及以上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颁发的档案实体与信息安全培训证书的得3分,缺一项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项目技术负责人 3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不能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同时具备获得省级(含)以上档案局授予的“档案工匠”荣誉称号、助理馆员及以上职称证书、档案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及继续教育证书的得3分,缺一项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保密专员 3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保密专员同时具备档案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及连续三年以上继续教育证书、高级网络工程师证书、省级(含)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涉密人员培训证书,且通过全国职业资格考试且获得“保密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得3分,缺一项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项目骨干人员 3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骨干同时具备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颁发的档案岗位资格培训证书及档案信息化建设培训证书、涉密工作岗位资格证书、高级档案工程师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档案管理员初级及以上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数量进行评分,提供1人得1分,最高3分,缺一项不得分。(须提供人员清单及相关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设备配置1 3 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配备情况进行评分: ①提供2台及以上A3高速扫描仪的得1分; ②提供5台及以上电脑得1分。 ③提供1台及以上A0幅面扫描仪的得1分。 同时具备以上三项设备要求及数量的得3分,缺一项扣一分,扣完为止。 注:以上设备须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购买方须为投标人,使用年限不超过一年,时间以设备购置发票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
设备配置2 2 投标人每提供一个自主知识产权的提高扫描效率的扫描辅助装置的得1分,最高2分。注: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数字化加工系统 2 系统具备大量图像优化功能,如旋转、纠斜、去污、去噪、去黑边、裁剪、居中、文字优化、背景清除、图像调整、色阶调整、二值化、幅面调整、智能修补、手工克隆、底色绘制、文字标红、图像拼接、图像分割功能。完全满足得2分,每缺少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须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和详细操作截图,否则不得分。)
数字化加工系统2 1 具备双层PDF合成功能,并能同时OCR生成TXT及WORD文件。完全满足得1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和详细操作截图,否则不得分。)

(二)商务部分评分PB            满分20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投标人的综合实力1 2 投标人有参与编写过市级及以上档案归档规范的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得2分。需提供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发布实施的证明材料、市级及以上档案馆出具认可实施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的综合实力2 2 投标人同时获得档案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价AAAAA级和AAA质量服务信誉企业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需提供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的综合实力3 2 投标人同时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需提供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的综合实力4 2 投标人同时省级及以上保密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和档案学会常务理事单位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需提供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认证证书1 3 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以上三项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3分,未提供不得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及所提供证书在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http://cx.cnca.cn)的查询结果为“有效”的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认证证书2 3 投标人具有GB/T29490-201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GB/T31950-2015诚信管理体系、SA8000:2014社会责任管理体系以上三项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3分,未提供不得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及所提供证书在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http://cx.cnca.cn)的查询结果为“有效”的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否则不得分
业绩情况 3 投标人提供2017年以来通过政府采购取得过档案整理或数字化项目的,每提供一项完整业绩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业绩项目的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文本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能提供业绩的或业绩资料提供不齐全,不得分。
售后服务1 1 投标人具有五星售后服务资质认证的得1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及所提供证书在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http://cx.cnca.cn)的查询结果为“有效”的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否则不得分。
售后服务2 2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人员具有售后服务管理师证书,提供1人得1分,再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人得0.5分,满分2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三)报价部分评分PF            满分10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因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

(四)根据政府采购政策可享有的加分优惠评分PE
         无

(五)价格扣除部分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描述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1、参加此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其报价部分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及福建省财政、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此次若有参加投标的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部分给予10%的扣除(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与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合同金额3%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4)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规则顺序和并列相同时的处理约定如下:

a.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审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

b.综合评审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

c.综合评审总得分(FA)且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仍然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d.经前述顺序处理仍然并列相同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顺序推荐。

 

 

四、评审报告

 

 4.1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人。

 4.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4.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五、其他规定

 

 5.1其他规定

5.1.1评审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5.1.2评审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5.1.3若供应商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审事务,影响磋商小组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响应无效且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5.1.4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

无。

 

 

 

 


2节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磋商文件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及要求:

2.1“采购标的”指磋商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

2.2“采购人”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买方、或业主方、或甲方,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一章。

2.3“潜在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响应磋商的供应商。

2.4“供应商”指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报名,且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只有适合自然人参与和承接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才可以是自然人。

2.5“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2.6“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合格的供应商

3.1一般规定

3.1.1供应商应当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已经自觉检查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主动回避相应利害关系。

3.1.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3.1.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有责任检查自身情况,在响应文件中对是否违反以上一般规定做出如实声明,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2特别规定

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项。

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除了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磋商。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2.3若接受联合体形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若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参与竞争性磋商费用:

4.1除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5.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章 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5.2除上述内容以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采购过程期间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均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及现场考察等:

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补充或者修改,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个日历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若采购人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等)作为磋商文件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更正公告作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潜在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指定媒体,以免遗漏。

6.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

 

 

 

 

三、响应文件编制

 

7.应标要求

7.1供应商可按照合同包号,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响应。对于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响应时,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和要求必须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其相应合同包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7.2供应商代表在同一个合同项下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磋商,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和要求,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供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承诺和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

7.4除非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字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7.5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7.6除非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承诺的报价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合同实施结算时亦以人民币支付;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

8.1首次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1)响应函

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

3)资格证明文件

4)磋商保证金凭证

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

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

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9.响应文件有效期:

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不得少于磋商文件载明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9.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且其磋商保证金可以退还,但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及磋商承诺,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0.磋商保证金:

  10.1供应商应在参加竞争性磋商之前按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的金额、形式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文件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可以由联合体中的牵头方提交磋商保证金,其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0.2磋商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磋商活动免受供应商的违约或失信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0.3磋商保证金退还:

10.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比如: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磋商采购,成交的供应商未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已签订合同证明材料,造成磋商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结果,由成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和谅解等)。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关于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

10.3.2质疑或投诉涉及的供应商,若其磋商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且没有发生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情形,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及时退还。

10.4如果供应商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磋商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后要求退出磋商的;

(6)供应商假借以他人名义参加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7)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况不能抵偿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1.响应文件基本编制要求:

   11.1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规定组成的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11.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其响应文件中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1.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1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对拟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描述。

12.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识、签署和提交(除磋商文件相应章节已有规定之外,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12.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提交,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以及“于         之前(指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响应文件”的字样;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外包装上也必须按前文要求做好标识内容和字样,且供应商还应当主动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结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12.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达磋商文件规定的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不予接收。

12.3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申请要求,应当以原件书面形式并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方可生效,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将视为无效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口头、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2.4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有关澄清、说明、补充、更正响应文件以及最后报价响应文件等资料,均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2.5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外,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四、竞争性磋商

 

13.评审和磋商基本准则

  13.1对所有供应商的评审和磋商,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13.2磋商及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及评审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磋商,并推荐成交候选人。

14.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

   14.1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审标准和方法等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评审、磋商。

14.2 在进入磋商阶段之前,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不合格,则其响应文件将被磋商小组否决,按无效处理,不进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

14.2.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或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的;

(3)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5)响应内容与磋商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者减少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由于磋商项目本身特点,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除外);

(6)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

(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比如:报价超过了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14.2.2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明细
技术项得分少于技术项总分50%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交付地点、交付时间、交付条件、验收方式、支付方式等商务条件有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如果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做无效响应文件和无效报价处理。
最终报价超过了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违反磋商文件中载明“无效响应”条款的规定。

技术符合性
明细
技术项得分少于技术项总分50%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违反磋商文件中载明“无效响应”条款的规定。

商务符合性
明细
交付地点、交付时间、交付条件、验收方式、支付方式等商务条件有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违反磋商文件中载明“无效响应”条款的规定。

附加符合性
         无


         无
价格符合性

   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14.3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资格审查、实质响应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14.4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过程中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

  14.5合格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补充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交过的如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不用重新提供),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4.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14.7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具体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14.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做无效响应文件和无效报价处理。
  14.9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审的标准和方法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9项。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可以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成交候选供应商出现并列相同的评审得分,则相应处理方式按照“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14.10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将给予保密,但不退回(有关证件或证照的原件除外)。

 

 

五、合同授予

 

15.授予合同的准则:

15.1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合同将授予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且被磋商小组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

15.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15.3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绝对保证。

16.确定成交供应商:

16.1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16.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综合评分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人。

17.成交通知:

1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将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1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原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成交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成交结果公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有关质疑、投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财政部规章等法律文件规定执行。

18.签订合同:

  18.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采购人如果对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地点有特别要求的,可以在成交通知书中进一步明确,成交人应当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8.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18.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六、询问、质疑与投诉

 

19.询问

  19.1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20.质疑

  20.1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20.1.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直接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0.1.2质疑人应提交质疑函原件。

  20.1.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适合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登记证件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

a2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等证明材料;

   备注: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应当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⑤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和法律依据,

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采购活动、修改磋商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废标、重新采购等,质疑人提出质疑请求还应当对相应的法律依据进行说明。

  ⑥提出质疑的日期以及质疑人代表联系方式,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20.2对不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20.2.1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或者质疑人不是直接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书面告知质疑人其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
  20.2.2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重新提交质疑函原件。质疑人拒不修改或补充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质疑答复期内书面告知对方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

20.2.3质疑人修改、补充质疑函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按20.2.1款处理。供应商提交质疑函时,要认真阅读本章第20条关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免内容或资料不齐,需要修改补充而延误时间。

  20.3对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21.投诉

  21.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1.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七、有关信息公告和监督部门

 

22.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

  22.1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公告、更正公告(若有)、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成交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磋商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以免遗漏。

  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

23.监督管理部门

  23.1磋商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2项。

 

八、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4.履约保证金

 24.1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确定是否要求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形式、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具体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

 24.2磋商文件要求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成交人无故拖延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该成交人将承担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25.其他新增内容:

    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4项。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为加强宁德市自然资源局蕉城分局档案室科学管理,方便档案合理利用。规范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确保宁德市自然资源局蕉城分局档案案卷和电子档案的质量,统一宁德市自然资源局蕉城分局档案管理及编制执行标准。委托专业档案整理外包公司进行档案数字化整理加工工作。

并按照国家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进行数字化扫描加工,使纸质档案扫描的图像存储到指 定软件后,能实现全文检索应用。


 

二、技术要求

(一) 项目一览表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数量(预估)

规格

最高限价(元)

1

2009-2019年度文书档案数字化整理加工

按保管期限进行档案材料并组卷,档案文件材料按规范整理、著入目录信息并打印、卷皮(盒)、装订等。

4500

180万元

档案文件材料扫描—图像处理—制作电子文件—合并命名等

36000页

A4

GR土地证、宁证、地籍、用地档案数字化整理加工

档案文件材料按规范整理、著入目录信息并打印、卷皮、装订等。

16055

档案文件材料扫描—图像处理—制作电子文件—合并命名等

46.5万页

A4

海洋权证档案数字化整理加工

档案文件材料按规范整理、著入目录信息并打印、卷皮、装订等。

2300

档案文件材料扫描—图像处理—制作电子文件—合并命名等

9.2万页

A4

500张

A2

林业局档案数字化整理加工

档案文件材料按规范整理、著入目录信息、扫描—图像处理—制作电子文件—合并命名并打印、卷皮、装订等。

16000

对数字化后的林权档案影像进行管理,可以实现查看、编辑、加工等功能,数据挂接、坐标转换

1

区服务中心审批股档案数字化整理加工

档案文件材料按规范整理、著入目录信息并打印、卷皮、装订等。

650

档案文件材料扫描—图像处理—制作电子文件—合并命名等

27万页

A4

信息录入及新坐标转换

1

2

档案盒

案卷题名编制、卷内目录编制及项目级著录单编制中单位、项目名 称

8000

3

档案室建设

手动密集架、询问吧台

1

4

综合档案管理系统

档案管理系统、档案查询利用系统、库房管理系统等

1

备注:

以上序号1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用以结算项目总价款项的数量,按照项目结束验收后的实际数量统计,统计方法须经双方确认。

(二) 序号1: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流程及技术规范要求

 
     
1、项目参 考及依据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保密法》

《档案与文件收集利用条例》

《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

《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05)

《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福建省数字化操作规范》(闽档[2007]99号)

质量问题不超过5处/万面。中标人设置专人负责质量检验,对数字化加工成果进行100%质检。采购人负责对数字化加工成果按5%—10%比例进行抽查,中标人负责无偿修正差错部分。

 2、文书档案整理及数字加工流程

    档案加工流程内容包括:档案接收、档案整理(包括分类、核对、去杂物、修补、托裱、展平)、目录信息著录、送档案扫描处理、装订、盖章、装盒、总质检、采购人质检、归还上架。
   

2.1档案接收

中标人派人员专门负责档案交接的人员与采购人指 定工作人员对要进行整理及数字化加工的档案材料进行移交登记,档案接收时,档案交接人员将根据案卷移交目录,逐卷逐页核对档案数量,并认真做好移交登记及问题登记,签字确认,做到谁接收的档案谁负责,落实责任到人,杜绝档案遗失现象。

档案材料的接收,遵守档案管理及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档案和档案信息的安全。档案从采购人专用搬运车运到加工现场,必须做到车前后都有人员,防止档案在搬运过程中丢失第一时间发现。接收事项注意如下:

a.中标人派专门调卷工作人员和采购人档案管理人员在档案库室或指 定场地,接收采购人移交的档案材料;

b.对提取的档案逐页清点,共同进行案卷内容、目录、数量的核对;

c.清点结束,在档案调卷登记本登记或移送材料登记本进行登记,双方签字;

d.中标人派专门调卷工作人员与采购人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全宗、目录、数量的二次核对;

e.放入临时档案保管柜,锁好,注意安全保存。

2.2档案整理

根据采购人档案管理确定的档案整理规范,对已接收的档案进行整理。对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排序、核对、整理拆卷、去杂物、修补、托裱、展平、页码著录、目录信息著录、进行档案扫描前处理,并在每卷后附加一份数字化备忘说明或备考表(由采购人提供模板),备注本卷整理情况。

1.  分类方法:按(年度-机构-保管期限)分类方法进行档案分类

① 年度:文件落款/形成年度(2011…..2015)

② 机构:文件所属责任机构(根据文件落款单位、文件承办机构、文件内容区分)

③ 保管期限:限定为永久、30年、10年三种,分类方法参见国家档案局10号令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2.  单份文件整理排序方法:

① 有正文:正文—(附件)—公文拟稿封面—底稿—草稿

② 无正文:公文拟稿封面—底稿—(附件)—草稿

3.  盖归档章及填写:归档章应盖端正清晰。盖章位置在每份文件右上角,如果右上角有领导批示则顺位往左移动。归档章图样示例见【附件1】

① 全宗号:填写“档案局所定的编号”

② 年度:按盒内文件的形成年度填写

③ 保管期限:按文件的保管期限填写(10年/30年/永久)

④ 件号: 按文件时间排序编号。

⑤ 机构:填写机构名 称

4.  编码:使用专业页码机对文件进行编码,编码位置应在正面文件右上角、背面文件左上角,每件文件分别从“1”开始编码(注意文件如果正反面有正文都需编码)

2.3目录编制

1.  件号排序:文件件号排序按发文(文号排序)—收文(文号排序)

2.  使用Excel表格按归档文件分类方法最低一级类目分别著录,归档文件目录表格见【附件2】

  1. 件号:填写排序完成的编号

  2. 责任者:填写制发文件的组织或个人,即文件的发文机关或署名者。填写责任者时应注意:

  3. 机关团体责任者必须著录全称或规范的通用简称

  4. 联合发文的文件材料一般应将所有责任者照实著录。多个责任者联合发文时,应选填二个重要责任者,列于首位的责任者和立档单位本身是责任者的必须著录,被省略的责任者用[等]表示,责任者之间用“ ; ”间隔

  5. 名义上属于个人作者的领导讲话、个人事迹介绍等文件材料、著录责任者时应著录个人姓名、并在姓名后著录本人的职务、职称、或其他身份,并用“()”表示。有关报表表格等材料,应将落款(用印章)单位作为责任者。两个以上单位签订的合同、责任状、台账等,责任者应著录立档单位。

  6. 没有责任者的文件材料,应考证后填写、考证出的责任者加“[ ]”表示。

    (3)文号:即发文的字号,文号一般由机关代字、年度、顺序号组成。

  7. 会议文件、内部刊物、图纸等的编号,不能作为文号填写。

    (4)题名:即文件标题,由责任者、问题、文种3个部分组成。著录时应照实录入文件原文标题。著录标题时要有针对性的修改,涉及个人的要写明具体人员。

    (5)日期:指归档文件形成的时间,以8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年月日,如20150510,文件上没有形成日期的,或缺年或缺月、日的,可将未考证部分用“0”代替,如:20140000。

    (6)页数:填写每件文件的总页数。

    (7)备注:填写归档文件需要补充说明的情况。

2.4档案扫描

  1. 扫描格式为分辨率300dpi全彩TIFF文件格式(按采购人及分管档案馆或局标准执行)。

  2. 确保扫描电子文件无损坏及完整。

  3. 每件归档文件应与电子文件一对一相对应。

  4. 电子文件命名格式为:年度—机构—保管期限—件号,例:“2011-商务处-D30-0001”,其中D30代表30年保管期限,D10代表10年,Y代表永久。

2.5图像处理

对扫描后的图像进行逐页纠偏、去污、图像拼接、裁边处理和排列顺序调整。对图像进行消蓝处理、对传真件、复印件、红蓝章等进行特殊图像处理,图像拼接处信息完整、准确,不缺少遗漏任何信息内容。

2.6数据挂接

每一批次验收通过后,中标人应指派专人将数字化的档案全文数据及电子目录挂接至宁德市自然资源局蕉城分局馆藏电子档案管理系统。
2.7质量自检

中标人应对该项目有完善质量管理措施。对加工的数据(图像质量、编目质量、著录质量、装订)质量进行100%自检,自检达到数据质量标准后,方交付与采购人验收。
2.8 装订装盒

1.装订前,应去除归档文件上金属物和易变脆的塑料物。已装订成册的出版物等,不必拆除金属物。大于A4纸型的报表、表格、图纸等材料,应按照A4纸型的尺寸加以折叠,并尽量将文件首页标题露出。

2.统一按件用线装订。

3.将文件按件号顺序装入一盒或若干盒。

4.在脊背填写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起止件号、机构、盒号等项目(见附件A、B)。

  1. 全宗号:唯一代码

  2. 年度:按盒内文件的形成年度填写

  3. 保管期限:按盒内文件的保管期限填写(10年/ 30年/永久)

  4. 起止件号:填写盒内第一份文件和最后一份文件的件号,中间用“—”号连接,仅需填写(室)栏

  5. 机构:填写归档机构名 称

 6.档案盒采用复合国家标准,无酸纸制作,外形尺寸为310X220mm(长X宽),盒脊厚度为20mm、30mm、40mm、等

2.9档案上架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按照归档上架顺序排序上架。

附件1

    归档章图样

全宗号

年度

件号

机构

保管期限


 

附件2       归档文件目录

件号

文号

责任者

题名

日期

页数

备注















3、项目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流程

3.1组卷合理

遵循文件材料形成的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严格按照规范新组的卷内目录排列,重新准确组卷。

案卷各部分的排列格式:案卷装盒封皮—卷内文件目录—文件—备考表(另打印)-原卷内目录,各项目案卷总目录和项目级著录单放于首卷卷内目录之前,原案卷总目录置于首卷备考表后。

注意:为保障档案的历史延续性,原案卷总目录、原卷内目录予以保留并按照本项规定置于相应位置,不打页码,不纳入新的卷内目录,不数字化,不计入统计数量。

3.2卷内文件材料排列

卷内文件材料排列顺序应与卷内目录顺序相一致,每份文件的第一页应为正面。

3.3卷内文件材料编号

3.3.1编号前修缮要求

(1)必须先去掉文件上的金属物。

(2)同一项目中重复的文件材料应予剔出,保留原件以及字迹清晰件。剔出的文件材料数量较少时置于该卷原卷内目录后,不打页码,不扫描,不计入数量;剔出的文件材料数量较多时按采购人要求装入档案袋并在装袋封面注明建设单位、项目名 称、所装文件材料内容(概括性),编制档案袋序号放置在原项目后存放;

(3)对破损、幅面较小的文件材料应按裱糊技术要求托裱,文件材料正摆居中,若无法正摆的文件材料,文件头向左,四周粘贴密闭、端正,纸面平展,不得发生相互粘面现象。

3.3.2编号要求

(1)用页码机,依次编页号,凡有文字或图纸的页面均应编号,档案以一本为一卷,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使用打号机以黑色印油打号。单面书写的文件页号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或执行甲方规划要求)。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页号位置(2CM×2CM之中)。

(2)打印页号清晰,位置适中,不得倒编、漏编、重编、错编、歪斜。

(3)页号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从“1”编起,有效数字前不得出现一个或几个“0”。

(4)无文字的页面、案卷封面、卷内目录不得编页号,备考表须编页号。

注意:无填写栏的固定格式表的背面(表格填写说明等内容)不打页码,不扫描,不计入页数。

5)打了新页码后,原页码上用碳素笔加短横线杠改。

3.3.3打印卷内目录

按照规范编制的卷内目录以及文件题名编制要求准确录入相关内容并打印,用激光打印机A4幅面打印。

3.3.4备考表另行打印(详见附录C)

准确填写异动记录及本卷需要说明的情况,其中:立卷人、审核人及相关日期以及有关说明内容沿用原案卷备考表中相关内容;原案卷中若没有,按照此次项目实施过程中整理该卷和审核改卷的责任者作为立卷人和审核人并按此次案卷整理和审核作为立卷时间和审核时间,说明中根据此次项目实施时间增加 “    年     月已数字化”内容,用激光打印机A4幅面打印。

3.3.5打印案卷装盒封皮

卷盒等档案装具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按照规范编制的案卷装盒封皮样式以及案卷题名编制要求(详见附录D、附录E)准确录入相关内容并打印,准确录入并打印卷面各项内容,禁止使用涂改液。

3.4案卷排列

以项目为单位,按照宁德市自然资源局蕉城分局项目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编号顺序排列执行。

3.5案卷总目录编制

按照按宁德市自然资源局蕉城分局项目文件归档整理规范执行

3.6扫描电子文件以及电子文件命名要求

文件材料必须在整理、编目、编号之后才能进行扫描处理,

同一项目的电子档案文件应放在同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以项目名 称命名(须与著录单中“项目名 称”等同)。电子档案文件以“案卷号+文件序号+文件题名”命名,案卷号(该案卷在本项目中的排列次序号)为5位数字,文件序号(该份文件在本案卷中的排列次序号)为3位数字。如:“00005-003-某建设单位关于某某项目的监理文件”,是该项目档案中第5份案卷内第3份文件的扫描件名  称。

纸质档案扫描应符合以下要求:a)档案扫描采用彩色模式,图像分辨率为300dpi,按1:1的大小进行扫描,文件格式为TIFF或JPG。

一份文件扫描成一个TIFF文件,一张图纸(A0以下图纸,包括A0)扫描成一个TIFF文件,对超过A0的图纸采用200dpi 分辨率彩色扫描(或按甲方要求执行)。

扫描的电子文件,应保证图像的清晰度。特殊情况下,如文字偏小、密集、清晰度较差等,可适当提高分辨率。

扫描的图像应进行裁边处理(不允许软件自动裁边),去除多余的白边,杠改后的原页码须擦除(不得影响到文件内容),以有效缩小图像文件的容量,节省存储空间。

电子文件内容应与相对应的纸质档案原件完全相同(页码修正除外),且图像清晰、完整、不偏斜、不失真、不漏页;图像颠倒、侧翻须进行旋转使文字方向水平符合阅读习惯,图纸以图签栏保持水平方向以符合阅读习惯。

3.7案卷题名编制、卷内目录编制及项目级著录单编制

7.1案卷题名:(项目名 称)+依据卷内文件主要内容重新规范化提取,其中“依据卷内文件主要内容重新规范化提取”须体现本卷内档案的重要内容,文字类中重要卷内内容必须体现,案卷题名不得重复,多卷同性质图纸案卷题名须以本卷包含主要部位加以划分命名案卷题名。

7.2卷内目录:

包含项目名 称、文件内容的文件名使用原文件名,录入文件编号、责任者(须全称)等信息,其他按照“项目名 称+文件名 称”重新规范化命名提取;单件文件题名下超过50页的必须按照20页/条拆分为多条,后缀以(一)、(二)。。。区分;“备注”栏须依据本件是否原件注明“是”或“否”,多页单件文件中若同时有原件和复印件定义为复印件,不得为空。

备注:若项目名 称过长导致文件名过长问题,须采用工作书面申请的方式经采购人同意后,文件名可以采用“项目名 称+文件名 称”方式。

3.8图像处理

对扫描后的图像进行逐页纠偏、去污、图像拼接、裁边处理和排列顺序调整。对图像进行消蓝处理、对传真件、复印件、红蓝章等进行特殊图像处理,图像拼接处信息完整、准确,不缺少遗漏任何信息内容。

3.9文件存储

根据采购人要求对扫描件进行存储,扫描后的电子文件提交硬盘存储,并且直接导入采购人电子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能够实时将经过检验的数据投入实际应用。此外历史档案中的文书进行全文OCR识别,转化为支持全文检索的双层PDF文件另存一份。

3.10质量自检

中标人应对该项目有完善质量管理措施。对加工的数据(图像质量、编目质量、著录质量、装订)质量进行100%自检,自检达到数据质量标准后,方交付与采购人验收。

3.11数据挂接

每一批次验收通过后,中标人应指派专人将数字化的档案全文数据及电子目录挂接至宁德市自然资源局蕉城分局馆藏电子档案管理系统。

 

3.12数据备份

备份范围:经验收合格的完整数据应及时进行备份。

备份方式:为保证数据安全,数据需备2种格式(单页TIFF格式、PDF格式),PDF格式上传服务器, TIFF格式备份在移动硬盘,存储介质移动硬盘由中标人提供。

备份标签:数据备份后应在相应的备份介质上做好标签,建立备份目录台账,以便查找和管理。

备份数据检验:备份数据应进行检验。备份数据的检验内容主要包括备份数据能否打开、数据信息是否完整、文件数量是否准确等。

3.13装订成册

扫描完成自检合格通过后,按采购人的要求将扫描完毕的纸质档案装订成册。拆除过装订物的档案按原档案保管方式重新装订,保持每页档案原有的排列顺序不变,案卷不掉页、右边和底边整齐。所有的修正档案目录均进行打印,并装订到案卷最前面;档案装订档案材料齐全、纸张规范完整,装订孔不压字、盖章不模糊。案件档案卷皮破损严重、要调换卷皮的,在泉州台商投资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相关人员确认同意下,按原卷皮上内容,抄写或打印在新卷皮上,更换的旧卷皮全部交还采购人。

3.14档案上架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按照归档上架顺序排序上架,协助完成各类档案实际上架的数据统计工作。

3.15验收

3.15.1档案实体验收

档案实体验收必须逐卷清点,按档案数量、文件状况、卷内文件页数顺序、装订、修裱等要求等进行检查,并上交宁德市自然资源局蕉城分局档案库房管理人员点收入库。如发现档案丢失、损坏、圈划或涂改等将追究法律责任,顺序错误、装订不符要求,卷内文件颠倒等作为差错,合格率达到100%予以验收通过。

3.15.2数据验收

3.15.2.1宁德市自然资源局蕉城分局在对中标人提交的数据进行验收前,先指派专门人员对数据按目录进行逐件逐条进行检查,检查发现的错误率超过该目录总页数的1%时,全部发回中标人重新自检。同一全宗或目录连续两次检查的错误率超过1%,视为中标人未忠实履行合同,退回中标人重做。

3.15.2.2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蕉城分局对数据进行抽检之前,待验收数据须先经过《数字化成果质检系统》进行预验收且合格率达100%,如发现问题须发回中标人重新整改,直至合格,再进行人工抽检。

3.15.2.3宁德市自然资源局蕉城分局按阶段分批对中标人提交的目录和全文数据进行验收,数据验收以抽检方式进行,抽检比率不低于5%。同时对于中标人提交的成果(如修改或重拟的目录数据、图像处理结果和数字化加工完成等)和重点环节(如档案入库交接),进行审核验收。

3.15.2.4提交验收的数据,抽检采取一票否决制,抽检的合格率为99%,达不到验收指标的定为不合格,并全部发回中标人重新自检。对验收中检出的错误,中标人应及时、无偿予以纠正,直至提交验收的数据达标。

序号2:档案盒要求

日期标注要求:以8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年月日,如20000101,多页文件情况下以审批日期或者最后的日期作为文件日期。

裁剪要求:裁剪整齐,裱糊位置适中。

案卷整理完毕,文件材料必须完整,排列有序,卷面整洁、清晰,无任何差错。

 案卷题名编制、卷内目录编制及项目级著录单编制中单位、项目名 称须写全称,不得简写。

整理归档文件所使用的书写材料、纸张、装盒材料等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

数字化后的案卷内文件、图纸不装订,排放整齐后装入档案盒;为遵循档案历史,原卷中案卷总目录、卷内目录不得丢弃,整理完成后放置在本卷备考表后,不用打页码,不用扫描。

 其他事宜可参照按照《宁德市自然资源局蕉城分局项目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相关条文执行。

     项目实施须使用采购人提供的各类模板和相关软件。  

     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因特殊原因,实际操作与上述整理要求无法一致需要调整时,项目实施方须以书面联系单方式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


 

4、安全保密要求

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保密法律规定,遵守《保密协议》和用户方的有关规定(另行签订)。档案扫描工作必须在用户方指 定的场所内进行,确保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不得遗失、损坏档案,如有违法行为或违反相关规定,将依法或依据约定追究相应的责任。中标人应做到:

4.1中标人参与本合同包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在上岗前进行保密教育,签署保密承诺书,明确保密职责与违法责任,严防泄密现象发生。定期自行组织或由采购人组织,对驻场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同时,在合同签订时,中标人应与采购人签署保密协议和信息安全保护协议。

4.2中标人参与本合同包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通过用户方的审核,并登记备案。中标人必须向用户方提供以下资料:《档案数字化驻场工作人员登记表》(每人一式一份,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每人一式一份)。

4.3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如需更换、增加工作人员,必须提前一周向采购人提供拟加入人员的资料,取得对方签字同意后方可更换或者增加人手。对离开本合同包实施岗位的人员,中标人需在人员离岗后一周内,在采购人保存的相关工作人员的备案表格中标注离岗日期。

4.4中标人的工作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相机、摄像机、笔记本电脑、各类移动存储介质(含U盘、软盘、硬盘、刻录光盘、手机、MP3、MP4等)等个人信息设备和手包、提包、报刊、纸张等其他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带入档案数字化处理工作场所。严禁将场所内的任何物品带离场所。

4.5用于档案数字化的所有设备的输入、输出接口应进行严格管控,中标人的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启封使用。

4.6未经采购人批准,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档案图像和档案目录数据。

4.7中标人工作人员剔除同一案卷内的重复文件必须经用户方有关人员审核同意方可实施。

4.8数字化处理工作室内的废纸必须集中放置,中标人每星期清理废纸不能超过一次,清理时要有专人对纸张进行仔细检查,确保其中没有夹带任何档案文件后才能清出工作室。

4.9中标人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向外人泄露档案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否则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4.10扫描加工场地的安全及保密措施,具备保密设施,保证档案原件的安全和保密。在工作平台上建立监管系统,实时监控工作人员的操作过程,统一记录保存。

4.11不得在工作场所使用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电子设备。具备拍照功能的手机、平板等电子设备不得带入现场,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必须报采购人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带入,一旦发现违规现象,该设备必须留存于采购人处,中标人须按照合同承担相应责任。


序号3: 档案室建设要求

1、档案室设备及安装要求
 1.1 设 计图
档案室.png
1.2手动密集柜性能、配置、技术参数及要求

总体要求需符合《电动密集书架技术条件》(GB/T13667.4—2013)、《手动密集书架技术条件》(GB/T13667.3—2013)、DA/T7-92行业的标准。具体工艺流程、规格、技 术参数、质量要求如下:

1.2.1机械部分性能参数

设备名 称

设备配置

材料规格mm

技术参数

性能说明

轨道

轨道板

δ=2.8

热轧钢板

轨道与地轨板整体焊接,钢性足,不变形,美观大方。

轨道

18×18

冷轧钢板

底盘

底梁、轴承档、夹紧块

δ=2.8

热轧钢板

底盘部件采用国内先进的下、冲、折全自动一体成型机成型,可确保成型数据精准,从而保证每一件部件的质量。

架体

立柱

δ=1.2

冷轧钢板

底座高度为120mm;

架体结实、坚固,安装规范,层数和间距自由调整,表面喷塑(下同)。

立柱:采用冲折一体成型工艺,立柱成型尺寸50×39mm。立柱正面、两侧面排孔位置进行压筋工艺,排孔均匀冲裁,允许尺寸公差±1mm。立柱承重能力强,钢性足,外形美观。


搁板

δ=1.0

冷轧钢板

搁板:采用折弯一体成形多筋式搁板,外形美观,结构新颖,刚性足,承重能力强。搁板正面压制两组圆筋,压筋工艺不能导致搁板变形,从而使搁板即美观又能增加搁板承重强度,而且不影响搁板结构性能。满负载24小时后挠曲度≤2mm,卸载后自动恢复。表面采用酸洗磷化后进行喷塑处理,外形美观,色泽鲜亮,使基材不会腐蚀,经久耐用。


挂板

δ=1.0

冷轧钢板

挂板:挂板采用一体冲压成型,中间腰形拉伸翻边模成形两个台阶加强孔,挂板上下端直角折弯,使搁板嵌置于弯边凸肩上,组装后平整、牢固。承重性好,可防止搁板前后窜动,通用性互换性好。表面再采用酸洗磷化后进行喷塑处理,外形美观,色泽鲜亮,使基本材质不会腐蚀,经久耐用,强度高,承重性能更优越,挂板与立柱对接处更牢固。


挡棒

δ=0.8

冷轧钢板

挡棒:材料冷轧钢板一体成型而成,允许尺寸公差±1mm,挡棒外形美观,强度高。

门面

门框

δ=1.0

冷轧钢板

门板平整,表面亚光喷塑。

面板

δ=1.0

冷轧钢板

定位模块

ABS

塑胶注塑件

侧护板


δ=1.0

冷轧钢板

侧板款式新颖、结构独特、造型美观,强度高。

传动机构

轴承

P204

E级

精密度高,方向灵活,材料质量好,耐压与耐磨性能好。

实心轴

Ф20

45#钢

传动机构配合精度高,定位可靠。传动轻便灵活,摇力轻,运行平稳,性能达到和超过国家标准。

连接钢管

Ф25×25

无缝钢管

铁滚轮

HT200


链轮

ZG45

滚轮精制

传动机构

摩托车链条

FR420

Ф8.5节距12.7

滚轮轴承,双向超越离合器结构;造型美观大方,手感舒适,把手为折叠式,能避免通道障碍,摇动任意一列均不会带动其它把手转动。

摇手体总成

ZG45


双向超越离合器结构

制动装置

边列锁定装具

808锁


双环三级管理豪华锁:

(1)黑色双环锁盘,带限位卡簧装配;

(2)闪电型镀铬扣手,可顺时、逆时针旋转45°,开关方便、定位准确;

中间列制动装置



防护装置

防震、防尘装置

20mm

磁性冰箱门吸条

每列的接触面均有缓冲及密封装置,具有良好的防震、防尘、防鼠、防潮、防火功能。防倾倒装置固定在移动列底座上,应有效防止倾倒。

防尘板、顶板

δ=1.0

冷轧钢板

防鼠板

δ=1.0

冷轧钢板

防倾倒装置

δ=2.8

热轧钢板

载重性能

单面搁板上均布40Kg,双面均布负载80Kg;放置24h,最大挠度≤4mm,卸载后2h,搁板不得有裂纹及永久性变形,残余变形量不大于0.3mm。

前期处理

采用乳化剂和碱性助洗脱脂剂脂、磷酸除锈、锌系薄膜磷化、钝化。前期处理原料采用环氧树脂粉体涂料。其工艺过程如下:55℃-65℃热水脱脂——冷水清洗——除锈——冷水清洗——中和——表调——35℃-45℃磷化——冷水清洗——55℃-65℃热钝化——200℃烘干。

1)除油、去锈处理工艺:

A、工件表面的油污、锈斑及氧气化层,经化学法清除脱脂后,没有油脂、浮浊液等污物,其表面被水完全浸湿。

B、酸洗后的工件,没有目视可见的氧化物、锈斑等腐蚀现象,其表面色泽基本均匀。

2)磷化处理工艺:

A、磷化处理主要采用浸渍法进行。

B、磷化处理以锌钙的磷酸二氢盐为主要成份溶液,经磷化槽液的配制、调整,按工艺堆积要求进行。

C、磷化后的工件,采用流动水彻底清洗,提高工作表面的清洗质量,同时采用热的络酸液作封闭处理。

D、工件经磷化、水洗后,采用烘干机处理干燥后方可喷塑。

3)磷化膜外观:

A、磷化后工作的颜色为灰色,膜层结晶致密,连续和均匀。

B、膜层厚度一般控制为≥0.05mm。

C、磷化表面检验,采用检验溶液,观察滴液从天兰色变为淡黄色或淡红色,并在规定时间内不变色。成品进入下一道喷塑工序。

表面处理

所有工部件的表面处理是热固性粉末喷涂,然后200℃高温固化为成品,时间控制在10-15分钟范围内。热固性粉末由经过ISO14001国际环保认证企业提供,颜色根据用户要求选定。

涂膜技术标准:

光泽测定:60%镜面反射率,测定400±5%

涂膜硬度:中华牌铅笔≥2H试验合格

耐冲击力:冲击试验1/2”*500g>30cm正面冲击,涂膜无裂纹、皱纹及剥落现象

涂膜厚度:60-70um;

涂膜附着力:划格法试验,100%不剥落,达到2级标准

耐腐蚀试验:盐雾试验48小时,涂膜无脱落现象

质量标准

折叠式曲柄把手,以避免通知障碍,摇把操作轻便灵活。开闭方便,开架时,按下制动把手,架体便不会移动,可有效保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每列接触面均有缓冲及高强度密封装置,架体顶部设有防尘板,底架备有防鼠板,各列之间镶有橡塑密封磁条,使架体靠拢时起到缓冲作用,当架体闭合后,无间隙,有防尘、防鼠、防潮、防火等功能。层板三次折弯,可任意调节高度。密集架具有可靠的中心直线度,架体移动平稳、轻便、自然,传动速比1:8,移动噪音<60db(A),单层载荷≥40kg,最大挠度3mm,48h卸载后搁板无裂纹,残余变形量<0.3mm,空间利用率 >83.8%,利用率高、储存量大,每列接触面均有缓冲及高强度密封装置。

1.3 其他服务要求

1.3.1中标人向用户提供安装和维修所需特殊专用的工具、备件及清单和中文说明书,其费用包括在投标价格内。

1.3.2中标人应提供免费2~3次现场培训(如需去厂家培训、考察、验收等异地费用不含在投标总价内)。对采购人相关人员进行设备日常保养及维护的培训,直至完全掌握。或在设备使用过程中根据采购人的需要,随时可安排工程师进行相关的培训。

1.3.3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1)验收标准

货物应按生产厂家的产品出厂检验标准、招标文件、设 计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

2)验收方法:

a.出厂检验:中标人需提供设备、安装材料、工具、软件包和文件的发货清单和计划,发货计划应经采购人认可后实施。中标人负责所提供产品的出厂检验,保证产品原 产地和技 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并负责将产品送达交货地点。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单位)在设备到货后,将按合同规定对所交货物进行清点、核对和商检。

b.安装调试和初验收:货物送至采购人安装现场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单位)和中标人共同对货物的数量、基本质量、外包装等逐项检验,并由中标人负责安装调试,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单位)对设备进行初步验收。

c.项目验收:设备安装后由采购人组织,对所购货物进行验收,如设备测试使用不合格,验收将不予通过。

3)在采购人安装现场进行最终检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3.4 质量要求及售 后服务

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 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的要求,各项技 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保修期及售 后服务

a.设备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3年,保修时间从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

b.在接到报修的4个小时内响应。若是采购人无法自行排除故障,工程师应在24个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维修。

c.工程师定期上门进行售 后服务回访,对设备进行日常保养及维护每年不少于3次。

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发生的更换配件及维修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在免费质量保修期结束后,中标人须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维修只收取零件配件费用。

序号4 综合档案管理系统

1.系统架构

1.1综合当前计算机技术的最新发展,系统将采用J2EE体系架构来建设数字档案管理软件平台。总体技术架构从上至下由展现层、应用层、服务层、基础层及3个体系构成。整个技术架构集中体现:以基础层为依托,以服务层和应用层为核心,通过展现层,全面为各层次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个性化服务。

1.2软件操作界面应B/S架构,采用B/S架构可以消除客户端程序更新带来的维护成本,同时也可以方便的支持各种客户端设备,包括移动办公所需要的各种设备和终端,而各种不同的设备利用同一业务应用服务。

1.3数据库服务器采用SQL Server或Oracle数据库管理系统,操作系统须支持Windows server系列及LinuxUnix系统平台。

2.工作范围及服务时间

2.1工作范围

工作名 称

内容

数量

软件安装

综合档案管理系统软件安装

1次

操作培训

组织软件操作培训

1次

软件试运行

软件试运行

1次

2.2服务时间:两年。

2.3若采购单位档案工作人员变更,中标人需再次提供软件安装、操作培训、软件试运行等服务。

3.功能要求

3.1系统管理

3.1.1该模块主要是系统基础模块,由基础业务数据、权限设置、系统配置、日志相关的功能组成。

3.1.2主要功能有:单位信息、全宗管理、文件类型、档案门类、组织机构、实体分类、用户管理、账号管理、用户授权、角色管理、数据字典、档号格式、归档设置、元数据、原文存储、借阅设置、水印管理、档号章设置、OCR管理、日志管理、库房实体档案规划及管理。

3.2文件管理

文件管理功能,包括收文、发文、签报、内部文件及其他业务文件的管理,可供各部门对未归档的文件进行管理。文件管理的类型可以自由扩充,可自定义各类文件的数据录入项,可以定期进行归档。

3.3文件检索

根据条件检索文件,包括分类检索及自定义检索,提供简单查询、复合条件高级查询等查询方式,可以将常用查询条件保存为自定义检索。

3.4预归档

档案的收集整编功能,包含数据录入、立卷归档等功能,对各个档案门类未归档文件进行数据录入、审批及归档。

3.5档案管理

    包括档案数据录入,数据批量修改,对已归档立卷的档案文件拆卷打散、重新立卷,或在卷内、卷间进行调整;原文扫描上传、批量挂接及原文图像查看,支持JPG、Tif、PDF、Doc、Xls等及常见视频、音频格式;目录打印,报表输出,数据导出等功能。提供档案门类管理,并且档案门类可以自定义,各个档案门类的著录项可以进行自定义,档号自动生成(可根据档号格式及著录信息自动生成),支持批量调整档号功能。

3.6档案检索

根据条件检索档案,包括分类检索及自定义检索,并查看原文或提交借阅申请,提供简单查询、复合条件高级查询等查询方式,可以将常用查询条件保存为自定义检索,支持全文检索。

3.7档案利用

实物借阅支持单位内部借阅及外部单位借阅,利用人管理;借阅申请,使用检索功能查找需要借阅的档案信息,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档案管理员根据借阅者提交的借阅申请,进行审批,档案管理员无法决定的可以转给相关领导进行审批,可以自定义审批流程;支持电子借阅,可以按照借阅目的、借阅日期、借阅人、利用方式、期限等进行查询;可根据借阅目的,利用方式等情况进行统计借阅人次、借阅卷次,输出直方图示意图。

3.8档案保管

库房管理,库房及密集架维护,支持虚拟库房功能,可以查到任一密集架区域所存放的档案列表;具有档案的上架、下架、移动功能;温湿度登记,温湿度统计,支持月统计、年统计。

3.9档案鉴定

按照保管期限的设置,查询已过期档案;对保存期限满的文件材料,重新判定档案保管期限,对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编制“档案销毁清册”,报请领导审批,经确认进行销毁;鉴定情况查询,销毁情况查询;

3.10档案统计

支持国家档案室最新的基本情况年报统计;支持年温湿度统计,按年、库房来统计温湿度情况;支持利用统计,可根据借阅目的,利用方式等情况进行统计各个档案门类借阅人次、借阅卷次,并输出直方图示意图;支持档案数量统计,可以按年度、全宗来统计每个档案门类的案卷数,文件数,已挂原文数,案卷级原文页数及文件级原文页数。

3.11数据管理

移交接收,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接收其他单位移交的档案;批量数据导出导入,可导出和导入标准格式数据(支持Excel和DBF);查询历史移交、接收情况;查询历史数据导入、导出情况;数据打包,刻盘打包,专题打包。

3.12系统管理

支持文件类型管理,新增、修改、删除文件类型;支持档案门类管理,可根据需要新增、修改、删除档案门类;各个文件类型和档案门类的著录项可以进行自定义,添加、修改、删除、维护著录项,支持一级、二级、三级结构关系;每个档案门类都可以定义独立的档号格式;数据字典维护,可以对著录项里数据字典进行维护,如保管期限,密级等;图像存储位置设置;借阅设置,设置审批方式,借阅流程定义。

3.13授权管理

用户管理,增加、修改、删除用户,分配用户帐号、密码;角色管理,增加、修改、删除角色;权限管理,指 定用户权限,分级授权管理,涉及功能权限及数据权限;日志管理,跟踪用户系统使用行为,终止非法用户访问,监控非法授权使用。

3.14个人中心

查询我的所有借阅申请,查看审批情况,如果电子借阅可以直接查看原文;查看保存好的自定义检索;具有审批权限的用户,可以查询所有借阅申请,并进行审批;查看自己编研成果,方便使用;个人资料修改,密码修改,权限查看;查看审批通知消息。

3.15 OA接口及档号章自动生成

提供OA或其他业务系统接口;使用标准Web Service;接收后的电子档案归档时可以自动加盖电子档号章。

3.16文档安全及图像水印

可以对挂接后的档案图像进行加密存储,防止内部泄密,查阅档案时自动进行解密处理;查看图像时可以进行显示图像水印,可以根据用户权限控制图像水印的显示,及打印图像的水印控制;


三、商务条件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采购人指 定地点
2、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后,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365个日历日内完成,档案室设备及综合档案管理系统6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3、交付条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符合国家标准及磋商文件要求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95 1.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费按季度(每季度工作量按实结算),支付95%,每季度结算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 2.档案室设备及综合档案管理系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95%,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 3.甲方需在收到乙方相应金额发票的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费用。
2 5 质保金(原每次结算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的总和),质保期满1 年后,甲方在收到相应金额的发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剰余款项。

8、技术服务要求

8.1、安装和调试

8.1.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7天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成交人人员在进行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8.1.2、成交人应在货物运抵现场一周前,向采购人提供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进度计划表。

8.1.3、成交人应在合同规定的安装调试期内完成该项工作。如因成交人责任而造成延期,所有因延期而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8.2、技术培训

8.2.1、结合安装调试,成交人专业技术人员应对采购人的技术人员进行使用操作、设备维修、保养等技术的现场培训(现场安装培训),直至采购人的技术人员能熟练独立工作。成交人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需费用均由成成交人承担。

8.3.本项目免费质保1年(项目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之日起计),在项目所在地需配有售 后服务点(服务点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质保期内供货方免费提供一切维修或维护服务及更换。配件。在使用过程中, 如有任何质量问题均实行三包政策:包修、包换、包退。免费提供备品备件。

响应时间:接到报修通知后立即响应,1 小时内到现场服务,解决故障周期最多不超过 2 个小时,否则提供备用产品;如不能及时赶到,用户委托其它单位维修,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在保用期内,若非人为因素而损坏,维修后若还不能使用,我们将用全部新产品给予更换。

8.3.1 后服务人员

a.成交供 应商需成立应急维修服务队,有经验丰富的专业售后人员对出现的任何问题都能在最快的时间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和更换。

b.产品交付一周内,成交供 应商的工作人员会根据客户的联系方式,进行电话跟踪咨询,直到客户满意为止。

c.服务范围包括以下:

1)产品的重组及搬迁; 产品配件翻新;

2)产品主件的翻新; 防污处理;

3)在保用期内,若非人为因素而损坏,维修后若还不能使用,我们将用全部新产品给予更换。

常规服务

4)全面细致提供产品行业专业技术咨询服务,引导客户正确使用及保养产品;

5)专人接听、受理客户投诉电话,及时了解客户意见,高效、快速做出反应, 为客户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6)专人追踪改善结果,定期进行电话巡访,制作客户档案资料,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网;

在产品保用期内,凡属供 应商产品质量问题,均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 所有产品送货上门并负责安装。

8.3.2、成交人在质保期过后,仍应负责对货物提供维修服务,更换配件时只能收取配件的成本费;

8.3.3、成交人视自身能力在磋商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8.4、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8.4.1、验收标准:设备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及磋商文件二技术要求”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 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验收标准要求。 

8.4.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为成交人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a. 出厂检验

成交人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成交人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结果必须符合验收标准的要求。

b. 安装调试检验

设备安装、调试过程,成交人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采购人。

c. 最终验收

 ⑴ 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由成交人负责并会同采购人要求进行联合验收(最终验收具体程序和要求以合同为准)。

⑵ 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四、其他事项

4.1、技术资料要求

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以下目录的技术资料壹套,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4.1.1货物的出厂检验报告;

4.1.2 合格证书

4.1.3 装箱单

4.1.4 产品验收标准(含产品合格证验收清单等)

4.1.5 技术说明书

4.1.6 使用说明书

4.1.7 安装、维修及操作手册及公开维修密码

4.1.8 零部件目录

4.1.9 配置清单

4.1.10备品备件易耗件清单

4.1.11 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4.2、专用工具

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供一套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及清单。

4.3、备品备件

成交人应提供货物在质量保证期过后一年内主要备品备件及其清单(含价格清单),如涉及使用易耗品及材料应提供其市场报价及供货价。

4.4、专 利权

成交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其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 利权、商 标权或工业设 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4.5、其它要求

4.5.1、成交人应以包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产品制造、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保修、验收、人员培训、检验、税金、保险、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一切相关费用。
  4.5.2、成交人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4.5.3、成交人在响应磋商文件时,如发现供 应商虚假应标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法律法规追加其相关责任。

4.5.4、其它服务的承诺:

4.5.4.1、工程安装完毕后,进行全面的清洁服务;

4.5.4.2、可根据客户要求,提供产品 拆装搬迁服务;

4.5.4.3、超过产品维保期,凡属产品质量问题, 均享有出厂成本价格维护;

4.5.4.4、提供足够的预备功能配置和易增补功能及易改功能的结构;

4.5.4.5、成交人提供的产品需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4.5.4.6、成交人承诺所定制设备符合附件中的效果图(承诺函格式自拟)。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结合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如果双方使用磋商文件第四章已有规定的条款及格式,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磋商文件第四章未作规定的条款及格式,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本章节所附的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为参考文本,如果因为项目实际特点不能适用,则可由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阶段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成交供应商全称)

 

根据项目编号为            (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磋商结果,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4.2交付地点: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供应商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第五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本附件所有格式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编制磋商文件时参考使用。由于新增政策、行业管理规定或者不同项目实际特点需要,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对有关表格进行必要的补充或修改,以满足实际项目的使用。

 2、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磋商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磋商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可自行确定在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材料或资料,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响应文件
                             (首次)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               

       期 :               




  录

 

附件1:响应函

附件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

附件3: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4:磋商保证金凭证

附件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

附件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附件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

附件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附件1               磋商响应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根据贵方为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我方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的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    提交包含下述内容的首次响应文件纸质文本正本       套,副本      套及电子文档        套。

1)响应函

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

3)资格证明文件

4)磋商保证金凭证

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

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

8)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2.据此函,我方宣布响应承诺如下:

  2.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或更正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和理解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且无任何异议。除了我方已在技术和商务偏离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和不响应外,我方承诺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如果有涉及应当保密的内容,我方将严格遵守规定,不将应当保密的内容泄密给第三方或另作它用,如有违反,采购人可依法追究我方的法律责任。

     2.2一旦我方获得成交,我方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投入项目所需相关资源,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做好项目的实施和服务工作。贵方向我方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我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3我方承诺:递交的所有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在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始终保持有效,我方将受此约束。我方对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声明、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我方响应文件中有关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均与原件一致。如有违反,我方将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

    2.4我方已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我方如果发生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况,则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不予退还,我方对此无异议。

    2.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磋商采购有关的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2.6我方联系方式、电子信箱和通信地址等信息如下,用于接受贵方发出的与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信息或通知(包括补充、澄清和成交通知等),我方自行承担信息错误、通讯设备故障或延误查收信息给我方带来的后果和责任。贵方按我方写明的下述联系方式、电子信箱或通信地址发出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同为我方已收悉并知晓,我方均予以认可。

 

 

通信地址:                                          .

邮编:                  传真号:               .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                          .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代表电子信箱:                                   .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

 日  期:             

 

 

 

 

附件2             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合同包

首次报价

交货期/工期/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时间

磋商保证金

备注

*





















 

备注:详细报价书另纸详列,格式自拟。

                                                        供应商代表:      (签字)   

 


附件2-1                详细报价书

 

说明:

1.各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出为完成本项目相应合同包工作所必需包含的详细工作内容(如:详细具体货物或服务或工程量清单内容),并以此做出详细的报价书。详细报价书应做出详细完整的报价单价和合价,并汇总计算出报价总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详细报价书有统一格式要求的,可以进行规定或附表。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则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自行拟制。

2.为完成相应合同包项下的全部工作所涉及的费用都应包含在详细报价书的各个单项中,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和评估。供应商未做详细分析或理解偏差错漏或不认真严谨等原因造成其未将本合同项下相关项目和费用列入详细报价书的,均视同相关项目和费用为已包含在详细报价书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中,采购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再多还少补。
  3.对于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采购项目或者如优惠率磋商、单价磋商等特殊类型的磋商采购项目,由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和项目特点提交详细报价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详细报价书有统一格式要求的,可以进行规定或附表。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则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自行拟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

  期:             

 

 

 

 

附件3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3-1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声明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关于贵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本签字人代表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我方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资料和说明。本签字人确认响应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声明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是真实的、合法的、准确的、有效的。

    

2、供应商的基本概况:
2.1供应商单位名称:                               
2.2注册地址:                                             
2.3单位负责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备注:“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

  期:             

 

                            

 


附件3-2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我方已知晓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认真审核自身情况,在此郑重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供应商资格且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

供应商对是否符合要求做如实声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磋商文件对合格供应商的一般规定

供应商对是否违反一般规定做如实声明

供应商应当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已经自觉检查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主动回避相应利害关系。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愿意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过程中贵方要求提供全部现有资料、数据、文件等予以证实。

备注: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3-3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供应商代表全名”)为我方的供应商代表,代表我方参加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响应磋商,全权代表我方处理响应磋商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递交响应文件、参与磋商、澄清、签约等工作。供应商代表在响应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供应商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供应商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供应商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附: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清晰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负责响应文件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上述规定的单位负责人,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授权书,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但应当提供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只需要联合体的牵头方提交本授权书,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

附件3-4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3-5             财务状况报告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事项:

1、上文提供财务报告、资信证明、担保函共三大类型,请供应商按照自身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其中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即可。即供应商符合上述三大类型其中一种,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即为满足。

2、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注意事项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应按照本格式注意事项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4、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5、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3-6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5、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3-7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3-8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声明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对本声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磋商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没有特别规定,则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述格式提供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即可,声明函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如果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对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有特别专项要求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进行明确约定,供应商可以不用提供上述格式要求的声明函,但必须按特定资格条件的规定提供相应专项证明材料,并对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3-9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3-10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现附上截至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磋商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磋商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同时提供在磋商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联合体各方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完整截图或打印件,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除上述规定外,信用记录的其他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3-11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需要)

 

1.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报价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2.采购人在磋商文件中约定是否需要提供“告知函”。

 

★磋商文件有要求提交“告知函”时注意:

1、报价人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则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3、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若告知函未注明“复印件无效”,报价人可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5、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报价人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6、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附件3-12         联合体协议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使用)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响应磋商。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响应磋商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联合体牵头方单位名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联合体成员方单位名称: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响应磋商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派出供应商代表、提交响应文件及参加磋商、澄清等工作),在此过程中,供应商代表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各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三、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磋商保证金事宜。

四、若成交,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六、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响应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注意:

1、若磋商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中的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若磋商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应为原件。

 

 

 

 

 


附件3-13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如果有的话)

 

说明: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对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具体规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此项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若磋商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涉及联合体成员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在此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4        磋商保证金凭证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磋商保证金是否已提交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5-1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 (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编号∶       

合同包

章节条目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承诺

是否偏离及说明





























































注:(1)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技术和服务要求等)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条款提出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则视为供应商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有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不管是多么微小,供应商都应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表格式加以如实详细说明,否则,供应商成交后才提出或者被采购人发现的任何负偏离或不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按供应商虚假承诺骗取成交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其磋商保证金(如果未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或者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需要通过图片、视频等特殊表达;无法适用上表格式文字说明的,则供应商可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和页码索引,再另页具体提交应答。

 供应商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附件5-2       商务条件和其它事项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 (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编号∶       

合同包

章节条目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承诺

是否偏离及说明





























































注:(1)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技术和服务要求等)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条款提出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则视为供应商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有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不管是多么微小,供应商都应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表格式加以如实详细说明,否则,供应商成交后才提出或者被采购人发现的任何负偏离或不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按供应商虚假承诺骗取成交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其磋商保证金(如果未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或者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需要通过图片、视频等特殊表达;无法适用上表格式文字说明的,则供应商可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和页码索引,再另页具体提交应答。

供应商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附件6      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说明: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需要提供的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进行具体规定或附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特点,提供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格式自拟。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7     供应商提交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7-1-1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的话)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注:需另附下表

合同包/品目号

响应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最后报价单价

最后报价总价

响应产品的生产或供应企业

生产供应企业的规模类型








所报价产品的生产或供应企业类型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备注:1)供应商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认定标准或者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是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的,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不用提供本声明函,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前,如果已向磋商小组提交上述声明函并附相应证明资料,视同为供应商及其提供的产品是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2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附件7-1-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有的话)

 

 

本供应商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供应商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供应商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供应商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由本供应商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供应商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供应商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备注:(1)若供应商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本声明函,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前,如果已向磋商小组提交上述声明函,视同为供应商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2)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附件7-2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如果有的话)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产品名称

最后报价单价

(现场)

数量

最后报价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合计最后报价总金额:      ;

b.本合同包最后报价总价:            

c.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合计最后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最后报价总价的比例(以%列示):           

★注意: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策采购清单》,应提供产品所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复印件,并划线注明对应的产品,以利磋商小组审阅。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划线注明的,磋商小组将不予认定,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应提供产品所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复印件,并划线注明对应的产品,以利磋商小组审阅。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划线注明的,磋商小组将不予认定,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两项或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1次。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上表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磋商小组可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3.5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4、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顺序分别填写,以方便磋商小组审阅。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前,如果已向磋商小组提交上表内容并附相应证明资料,视同为供应商的产品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期:              

 


附件8       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说明: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文件中对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进行具体规定或附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写有关资料包括如供应商单位简介、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自已认为体现自身优势,需要补充说明的其它资料,格式自拟。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