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福建省霞浦县医院新院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J5-XPXYY-GK-202012-B3617-FJTH
招标编号:[350921]FJTH[GK]2020031
采购人: 福建省霞浦县医院
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建省霞浦县医院新院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J5-XPXYY-GK-202012-B3617-FJTH。
2、招标编号:[350921]FJTH[GK]2020031。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的政府采购政策。(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④、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
其他要求 | 投标人尚未进行2020年度财务审计的可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8.3、招标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福建省霞浦县医院
地址:霞浦县松城街道府六一七路391号
联系方法:13809575859
13、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联系方法:0591-87878462-815/813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11600000 | 232000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项号 | 招标文件 (第三章) | 编列内容 |
1 | 6.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
2 | 10.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1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1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1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3 | 10.5-(2)-③ |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
4 | 10.7-(1)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
5 | 10.8-(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6 | 10.10-(2) |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无。 |
7 | 12.1 |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
8 | 12.2 |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
9 | 15.1-(2) |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
10 |
15.4
|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
11 | 16.1 | 监督管理部门:霞浦县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
12 | 18.1 |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13 | 19 |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备注 | 后有表2,请勿遗漏。 |
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c1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c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无。。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 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包:1
明细 | 描述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④、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
其他要求 | 投标人尚未进行2020年度财务审计的可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包:1
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7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2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5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
---|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无
明细 |
---|
投标人的技术因素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因素总分50%的。,第五章标注“★”号的有负偏离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明细 |
---|
交付地点、交货时间、交付条件、支付方式、售后服务等商务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工程项目为 3%)的扣除。 2、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工程项目为 1%)的扣除。 3、监狱企业视同上述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报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3%)的扣除。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技术规格及要求符合情况 | 60 |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技术规格及要求”中的各项配置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60分(共19个品目),有负偏离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该技术参数的负偏离对所投标设备的使用影响程度进行扣分:技术参数中标注“★”号的参数为重要参数(共10条),每负偏离一项按无效投标处理;技术参数中标注“▲”(共20条)号的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其他参数未标注“▲”和“★”号的参数按照一个品目2.1分计算,若在一个品目中任意一项参数偏离,整项品目分值为“0”,扣完为止。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技术培训方案 | 3 |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培训方案的情况进行打分,服务内容完整、具体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售后服务内容不完整、不具体的得1.5分,未提供任何服务承诺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本项得0分。 |
业绩 | 3 | 评委会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自201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日期以验收报告为准)由投标人自身所完成的与本次招标同类产品的业绩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1份业绩得1分,累计最高得分为2分。(业绩项目中须含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各项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给予计分。) |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 | 2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各投标人对所投标产品的质量保证承诺、维护响应计划(包括时间、方式等)、备品备件、保修期后的服务项目及费用承诺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服务内容完整、具体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售后服务内容不完整、不具体的得1.5分,未提供任何服务承诺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本项得0分。 |
2 | 根据各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进行评分,包括具体的服务内容,由评委进行评议,服务内容完整、具体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售后服务内容不完整、不具体的得1.5分,未提供任何服务承诺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本项得0分。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 | 7.2 | 节能(非强制类产品)、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标准 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优惠幅度 20%(含20%)以下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20%—50%(不含20%含50%)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50%(不含50%)以上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应于投标文件中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如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注:①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环保部和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②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加分;③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不给予加分。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投标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核心产品:(◆(十七)、模块化超高清三晶片腹腔镜和◆(十八)、高清电子影像处理机及鼻咽喉镜
核心产品:本章“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带◆号产品为核心产品(如没有◆号表示本项目无核心产品要求),所有核心产品不同投标人用同一品 牌产品参加同一个合同包投标的,视为提供相同品 牌产品,按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脉动真空灭菌器 (3台)
1、焊接工艺采用机器人全自动焊接,非手工焊接,焊接质量稳定可靠,主体加工规范一致,与手工焊接相比较,焊接质量有了质的提高,自动控制无过烧现象,有效去除不锈钢晶间腐蚀的影响,极大延长使用寿命,保证高压使用时的安全。(提供施工照片佐证)
2、外形尺寸 由于场地限制 1905X1900X2385mm±10mm(提供彩页作为佐证材料)
3、内室容积≥1500L,主体设 计寿命≥15年或30000次灭菌循环。
▲4、主体材质:内壳316Ti不锈钢,≥6mm,夹套316L不锈钢,≥6mm。提供本产品证明材料
5、蒸汽稳压系统:配置蒸汽稳压系统,提供经过稳压系统稳定后的蒸汽,并提供安装图片。
7、密封门材质: 316Ti不锈钢,加强筋SUS304不锈钢。
8、密封门采用电动平移,气动密封结构;具有压力安全联锁装置
9、应具有断电后手动开门装置,提供证明材料进行佐证
10、管道为卫生级不锈钢材料,为自动焊机焊接;卡箍式联结。
11、最高工作温度≥139℃,设 计压力≥0.3Mpa,设 计温度≥144℃,安全阀开启压力≥0.28Mpa;可提供现有设备名牌佐证,也可根据用户需求现场校验。
12、设备为双通道温度检测,内室温度,检测打印温度适时显示打印
13、主体结构环形加强筋结构,非外壳塞焊结构,环形加强筋个数≥6个。多点进汽,进汽口数量≥6个;多点进汽,多段加热,温度分布更均匀;节省蒸汽消耗;灭菌器整体重量更轻,坚固可靠,经久耐用。须提供竣工图为证。
14、干燥方式为脉动和极限真空两种。温度传感器误差小于0.15℃,压力传感器误差小于0.01MPa;
15、圆形中空式门胶圈,医用透明高抗撕硅胶材料,增加使用寿命
16、水回收装置:带有水回收装置,可将经过换热器内的冷水回收再利用,节约能源
17、换热装置 板式换热器,换热效率高,使用寿命长
18、设备具有维护保养报警功能:密封胶条已延期使用,请及时更换;除菌过滤器已延期使用,请及时更换;门传动系统保养已延期,请及时保养;管道清洁除垢保养已延期,请及时保养;
19、采用直联式真空泵,附带过载保护装置运行安全稳定。
20、采用倒计时圆的方式显示灭菌程序的运行周期,方便观察,并采用热敏打印机进行记录。
▲21、控制系统:采用工业级PLC系统控制,非安卓等民用系统,彩色触摸屏≥10.4寸控制,
22、程序种类:灭菌类程序:≥26套(含14套自定义程序);测试类程序:≥4套;辅助类程序:≥2套,灭菌工艺:脉动、跨压脉动、正压脉动、升温、灭菌、排汽、真空干燥、平衡、结束;提供运行曲线图进行佐证,
23、排水方式:采用无压排水,软管连接。提供竣工图进行佐证
24、需可提供特种设备设 计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二)、全自动清洗机 (2台)
1、主要用途:对普通器械、换药碗、麻醉管道、导管、微创器械(硬式腔镜)、玻璃器皿、育婴用品、手术鞋等进行清洗和消毒。
▲2、清洗舱容积:≤540L,舱体排水结构为圆锥形结构,非矩形结构,一次最多可装载≥18个DIN标准托盘(480X250X50mm);
3、受场地限制设备外形尺寸1275*1870*1005mm±10mm(提供彩页作为佐证材料)
4、标准程序时间:≤35分钟。(提供打印记录作为佐证)
5、门的要求:门厚度≥22mm双门通道型、双门可实现互锁,门上带有防爆玻璃观察窗;升降门,下开门。
6、门安全保护装置:在关门过程遇到障碍自动返回保护工作人员或物品安全。
7、加热方式:蒸汽加热,内置两个预热水箱,快速式预热水箱设 计。
8、记录方式:可自动打印过程曲线、并记录A0值,控制系统:非安卓控制系统、PLC控制清洗消毒全过程。
9、操作方式:≥5.7寸彩色触摸屏操作,触摸屏可实时显示过程参数及运行曲线,显示A0值。
10、材质要求腔体材质采用316L镜面不锈钢材质;外罩采用进口克虏伯304不锈钢。
11、主要配件循环泵、气动阀、计量泵均为进 口品 牌,需提供进 口证明或者报关单。
12、空气过滤器:HEPA13级高效空气过滤器,空气经过过滤加热后进入清洗舱内,避免二次污染器械。过滤精度≤0.3 um。
13、快速预热水箱设 计,双水箱设 计(内置两个预热水箱),并提供医用快速清洗机管路照片。
14、清洗架注水口位于清洗腔体的侧面,以使清洗架每层水压一致从而保证每层清洗质量,清洗架与清洗机舱体采用柔性对接技术。
15、循环泵为不锈钢泵体,流量最大1100L/分钟,空气过滤器为H13级,效率≥99.99%,过滤精度≤0.3 um。
▲16、喷淋臂:采用可拆卸式喷淋堵头,方便清洁喷淋臂; 采用大号喷淋臂直径≥610mm,完成全覆盖喷淋清洗;交叉式喷淋孔设置,尾端采用扇面喷淋设 计,提供实物图佐证
17、干燥系统:双风机供风,双级加热系统。,
18、提供产品通过CMD、DNV认证,取得环 境 管理 体 系认证证书
(三)、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 (1台)
1、总容积≥153L,矩形内室结构。
2、过氧化氢提纯功能:过氧化氢提纯功能,将过氧化氢浓度提纯到≥95%以上,并提供省 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作佐证材料。
3、门:单门操作,无观察窗,门板温度控制探头数量 ≥1,高精度温度探头,分辨率为0.1℃,准确检测和控制灭菌温度。
▲4、灭菌能力 聚四氟乙烯管腔直径1mm,长度4000mm;不锈钢管腔直径0.7mm,长度600mm;提供省 级以上机构有效期内灭菌效果检测报告。
5、腔体尺寸:755×450×400mm±10mm,有效容积大,满足器械的灭菌尺寸
6、舱体:方形主体铝合金材质,导热速度快。
▲7、过氧化氢加注方式 采用卡匣式加注每个卡匣≥12个胶囊,卡匣为长方形卡匣。
8、等离子电源 采用晶体管控制电源,功率≤500W,解析能力强,灭菌后聚四氟乙烯管腔中H2O2残留量<0.003mg/cm2,不锈钢中残留量<0.01mg/cm2,提供省 级以上检测机构检测报告
9、具有排气过氧化氢气体过滤系统和油污过滤系统。
10、主控制系统:采用PLC控制;非安卓系统控制。≥10寸中文显示彩色触摸屏;灭菌时间等参数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11、灭菌记录:记录方式:应采用微型热敏打印机,能够打印记录:程序名 称、灭菌日期、灭菌锅次、灭菌起始结束时间、过氧化氢浓度数据和灭菌过程的压力、温度、阶段时间、等离子电源功率和结束状态等信息,并提供打印样品;
12、报警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并触摸屏文字显示报警内容;灭菌压力、温度,卡匣胶囊数量,过氧化氢提纯参数等实时监控,有报警设置;关键部件如真空泵换油等保养报警提示。
14、需提供设备所用耗材的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及危险品化学经营许可证。
15、设备程序:设备程序包含:全循环、软镜循环、快速循环、真空干燥等多种程序可选择。提供彩页或运行屏幕程序照片作为佐证材料。
16、压力传感器数量:产品设置压力传感器数量≥3个,其中检测内室压力传感器≥2个,提纯器和灭菌室压力传感器独立设置。
17、不能对其他设备以及受其他设备的电磁干扰,提供电磁兼容检测报告;经过国际认证体系;
(四)、负压清洗机 (1台)
1、容积 ≤150L
2、外形尺寸 受场地限制设备外形尺寸1200mm×870mm×1915mm±10mm(提供彩页作为佐证材料)
3、操作、装载:采用非对接式装载方式,管腔器械无需进行手工对接,可随意摆放,操作方便、节约时间,可以有效的避免接口处无法清洗的弊端;普通器械可层叠随意摆放,大大提供工作效率;同时具有超声清洗功能
5、装载量 10个DIN标准器械托盘(480*250*50mm)或8个微创器械托盘(580mm*250mm*65mm)
6、内室尺寸 560×643×445mm±10mm
▲7、材质要求 清洗舱:为保证舱体防腐性能及寿命,采用316Ti不锈钢材质,≥5mm,镜面。
8、设 计:夹套式结构,保证器械的干燥效果。
9、玻璃视窗 密封门中央矩形玻璃视窗,方便观察舱体内部情况
10、门数量:前后双门;门结构;自带中央矩形玻璃视窗,方便观察设备内部运行情况 ;开门形式:自动升降门,带门障碍开关,遇障碍自动返回;门密封方式:压缩气密封方式
11、加热方式 蒸汽加热,运行效率更高
12、 工作原理: 负压脉动清洗+超声清洗结合的清洗方式、负压脉动漂洗、真空负压干燥和热风干燥结合的干燥方式
13、清洗范围 管腔类器械,手术器械,骨科器械,麻醉器械,牙科手机等器械以及外来器械的清洗、和干燥
14、用水调节:根据器械清洗的装载量不同,可以实现三级水位调节,并智能调节运行过程中的各种耗材的使用量,达到节约用水和节约用耗材的最大节约目的
15、记录方式 可自动打印过程曲线、并记录A0值。
16、清洗效果检测报告 应具有疾控部门出具的清洗效果检测报告
17、显示屏:≥8寸触摸屏,显示清晰,触摸准确
18、主控制系统:采用PLC控制;非安卓系统控制
19、清洗方式:真空脉动超声清洗
20、需提供设备的疾控部门依据行业规范《YY/T0734清洗消毒器》监测清洗合格的清洗效果检测报告
21、应具备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电磁兼容报告、具备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五)真空干燥柜 (1台)
▲1、容积:双舱、≤110L,整体全不锈钢拉丝外罩外观,整洁易于清理。
2、舱体采用优质铝合金防锈板拼接成型,阳极氧化处理,表面光洁,提高热辐射效率,有利于腔内温度控制,有效提高干燥性能。
3、舱体结构:方形舱体,上下双舱体,分开独立运行,单舱一次可装载2个标配器械托盘的器械;舱体深度≥700mm,更适合较长硬镜类负载的干燥。
4、密封门材质要求:门框采用不锈钢板焊接成型,强度高,不变形;门罩采用不锈钢拉丝板刨槽钣金折弯成型。前后双门结构,可做通道式隔断安装。
5、门锁装置:电动锁,自动检测门关位。
6、控制阀:抽空阀采用电动执行器控制,更安全、可靠
7、控制器要求:采用PLC控制器,具有一个以太网接口和一个RS485/RS422接口,采用7寸高清彩色触摸屏作为人机操作界面,可显示温度、压力、运行时间、报警信息等参数,触摸式操作,操作方便、简单。
9、安全装置:设备带有防过载、短路保护装置,PLC实时限温保护,超温保护,真空泵热过载保护,门电机过载保护。
10、受场地限制:外形尺寸:535×1655×880(宽高深)mm±10mm(提供彩页作为佐证材料)
11、产品配置:器械托盘(680×300×50)4个
(六)医用干燥柜 (1台)
1、立式柜体,外罩采用不锈钢材质,有隔热夹层。
2、舱体容积:≥360L。
3、干燥温度设置范围 40℃-90℃,干燥时间设置范围 0min-500min。
4、采用一体化控制器,内置≥10 套程序,运行参数可调。
5、双门具有玻璃门视窗,可随时观察内部工作情况。
6、采用相互独立的开放控制程序,可以作为干燥导管类,器械类的通用干燥柜.
7、设备配置专用的导管架,一次处理≥36 根麻醉/呼吸管道,或一次处理≥9 个标准器械托盘的器械。
8、采用芯片自动控制程序,液晶显示屏。
9、侧加热箱要求:采用整体加热箱结构,密闭结构,保温性能好,电加热方式,集成过热保护警报功能,避免温度异常过高,造成隐患,电热管数量≥3根,加热箱内置硅酸铝保温隔热材料,避免热量损耗和起火隐患。提供实物照片
10、设置多方向风机出风口,便于干燥不同物品。
11、采用一体化控制器,数字模块与处理单元的输入端之间设置光电隔离器,输入模块采用8路12位精度的可配置的A/D输入。LED显示屏,可视性强;内置≥10套程序,用户可根据需求自行调节参数。
(七)、内镜清洗工作站(软镜) (1套)
1.清洗槽、洗消台面及干燥台面
1.1、内镜清洗工作站:清洗槽、台面、干燥台、功能背板;清洗消毒槽及功能背板使用高分子复合材料依次吸塑而成,整体一次成型,无任何接缝,原料厚度≥10MM,台面厚度≥70MM;表面附杜邦抗菌材料,表面平整光滑,无锋角接缝,抗菌,耐酸碱腐蚀,容易清洁;单个槽体可承受超过60KG的压力,可进行内镜的全浸泡,质地柔软,能最大限度的保护内镜免受硬冲击的损害。
1.2、内镜清洗消毒槽设 计要求:方槽清洗工作站,清洗槽及背板总高1600mm以上。
1.3、洗消槽规格:方槽
1.3.1纤支镜清洗:
洗消双槽规格:外形长1000mm×宽750mm,内径长400mm×宽450mm×深200mm;
1.4、干燥台规格:长1000mm×宽750mm×高1600mm(离地高度),厚度≥50mm;
2.功能背板
2.1、背板材质要求:采用高分子复合材料吸塑成型,抗冲击,厚度≥5mm,无锋角,无接缝,表面附杜邦抗菌材料,表面光亮平滑、耐磨、耐酸碱、易清洗,对工作人员身体无害,整体造型结构可按功能作用形成分体组合,便于设备的检修保养,搬迁和功能升级之用;
2.2、功能背板规格:宽 80mm×(背板离地)高1600mm;
3.台面支架
3.1、技术要求:选用全优质SUS304不锈钢材质,厚度1.5mm,高800mm,台面支架进行了可靠的防锈喷塑处理,高强度支架,耐腐蚀,坚固耐用;
4.柜门
4.1、柜门材质要求:采用彩色钢化玻璃,具有环保、防火、防潮、防划伤、耐腐蚀、易清洁不变形等特点,柜门采用上挡板和下柜门分体设 计,更美观,非整体柜门设 计,柜门铰链采用进口阻尼铰链,实现柜门自动闭合到位。(提供相关的材质证明佐证材料)
5.不锈钢水龙头和落水器
5.1、技术要求:水槽配备不锈钢水龙头,采用全优质SUS304不锈钢材质,360度旋转式设 计,有冷热水接口,多层防腐防锈处理,可承受高酸碱环境的使用;提供产品的材质检验报告和国家级产品检验报告
5.2、落水器采用全优质SUS304不锈钢材质,特有的机械式结构,方便排水,且有效地避免了堵塞的问题;
6.全自动循环灌注系统
6.1、外观要求:采用隐藏式后置设 计,不占用操作空间,一键式操作,方便快捷;
6.2、技术要求:注水注气系统采用分离式设 计,在自动实现注水注气工作的同时,简化了操作流程,避免了交叉感染的危险;
6.3、快速插接头设 计使操作方便自如,单手即可完成全部操作,浸泡时方槽盖可实现完全密封,彻底消除消毒液的扩散。
6.4、系统采用“一次性”注水,避免了交叉感染的危险;电压12V,压力0.2~0.3MPa,循环水量1.7L/min,注气压力小于0.16MPa。(提供相关医疗器械注册证佐证材料)
7.水/气触摸屏控制器
7.1、采用液晶中文显示屏,各各流程功能均有微电脑控制隐藏式设 计,工作面板作用PVC面膜,采用触摸控制按键,非按键膜按键,按键处显示蓝色彩光,控制每槽实际操作流程,均按照屏幕提示进行清洗,并具备对多条内镜分别定时倒计时功能;
7.2、注水/气时间可控范围小于等于99分钟,注水注气时间均可独立设置;
7.3、电器与控制系统均独立设 计,方便安装和维护;
7.4、全自动灌注器灌注最大压力≦0.3Mpa,有效保护内镜,需提供当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7.5、循环水量1.7L/min,注气压力小于0.16MPa;(提供相关医疗器械注册证佐证材料)
8.灌流压力≦0.3Mpa,有效保护内镜;需提供证明文件
9.枪体采用SUS304不锈钢,防止内腔腐蚀生锈,避免二次污染,配备八个螺旋式清洗喷嘴,清洗喷嘴与枪体之间可以任意更换,适合不同类型的内镜管道,对内镜管道及手术器械管壁进行彻底冲洗;耐受压力0-0.7MPa。
10.噪声
10.1、内镜清洗过工作站在正常运行时,噪声应不大于70db,需提供当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11.供气系统
11.1、技术要求:采用医用低噪音无油空压机,有主动散热、自动排水功能,最大气压:0.8MPa;产气量:120L/min ;噪音<50dB ; 输出功率:≦750W;医用无油空气压缩机应与工作站主体为同一生产厂家,以便及时提供其相关售后保养服务。(提供相关医疗器械注册证佐证材料)
11.2、采用优质的气动部件,承压强,寿命长;
12.配有空气过滤减压装置
12.1、内镜工作站干燥台内置空气过滤减压装置;
12.2、空气过滤减压装置能过滤直径≧40um的微粒;
12.3、配备压力表,分辨率为≦0.02Mpa;
12.4、具备压力可调功能,可调范围0.15Mpa-0.6Mpa;
13、所有给水管采用优质PP-R冷、热水管材和管件,符合GB/T 18742.2-2002中PP-R技术要求,具有耐热、耐压、保温节能、使用寿命长等优点,产品特点:无毒、无锈蚀、永不结垢、不滋生细菌、流速快;采用同质热熔连接技术,管材、管件完全熔为一体,真正杜绝跑、冒、滴、漏。管材和管件高柔韧度,不怕严寒气温,可接受很大的膨胀,外形美观,工艺精致,可回收性:在生产、施工、使用过程中对环境无任何污染,是绿色环保产品。(提供产品实物照片);所有排水管采用优质PVC-U排水管材和管件,符合GB/T 8804.2-2003要求,绝不使用任何PVC-U排水软管,具有耐热、耐压、保温节能、使用寿命长等优点,产品特点:无毒、无锈蚀、永不结垢、不滋生细菌、流速快、成本造价高;采用同质化学连接技术,管材、管件完全熔为一体,真正杜绝跑、冒、滴、漏,管材和管件高柔韧度,不怕严寒气温,可接受很大的膨,。外形美观,工艺精致,可回收性:在生产、施工、使用过程中对环境无任何污染,是绿色环保产品。(提供产品实物照片)
(八)内镜清洗工作站(硬镜) (1套)
1、初洗槽、酶洗槽、超声槽、末洗槽及干燥台面:
1.1、材质要求:采用进口高分子复合材料(ABS+亚克力PMMA特种复合性材料及特种工艺制成)整体一次成型,无任何接缝,原料厚度≥6MM,台面厚度≥70MM,通过高温加工一次性热合吸塑成型.
1.2、清洗槽形状要求:清洗槽采用“前后高中间低”的大圆弧防泛水设 计,槽面向内侧倾斜3度,后端向内侧倾斜3度,防止台面积水,且不倒流到柜门或室内楼地面,并且前端设 计有半径≥100MM的大圆弧,有效的支撑操作人员的腰腹,降低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清洗槽内侧底部设 计有“米”字型凸起,有效地减少内镜与槽体的接触面积,提高清洗浸泡的效果。
1.3、干燥台形状要求:干燥台采用内凹式平台圆弧设 计,干燥平台台面设 计有半径≤5mm的圆形凸起,干燥平台台面低于前端,并且在干燥台前端设 计有半径≥100MM的大圆弧。
1.4、洗消槽方槽规格:≥长720×宽750×高1600mm。超声槽≥长850×宽750×高1600mm洗消槽内径规格:≥长600×宽450×深度240mm。超声槽≥长715×宽450×深度240mm。
1.5、干燥台规格:长1000mm×宽750mm×高1600mm(离地高度),厚度≥50mm;
注:洗消槽和干燥台根据现场场地要求进行响应尺寸配置
1.6、功能背板形状要求:背板采用与清洗槽相同的材质,非碳钢或不锈钢烤漆材质,为整体一次成型,无任何接缝,抗压强度高,抗氧化,耐强酸强碱;表面光滑,易清洗;所有倒角为大圆弧保证无卫生死角,背板采用倾斜式平面,倾斜角度≤10度,符合人体视觉角度,降低操作人员的视觉强度。背板规格高度:离地高度≤1.6m。
1.7、柜体形状要求:采用分段式柜体,在便于搬迁的同时可以充分保证操作人员操作过程中的舒适度,柜体底部离地高度≥150mm
1.8、台面支架:选用全优质SUS304不锈钢材质,厚度1.5mm,高800mm,台面支架进行了可靠防锈喷塑处理,高强度支架,耐腐蚀,坚固耐用。
1.9、柜门材质要求:采用彩色钢化玻璃,具有环保、防火、防潮、防划伤、耐腐蚀、易清洁不变形等特点,柜门采用上挡板和下柜门分体设 计,柜门铰链采用进口阻尼铰链,实现柜门自动闭合到位。提供相关材质证明佐证材料。
1.10、内嵌式超声波清洗槽要求:超声波采用内嵌式设 计,材质为优质SUS304不锈钢,四周应有橡胶减震胶条,与设备主体融合,且不占用更多的空间,工作频率:4000Hz。
1.11、空气过滤器:对工作站高压气枪及内镜管腔注气提供符合规范要求的洁净空气,防止交叉感染,空气过滤器过滤精度为0.3μm,可更换滤芯。
1.12、供水管路要求:所有给水管采用优质PP-R冷、热水管材和管件,符合GB/T 18742.2-2002中PP-R技术要求.
1.13、排水管路要求:所有排水管采用优质PVC-U排水管材和管件,符合GB/T 8804.2-2003要求
1.14、水龙头:全优质SUS304不锈钢材质水龙头,选用陶瓷阀芯和出水嘴的起泡器过滤件,360度旋转式设 计,有冷热水接口,提供产品的材质检验报告和国家级产品检验报告,两份检验报告均提供打印版和红章扫描电子版。不锈钢水龙头流量≥0.2L/s,多层防腐防锈处理,镀层按GB/T 10125经过24h酸性盐雾试验后,达到GB/T06461-1986标准中10级的要求,提供产品材质检测报告和国家级产品检测报告,两份检测报告均提供打印版和红章扫描电子版。
1.15、控制器要求:采用液晶中文显示屏,各流程功能均有微电脑控制隐藏式设 计,工作面板作用PVC面膜,采用触摸控制按键,非按键膜按键,按键处显示蓝色彩光,控制每槽实际操作流程,均按照屏幕提示进行清洗,并具备对多条内镜分别定时、倒计时功能。(提供实物照片佐证材料)
1.16、高压清洗枪:采用镁铝合金材质,防止内腔腐蚀生锈,避免二次污染,配备八个螺旋式清洗喷嘴,清洗喷嘴与枪体之间可以任意更换,适合不同类型的内镜管道,对内镜管道及手术器械管壁进行彻底冲洗;耐受压力0-0.7MPa。
1.17、医用无油空气压缩机与设备主体的医疗注册证的均为同一品 牌。
(九)、多功能清洗消毒中心 (1套)
1.1、材质要求:台面及背板采用SUS304优质不锈钢,槽体采用316L不锈钢,超声槽厚度≥2mm,其余槽体厚度≥1.5mm;提供相关的材质证明佐证材料
1.2、台面形状要求:沥水台面四周采用滚筋结构中间低四周高,确保清洗时的水不会流落地面。台面高度≥850mm;
1.3、清洗槽规格尺寸要求:≥长600*宽500*高260mm
2.1、蒸汽清洗机 外罩采用SUS304不锈钢拉丝板,板材厚度≥1mm;罐体材料为优质不锈钢筒体,壁厚≥3mm。
2.2、结构要求:外罩顶端和侧端采用百合窗样式通风口,使设备工作时产生的热量及时散发出。罐体焊接符合GB150-1998 JB4708-2000的要求,且设 计压力≥1.0Mpa。
2.3、容积要求:≥5L
3.1、电磁阀要求采用进口品 牌电磁阀,耐高温,寿命长,耐温≥180℃;加热到0.55Mpa,连续喷气15min,喷气电磁阀表面温度<120℃;不喷气连续四小时,喷气电磁阀温度<50℃。
4.1、煮沸 控制系统 128*64点阵液晶显示屏;任意显示汉字及字符;加热功率≥9kVA工业级单片机芯片控制,独立的电源滤波器,抗干扰能力强;可脚踏自动升降,有遇到障碍物自动停止保护功能
5.1、超声 控制系统128*64点阵液晶显示屏;任意显示汉字及字符;具有报警信息显示功能;工业级单片机芯片,100-240VAC宽电压范围;独立的电源滤波器,抗干扰能力强;按键操作,一键启动方便快捷;具有故障自动检测功能;清洗程序可设置并保存;具有自动加热系统,以便实现超声清洗的最理想效果;
5.2超声频率 40kHz
5.3超声功率 ≥1.5kVA
6.1、不锈钢水龙头SUS304不锈钢材质水龙头,选用陶瓷阀芯和出水嘴的起泡器过滤件,360度旋转式设 计,有冷热水接口,冷热水开关独立控制,方便灵活,流量≥0.2L/s,多层防腐防锈处理,镀层按GB/T 10125经过24h酸性盐雾试验后,达到GB/T06461-1986标准中10级的要求,可承受强酸强碱环境的使用;提供产品的材质检验报告和产品检验报告,两份检验报告均提供打印版和红章扫描电子版。
6.2、不锈钢落水器 与不锈钢水龙头同一厂家的SUS304不锈钢落水器,密封圈采用进口橡胶,使用寿命更长。排水采用螺纹软管式结构,更利于安装;机械式落水结构提供产品的材质检验报告
7 控制系统要求:采用与设备一体式的设 计;控制面板外置与蒸汽主机分离,避免了控制系统受高温的影响,延长了其使用寿命;一键式操作,智能方便快捷
▲8.设备资质要求 提供多功能清洗消毒中心的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或一类备案凭证。
(十)单极反渗透纯水处理系统 (1台)
1、总产水量:≥2000L/h
2、水利用率≥70%
3、脱盐率≥ 99%
4、产水水质:单级反渗透;纯水电导率≤15μs/cm (25℃);符合消毒供应中心用水规范;预处理系统自动冲洗及再生运行;反渗主机的自动清洗保养功能,具有自动脉冲冲洗功能;具备无水保护,压力保护等多种安全自锁装置 ;智能平衡系统确保设备运行的稳定与安全;软水、纯水具有独立的供水管路,可分别多点取水;反渗主机一体化结构,占地面积小。
5、控制方式:触摸屏操作,多功能监测,触摸屏实时显示水质、流量、压力、电导率等参数。
6、组成:该水处理设备由预处理系统、反渗透系统、及纯水供水系统组成
7、预处理系统:
7.1预处理系统由多介质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软化过滤器、保安过滤器组成;
7.2多介质过滤器要求:滤料为石英砂,污染指数(SDI)≤4;处理量≥4m3/h
7.3活性炭过滤器:滤料为优质果壳炭,处理量≥4m3/h
7.4软化过滤器:滤料为强酸性阳离子树脂,流量≥4m3/h盐箱:容积100L,材质PE。
8、反渗透系统:
8.1高压泵要求:泵体材质:不锈钢、流量≥ 4 m3/h、扬程≥ 150m,
8.2膜元件要求;脱盐率≥99%、膜片类型为:芳香族聚酰胺复合膜产水量为≥ 0.25m3/H/支,膜元件数量:8根/套。
9、纯水供水系统:由卫生级不锈钢储水箱及纯水泵等组成;纯水泵要求:材质为不锈钢,流量≥2m3/h、扬程≥30m;水箱:容积为2000L,材质为SUS304不锈钢,佩带呼吸器、液位装置;供水同时受水箱液位或原水低压开关的双重控制,以实现整个系统的平衡、稳定运行和对水泵的保护
10、管路要求:高压部分采用SUS304不锈钢;管路连接采用焊接方式、卫生级管路、内外抛光卡箍式连接方式;低压部分采用优质U-PVC;
压开关的双重控制。
(十一)洁净发生器 (5台)
1.水容积:≤30L,无需办理安装告知及使用登记。
▲2.加热密度高,设 计热效率≥0.98,额定功率≥120KW,额定产汽量≥160Kg/h。
3.使用寿命:≥8年;
4.加热管:内置分体加热管≥6根,功率≥20KW。
5.材质为全不锈钢材质,具有自动排污功能,自动定时排除蒸汽发生器内部沉淀的杂质,提高蒸汽的洁净度。
6.从开机到加热至额定压力(0.65Mpa),所用时间≤10min。
7.水位控制:采用磁翻板液位器显示水位,高精度水位继电器对工作水位进行液位控制。自动加水,当蒸发器水位低于中水位时,加水泵开始工作加水。当水位升至高水位后,加水泵关闭, 停止进水。
8.压力控制:利用机械式压力控制器进行工作压力的控制及调整,当器身内蒸汽压力达到压力控制器所设置的上限值时,可自动切断加热电源;当器身内蒸汽压力降低到所设置的下限值时,可自动接通加热电源。
9.加热保护:采用液位控制器和温度控制器双重自动保护措施。由于意外原因造成器身内水位降到下水位时,可自动切断加热电源;一旦液位控制器失效,水位继续下降到电热管的位置时,为防止电热管无水干烧,温度控制器将发出信号,切断加热电源,以保证加热元件不致因缺水干烧而损坏。
10.双重超压自动保护:具有压力控制器和安全阀双重超压保护;
11.过电流保护功能:当发生器在工作过程中,由于各种意外造成电流过大时,将会启动电路保护功能,防止对人员及设备造成伤害;
12.设备具有自动排污和手动排污两种排污方式;
13.压力表:0-1.6Mpa,精度等级:≥1.6级;
14.受场地限制,设备尺寸≤1300X835X1907mm;设备重量≤450kg。
(十二)、信息管理与追溯系统技术要求 (1套)
3.1、用于医院质量感染管理的追踪与记录。
3.2可维护性、扩展性 模块化设 计,根据业务需求可自定义配置及升级软件。
3.3 安全性 采用硬件加密技术,保证了数据及操作的安全
3.4 系统响应时间≤3s
3.5系统吞吐量≥500用户
3.6、基础数据管理 1、基础资料管理,如打包指导、工艺流程管理、灭菌程序等。
3.7、清洗管理 可实现机洗、手洗两种数据模式采集。清洗设备接口可实现清洗过程数据实时采集,支持清洗不合格反洗统计。
3.8、打包管理支持自动打印包信息条码,如包名 称、所属科室、打包/封包人、灭菌日期、失效日期。
3.9灭菌管理 灭菌设备接口可实现灭菌过程数据实时采集。
3.10设备监控管理支持设备过程数据以报表、趋势图两种模式打印。实时显示各种设备运行的过程数据。
3.11质量追溯管理支持器械包整个使用流程的详细信息追溯,持器械包单个及批次的召回管理。
3.12手术室管理支持手术包接收、使用登记、器械清点,支持手术房间功能,
3.13设备数据采集与软件集成实时采集清洗机,灭菌器行的过程数据,以趋势图和报表的方式呈现。如清洗程序、清洗时间、清洗温度、清洗A0值等,与医院原有的灭菌器设备实现无缝对接。
3.2、基础数据管理子系统
3.2.1、用途:基础数据管理,对系统所需的各种基础资料进行初始化。
3.2.2、基础资料管理,如打包指导、工艺流程管理、灭菌程序等。
3.2.3、物品管理,如器械包类型、科室、包内容物等。
3.2.4、供 应 商管理,如供 应 商名 称、联系方式等。
3.2.5、人员、科室和设备管理。
3.2.6、系统管理,如权限管理、角色管理等。
3.3、科室请领子系统
3.3.1、用途:科室请领管理,对科室所需物品实现网上请领。
3.3.2、实现器械包、一次性等物品的网上请领,详细记录请领物品、请领时间、请领科室及人员等信息。
3.3.3、支持申领物品信息的更新、查询功能。
3.4、回收管理子系统
3.4.1、用途:回收管理,进行物品回收管理;清洗管理,进行清洗物品的信息化管理。
3.4.2、支持常规回收,记录下收人、回收科室、回收时间等信息。
3.4.3、支持外来器械回收、借用回收管理。
3.4.4、对丢失、损坏器械实现管理。
3.4.5、实现器械回收数据查询统计功能。
3.4.6、支持器械包内容物图片显示,便于回收清点。
3.4.7、支持无线扫描装置扫描回收,提高工作效率。
3.4.8、可实现机洗、手洗两种数据模式采集。
3.4.9、通过扫描设备记录清洗物品、清洗人员、检查人员。
3.4.10、清洗设备可实现清洗过程数据实时采集。
3.5、包装管理子系统
3.5.1、用途:打包管理,基于标签进行器械打包的信息化管理;灭菌管理,进行灭菌物品的信息化管理。
3.5.2、常规器械包打包管理。
3.5.3、自备包、敷料包打包管理。
3.5.4、实现打包信息查询统计功能。
3.5.5、支持自动打印包信息条码,如包名 称、所属科室、打包/封包人、灭菌日期、失效日期。
3.5.6、支持器械包内容物图片显示,便于打包清点。
3.5.7、通过扫描设备记录灭菌物品、灭菌人员、检查人员。
3.5.8、灭菌设备可实现灭菌过程数据实时采集。
3.6、设备监控子系统
3.6.1、用途:设备监控管理,对消毒供应中心的设备进行监控管理。
3.6.2、消毒供应中心内部设备的统一监控。
3.6.3、实时显示各种设备运行的过程数据。
3.6.4、支持设备过程数据以报表、趋势图两种模式打印。
3.7、库存管理子系统
3.7.1、用途:库存管理,用于无菌物品的信息化管理.
3.7.2、无菌物品的出/入库管理。
3.7.3、无菌物品的盘点、库存查询管理。
3.7.4、无菌物品的流水账、明细、汇总管理。
3.7.5、无菌物品的库存不足及效期预警管理。
3.8、发放管理子系统
3.8.1、内容:发放管理,用于物品发放的信息化管理;质量追溯管理,用于无菌物品的追溯管理;计费管理,用于器械包的计费管理。
3.8.2、支持常规发放。
3.8.3、支持外来器械发放和借用发放。
3.8.4、支持基于标签的扫描发放。
3.8.5、发放时可自动对器械包效期、库存量进行提示。
3.8.6、支持器械包发放数据查询统计功能。
3.8.7、支持发放物品按时间段、按科室等条件进行费用统计。
3.8.8、支持通过器械包追溯到病人。
3.8.9、支持通过病人追溯到器械包。
3.8.10、支持器械包状态追溯。
3.8.11、支持器械包整个使用流程的详细信息追溯,如打包/灭菌人追溯、清洗趋势图追溯、灭菌报表追溯等。
3.8.12、支持器械包可自定义的过期预警,及时避免过期物品的发放使用。
3.8.13、支持器械包单个及批次的召回管理。
3.8.14、支持器械包费用的计价管理。
3.9、护士长管理子系统
3.9.1、内容:护士长管理,对工作、设备实现统一管理。
3.9.2、支持回收、打包、发放等工作量的统计管理。
3.9.3、支持各种设备(清洗机、灭菌器、等离子等)运转过程的管理。
3.9.4、支持各种信息的查询及追溯管理。
3.9.5、支持各种人员、系统权限、系统参数及请领子系统管理等。
3.10、手术室管理子系统
3.10.1、内容:手术室管理,用于手术室人员的专用管理。
3.10.2、支持手术室人员及物品管理。
3.10.3、记录查询手术室接受、使用、申领各环节的详细信息。
3.10.4、实现进出手术室无菌库物品的库存管理。
3.10.5、实现手术室器械包状态可查询。
3.10.6、实现器械包的追溯查询。
(十三)酸性氧化电位水生成机 (1台)
1、主机控制系统(PLC+触摸屏)、精密过滤系统、电解槽、储液箱(酸水箱、碱水箱、电解质溶液箱和原水箱)以及增压泵等组成,所有组成件集中在设备内部,占地面积小。
2、每分钟酸化水的生成量为≥1.5L、碱性水的生成量为≥1.5L。
3、电源 AC220V 50Hz、额定功率 550VA、待机功率≤10W。
4、设备内置机架为304不锈钢。
5、控制方式为全自动PLC控制,一切均按程序自动运行。
6、人机界面为液晶触摸屏操作。
7、实时在线显示pH值、ORP值、有效氯含量、电解电流、累计运行时间等参数,随时监测消毒液的技术指标。
8、触摸屏实时显示酸碱水箱、盐箱和原水箱的液位高低。
9、设备具有自动提示更换耗材功能,以保证设备工作在最佳状态。
10、设备具有自动正极冲洗和倒极冲洗功能,以保证电解槽使用寿命及消毒液出水指标稳 定 性。
11、主机的电解槽部分:电极板有效面积≥1400cm2,电解面积大、电解效率高、电解性能稳定、电解槽的使用寿命长。
12、电解槽有效寿命≥3000小时。
13、盐箱配有自动溶盐搅拌功能,无需人为配比盐液,盐液浓度精确。
14、电解槽的进盐部分为耐腐精密计量泵自动进盐、同时可自动调节进盐量。
15、触摸屏可显示盐箱缺水、电流过大、pH 过高等中文报警显示,有声音报警,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消毒液的合格。
16、设备的倒极冲洗、正极冲洗和运行状态都在液晶屏上有与之对应的图型颜色显示。
17、设备电解方式为连续式电解,可连续制取酸性氧化电位水。
18、pH值可在2.0-3.0之间、有效氯可在30ppm-70ppm之间调节。
19、酸碱水箱、盐箱和原水箱的材质采用与酸性氧化电位水无任何腐蚀、卫生级、无透光的材质组成。
20、酸碱水箱留有溢水口及溢水管路。
21、酸碱水箱及酸碱水路要求:可根据医院临床使用要求配置各种容积的储液箱,并布置耐酸碱的管路到用水点,以便于使用与排放。
22、设备内置耐腐蚀的酸碱泵,可适应远距离的用水要求。
23、定期自动清洗管道功能,不用人为繁琐清理管路,防止长时间运行堵塞管道,保持管路清洁
(十四)极速生物阅读器(高温),数量:1台
1、培养温度为58±1℃,自动阅读生物监测培养结果,屏幕显示“+”为阳性结果;显示“-”为阴性结果。
2、高温指示剂培养,开始培养至生物培养出结果的时间≤1小时,若培养结果为阳性结果,最快15min可报警预知。
3、具有自动报警功能,机器自身带自检功能,出现机器故障会报警提示。
4、含有10个培养孔,配有与机身一体的棕色防尘罩。
5、屏幕尺寸为7英寸,分辨率为800×480,256万色TFT显示屏。(提供彩页进行佐证)
6、输入电源 100~240V,50/60Hz,输出电源12V,1.5A。
7、断电后有数据记忆功能,防止数据丢失。
8、培养结束自动打印培养信息,可自动存储10000条以上培养记录,存储不足时报警提示。
9、提供与设备同型号的高温极速生物指示剂,并提供安全卫生评价报告
(十五)极速生物阅读器(低温),数量:1台
1、培养温度为58±1℃,自动阅读生物监测培养结果,屏幕显示“+”为阳性结果;显示“-”为阴性结果。
2、低温指示剂培养,开始培养至生物培养出结果的时间≤1小时,若培养结果为阳性结果,最快15min可报警预知。
3、具有自动报警功能,机器自身带自检功能,出现机器故障会报警提示。
4、含有10个培养孔,配有与机身一体的棕色防尘罩。
5、屏幕尺寸为7英寸,分辨率为800×480,256万色TFT显示屏。
6、输入电源 100~240V,50/60Hz,输出电源12V,1.5A。
7、断电后有数据记忆功能,防止数据丢失。
8、培养结束自动打印培养信息,可自动存储10000条以上培养记录,存储不足时报警提示。
9、9、提供与设备同型号的过氧化氢低温生物极速指示剂,并提供安全卫生评价报告
(十六)绝缘监测仪,数量:1台
1、用 途:为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手术室和内镜室等科室现场对有源医疗器械进行绝缘或通断检测
2、输出电压:0~5000 V可调
3、输出电流:<0.1 mA
4、技术要求:
4.1:彩色2.8"触控屏,触摸操作界面
4.2:具有高压测试时间设置功能,可根据实际需要在2~20秒内设置高压可持续时间
4.3、具有高压放电时间连续2~20秒可调,可根据探测要求预置放电时间
4.4、具有声、光、影三种方式同时报警提示
5、输出电流≤0.1mA,输出电压≤5KV。
6、控制方式:触摸屏操作控制
7、开机自检:具有开机自检功能,可及时发现仪器问题,保证仪器的正常运行;
8、故障报警:故障自动报警指示,适时帮助提示,可实现工作过程的自动检测,出现的各种故障和帮助信息可自动报警或提示;
◆(十七)、模块化超高清三晶片腹腔镜
1、主机及设备部分
1.1 全数字超高清内窥镜摄像系统 3套
1.1.1 主机输出分辨率≥1920x1080P,逐行扫描。
1.1.2 主机内置工作站,可术中记录≥1920x1080P全高清视频录像及全高清图片。
★ 1.1.3 主机内有两个图像处理器,可同时处理两路不同图像信号。
★ 1.1.4 可升级实现单平台双镜联合,两幅不同腔镜图像在同一显示器分屏显示。
1.1.5 主机可连接≥6种高清三晶片摄像头,包含全高清显微镜摄像头。
▲ 1.1.6 主机可连接同品 牌多种类电子镜。
▲ 1.1.7 可根据手术需要,动态调节画面亮度,暗处增亮,并降低反光。
★ 1.1.8主机≥2种腔镜光谱分析处理模式,可提高对血管的辨识度,血管颜色可以变为墨绿色,以辅助诊断。
1.1.9 可通过画中画功能实现至少4种同屏显示模式。
1.1.10 术野画面≥5级亮度可调。
1.1.11 术野画面≥5级电子放大功能。
1.1.12 主机≥2种种纤维镜图像优化功能。
1.1.13 术野画面可实现上下、左右及180°翻转功能。
1.1.14 通过摄像头可操控手术设备,如气腹机,调光冷光源,并可实现与一体化手术室无缝连接。
★ 1.1.15 主机配有可操作摄像头的原厂输入键盘,并具备≥4 个主机的USB接口。
1.1.16 输出端口:3G-SDI数字端口1个,DVI-D数字端口≥2个。
1.1.17 主机的电气安全:主机上标有医用设备电气安全CF-1类,可应用于心脏设备。
1.1.18 可进行用户个性化菜单编辑、存储、调用,预存术者常用参数。
1.1.19 术野可添加指示栅栏和标记点。
1.1.20 摄像头采集像素≥1920 x 1080P,3个CCD芯片。
▲1.1.21 光学变焦>2倍,变焦距离范围15-31mm。
1.1.22 全数字化摄像头,图像在摄像头端完成数字化处理,全程数字化影像传输。
1.1.23 可实现通过摄像头按键控制气腹机,冷光源。
1.1.24 摄像头可设置≥4种快捷键,包括录像、拍照、白平衡及亮度等。
★1.1.25 摄像头电气安全:医用设备电气安全CF-1类,可应用于心脏设备
▲1.1.26 配置含摄像主机平台、超高清模块超、高清摄像头各3。
1.2 医疗级彩色液晶监视器,尺寸≥26英寸。 3台
1.2.1 像素≥1920×1200,
1.2.2 信号输入:BNC、Y/C、RGB、SDI、DVI。
1.3 冷光源 3台
1.3.1 氙光源,氙灯色温≥6000K;
1.3.2 功率≥300W;
1.3.3 灯泡寿命:>500h;
1.3.4 灯泡寿命预警;
1.3.5 可无级调节光亮度(0~100%);
1.3.6、主机标有CF一类认证标志。
1.4 全自动CO2气腹机 3台
1.4.1 流量≥40L/min;
1.4.2 压力:0~30mmHg;
1.4.3 设有安全警报装置;
1.4.4 可预设压力和流量
1.4.5 带有2种供气模式,机内带高压减压阀,可直接接大瓶。
★1.5、30°腹腔镜,霍普金斯镜身标有HOPKINS II标识柱状镜体,直径≥10 mm,可高温高压消毒。6根
1.6 组织弯剪 3把
1.7 金手指钳 3把
1.8 分离钳 6把
1.9 持针器 3把
2.0 纤维导光束,直径≤4.8mm 3根
2.1 内窥镜专用台车 3台
2.2 内窥镜消毒盒 6个
2.3 模拟训练器,含2把操作训练的手术器械。 6套
◆(十八)、高清电子影像处理机及鼻咽喉镜
一、 影像处理机:一台
1.1主机光源一体化设 计。
1.2★HD+专业级高清图像处理机,输出分辨率:≥1920*1080
1.3可兼容同品 牌电子支气管镜、电子胃肠镜、超声镜等
1.4智能景深预测功能
1.5智能图像轮廓增强功能
1.6智能图像降噪功能
1.7主机带有内镜锁定功能,轻轻按下锁定手柄,即可牢固的把内镜与主机相连;同时支持电源接口,主机接口热插拔。
1.8图像多级放大功能,整体/部分放大
1.9 图像冻结功能,智能选择最优画面进行冻结,同时画中画显示实时画面
1.10脚踏泵控制,可通过脚踏开关调整送水泵的级别、开关。
1.11★光源采用≥150W
1.12配合频闪光源可实现血管增强下频闪喉镜检查。
二、 电子鼻咽喉镜:成人镜一条
2.1PVE接口(导光管接口)可180度旋转,有利于医生的操作和对镜子的保护
2.2★视野角:≥85度,景深:≥3mm--50mm
2.3 弯曲角度:上≥130度,下≥130度
2.4 先端硬质部径:≤4.9mm
2.5插入部径:≤4.9mm
2.6 钳道直径: ≥2.0mm
2.7有效长度≥300mm,全长≥560mm
三、 电子鼻咽喉镜:小儿镜一条
3.1PVE接口(导光管接口)可180度旋转,有利于医生的操作和对镜子的保护
3.2★视野角:≥80度,景深:≥3mm--50mm
3.3 弯曲角度:上≥130度,下≥130度
3.4先端硬质部径:≤3.5mm
3.5 插入部径:≤3.6mm
3.6有效长度≥300mm,全长≥500mm
四、监视器:一台
4.1 专业级晶监视器 ;
4.2 监视器屏幕尺寸≥21英寸;
4.3 分辨率≥1920×1080 ;
5. 配置
5.1 电子影像处理机 1台
5.2 电子鼻咽喉镜(成人镜) 1条
5.3 电子鼻咽喉镜(小儿镜) 1条
5.4 监视器 1台
5.5 台车 1台
5.6 高清工作站 1套
5.7 活检钳 2把
5.8 异物钳 2把
5.9 防水帽 1个
5.10 活检帽 1个
(十九)全自动免疫组化染色系统
▲1.仪器处理量:仪器同时运行≥48张切片;
▲2.试剂兼容性:仪器可同时上载≥42 种试剂;
3.加样方式:恒定气流吹排液体后定位滴加;
4.切片洗涤:缓冲液冲洗;
5.试剂加样头:采用Teflon包被加样头,真空清洗加样头,避免试剂交叉污染;
6.软件运行方面:可同时运行多种染色程序;
7.废液处理方面:有毒无毒废液分开单独排放;
▲8.国际标准化的染色程序:系统内存储国际免疫组化质控组织(CAP,NEQAS,NordiQC)所推荐使用的107种即用型抗体全球标准的统一的染色流程;
9. 抗原修复:采用双缸设 计,能满足高PH、低PH值两种不同条件的抗原修复方式同时进行;
10.抗原修复处理量:抗原修复可同时处理≥48张切片;
11.标签系统:防潮防腐蚀标签设 计,便于切片的保存;
12.标签识别系统:采用二维码识别技术,精准识别玻片和试剂标签;
13.仪器自动清洗程序:自动清洗仪器,不需要任何人工干预;
14.LIS系统软件:软件可连接LIS、LAN系统,实现实验室远程管理和信息共享。
▲15.需提供完整的原厂即用型一抗工作液和二抗试剂;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按照行业标准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5 | 验收合格后付95% |
2 | 5 | 验收合格一年后付5% |
8、技术服务要求
8.1、安装和调试:
8.1.1、由卖方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能够正常工作。
8.1.2、卖方应在货物运抵现场一周前,向买方提供安装、调试及运行的进度计划表。
8.1.3、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安装调试期内完成该项工作。如因卖方责任而造成延期,所有因延期而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8.2、技术培训
结合安装调试,卖方专业技术人员应对买方的技术人员进行使用操作、设备维修、保养等技术的现场培训(现场安装培训),直至买方的技术人员能熟练独立工作。卖方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需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8.3、维保服务
8.3.1、本次采购设备及辅材原厂保修3年,技术参数中有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卖方在免费保修期间,提供上门安装调试、技术辅导等服务。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零配件及设备由卖方负责包修、包换。
8.3.2、对售 后服务响应时间的要求:在保修期内,设备若出现质量问题或故障,成交供应 商须保证在48小时内赶到现场排除设备故障。
8.3.3、卖方须提供售 后服务承诺书及服务条款、维修中心的分布、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及资质证明,能长期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及零配件的优惠供应。
8.3.4、卖方在质保期过后,仍应负责对货物提供维修服务,更换配件时只能收取配件的成本费;
8.3.5、供 应商视自身能力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8.4、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8.4.1、 验收标准:设备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及招标文件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 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验收标准要求。
8.4.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为卖方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a. 出厂检验
卖方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卖方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结果必须符合8.4.1验收标准的要求。
b. 安装调试检验
设备安装、调试过程,卖方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买方。
c. 最终验收
⑴ 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由卖方负责并会同买方及有关专家按8.4.1条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联合验收。
⑵ 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9、技术资料要求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以下目录的原厂商资料一套,进口 产品应配有中文资料一套,其费用包括在投标价格中:
a、厂家产品验收标准
b、中文使用说明书、技术说明书
c、厂方标准配置目录
d、装箱单
e、产品标准合格证
f 、操作手册,安装维修手册及线路原理图
g、备品备件、易损件清单及价格目录
h、零部件目录
i、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10、专用工具
卖方应提供一套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及其清单。
11、备品备件
卖方应提供设备在质量保证期过后一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及其清单(含价格清单)。
12、专 利权
卖方须保障买方在使用其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 利权、商 标权或工业设 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
4.2交付地点: ;
4.3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4.1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4.2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本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一、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年 月 日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二-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投标报价 | 投标 保证金 | 备注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规格 | 来源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备注 |
* | *-1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制造厂商 | 企业类型 |
* | *-1 | ||||||
… | |||||||
备注 |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额: 。 |
★注意: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 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数量 | 规格 | 来源地 | 备注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 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商务条件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