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项目
询价通知书
项目名称:周宁县中医院疫情防控设备一批货物类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J6-ZNZYY-XJ-202012-B3316-IDN
项目编号:[350925]ZH[XJ]2020005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
第一章 询价邀请/询价邀请书
询价邀请
(适用于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组织周宁县中医院疫情防控设备一批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报价。
1、备案编号:J6-ZNZYY-XJ-202012-B3316-IDN。
2、项目编号:[350925]ZH[XJ]2020005。
3、询价内容及要求:详见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及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节能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第 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第 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④、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补充说明 | 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可选择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本询价通知书若有与此处补充说明不同的,以此处的要求为准。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六章。
6、报名
6.1报名期限:详见询价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6.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7、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7.1询价通知书的提供期限:详见询价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询价通知书的提供期限与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7.3、询价通知书售价:0元。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询价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送达询价通知书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9、询价时间及地点:详见询价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参加报价会的供应商代表应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0、公告期限
10.1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2询价通知书随同询价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询价公告的期限保持一致。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周宁县中医院
地址:周宁县狮城镇西街50号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方法:0593-2153365
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方法:18859327773
附1:账户信息
询价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报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报合同包的询价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询价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询价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询价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询价保证金 |
1 | 1079000 | 21580 |
第二章 询价须知(表1、表2)
第1节 询价须知前附表
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询价通知书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序号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
1 | 3.1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特定条件: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六章。 | ||||||||||||||||||||||||||||||
2 | 9.4 | 响应文件的份数: (1)纸质响应文件: ①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将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询价活动的专门规定》。 | ||||||||||||||||||||||||||||||
3 | 9.5-(2)-③ |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 ||||||||||||||||||||||||||||||
4 |
9.7 | 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
5 | 9.8 | 询价保证金: 本项目的询价保证金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提交方式为公对公转账,须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是否到达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其他约定:无。 | ||||||||||||||||||||||||||||||
6 | 9.9 (2) |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响应文件包括正本、副本、电子文本均应密封。未密封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报合同包、供应商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响应文件误投、遗漏或者提前拆封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3)其他:无。 | ||||||||||||||||||||||||||||||
7 | 9.6(1) | 是否允许成交人进行分包:不允许 | ||||||||||||||||||||||||||||||
8 | 11.1 | 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成交人数为1家 | ||||||||||||||||||||||||||||||
9 | 17.1 |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分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
10 |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
11 | 合同付款方式 见第四章三、商务条件 | |||||||||||||||||||||||||||||||
12 | 采购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商支付。 (2)其他: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固定单价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计取。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成交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我司一次性付清。账户名:中化商务有限公司,账号:020000331925000175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 |||||||||||||||||||||||||||||||
13 | 15.1 | 监督管理部门:福建省周宁县财政局。 | ||||||||||||||||||||||||||||||
14 | 报价无效条款: (1)本章表2报价无效的规定; (2)本章第2节中的第3.1、7.2、8、9.5、9.7、9.8、9.11条; (3)第三章评审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报价无效的规定。 | |||||||||||||||||||||||||||||||
15 | 18 | 其他事项:(1)第三章询价须知补充条款: 2.7解释权:采购方拥有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的最终解释权。7-(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报价无效。 9.4- 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文本内容与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提交的内容存在矛盾的,以网上提交的内容为准。 9.5-(7)响应文件必须严格按照询价通知书“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制作并提供,否则报价无效。分项报价表除外【可根据项目特点或询价通知书第四章报价要求(如有)制作】。询价通知书有不同表述的以本条为准。11.1.1本项目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询价通知书有不同表述的以本条为准。14. 1-(3)-⑦:质疑受理的其它要求: a、质疑人递交质疑函时还应出具质疑人已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已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的证明文件(体现报名时间),否则将不被认定为潜在响应人,其质疑将不予受理。【询价通知书首次下载之日为质疑人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成功报名之日。】b、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需逐页加盖质疑人单位公章;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需质疑人本人逐页签名。否则质疑将不予受理。c、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只针对第一次有效质疑进行答复。d、响应人对本项目询价通知书有任何疑议或不认同之处,需在法定时间内按规定以书面方式【提交地点为:宁德市中益环球大厦1602室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否则视为响应人接受询价通知书的规定。(2)、询价通知书更正条款:询价通知书其它地方表述与本条表述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a、第一章询价邀请第6.2项“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更改为“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3)、法定条件中“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无需再提交开户银行许可证。取消询价通知书中涉及开户银行许可证要求的条款,供应商无需再提供。(4)、法定条件中“信用记录查询”的补充说明:在资格审查当日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若发现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存在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取消询价通知书中涉及供应商需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相关文件要求的条款,供应商无需再提供。(5)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6)其他:①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投标人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开户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表”等类似银行证明材料。②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③由于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1年1月份,若投标人无法提供资格要求中“财务状况报告—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的,可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 | ||||||||||||||||||||||||||||||
16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
表2
关于电子询价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询价通知书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之外的内容及其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询价通知书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询价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询价活动,若增列内容与询价通知书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询价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③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响应文件的,应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④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询价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 ⑤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询价通知书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但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询价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询价通知书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皆可;询价通知书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皆可。 b.除本增列内容第⑤点第c项规定情形外,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询价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 c.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⑥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报价无效。 c.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⑥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报价无效。 ⑦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询价通知书本章第8条、第9.8条第(6)款第①点规定进行处理: a.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不同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⑧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以“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电子投标的有关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询价保证金、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等)。 ⑨参加报价会的供应商代表应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⑩其他:A、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财购〔2018〕30号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a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 a2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投标客户端所赋予的项目内部识别码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相同的; a3系统记录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 MAC 地址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一致的; a4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a5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B、潜在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注册报名时应录入供应商中文全称,不应使用简称、字母、符号等,否则有可能造成电子投标无法进行或核验保证金未能通过而导致投标失败。 C、供应商在开标现场用于解密的CA必须与制作该项目电子响应文件时所用CA为同一把CA,否则无法解密。 解密完成后,CA将退还供应商。 D、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对响应保证金实行一个项目(合同包)一个帐号的制度,系统平台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同一项目不同合同包同一供应商或不同供应商系统自动生成的帐号均不相同,不得混用。 同一项目再次采购时将采用不同的帐号,供应商需重新缴交投标保证金,否则会造成开标前核验保证金不能通过而导致投标失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缴交的投标保证金处于保密状态,招标代理机构无法查询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情况,请供应商务必留意。E、响应文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纸质响应文件应与电子响应文件保持一致。 F、若出现系统故障等意外情形,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以纸质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此时,响应文件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G、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要求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询价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 H、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注明“复印件无效”的,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但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否则证明材料无效。 I、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可打字录入其全称及供应商代表签字等内容,但务必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加盖其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J、供应商为非自然人的,还应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否则视为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K、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以“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电子响应的有关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响应保证金、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等)。 L、参加开标会的供应商代表务必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 |
第2节 询价须知正文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询价通知书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询价通知书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
2.2“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开展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
2.3“潜在供应商”指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
2.4“供应商”指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
2.5“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2.6“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供应商
3、合格供应商
3.1一般规定
(1)供应商除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一章。有任一项不满足的,报价无效。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除了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询价。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询价。
4、询价费用
4.1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询价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询价通知书
5、询价通知书的组成
5.1询价通知书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章 询价邀请/询价采购通知书
第二章询价须知(表1、表2)
第三章评审
第四章询价内容及要求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5.2询价通知书的澄清或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进行相应顺延,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
6、更正公告
6.1若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询价通知书的澄清或修改等)作为询价通知书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6.2更正公告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潜在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指定媒体,以免遗漏。
四、报价响应文件的编制
7、报价要求
7.1供应商可对询价通知书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报价。
7.2下列情形之一供应商报价无效
(1)报价时,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的内容应完整,否则报价无效。
(2)供应商代表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授权参加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报价无效。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6)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①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预算金额应作为最高限价。
②无论预算金额是否作为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均不得超出预算价。
(7)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8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相互恶意串通投标: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9、编制要求
9.1响应文件的编制
(1)供应商应先仔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制。
(2)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9.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响应文件应满足询价通知书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合法、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法律责任。
9.2响应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承诺函
(2)报价一览表
(3)分项报价表
(4)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5)商务条件响应表
(6)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7)询价保证金
(8)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9)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9.3响应文件的语言
(1)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4响应文件的份数: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9.5响应文件的格式
(1)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询价通知书第六章规定的格式。
(2)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除本章第9.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之外,响应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报价无效。
(3)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4)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5)响应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采购方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供应商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①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②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9.6分包
(1)是否允许成交人进行分包: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2)若允许成交人进行分包且供应商拟在成交后进行分包,则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关于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及分包人资质条件的说明,否则视为不进行分包。
9.7响应有效期
(1)询价通知书载明的响应有效期: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2)响应文件承诺的响应有效期不得少于询价通知书载明的响应有效期,否则报价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响应文件。
9.8询价保证金
(1)询价保证金作为供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履行相应报价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询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承诺的响应有效期保持一致。
(3)提交
①供应商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户)按照下列方式:银行公对公转账向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报价保证金账户提交询价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一章。
②询价保证金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报价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询价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以询价保证金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报价保证金账户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询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应按照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询价保证金。
※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询价保证金将导致报价无效。
(4)退还
①未成交人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成交人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为准。
③质疑或投诉涉及的供应商,若询价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5)若出现本章第9.7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询价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相应延长询价保证金有效期,询价通知书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供应商恶意串通投标的;
②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
③供应商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④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
⑤供应商不接受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对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的;
⑥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的;
⑦成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成交人自身原因未在成交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供应商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9响应文件的提交
(1)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并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9.10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9.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章,并按照本章第9.9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3)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
9.11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无效:
(1)询价保证金未按照规定提交的;
(2)响应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的;
(3)不具备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响应文件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或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五、报价会
10、报价
10.1报价在询价通知书载明的询价时间及地点进行。
10.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参加询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响应文件开启活动。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终止,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采购、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终止采购等)。
10.3报价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报价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工作人员均由采购代理机构派出,现场监督人员由采购人派出;参加询价的供应商也应派出代表参加,未参加的,视同认可报价会结果。
10.4参加报价会的供应商代表应签到,非供应商不参加报价会。
10.5报价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读报价会须知,然后在现场监督人员的见证下,由供应商代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密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或供应商代表对密封的响应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先宣读各供应商关于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再宣读各供应商名称、报价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记录人对唱标内容作记录。
(3)唱标结束后,供应商代表应对记录进行签字确认。供应商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供应商对报价过程及记录予以认可。供应商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合法理由,亦视为供应商对报价过程及记录予以认可。
(4)供应商代表对报价过程或记录若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当场向主持人提出,否则,视为供应商对报价过程及记录予以认可。
(5)若供应商代表未参加报价会(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派出的人员不是供应商代表),则视为供应商对报价过程及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条第(3)、(4)、(5)款规定情形,则供应商不得在报价会后以响应文件的提交、响应文件的密封、采购方报价及报价会过程或记录等有关事由向采购方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包括质疑)。
六、成交与政府采购合同
11、成交
11.1确定成交:本项目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二章规定推荐相应的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
11.2询价终止: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①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②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③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报价未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并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1.3成交公告
(1)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成交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
(2)成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成交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成交人外的其他供应商没有成交的书面形式。
11.4成交通知书
(1)成交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放弃成交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2、政府采购合同
12.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询价通知书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提出任何不合理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2.2签订时限: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2.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2.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2.5成交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询价通知书中未予列明)。
12.6成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1)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
(2)迟延履行合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3)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将合同转包,或未经采购人同意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3、询问
13.1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4、质疑
14.1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1)对询价通知书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原件。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询价采购活动、修改询价通知书、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式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14.2对不符合本章第14.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未按照规定提交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原件。
14.3对符合本章第14.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4.4询价通知书的质疑: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15、投诉
15.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询价通知书第二章载明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5.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6、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管理办法或措施:
16.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询价通知书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报价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报价。
16.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6.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6.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中型企业。
(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6.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6.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7、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询价公告、更正公告(若有)、询价通知书、询价通知书的澄清或修改(若有)、成交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以免遗漏。
17.1指定媒体: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十、其他事项
18、其他事项: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第三章 评审
一、询价小组
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依法组建询价小组及评审工作的组织。
1.2、询价小组
1.2.1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以下简称“评委”)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由采购人派出,评审专家2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
1.2.2询价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审的依据是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
(4)应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确定成交人。
(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采购方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确定成交人后要服从评审报告。
※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评审
2.1、评审应遵守下列规定:
首先进行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其次再进行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评审,最终按照本章第2.2.7条规定的相应评审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人。
2.2、评审程序
2.2.1评审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询价通知书,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审纪律,并对询价通知书进行确认。
(2)参加询价小组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询价通知书所述范围。
2.2.2资格性审查
询价小组将根据询价通知书,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有任一项资格证明材料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若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询价小组对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及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2.2.3符合性审查
有效性、完整性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响应文件无效:
(1)一般情形
①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提交询价响应声明的;
②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提交询价保证金的;
③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④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无
明细 |
---|
1、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它响应文件将被否决的情形; |
2、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
3、不满足询价通知书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各项条款的; |
4、产品未经过进口产品论证,而响应人以进口产品响应; |
明细 |
---|
1、不满足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各项条款的; |
2、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它响应文件将被否决的情形; |
2.2.4响应程度审查
(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与询价通知书要求的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
(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由询价小组依据询价通知书规定和响应文件内容认定。有任一项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的,视为无效响应。
2.2.5澄清
(1)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前述澄清、说明或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规定向询价小组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则询价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
(3)关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
①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若询价小组按照上述规定修正,则相应供应商应予接受且修正后的报价对其起约束作用。若供应商不接受修正或未按照询价小组的要求提交修正后的报价确认意见,则视为该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其符合性检查不合格且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②询价小组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供应商在询价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询价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响应描述(即响应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响应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4.5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响应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询价小组将要求供应商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评审。
b.供应商按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供应商未按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响应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供应商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成交人的响应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审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响应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成交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④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但响应文件未提供中文译本或提供的中文译本不符合询价通知书第二章第9.3条第(2)款规定,则该资料视为无效。
2.2.6询价
(1)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
(2)关于同品牌同型号产品规定:对单一品目或报价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同一个项目报价的,应作为一家供应商计算。
(3)漏(缺)项
①询价通知书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报价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审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审价评议。
(4)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2.2.7推荐成交候选人
合同包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1)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2)价格扣除规则如下:
a.小型、微型企业产品: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限货物)的价格给予(6%-10%,按照本项目实际情况设置)的扣除。 2、对监狱企业产品(限货物)的价格给予(6%-10%,按照本项目实际情况设置)的扣除。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相应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价格给予(6%-10%,按照本项目实际情况设置)的扣除。 。
b.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含10%)以下,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3%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30%(含3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6%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30%-50%(含5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8%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超过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10%的价格扣除。 。
c.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d.其他:无。。
※除本章第4.3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根据政府采购政策应进行价格扣除的情形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任何调整。
(3)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b.评标价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d.其他:无。
※除本章第2.2.5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根据政府采购政策应进行价格扣除的情形外,不能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任何调整。
三、评审报告
3.1询价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二)评审日期和地点,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三)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报价情况等;
(四)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
3.3评审报告应当由询价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询价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四、其他规定
4、其他规定
4.1评审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4.2评审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3若供应商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审事务,影响询价小组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报价无效且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4.4其他:无。
第四章 询价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项目为周宁县医院疫情防控设备一批货物类采购项目,供 应 商应根据询价通知书所提出的货物技术规格、数量和服务要求,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产品前来报价,以充分显示贵公司的竞争实力。
二、技术要求(以下内容不允许负偏离)
分辨率 ≥3.72 lp/mm 景深 5-100mm 液晶屏像素(PIX ) ≥960(RGB)*480 视场角 ≥60o% 电池持续放电时间 >3h 充电次数 >300次 液晶屏 ≥2.5″TFT屏 外壳 进口高分子材料 功耗 ﹤2W 显示器前后转动角度 0o~130o 显示器左右转动角度 0o~270o 摄像头内置的全密封防水设置高功率LED光源,光照度 ≥150Lux 喉镜片技术要求 摄像头与镜片前端的垂直距离: ≤30mm 可插入镜片长度 TDC-3: ≥ 108mm 渐缩型镜片前端厚度 TDC-3: ≤12.5mm 镜片角度 TDC-3:≥42度; 材质 进口医用级高分子复合材料 充 电 器 充电器输入 ~220V 50Hz 充电器输出 5V 1000mA 充电时间 <3小时 工作环境 温 度 -5℃~+50℃ 湿 度 10%~90% 大气压力 860hpa~1060hpa 整机 保修期:2年。
二、双道微量泵技术要求 :
用途:在ICU、手术室、儿科等科室使用,用于推动注射器进行液体注射。 2、一般规格和要求: 2.1 设备先进、结构合理、加工精密; 3、主要技术和性能要求: 3.1安全要求: 3.1.1安全防护可靠,防护类型:CFⅠ、IP34、IEC60601-1-2/YY0505、主副CPU; 3.1.2 在线动态压力监测,可实时显示当前压力数值; 3.1.3压力报警阈值4档可调;最低阻塞压力档低至150mmHg。 3.1.4 阻塞回撤功能(Anti-Bolus):当管路阻塞报警时,自动回撤管路压力,避免意外丸剂量伤害患者; 3.1.5防虹吸功能:防止药液在暂停期间任意流出; 3.1.6满足救护车标准,适合在户外急救和车载情况下使用 3.2 精度要求: 3.2.1 速率≥1ml/h: 精度≤±2%; 3.2.2 快速启动功能:实现快速给药、缩短给药延迟时间; 3.2.3 在线滴定功能:安全不中断输液而更改速率。 3.3 基本要求: 3.3.1 速率范围:0.1-1500ml/h, 递增:0.1ml(0.1-999.9ml/h); 3.3.2预置总量范围:0.1-9999ml,递增:0.1ml; 3.3.3 预置时间范围:00:00:01-99:59:59(h:m:s); 3.3.3 安装固定:可固定在输液支架上;灵活支持横竖杆。 3.3.4 快推“bolus”:0.1-1500ml/h,以0.1ml/h递增, 具有自动和手动快推“bolus”可选; 3.3.5 KVO:0.1-5ml/h,递增0.1ml/h; 3.3.6 自动识别注射器规格:包含5ml、10ml、20ml、30ml、50ml; 3.3.7 具备独立电源开关,单通道使用时更节能。 3.3.8 屏幕不小于3”,同屏显示:速率、当前注射状态、已注射量、注射器规格、电池容量、报警压力档位和在线压力、报警信息 ; 3.3.9 整机重量不超过4kg,主机采用双提手,方便携带。 3.3.10 分低级、中级、高级三级报警,并分别以声光提示,同时显示具体报警信息; 3.3.11 高级报警信息:阻塞、电池耗尽、完成、KVO完成、注射器排空、注射器脱落、联机失效; 中级报警信息:系统异常、待机时间结束; 低级报警信息:无操作、电池电量低、未安装电池、接近完成、网电源脱落、通讯中断; 3.3.12 具有≥4种注射模式可选:速度模式、时间模式、体重模式、间断给药模式; 3.3.13 具有联机功能:适用于药物的不间断推注,保证没有任何注射中断的连续给药功能;维持血药浓度稳定。 3.3.14 双通道注射时,电池工作时间﹥3小时@5ml/h,可升级至﹥6小时@5ml/h 3.3.15供电:AC 100V-240V,50/60Hz,DC 10-16V; 3.3.16 信息储存:自动储存≥1500条以上的操作信息; 3.3.17 RS232接口:数据传输、护士呼叫、DC连接; 3.3.18 可加装无线模块,实现无线联网监测; 3.3.19 全中文软件操作界面。 4、技术服务 4.1 技术文件:提供技术文件资料,使用说明,操作卡; 4.2 操作培训;厂家负责培训医务人员熟练掌握使用并提供长期技术支持。 5、售后及维修: 5.1 维修站及工作情况:在国内有专业维修中心,有专职维修工程师负责维护及维修负责上门安装、维护及维修,响应时间﹤24h; 5.2 保修期:≥5年,终身维修。
三、心电监护仪技术要求 整机要求:
1.1、一体化便携监护仪,整机无风扇。 1.2、配置提手,方便移动。 1.3、屏幕采用最新电容屏非电阻屏 1.4、≥10.1英寸彩色液晶触摸屏,分辨率高达1280*800像素或更高,≥8通道波形显示。 1.5、显示屏可支持亮度自动调节功能。 1.6、屏幕倾斜10~15度,符合人机工程学,便于临床团队观察和操作。 1.7、监护仪使用年限≥8年 1.8、内置锂电池,插槽式,无需螺丝刀工具支持快速拆卸和安装。 1.9、安全规格:ECG, TEMP, IBP, SpO2 , NIBP监测技术要求抗电击程度为防除颤CF型 1.10、可支持遥控器无线远程操作监护仪。 1.11、防水等级≥IPX1 1.12、监护仪主机工作湿度环境范围;15~95% 1.13、监护仪主机工作温度环境范围:0~40°C 1.14、监护仪主机工作大气压环境范围:57.0~107.4kPa 1.15、监护仪清洁维护支持的清洁剂≥40种,在厂家手册中清晰列举清洁剂的种类 1.16、整机抗跌落通过≥0.75米6面跌落测试。 2:监测技术要求: 2.1、心电算法通过AHA/MIT-BIH数据库验证 2.2、心电监护支持心率,ST段测量,心律失常分析,QT/QTc连续实时测量和对应报警功能 2.3、配置3/5导心电,呼吸,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和双通道体温技术要求监测 2.4、心电波形扫描速度支持6.25mm/s、12.5 mm/s、25 mm/s和50 mm/s, 2.5、提供窗口支持心脏下壁,侧壁和前壁对应多个ST片段的同屏实时显示,片段和实时片段的对比查看, 2.6、QT和QTc实时监测技术要求测量范围:200~800 ms。 2.7、支持≥20种心律失常分析,包括房颤分析。 2.8、提供SpO2,PR和PI技术要求的实时监测,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 2.9、支持升级提供过去≥24小时心电概览报告查看与打印,包括心率统计结果,心律失常统计结果,ST统计和QT/QTc统计结果 2.10、支持指套式血氧探头,IPX7防水等级,支持液体浸泡消毒和清洁。 2.11、提供辅助静脉穿刺功能。 2.12、至少提供手动,自动,连续和序列4种测量模式,并提供≥24小时血压统计结果,满足临床应用 2.13、无创血压成人测量范围:收缩压25~290mmHg,舒张压10~250mmHg,平均压15~260mmHg 2.14、配置无创血压测量,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 2.15、提供双通道体温和温差技术要求的监测, 并可根据需要更改体温通道标名 3:系统功能: 3.1、支持所有监测技术要求报警限一键自动设置功能,满足医护团队快速管理患者报警需求,产品用户手册提供报警限自动设置规则。 3.2、支持肾功能计算功能 3.3、≥1000条事件回顾。每条报警事件至少能够存储32秒三道相关波形,以及报警触发时所有测量技术要求值 3.4、支持≥120小时趋势图和趋势表回顾,支持选择不同趋势组回顾 3.5、具有图形化技术报警指示功能,帮助医护团队快速识别报警来源。 3.6、≥120小时(分辨率1分钟)ST模板存储与回顾 3.7、≥1000组NIBP测量结果 3.8、支持≥48小时全息波形的存储与回顾功能 3.9、支持监护仪进入夜间模式,隐私模式,演示模式和待机模式 3.10、支持RJ45接口进行有线网络通信,和除颤监护仪一起联网通信到中心监护系统。 3.11、支持监护仪历史病人数据的存储和回顾,并支持通过USB接口将历史病人数据导出到U盘。 3.12、提供计时器功能,界面区提供设置≥4个计时器,每个计时器支持独立设置和计时功能,计时方向包括正计时和倒计时两种选择。 3.13、提供心肌缺血评估工具,可以快速查看ST值的变化。 3.14、可升级配置临床评分系统,如MEWS(改良早期预警评分)、NEWS(英国早期预警评分),可支持定时自动EWS评分功能。 3.15、支持格拉斯哥昏迷评分(GCS)功能。 3.16、动态趋势界面可支持统计1-24小时心律失常报警、技术要求超限报警信息,并对超限报警区间的波形进行高亮显示,帮助医护人员快速识别异常趋势信息。 3.17、将屏幕截图通过USB接口导出到U盘。 整机保修期:2年。
四、尿沉渣仪技术要求:
1、产品要求:一次吸样,即可同时完成尿液有形成分和干化学检测 2、测试原理:尿干化学采用光电比色+CIS接触式图像传感器检测系统,尿有形成分分析采用平面鞘流技术及数字成像自动识别原理 3、检测项目:干化学测试项目可检测11、12、14项,并提供微量白蛋白和肌酐的比值,即ACR比值(ACR比值);有形成分自动识别测试项目14项 4、红细胞形态学检测:可通过红细胞形态的鉴定发出红细胞位相报告,可提供3个检测技术要求及直方图 5、检测速度:干化学测试模式≥300个/每小时;有形成分测试模式≥120个/每小时;联合测试模式≥120个/每小时 6、样本需求量:干化学测试模式最小1.5mL;有形成分测试模式最小2mL,联合测试模式最小2mL 7、样本处理 :无需离心及等待粒子沉降,无需特殊染色 8、样本放置位:不少于200个样本 9、试纸仓容量:≥500条试纸 10、急诊测试:可进行单个样本的急诊测试 11、图像显示功能:可显示并存储在加入样本反应后的尿试纸条图像,及有形成份的真实图像,用于结果审核与查阅等方面 12、有形成分拍图量:≥2000帧/样本 13、原图查询功能:可显示并存储有形成份的真实全景图片 14、存储与查询:≥40万个结果以上,可实时查询,断电后存储数据不丢失 15、报告打印:可同时打印尿干化学及有形成分的检测结果,并显示有形成份真实图像 16、数据接口:支持与 LIS/HIS 系统联机 17、输入输出端口:具备鼠标接口、键盘接口、USB接口、串口、网络接口、视频输出口、音频输出口 18、试管位号与试管架号自动检测:分析系统可自动识别试管位号与试管架号 19、清洗、排堵配备强力清洗试剂,定期清洗及维护液路,且具备反冲排堵功能 20、语音提示:可自动发出语音播报提示 21、质控较准:尿干化学具有原厂生产配套经过SFDA认证的中、低阳性质控品及定液,尿沉渣部分具有四个水平浓度的质控品 22、支持条码识别:可内置条形码扫描器识别条形码 23、识别率 有形成分识别率红细胞≥90%、白细胞≥85%、管型≥85% 24、软件管理系统:提供原厂生产配套的LIS实验室管理系统(提供软件登记证书复印件) 整机 保修期:2年。
五、抢救床技术技术要求:
一、规格尺寸 规格尺寸:≥L1910×W715mm×H(590-790)mm ±10mm 二、功能技术要求 靠背升降:0~75°,整车升降:590-790mm ±10mm 三、性能技术要求 1.车体采用加厚钢材制作而成,结构精妙、焊接牢固可靠、焊缝工整、质感顺滑流畅。 2.车面及护栏均采用全新纯正PP工程塑料一次吹塑成型,无缝隙,不藏污纳垢,易清洁,不变形。 3.背部床板升降采用阻尼器做支撑力源,升降操作简易方便。 4.两片可折叠分体式升降护栏,豪华流线型,整体一次吹塑成型,杜绝 藏污纳垢的隐患,气弹簧辅助自动下降,操作方便,不占空间,特别利于转移病 人护理操作。 5.床体头部下方配置氧气瓶架及锁紧开关,头部和腿部配有盐水架孔位。 6.具备计“双向到位无极限保护”传动系统,“双向到位保护”功能; “特精细螺纹”丝杆,使得传动系统运行特别轻松,“超静音”,“舒缓性”升降,给予最贴心的呵护。 7.摇手采用纯正ABS工程塑料“含件注塑”工艺,经久耐磨;摇手柄方形防滑、加长加粗,手感舒适,轻松省力;并特别添加“二次开合防夹手”和弹片“内嵌式”。 8.高科技中控脚轮,通过控制中控脚踏对四个脚轮实现解刹和制刹,一脚四轮刹车,具有锁定、自由、直行三段式功能;放大的“T”字型奢华喷砂氧化航空铝材质脚踏板,避免了刹车踏板带来的“踏空”风险。使得控制中控脚轮更加便捷 9.车体金属表面采用双重喷涂处理技术:经过去油、除锈、磷化、电泳底漆等工艺,再进行静电粉末喷涂,达到内外防锈,延长病床的使用寿命。涂料属于绿色健康环保产品,并对微生物大肠埃希氏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均具有很强的抗菌作用。整机 保修期:2年。
六、转运车技术要求:
一、规格尺寸 规格尺寸:≥[L1930×W663mm×H510-850mm]±10mm 二、功能技术要求 背部升降:0~70°±3° 三、性能技术要求: 1、车面及护栏均采用全新纯正PPPP树脂成型,无缝隙,不藏污纳垢,易清洁,不变形,安全工作载荷170KG。 2、背部升降系统:背部升降采用静音气弹簧控制。升降操作简易方便。 3、 护栏板: PP树脂成型两侧护栏板,高度300mm,患者更安全,也可以水平固定,增加床体宽度,让输液者的手臂有舒适的放置处;并具有双安全锁进行锁定,防止误操作,提高了操作的安全性。 4、 护栏板上设有角度显示,方便护理时知道背部升起的角度;两侧护栏板中间有凹槽,防止导管滑落,方便输液引流。铝压铸一体成型护栏支架,强度更高,人性化,外观美观实用。 5、摇杆:采用金属材质摇杆系统,过载保护功能不易折断 6、框架:采用钢制+部分铝制品制成,操作轻便。 7、脚轮:≥6寸中控锁双面带防缠绕功能脚轮,防止头发等杂物进入脚轮内部而造成推行故障,推车四角都有脚轮控制系统,一脚制动,四轮同时固定。 8、中控刹车连动杆采用一体化圆管成型,保证更高的强度。 9、独立的中心第五轮系统:推车的两侧都安装有控制踏杆,中心第五轮收起时即自由行进;使用时,即“直行”状态(踏杆离地高度≥70mm,通过性更好),克服运送过程中的惯性作用力,有效地控制前进方向,使运送过程更加安全。 10、床体下设二段一次成型托盘,避免藏污纳垢,托盘分为大小、深浅不同的两部分,设有≥6个漏水孔,使用方便,托盘能承重≥10Kg。 11、输液架收藏架,固定收藏输液架。 12、氧气瓶搁架,可放置容量≥500公升(直径105-115mm)的氧气瓶。 13、 床垫:面料表面防水处理,易于清洗,四角装有拉链,压缩海棉,外部面料可水洗;防静电式构造,只需一人操作即可以平行对接和转运病人。整机 保修期:2年。
七、红外线测温系统技术要求:
热成像:≥分辨率160 × 120;焦距:≥10mm; 视场角:≥15.96°×12°; 可见光:≥分辨率2688*1520;焦距≥8mm; 图像功能:双光融合 联动报警:支持联动白光报警、支持联动声音报警 最佳人体测温距离:≤2.5米;宽度:≤0.7米 保证测温精度人体测温有效距离范围:2.0米-4.5米 设备支持人脸抓拍,支持最多30人同时检测体温 支持口罩识别 测温精度:(方案可选):无黑体方案精度±0.5℃;加黑体方案精度±0.3℃ 测温范围:30-45℃ 平台接入:萤石云(2.0 向下兼容)、4200客户端和ehome(5.0 向下兼容)平台均支持预览、报警上传、回放;iSC(预览、报警、回放) 工作温度:15℃-35℃,<95% RH 防护等级:≥IP67 推荐安装高度:≥1.7米 电源输入(出厂自带):DC 12 V(±20%)或PoE (802.3af, class 3)(标配DC 12V电源适配器) 配备32寸以上液晶显示屏、电脑主机、三脚架及摄影支架 整机 保修期:2年。
八、等离子移动式空气消毒机技术技术要求 :
1、消毒杀菌因子:等离子体 2、等离子体密度分布≥4.5×1017-3.1×1018m-3、3、人机共存:可以在有人的情况连续开机,对人和设备无任何伤害 4、具有杀菌与净化双重功能,清除空气中有害气体,如甲醛,苯等 5、使用寿命长,核心部份等离子发生器在使用中无损耗,降低维护成本 6、采用直流无刷电机,风量大,噪音低≤45dB 7、液晶屏显示杀菌因子等离子、可调节等离子强度≥3挡显示及检测功能,远红外遥控 8、初、中效滤网滤除尘埃,机器内必须有活性碳滤网除异臭味 9、负离子发生量:≥6×106个/cm3 10、智能控制具有过滤网累时提示清洗,整机累计时间功能 11、等离子体发生器故障自动报警并停机保护 12、具有三个或三个以上程控自动开、关机,每天循环运行(也可手动操作) 13、投标产品型号可在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查询(提供截图和链接网址) 14、壳体宜采用抗阻燃抗氧化ABS材质,面饰采用水晶面板易清洁,配手柄推移动方便 15、采用后面进风前面出风,人性化避免风吹着病人,循环风量:≥1200m3/h (提供厂家印刷彩页及说明书佐证) 16、正常工作环境:温度范围:-10℃~40℃ 湿度:≤85% 17、工作电源: 220V 50Hz、输入功率:≤90VA 18、移动式使用体积:≥120m3.整机 保修期:2年。
九、呼吸机麻醉机检测仪技术要求 :
1、适用范围:医院治疗与急救通气,可提供有创和无创通气,无创通气可支持大于5kg的小儿使用(需提供证明材料)。 2、采用涡轮供气技术,无需压缩机,配置为原厂原配。 3、原配≥6英寸彩色液晶显示屏,全中文显示。 4、通气模式:压力模式(CPAP、S、S/T、T、PC-SIMV); 容量模式(AC、CV、SIMV);无创模式(S、T、S/T、AVAPS、PC)。 5、通道配置:被动呼气端口管路或主动呼气阀管路。 6、触发:流速触发和自动触发(仅用于被动呼气端口管路)。 7、送气方式:方波或递减波。 8、具备叹息功能。 9、具备压力释放功能(Flex)和压力延迟上升功能。 10、吸气相气道正压:4-50厘米水柱。 11、呼气相气道正压:连续带有主动呼气阀的管路为0至25厘米水柱; 连接带有被动呼气阀的管路为4至25厘米水柱。 12、呼气末气道正压:连接带有主动呼气阀的管路为0至25厘米水柱; 连接带有被动呼气阀的管路为4至25厘米水柱。 13、压力支持:0至30厘米水柱。 14、潮气量:有创容量控制下50至2000毫升。 15、呼吸频率:0-60次/分钟。 16、吸气时间:0.3至5秒。 17、压力上升时间:1(100毫秒)至6(600毫秒)档选择。 18、吸气压力:0-50厘米水柱。 19、流量触发:1-9L/min。 20、氧气接入口:装置背面(低压),最高为15升/分,具备高压氧和低压氧接口,氧浓度21%-100%可调。 21、可预设两套呼吸模式,节省操作时间。 22、电池:内置电池可使呼吸机工作≥3小时。 23、数据管理:原机具备≥1GB SD卡数据储存,可记录≥1年的数据。 24、监测技术要求:呼出潮气量、每分钟呼出通气量、漏气量、呼吸频率、吸气峰值流量、吸气峰值压力、吸呼比、平均气道压力,波形显示。 25、报警:具备电源、管道脱落、吸/呼压力、氧流量/压力、吸/呼潮气量、分钟通气量、呼吸频率等报警。整机 保修期:2年。
十、全自动血液体液分析仪技术要求 :
检测速度:CBC+DIFF≥70/小时,:CBC+DIFF+RET≥30/小时 2、检测技术要求:血液报告技术要求≥35个,体液报告技术要求≥6个 3、用血量:全血进样量≤25ul;预稀释模式用血量≤20ul,进样量≤70ul; 4、白细胞计数:应采用先进的激光流式原理及核酸荧光染色技术,使白细胞计数免受难溶红细胞、巨大血小板、血小板簇及细胞碎片等的干扰 5、低值白细胞检测:当遇到低值白细胞样本时,仪器可自动或人工选择转换到低值白细胞检测模式,使白细胞检测颗粒数比普通检测模式增加≥2倍,结果更准确、可靠。 6、血小板计数:具有两种以上方法进行血小板的定量计数 7、网织红细胞检测功能:使用核酸荧光染色及流式细胞技术,具有全自动网织红细胞定量计数和对网织红细胞成熟度的分类。 8、网织红细胞血红蛋白功能:具有定量报告检测网织红细胞血红蛋白含量的功能,为报告技术要求。 9、体液检测速度:≥30样本/小时; 10、可以对脑脊液、胸水、腹水、关节腔积液等体液进行红细胞和白细胞计数,并对白细胞进行分类; 11、体液检测中具有通过高荧光体液细胞技术要求对肿瘤细胞进行提示功能; 12、线性范围:全血检测要满足WBC:0-440×10^9/L;RBC:0-8.6×10^12/L;PLT:0-5000×10^9/L 13、血液质控品:定期提供原厂配套的高、中、低三个水平的质控品,并通过FDA及CFDA注册。质控项目覆盖所有报告技术要求; 14、体液质控品:定期提供原厂配套的高、低两个水平的质控品,并通过FDA及CFDA注册。质控项目覆盖所有报告技术要求; 15、校准品:定期提供原厂配套的、在中国CFDA注册的校准品。校准品可校准项目包含RBC、WBC、HGB、PLT、HCT、MCV、RET。 16、实时网络通讯系统:具有实时在线网络质控功能,通过室内质控实现实时的室间质评,确保用户的结果质量达到国际质量水准。 17、正确度(静脉血):白细胞:≤3.0%;红细胞:≤2.0 %;血红蛋白:≤2.0%;血小板:≤5.0 %。 18、具有自动复检功能,并能自动追加自动检测项目; 19、流程控制:附带流程控制软件Labman,含三大功能:复检规则设定、数据统计功能(假阴性、假阳性,复检率等)、复检信息管理功能 整机保修期:2年。
三、商务条件(以下内容不允许负偏离)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中医院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按询价通知书要求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0 | 验收合格正常使用二个月后支付货款90% |
2 | 10 | 正常使用一年无未了事宜支付尾款10% |
四、其他事项
8、安装调试要求:
8.1.由成交供 应商负责设备的现场安装和调试,在接到用户通知后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由采购单位签字确认,附验收报告);安装须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8.2.成交供 应商应在货物运抵现场一周前,向采购人提供安装调试及运行的进度计划表。
8.3.在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期间,成交供 应商安装调试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8.4.成交供 应商安装结束后应在规定的交付使用时间之前将废物移离现场,清理妥当,费用由成交供 应商负责。
8.5.成交供 应商提供的设备、材料及施工用具,在进入采购人安装地现场后的保管,由成交供 应商负责;成交供 应商在安装地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食宿,由成交供 应商负责。
9、免 费培 训要求
9.1.现场培训:成交供 应商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后即进行现场培训直至需方基本掌握使用操作、维护保养技术。
9.2.专门培训:成交供 应商就设备的安装、检验、调试、使用和维护等培训需方2名技术人员,直到采购人受训人员全部掌握运行操作、维护保养技术,并能达到正确检修、维护、排除一般故障为止。
9.3.培训方式:技术培训、操作培训。
9.4.此项费用应包含在成交总价中。
10、质保期和售 后服 务要求
10.1. 本项目合同包1设备质保期为整机验收合格后贰年(厂家或国家有更长质量保证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从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成交供 应商负责包修、包换;在质量保修期结束前1个月内,成交供 应商须免费对货物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与保养。
10.2.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成交供 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 48 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买方意见等)报采购人备案,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成交供 应商承担。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 应商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
10.3.在保修期以后,保证用户在设备正常使用寿命期内,以合理价格购买到零配件和易损件,但只能收取配件费,不收人工服务费。若维修期超过10天,成交供应 商应提供同款的备用机供采购方使用。
10.4.成交供 应商应提供售 后服 务承诺书,提供所投产品售 后服 务机构设置和售 后服 务专业人员配置等方面情况:提供维修中心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
11、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11.1. 验收标准:设备按国家相关标准、询价通知书及合同中相关条款要求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 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采购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成交供 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成交 后应向采购人提供其产品符合国家强制规定的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有权视为验收不合格。
11.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卖方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11.2.1.出厂检验:成交供 应商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成交供 应商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结果必须符合4.1验收标准的要求。
11.2.2.安装调试检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成交供 应商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采购人。
11.2.3最终验收: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由成交供 应商负责并会同采购人及有关部门或专家(如需)按第4.1款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最终验收。发现虚假响应参数,将不予以验收。
11.3.成交供 应商对国内交货的货物应单列清单注明。属于进口货物的须提供报关单等相关完税证明。如需办理进口手续,所需费用由成交供 应商承担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11.4.本章节《技术规格要求》内容只提及产品主要配置,成交供 应商应根据响应产品的特点,提供足够的部件,确保产品能通过验收和法定计量部门检定。因成交供 应商提供的部件不足够,导致产品不能通过验收和法定部门计量检定,则所欠缺的部件由成交供 应商负责免费提供,且每逾期一天,成交供 应商须向采购人偿付不能通过验收和法定计量部门计量检定的产品总价的2‰的延误金。
11.5.在验收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 应商承担。
11.6.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按合同商务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12、技术资料要求
中标人应在设备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验收标准(含产品合格证验收清单等);技术操作手册、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设备安装调试资料、维修线路原理图及其维修资料;零部件目录;备品备件易耗件清单及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13、专用工具
成交供 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安装和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及清单(如果有的话),其费用包括在响应总价内。
14、备品备件
成交供 应商应提供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所需的备品备件(如果有的话),其费用含在响应总价中。
15.违约责任
15.1 因成交供 应商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成交供 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 应商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5.2 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成交供 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如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并可进一步提出追索和索赔:
15.2.1成交供 应商提供的产品实际情况与响应文件响应不符,或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交货的,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成交供 应商赔偿;
15.2.2成交供 应商提供的产品不是原装正品或来源渠道不合法、不合规,不能享受原厂或原厂认可的售后维修机构售 后服 务的;
15.2.3成交供 应商逾期交货(包括整修、返工、补交或由需方提出更改、成交供 应商承诺,但未在承诺的工期内完成等)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格的万分之五偿付违约金;
15.2.4成交供 应商不能交货或不能完成合同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成交供 应商应双倍返还采购人支付的定金;
15.2.5成交供 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的;
15.2.6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成交供 应商要求解除合同的;
15.3本合同所有设备、材料的制造、安装及服务,都必须由成交供 应商自己或在响应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成交供 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5.4成交供 应商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采购人有权扣减尾款。
15.5因成交供 应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供 应商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5.6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5.7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供 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5.8本询价通知书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供 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
4.2交付地点: ;
4.3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政府采购货物项目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日 期
目录
1、询价响应声明
2、报价一览表
3、分项报价表
4、资格证明文件
4-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4-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4-3财务状况报告
4-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4-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4-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4-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技术要求响应表
6、商务条件响应表
7、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
7-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
7-2中小企业声明函
8、联合体协议(若有)
9、询价保证金凭证
10、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材料(若有)
1、询价响应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询价通知书,本人 (全名、职务)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 份和副本一式 份。
一、我方同意在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天内 (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二、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询价通知书,包括询价通知书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承诺接受询价通知书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三、我方承诺我方满足询价通知书中要求的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法定条件和特定条件。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法定条件明细 | 是否响应应答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
财务状况报告 |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特定条件明细 | 响应情况 |
询价通知书第一章规定的特定条件 |
四、我方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合法的。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按照询价通知书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单价(现场) | 数量 | 总价(现场) |
1 | 1-1 | ||||
1-* | |||||
… | |||||
报价总价(大写金额): 整。 | |||||
* | *-1 | ||||
*-* | |||||
… | |||||
报价总价(大写金额): 整。 |
★注意:
1、请供应商按照此格式填写,若询价通知书有多个合同包,须按照所报合同包的顺序依次填写,反之则删除相应内容。
2、报价一览表列示的合同包必须与分项报价表列示的合同包一致(即若报价一览表列示为合同包1,则分项报价表也必须列示为合同包1,以此类推)。
3、“大写金额”指报价总价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字样进行填写。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品牌及具体型号 | 生产 产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备注 |
* | *-1 | |||||||
… |
★注意:
1、供应商若未按照此格式填写详细分项报价;此外,若货物为节能清单产品,则本表所填品牌应与节能清单所列品牌名称一致。
2、若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栏中填写。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资格证明文件
4-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供应商代表全名”)为供应商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询价,全权代表我方处理询价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参与报价会、谈判、签约等。供应商代表在询价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供应商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供应商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供应商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清晰
|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报价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报价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4-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 )供应商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供应商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3、财务状况报告
致:
( )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供应商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4、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询价通知书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基本证明材料”。
2、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另列提供”。
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材料(若有)应为原件。
4、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声明。
★注意: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年 月 日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应同时提供在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联合体各方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完整截图或打印件,否则报价无效。
※除上述规定外,信用记录的其他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一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报价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报价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否则报价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5、技术要求响应表
项目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询价通知书要求 | 响应文件应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要求” “响应文件应答”中按询价通知书第四章的内容逐项详细对应应答。
2、对询价通知书关于“大于(或小于)等于”等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报价响应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若需要说明的内容因询价通知书中的格式特殊或需特殊表达的,可另页应答。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商务条件响应表
项目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询价通知书要求 | 响应文件应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要求” “响应文件应答”中按询价通知书第四章的内容逐项详细对应应答。
2、对询价通知书关于“大于(或小于)等于”等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报价响应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若需要说明的内容因询价通知书中的格式特殊或需特殊表达的,可另页应答。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7、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
7-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现场): ; c.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响应文件提交的相应清单中报价产品所在的原始页面打印件。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单个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单个合同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二项或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1次。
3.2价格扣除的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价格扣除应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询价小组可不予认定。
3.4若无货物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7-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供应商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供应商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供应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供应商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供应商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提供本供应商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 )由本供应商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 )由本供应商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供应商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6、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包括本格式第3、4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及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供应商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供应商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供应商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供应商制造的(填写“所报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供应商承担的(填写“所报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供应商提供的(填写“所报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报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供应商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8、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报价。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派出供应商代表、提交响应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供应商代表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三、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或成员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询价保证金事宜。
四、若成交,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六、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响应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9、询价保证金凭证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在贵方组织的 项目询价采购活动中(项目编号 ),提交了 元人民币的询价保证金。我公司汇出询价保证金的账户信息如下:
1. 开户名:
2. 开户行:
3. 账号: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0、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说明: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询价通知书中对要求作为相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进行具体规定或附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及材料(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