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大楼日常物业服务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J-HBJ-JC-202212-B0313-THZB

项目编号:[350900]THZB[CS]2022003

 

 

 

 

福建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

 

 

 

 

 

 

 

第一章  采购邀请书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大楼日常物业服务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天合招标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大楼日常物业服务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

   2.备案编号:J-HBJ-JC-202212-B0313-THZB

   3.项目编号:[350900]THZB[CS]2022003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采购包预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1
1-1 物业管理服务 1(项) 1096000 物业管理
1096000 1096000 10960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 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需要落实的政策详见磋商文件规定。。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供 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 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 规定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响应文件中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供应商报名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未报名将导致其不能下载采购文件且响应文件被拒收。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8.2获取地点及方式: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9.采购文件售价: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址:宁德市闽东东路1号

联系人:罗辑

联系方法:18805032789

代理机构:福建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址:宁德市东侨区北湖滨路9号中豪东湖一品21幢2梯905室

联系人:叶珊

联系方法:0593-2053316、15859365121

 

 

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合同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合同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1节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

项号

条款号

编列内容

1

3.2.1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明细 描述
a1投标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a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 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 具的投标担保函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a11投标保证金

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供 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 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 规定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响应文件中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

2

3.2.2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3

6.3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

4

9.1

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5

10.1

提交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提交方式为对公账户转入报名时生成的虚拟账户,须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是否到达以开标时银行提供的保证金流水信息为准;

其他:无。

6

10.3.1

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

无。

7

11.1

响应文件的份数

(1)纸质响应文件 

①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0份:将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可读介质中另存0份。

(2)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

 

8

14.4

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无。

9

14.9

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10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

无。

11

22.2

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12

23.1

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宁德市财政局

13

24.1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4

25

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

1、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机构全称为采购人,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机构全称为集中采购机构,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机构全称为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

2、其他:
1)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准,成交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收费费率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部分收费费率标准1.5%;100-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标准:0.8%;服务费专户专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账号:137010100100348736 开户名:福建天合招标有限公司。2)所提供的资格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按无效处理。3)负责响应文件签字的供 应商如果不是下述规定的单位负责人,则供 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授权书并提供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供 应商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4)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5)质疑受理的其它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质疑人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质疑人递交质疑函时还应出具质疑人已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获取采购文件的证明文件(体现查看时间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查看时间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为准。】质疑书应按宁德市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有关文书范本的通知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编制提供(下载网址: http://218.5.222.40/350900/article/9b8e96e277e341d2bc6beb55fdf99545/a5a8907c7c4211e9ae760cda411dbbf4/)。6)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前述澄清、说明或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规定向磋商小组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则磋商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 (1)关于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 ①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若磋商小组按照上述规定修正,则相应供应商应予接受且修正后的报价对其起约束作用。若供应商不接受修正或未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修正后的报价确认意见,则视为该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其符合性检查不合格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7)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8)各供应商要密切关注各地的疫情防控特别是现场准入、管理要求,防止影响自身参加采购活动。

※若有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应在表2中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15
18.1

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2

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

序号

编列内容

1

1)磋商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之外的内容及其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

2)将磋商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若增列内容与磋商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③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响应文件的,应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④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在磋商过程中以纸质方式签署确认并提交的澄清或说明、解决方案、图纸图表以及最后报价等资料均为补充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此部分内容通过扫描或拍照或数据录入或附件上传等形式提交到电子平台系统,应保持两者内容一致,并作为补充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相关纸质响应文件应当存档保留,做为监督或核验时判定内容是否一致的标准。

⑤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要求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

⑥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磋商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但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磋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磋商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皆可;磋商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皆可。

b.除本增列内容第⑥点第c项规定情形外,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磋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

c.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d.供应商为非自然人的,应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应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此项审查磋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并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⑦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加盖电子印章,否则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谈判将被否决。

c.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⑦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则出现无全称、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该响应文件无效。

⑧磋商文件接受联合体方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以“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电子响应的有关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磋商保证金、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等)。

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务必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因未携带CA证书或者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平台显示相关供应商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或者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但未提交相对应纸质响应文件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其相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且被拒绝。

⑩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规定的磋商地点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提交最后报价程序结束前,如果在场的合格供应商委派的“供应商代表”不是其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或者供应商代表无故中途退场或者自身通讯中断无法联系或者其他原因离场等造成不能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参加磋商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相应权利并完全认可磋商小组在磋商活动中公布的各项数据、意见和结论,且该供应商将被退出本项目磋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将被否决。供应商的上述行为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影响磋商小组依法开展后续相应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

⑾关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磋商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磋商文件载明的报价保证金账户)的供应商,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将被否决。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报价将被否决,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

(12)其他:无。

(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其他规定或补充内容可在此处填写)。

 


专项附件:             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一、磋商小组

 

1.1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以下简称“评委”)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由采购人派出,评审专家2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1.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磋商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3.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1.3.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1.3.3评审的依据是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1.3.4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成交人。

1.3.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采购人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磋商小组成员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人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人后要服从评审报告。

※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磋商程序

 

2.1磋商程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4 条“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两家。

无。

2.3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才能参加综合评分。

 

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

 

3.1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如果磋商项目有多个合同包,则按相应合同包分别进行,具体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如下:

3.3.1磋商小组将对相应合同包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议并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各合同包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三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不推荐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报价低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报价仍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

3.3.2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

1)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综合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其中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2)每个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包1

(一)技术部分评分PT            满分76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B1技术部分响应 31 根据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第三章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并评分,其中标注“★”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共1项评标指标项)为关键要求,负偏离一项即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报价处理;技术要求中未标注“★”的评标指标项的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的扣0.5分(共62项评标指标项),正偏离不加分,扣完为止。(注:评标指标项的项下的任一指标参数有负偏离的,视为评标指标项负偏离)。
B2管理方式 3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和拟采用的管理方式,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方案内容完整,针对性强,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内容较完整,较合理、描述较全面,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方案内容有缺漏但基本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B3档案管理 3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档案建立与管理方案及细节管理程度的描述等情况,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方案内容完整,针对性强,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内容较完整,较合理、描述较全面,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方案内容有缺漏但基本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B4人员培训 3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提供人员培训计划是否完备,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方案内容完整,针对性强,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内容较完整,较合理、描述较全面,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方案内容有缺漏但基本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B5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应急预案(包含但不限于:疫情防控、台风暴雨、火灾、地震、防恐、停水断电、设备故障等),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方案内容完整,针对性强,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内容较完整,较合理、描述较全面,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方案内容有缺漏但基本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B6投诉管理方案 3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投诉管理方案,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方案内容完整,针对性强,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内容较完整,较合理、描述较全面,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方案内容有缺漏但基本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B7管理规章制度 3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管理规章,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方案内容完整,针对性强,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内容较完整,较合理、描述较全面,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方案内容有缺漏但基本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B8安保服务方案 3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安保服务方案,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方案内容完整,针对性强,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内容较完整,较合理、描述较全面,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方案内容有缺漏但基本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B9报修管理方案 3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报修管理方案,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方案内容完整,针对性强,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内容较完整,较合理、描述较全面,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方案内容有缺漏但基本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B10保洁服务方案 3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环境卫生保洁服务方案,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方案内容完整,针对性强,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内容较完整,较合理、描述较全面,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方案内容有缺漏但基本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B11绿化服务方案 3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绿化服务方案,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方案内容完整,针对性强,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内容较完整,较合理、描述较全面,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方案内容有缺漏但基本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B12设备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 3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日常设备运行维修维护管理标准及措施,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方案内容完整,针对性强,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内容较完整,较合理、描述较全面,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方案内容有缺漏但基本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B13水电管理 3 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水电管理方案,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方案内容完整,针对性强,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内容较完整,较合理、描述较全面,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方案内容有缺漏但基本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B14水电主管配置情况 3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的水电主管同时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高压和低压电工作业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作业人员证的得3分,满分3分。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提供材料不齐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B15安防队长配置情况 3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的安防队长同时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保安证、退伍军人证、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的得3分,满分3分。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提供材料不齐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B16物业经理配置情况 3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的物业经理同时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二级(含)以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的得3分,满分3分。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提供材料不齐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二)商务部分评分PB            满分14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C1信息化软件服务 3 供应商承诺成交后投入与物业服务相关信息化管理软件或系统在本项目使用的得3分。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3分)
C2员工保障 3 供应商承诺成交后为本项目投入的所有人员(每人)购买每人伤亡赔付限额的商业保险(个人意外险或雇主责任险)进行评分:赔付限额≥60万元的得3分;50万元≤赔付限额<60万元的得2分;40万元≤赔付限额<50万元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3分)
C3人员承诺 3 在服务期间,如发生应急情况,供应商承诺无条件响应招标人临时增加服务人员要求的得3分。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3分)
C4满意度 2 根据供应商已完成或正在履行期内的同类(非住宅类)项目满意度证明材料进行评价:每提供一份满意度证明的得2分,满分2分。注:须提供双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及加盖合作客户单位公章的满意度评价表,否则不得分。(满分2分)
C5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承诺 3 根据供应商承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在服务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情况的得3分,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3分)(注:如经甄别核查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的,按无效标处理。)

(三)报价部分评分PF            满分10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因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

(四)根据政府采购政策可享有的加分优惠评分PE
         无

(五)价格扣除部分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描述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本项目已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享受政策优惠。


4)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规则顺序和并列相同时的处理约定如下:

a.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审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

b.综合评审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

c.综合评审总得分(FA)且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仍然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d.经前述顺序处理仍然并列相同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顺序推荐。

 

 

四、评审报告

 

 4.1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人。

 4.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4.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五、其他规定

 

 5.1其他规定

5.1.1评审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5.1.2评审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5.1.3若供应商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审事务,影响磋商小组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响应无效且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5.1.4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

无。

 

 

 

 


2节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磋商文件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及要求:

2.1“采购标的”指磋商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

2.2“采购人”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买方、或业主方、或甲方,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一章。

2.3“潜在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响应磋商的供应商。

2.4“供应商”指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报名,且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只有适合自然人参与和承接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才可以是自然人。

2.5“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2.6“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合格的供应商

3.1一般规定

3.1.1供应商应当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已经自觉检查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主动回避相应利害关系。

3.1.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3.1.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有责任检查自身情况,在响应文件中对是否违反以上一般规定做出如实声明,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2特别规定

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项。

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除了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磋商。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2.3若接受联合体形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若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参与竞争性磋商费用:

4.1除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5.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章 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5.2除上述内容以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采购过程期间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均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及现场考察等:

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补充或者修改,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个日历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若采购人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等)作为磋商文件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更正公告作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潜在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指定媒体,以免遗漏。

6.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

 

 

 

 

三、响应文件编制

 

7.应标要求

7.1供应商可按照合同包号,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响应。对于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响应时,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和要求必须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其相应合同包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7.2供应商代表在同一个合同项下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磋商,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和要求,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供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承诺和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

7.4除非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字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7.5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7.6除非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承诺的报价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合同实施结算时亦以人民币支付;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

8.1首次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1)响应函

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

3)资格证明文件

4)磋商保证金凭证

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

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

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9.响应文件有效期:

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不得少于磋商文件载明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9.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且其磋商保证金可以退还,但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及磋商承诺,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0.磋商保证金:

  10.1供应商应在参加竞争性磋商之前按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的金额、形式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文件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可以由联合体中的牵头方提交磋商保证金,其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0.2磋商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磋商活动免受供应商的违约或失信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0.3磋商保证金退还:

10.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比如: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磋商采购,成交的供应商未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已签订合同证明材料,造成磋商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结果,由成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和谅解等)。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关于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

10.3.2质疑或投诉涉及的供应商,若其磋商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且没有发生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情形,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及时退还。

10.4如果供应商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磋商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后要求退出磋商的;

(6)供应商假借以他人名义参加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7)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况不能抵偿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1.响应文件基本编制要求:

   11.1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规定组成的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11.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其响应文件中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1.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1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对拟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描述。

12.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识、签署和提交(除磋商文件相应章节已有规定之外,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12.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提交,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以及“于         之前(指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响应文件”的字样;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外包装上也必须按前文要求做好标识内容和字样,且供应商还应当主动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结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12.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达磋商文件规定的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不予接收。

12.3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申请要求,应当以原件书面形式并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方可生效,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将视为无效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口头、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2.4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有关澄清、说明、补充、更正响应文件以及最后报价响应文件等资料,均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2.5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外,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四、竞争性磋商

 

13.评审和磋商基本准则

  13.1对所有供应商的评审和磋商,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13.2磋商及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及评审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磋商,并推荐成交候选人。

14.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

   14.1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审标准和方法等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评审、磋商。

14.2 在进入磋商阶段之前,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不合格,则其响应文件将被磋商小组否决,按无效处理,不进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

14.2.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或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的;

(3)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5)响应内容与磋商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者减少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由于磋商项目本身特点,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除外);

(6)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

(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比如:报价超过了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14.2.2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无


技术符合性
明细
(1)响应内容与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2)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4)供应商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响应文件组成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6)根据闽财购[2010]28号文件规定,若供应商的技术部分实际少于磋商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即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7)属于磋商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的情形,无效投标条款的;
(8)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商务符合性
明细
(1)交付时间、售后服务及付款方式等商务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14.3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资格审查、实质响应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14.4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过程中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

  14.5合格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补充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交过的如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不用重新提供),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4.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14.7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具体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14.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做无效响应文件和无效报价处理。
  14.9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审的标准和方法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9项。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可以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成交候选供应商出现并列相同的评审得分,则相应处理方式按照“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14.10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将给予保密,但不退回(有关证件或证照的原件除外)。

 

 

五、合同授予

 

15.授予合同的准则:

15.1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合同将授予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且被磋商小组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

15.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15.3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绝对保证。

16.确定成交供应商:

16.1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16.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综合评分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人。

17.成交通知:

1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将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1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原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成交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成交结果公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有关质疑、投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财政部规章等法律文件规定执行。

18.签订合同:

  18.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采购人如果对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地点有特别要求的,可以在成交通知书中进一步明确,成交人应当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8.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18.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六、询问、质疑与投诉

 

19.询问

  19.1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20.质疑

  20.1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20.1.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直接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0.1.2质疑人应提交质疑函原件。

  20.1.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适合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登记证件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

a2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等证明材料;

   备注: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应当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⑤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和法律依据,

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采购活动、修改磋商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废标、重新采购等,质疑人提出质疑请求还应当对相应的法律依据进行说明。

  ⑥提出质疑的日期以及质疑人代表联系方式,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20.2对不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20.2.1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或者质疑人不是直接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书面告知质疑人其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
  20.2.2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重新提交质疑函原件。质疑人拒不修改或补充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质疑答复期内书面告知对方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

20.2.3质疑人修改、补充质疑函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按20.2.1款处理。供应商提交质疑函时,要认真阅读本章第20条关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免内容或资料不齐,需要修改补充而延误时间。

  20.3对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21.投诉

  21.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1.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七、有关信息公告和监督部门

 

22.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

  22.1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公告、更正公告(若有)、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成交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磋商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以免遗漏。

  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

23.监督管理部门

  23.1磋商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2项。

 

八、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4.履约保证金

 24.1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确定是否要求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形式、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具体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

 24.2磋商文件要求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成交人无故拖延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该成交人将承担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25.其他新增内容:

    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4项。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1.1项目名 称: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大楼物业管理

1.2坐落位置: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工会大厦南侧约60米

1.3综合办公楼大院共有2个出入口(正门常开)侧门关闭

占地面积:15517   建筑面积:21819

1.4电梯:3

1.5大楼使用情况:大楼共27层,地下1层,地面26层。地下1层为车库、水泵房、发电机房、人防,地面1层为公共大厅、消控室、高低压配电房。2层为市政府第二食堂,3层为市委办,4层半层、5层、6层半层市人大,4层半层为市委讲师团,6层半层为市政法委,7层为市编办,8层、9层、10层市城市管理局,11层半层、14层、16层、17层、18层半层、19层、20层、21层为市生态环境局,11层半层、12层、23层为蕉城生态环境局,15层、22层为市生态环境局东侨分局,13层、24层、25层、26层省驻宁德环境监测中心站,18层半层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站宁德分站


二、技术要求

岗位人员配置要求

序号

岗位名 称

岗位数量

1

项目经理

1

2

安防维序(含队长)

7

3

消监控员

3

4

工程维修(含主管)

2

5

保洁人员

3

6

绿化人员

1

(一)委托管理事项

1.负责本大楼内1层、2层的公共区域清洁、保洁,3层至26层区域的消防楼梯及电梯厅层厅的清洁、保洁。项号1

2.办公大楼内部公共财产安全保卫及公共秩序管理,包括来访人员的登记、通报、证件检验,停车管理、外来人员及车辆的管控;消防和监控设施运行管理。项号2

3.大院内共用照明、接电设备、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等共用设施、高低压配电柜、柴电机组、高压水泵房、电梯等的运行和管理。项号3

4.负责协助业主进行水、电等费用分摊以及催收工作。项号4

5.负责大楼周边绿化除草、修剪、养护服务。项号5

(二)物业服务内容

安防维序服务

1、秩序维护方面

1)负责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日常岗位的值勤、安全防范、巡查、消防、监控管理、车辆停放管理等工作,包括路面、通道、停车场、附属建筑物等。项号6

2)积极处置服务区域范围内人、财、物的受损事件,确保所服务区域的安全、有序。项号7

3)对公共区域内的消防器材、消防设备,定期进行巡视检查。项号8

4)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建立、建全火灾、治安、群体性事件等各类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人员开展应急演练。项号9

5)对进出本项目区域的车辆进行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同时负责停放在本项目的车辆在上班时间的有序停放、管理工作,无违章行驶、停放及因管理原因造成的车辆损坏或丢失现象,保持辖区内的道路畅通无阻。设置行车指示标识,规定行驶路线,指 定停放区域,保证车辆有序通行、易于停放。项号10

2、消监控室方面

1)监控室设立24小时监控值班岗,全面了解和严密监视项目内的安全状况。项号11

2)密切关注屏幕情况,重点观察重要出入口及要害部位的情况,发现可疑情况,及时采取跟踪监视和定点录像的措施,并及时通知相应的在岗人员进行询问或盘查,同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妥善处理。项号12

3)监控中心人员将严守秘密,不泄漏本物业项目内任何应保密信息和资料。项号13

3、消防管理方面

1)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火灾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项号14

2)消防中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必须持有建(构)消防员证书。项号15

3)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包括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等。项号16

4)熟悉各楼内消防通道分布,随时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畅通,发生火灾迅速组织人员疏散。项号17

工程维修服务

1、公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方面

1)办公楼及附属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及定期保养工作计划。项号18

2)日常保洁及定期清洁工作计划;项号19

3)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和重大活动的保障预案,包括工作程序及实施方案等内容;项号20

4)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台风等特殊气候的应急预案,并及时妥善做好应对措施;项号21

2、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管理和养护方面

1)保证建筑物外观完好、整洁、无妨碍市容和观瞻。项号22

2)保证辖区内无违章装修,无乱搭建,无乱张贴悬挂等。项号23

3)定期检查房屋及公用设施使用和安全状况,房屋及公用设施保持完好,公共楼梯、走道、天台、大厅公共场所等无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现象。(装修垃圾和遗弃物品应及时通知当事人清运,否则因管理原因,产生费用由成交供 应商负责)。项号24

4)每季度巡视1次房屋结构(屋面、梁、柱、板、楼梯、承重墙、地基等结构构件),发现外观有变形、开裂等现象时必须立即上报业主单位,并采取必要的避险和防护措施。项号25

5)每月检查1次外墙贴饰面、幕墙玻璃、雨篷、空调室外机支撑构件等,发现异常必须立即上报。项号26

6)每月检查1次共用部位的室内地面、墙面、天棚和室外屋面等;项号27

7)每半月巡查1次外环境的道路、场地、管井、沟渠、景观等,保持道路平坦通畅,停车场及其他公共场所、建筑小品、雕塑等完好无损;项号28

8)每半月检查1次排水沟渠(含屋面排水沟)、雨水、污水管井、化粪池等。保持排水畅通,井盖完好,发现有堵塞现象及时清理,每年雨季来临前加强巡检,对所有排水沟进行彻底清理。项号29

9)每日巡查各层防火门门户、楼梯通道及其它公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并做好巡查纪录,发现问题及时维修。项号30

10)房屋及公用设施、设备的档案或资料保持完好、存放有序,查阅方便。项号31

11)定期检查平面路线图、指引标识、楼层标识、各功能区标识、安全警示标识、温馨提醒标识、供配电系统模拟示意图、电气开关状态标识、主要供水阀门、主要管线流向标识、交通标识等,确保标识标牌规范清晰,安装稳固。项号32

清洁保洁服务

1负责本大楼内1层、2层的公共区域清洁、保洁,3层至26层区域的消防楼梯及电梯厅层厅的清洁、保洁。项号33

2、环境保洁实行工作责任制,制订工作制度和标准以对工作质量进行考核,专职的保洁人员有明确的责任范围,各项工作实行标准化的清洁、保洁。项号34

3、保洁人员做到仪容整齐,讲究礼貌,服务中使用规范用语,进入公共区域保洁时,尽量不干扰办公区域的工作。项号35

4、做好日常物业管理区内公共部分的保洁工作,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公共区域墙面无乱贴乱画;通道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各楼梯扶手、玻璃窗台、电梯等处达到明亮、无尘土;楼道、楼梯间等处达到无积灰、无杂物、无明显污迹;门前、庭院、道路、屋顶和楼内地面等处应保持洁净、无纸屑、无杂物、无烟头等。项号36

5、周期性清理化粪池、隔油池及垃圾清运,并定期做好四害(老鼠、蟑螂、苍蝇、蚊子)消杀工作,确保无鼠害、虫害,确保辖区整洁。项号37

6、垃圾日产日清,定期消杀,达到无明显异味、无明显遗洒情况。项号38

(四)绿化养护服务

1、定期巡查室外绿地设施,保持完好无损。项号39

2、有计划地进行浇灌,灌溉水下渗充足均匀,无明显旱涝情况发生。项号40

3、根据植物种类、树龄、立地条件、生长情况施肥,确保辖区内园林植物正常生长发育。项号41

4、病虫害防治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要掌握园林植物病虫害发生规律,在预测、预报的指导下对可能发生的病虫害做好预防。项号42

5、已经发生的病虫害要及时治理、防止蔓延成灾。项号43

6、定期对绿植进行整形修剪:乔木每年冬季修剪1次,灌木每年生长季节和冬季修剪1次项号44

7、绿篱每年至少修剪4次,草坪春夏季每两个月修剪1次、秋冬季每季1次,重点绿地在重大活动重大节日适时整治,保持美观。项号45

8、暴雨季节来临前,安排专人巡查,及时加固、支撑、修剪高大乔木,排除安全隐患。项号46

四、服务标准

(一)保洁部服务标准

1、室外各公共区域的作业要求及标准

1)道路的清扫、保洁项号47

序号

项目

作业要求

A

操作

要领

a.每天对管辖区域的道路、两侧行人路定时清扫二遍,;

b.对主干路段除定时清扫外,应安排固定人员巡回保洁,巡回保洁往返时间以1小时为宜;

c.下雨天,在雨停后应及时清扫路面,确保路面无积水;

d.发现路面有油污应即时用保洁剂保洁;

e.用铲刀清除粘在地面上的香口胶等杂物。

B

特别情况操作要领

a.定期冲洗路面;

b.检查前或重大节日等安排冲洗一次路面。

C

保洁

标准

a.目视地面无杂物、积水、无明显污渍、泥沙;

b.道路、人行道无污渍;

c.行人路面干净无浮尘、杂物、垃圾和痰渍;

d.路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1小时。

2)绿化带的保洁项号48

序号

项目

作业要求

A

操作

要领

a.用扫把仔细清扫草地、绿化带上的果皮、纸屑、石块、树叶等垃圾;

b.对烟头、棉签等用扫把不能打扫起来的小杂物,应捡起放在垃圾斗内;

c.每天保洁绿化带两次,秋冬季节或落叶较多时应增加保洁次数。

B

保洁

标准

a.目视绿化带无明显垃圾、落叶;

 

3)地下管井的疏通项号49

序号

项目

作业要求

A

每月

清理

保洁

一次

a.用铁钩打开井盖;

b.用捞筛捞起井内的悬浮物;

c.清除井内沉沙,用铁铲把粘在井内壁的杂物清理干净;

d.清理完毕盖好井盖;

e.用水冲洗地面。

B

半年

彻底

疏通

一次

a.打开井盖后,用长竹片捅捣管内的粘附物;

b.用压力水枪冲刷管道内壁;

c.清理管道的垃圾;

d.清理完毕必须盖好井盖;

e.用水冲洗地面。

C

保洁

标准

a.目视管道内壁无粘附物,井底无沉淀物;

b.水流畅通,井盖上无污渍、污物。

D

注意

事项

a.掀开井盖后,地面要竖警示牌,必要时加围栏,并有专人负责监护以防行人跌入;

b.作业时,应穿连身衣裤、戴胶手套;

c.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作业。

4)化粪池的清理项号50

序号

项目

作业要求

A

每年

清理

一次

a.清理工作一般委外进行;

b.清理完毕后应随手盖好井盖,以防行人或小孩掉入井内发生意外。

B

清理时注意

事项

a.保洁管理员应监督整个清理过程、工作质量;

b.作业时应防止弄脏工作现场和过往行人的衣物。

C

保洁

标准

a.目视井内无积物浮于面上,出入口畅通;

b.化粪池盖无污渍、污物。

5)路灯的保洁项号51

序号

项目

作业要求

A

每月

保洁

一次

路灯的保洁应在白天灭灯断电时进行,作业前保洁管理员应通知水电工断开电源;

方法具体为:

b.准备梯子、镙丝刀、干抹布、两桶水、其中一桶放少量洗洁精;

c.架好梯子,人站在梯子上一手托罩,一手拿镙丝刀拧松灯罩的固定螺丝,取下灯罩;(路灯保洁因踩梯工作,需一人扶梯);

d.将灯罩放在有洗洁精的水中,用布洗擦灯罩内外的污迹,再用清水冼一遍后用干布抹干水分;

e.将抹干净的灯罩装上并用镙丝刀拧紧固定镙丝。

B

注意

事项

a.上梯作业时,应注意安全,防止摔伤;

b.保洁前,注意先关闭电源,以防触电;

c.人在梯上时,注意不要让工具或灯具掉下来碰伤行人;

d.拧固镙钉时,不要用力过大,以防损坏灯罩;

e.擦拭灯罩时,注意不要用力过猛导致灯罩破裂,发现灯罩有裂纹或其他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汇报保洁管理员(维修工)。

C

保洁

标准

保持灯具表面干净光亮,无灰尘污渍、无蜘蛛网。

6)标识、宣传牌的保洁项号52

序号

项目

作业要求

A

宣传标识牌的保洁

a.有广告纸时应先撕下纸后再用湿抹布从上往下擦抹,然后用干布抹干净,如有污迹应用保洁剂进行清洗;

b.宣传牌、标示牌等应每天擦拭一遍。

B

注意

事项

a.梯子放平稳,人不能爬上装饰物以防摔伤;

b.保洁工具不要损伤被保洁物。

C

保洁

标准

无污渍、无积尘。

7)天台和雨蓬的保洁项号53

序号

项目

作业要求

A

每半月

保洁

一次

a.准备好梯子、编织袋、扫把、垃圾铲、铁杆等工具;

b.将梯子放稳人沿梯子爬上雨蓬,先将雨蓬或天台的垃圾清理装入编织袋;

c.将垃圾袋提下并将垃圾倒入垃圾车内,将较大的杂物一并搬运上垃圾车;

d.用铁杆将雨蓬、天台上排水口(管)疏通积水。

B

注意

事项

a.保洁工上下梯时应注意安全,必须有两人同时操作,防止摔伤;

b.杂物、垃圾袋和工具不要往下丢,以免砸伤行人、损坏工具;

c.清扫时应避开人员出入频率的时间。

C

保洁

标准

应达到目视天台、雨蓬无垃圾、杂物,无积水、青苔。

8)垃圾筒、果皮箱的保洁项号54

序号

项目

作业要求

A

日操作

要领

没有中转站的辖区每天清运两次

B

周操作

要领

a.每周清洗一次(遇特殊情况应增加清洗次数);

b.清洗垃圾筒、果皮箱应在夜间进行,防止影响客户使用;

c.清洗前应先倒净垃圾筒、果皮箱内的垃圾,然后集中运到指 定的地方清洗;

d.先将垃圾筒、果皮箱的表面冲洗一遍,然后用保洁剂反复擦拭;

e.将油渍、污渍洗干净后,用清水冲洗干净,用布抹干;

f.清洗完毕应及时将垃圾筒、果皮箱运回原处。

C

保洁

标准

a.目视垃圾筒、果皮箱无污迹、无油迹;

b.垃圾筒、果皮箱周围无积水。

9)排水沟的保洁项号55

序号

项目

作业要求

A

日操作要领

a.每日用胶扫把清扫排水沟里的泥沙、纸屑等垃圾;

b.拔除沟里生长的杂草,保证排水色的畅通;

c.用水冲洗排水沟,发现沟边有不干净的地方应用铲刀铲除。

B

周操作

要领

每周一次用洗洁精擦洗排水沟。

C

保洁

标准

达到目视干净无污迹、无青苔、杂草,排水畅通无堵塞、无积水、臭味。

10)信报箱的保洁项号56

序号

项目

作业要求

A

周操作

要领

每周擦拭客户信报箱一到二次。

B

保洁

标准

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11)监控探头的保洁项号57

序号

项目

作业要求

A

周操作

要领

a.用镜头专用纸擦拭探头镜片;

b.用微湿的毛巾擦拭探头的外表。

B

注意

事项

擦拭探头的玻璃镜片时必须使用镜头擦纸,以免有毛尘和刮伤镜面。

C

保洁

标准

镜头光亮洁净、探头外表干净无灰尘。

2、楼内各公共区域的作业要求及标准

1)大堂的保洁项号58

序号

项目

程序要点

A

日操作要领

a.每天早上用地拖将大堂门口拖洗干净;

b.用尘推将地板推尘,每天数次视客流量而定;

c.擦拭茶几、台面、摆设、沙发、灯座及指示牌等配套设施;

d.及时更换有烟头的烟灰缸并清洗干净;

e.下雨天门口要放防滑告示牌和增加拖擦次数;

f.下班前应把垃圾清倒干净;

 

B

保洁

标准

a.大堂内摆放的烟灰缸内烟头存放量不得超过3个;

b.垃圾桶内垃圾不能超过一半;

c.保持大理石地板无污渍、无垃圾。

d.玻璃大门无手印和灰尘,保持光亮、干净;

e.大堂的墙面、台、沙发、不锈钢等保持光亮整洁、无灰尘;

f.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

2)梯间通道的保洁项号59

序号

项目

作业要求

A

日操作要领

a、每天清扫一次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并拖洗干净;

b.将垃圾收集运到楼下;

c.用干净的毛巾擦抹各层和通道的防火门、电梯门、消防栓柜、玻璃窗内侧、灯具、楼梯扶手、护栏、墙面、脚线、指示牌等配套设施,保证每周循环保洁一次;

d.清理电梯口和通道摆放的烟灰缸内的垃圾和烟头。

B

周操作要领

各梯间、通道的壁面、天花板应每周进行一次除尘。

C

月操作要领

a.水磨石地面和水泥地面应每月刷洗一次。

 

D

注意

事项

a.洗刷楼道时,注意防止水流入电梯门和住户门内;

b.保洁工具不能放在梯间通道。

E

作业

标准

a.地面、梯级洁净、无污渍、水渍、灰尘;

b.楼梯扶手护栏干净,用干净纸巾擦拭100cm后,纸巾没有明显脏污;

c.铁栏油漆完好无脱皮;

d.梯间顶面无蜘蛛网、灰尘;

e.地脚线干净无灰尘;

f.大理石地面目视干净、无污渍;

g.水磨石地面和水泥地面目视干净无杂物、污迹。

3)电梯的保洁项号60

序号

项目

作业要求

A

日间

操作

要领

a.保持电梯轿箱地面保洁,每天要用吸尘机吸尘;

b.每天早上更换一次地毯,必要时增加更换次数;

c.对电梯门、轿箱的不锈钢、镜面装饰物进行循环保洁;

d.大堂的电梯每天应巡回保洁。

B

夜间

操作

要领

夜间对电梯内的墙面和地面进行全面的擦拭拖抹:

a.打开电梯控制箱,按动指 定按钮使电梯停止运作;

b.把“暂停使用”的告示牌摆放于电梯门前以示工作;

c.用吸尘机吸边角位和电梯门轨的沙、灰尘;

d.保洁玻璃镜面;

e.用微湿的布抹电梯门的塑料和胶条部分及门轨;

f.关上电梯门,用不锈钢擦亮剂保洁电梯门及不锈钢部分;

g.地毯吸尘;

h.把控制按钮恢复原位,关上控制箱,恢复电梯正确运行。

C

周操作要领

 

.每周保洁轿箱的顶部及灯饰一次(保洁应夜班进行)。

D

注意

事项

a.日间保洁吸尘时应先按动指 定的电梯按钮,待电梯停止运行后再行吸尘;

b.应避免人多的时候保洁电梯,如有客乘搭电梯应暂时停止保洁工作。

E

保洁

标准

a.玻璃镜面光亮无手印、污迹;

b.地毯干净无污迹;

c.不锈钢表面无灰尘、污迹;

d.灯具天花无灰尘、蜘珠网;

e.塑料胶条门轨无灰尘、砂土;

f.轿箱四壁干净无灰尘,用纸巾擦拭50cm无明显污尘。

4)地下库房及地下车库的保洁项号61

序号

项目

作业要求

A

日操作

要领

a.每天应清扫一次室内车库、地下室内的纸屑和垃圾;

b.将墙面以及所有箱柜和器具上的灰尘掸掉,用湿面擦拭干净;

c.及时清除地下室进出口处的垃圾,以免下水道堵塞;

d.用拖把拖去灰尘保持场地保洁;

e.发现油迹、污迹、锈迹时,应即时用保洁剂擦洗干净。

B

周操作

要领

每周打开一次地下室、车库的集水坑和排水沟盖板,应彻底疏通、冲刷一次。

C

月操作

要领

a.地下室、车库的消杀工作应每月进行两次;

b.每月用保洁剂、毛巾擦拭一遍消防栓、指示牌、指示灯、车位档、防火门等配套设施;

c.每两月清扫一次地下室的管线。

D

注意

事项

a.保洁车库时,应注意进出车辆,以防撞伤;

b.保洁时应小心细致,垃圾车和工具不要碰到客户车辆。

E

卫生

标准

a.目视地面无垃圾、果皮、纸屑,无积水、污迹和杂物;

b.管道标识清楚,油漆鲜亮,无脱落、无锈迹;

c.标识指示牌等配套设施目视无明显灰尘;

d.目视墙面、管线无污迹、无灰尘土。

成交供 应商负责物业范围内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项号62


三、商务条件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入场服务【本项目服务期:3年,一年一签。次年根据上一年度服务情况及考核情况,若获通过采购人的考核并且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但合同金额不予调整,最多可续签贰次】。
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合同约定执行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8.33 成交供应商服务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经审核、验收后,在每个月的前15日以转账方式支付给成交供应 商上个月的物业服务费用
2 8.33 成交供应商服务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经审核、验收后,在每个月的前15日以转账方式支付给成交供应 商上个月的物业服务费用
3 8.33 成交供应商服务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经审核、验收后,在每个月的前15日以转账方式支付给成交供应 商上个月的物业服务费用
4 8.33 成交供应商服务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经审核、验收后,在每个月的前15日以转账方式支付给成交供应 商上个月的物业服务费用
5 8.33 成交供应商服务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经审核、验收后,在每个月的前15日以转账方式支付给成交供应 商上个月的物业服务费用
6 8.33 成交供应商服务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经审核、验收后,在每个月的前15日以转账方式支付给成交供应 商上个月的物业服务费用
7 8.33 成交供应商服务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经审核、验收后,在每个月的前15日以转账方式支付给成交供应 商上个月的物业服务费用
8 8.33 成交供应商服务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经审核、验收后,在每个月的前15日以转账方式支付给成交供应 商上个月的物业服务费用
9 8.33 成交供应商服务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经审核、验收后,在每个月的前15日以转账方式支付给成交供应 商上个月的物业服务费用
10 8.33 成交供应商服务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经审核、验收后,在每个月的前15日以转账方式支付给成交供应 商上个月的物业服务费用
11 8.33 成交供应商服务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经审核、验收后,在每个月的前15日以转账方式支付给成交供应 商上个月的物业服务费用
12 8.37 成交供应商服务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经审核、验收后,在每个月的前15日以转账方式支付给成交供应 商上个月的物业服务费用

8.服务期限和合同签订形式

8.1合同签订形式

8.1.1本项目服务周期为三年,按一年服务期预算进行跨年度采购,采购结果有效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成交供 应商达到采购人的考核要求,则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如连续3个月未达到月度考核要求,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以另行采购,并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需要对此条款出具无条件响应的专项承诺,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8.2采购人按约根据附表一《物业管理月份工作考核表》核实成交供 应商的各项工作,经审核、验收后,在每个月的前15日以转账方式支付给成交供应 商上个月的物业服务费用。

 

9.违约责任

9.1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成交供应 商违约,采购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提出追索和索赔:

9.1.1 签定合同后,成交供应 商未按合同规定提供服务的;

9.1.2成交供应 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的;

9.1.3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成交供应 商要求解除合同的; 

9.1.4本合同所有服务,都必须由成交供应 商自己或在响应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成交供应 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9.2因成交供应 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供应 商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9.3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供应 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9.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 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10、物业管理费用由大楼各单位按建筑面积分摊,由成交供 应商每月向各单位收取。

附表一、

物业管理月份工作考核表

(本标准为参 考标准,考核小组会将视实际情况对具体细则再做调整)

    月份:20  年  月       考核单位:

序号

项目

考核细项

考核标准

分值

保洁

电梯

轿厢整洁无烟头纸屑等杂物,轿厢内定时擦拭保养油。

5

楼道

大理石:每天清拖不少于1次。做到目视干净无垃圾,无杂物,无明显污迹。

楼道梯级、走廊:保洁每天1次。做到无杂物、明显纸屑、污迹。

垃圾箱:每日清运1次,每周清洗1次。做到分类合理、清运及时,清运率为100%,周围无污垢、无积水,清运后及时清洗,定期除四害。

 

5

室外场地

道路人行道及大院:每天保洁1次。做到无明显泥沙、污垢,无明显树叶、纸屑、垃圾袋等垃圾。

停车场:每天保洁1次。做到无杂物、纸屑、油污、门窗玻璃无灰尘、棚上无垃圾、蜘蛛网。

标识牌、路灯:标识牌室外每半月1次;室内每天1次;路灯每月1次。做到无积尘、无乱张贴、无污迹。

顶楼阳台每周清理1次,确保整洁,下水管道通畅。

 

5

办公楼管理

墙面、窗、楼梯扶手、配电箱、消防栓、管、信报箱、宣传栏、楼梯灯开关:清洁消防管每半月1次,其他项目均为每周清洁1次。做到无张贴广告、无蜘蛛网、无痰迹、无积尘。

宣传栏、雕饰:宣传栏每周1次,雕饰每月1次。做到无污迹、无明显积尘、无乱张贴。

 

5

卫生间

卫生间:每日清拖不少于1次,更换垃圾篓的垃圾袋;用清洁剂清洗。做到无痰迹、烟头、杂物、无严重异味。

 

5

一楼大厅

地面干净无杂物、墙面、柱面、顶棚、显示屏、宣传栏、装饰物、门窗无尘土。

5

其它

工作人员服装整齐,服务态度良好,有无接到投诉。

5

保安

门岗出入登记

外来办事人员、车辆出入登记齐全,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告。

10

室外室内

每日定时巡逻、消防检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做好巡视记录。

5

停车管理

做好停车场车辆秩序的管理,无乱放乱停现象出现。 

5

监控值班

有无值班记录、睡岗、脱岗现象

5

水电管理

做好每个月水电费用的登记、分摊、收缴工作。

5

其他

有无接到投诉,工作人员服装整齐,服务态度良好,无出现打架斗殴事件发生。

5

绿化

 

日常养护

 

定期每月至少1次对周边绿化进行养护、修剪。

 

5

维修

设备

主要检查检测电气设备,发现设施设备异常及时上报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不包括电梯、空调),故障率低于5%,没有跑冒漏水现象。

5

维修

做好日常易损件的维修,发现公共区域照明定不亮及时替换。

5

维修回访制度

有报修电话,报修程序,接受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小修在当日解决,不能当日内解决的,有制定解决期限,每次维修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5

应急

应急处理

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或消防火警、治安安全等突发情况,按规定要求及时处置、报告;所有排水排污管道通畅,设施运行正常。

10

总分(100分)


奖惩

办法

1.本物业管理考核标准表由考核小组组织人员按月度对成交供 应商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考核,工作考核每月统计一次,作为当月物业服务费支付依据。

2.本考核表85分为合格线,85分以上(含85分)全额支付其当月服务费用。

当月应拨付金额(元)


考核小组签字:

 

部门领导审批:

 

成交供 应商签字:



 

四、其他事项

4.1投标报价

4.1.1成交价格在约定服务的合同履行期内不得变更,盈利或亏损由成交供 应商享有或承担。

4.1.2成交供 应商保证投标报价已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成交供 应商对报价的准确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风险均由成交供 应商承担。

4.1.3采购人委托成交供 应商管理的办公大楼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所需材料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大楼内外土木修缮所需费用不含在本项目预算内。

4.1.4供应 商应以包括履行本项目所涉及所有费用进行报价,供 应商的投标报价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员工薪资(不低于宁德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上述最低工资标准仅包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交部分,不含用人单位为其缴交的五险一金部分)、供 应商为员工缴交的五险一金部分以及服装费、高温费、过节费、年终奖、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日常保洁耗品、垃圾清运、四害消杀、绿化养护费、生活水池清洗费、日常零星水电维修费、办公费、管理费、公司利 润、法定税费等费用,供 应商须在响应报价文件中详细列明以上相关费用,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供 应商在分项报价表中所报的员工薪资人员五险一金经测算低于宁德市规定最低标准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4.1.5投标报价不含能源消耗费(水、电)、个人卫生用品费(洗手液、手纸、厕纸)、日常设备维护材料费、按消防相关法规规定必须配置的消防器材、设施设备费、外墙清洗费用、石材、瓷砖晶面处理费等上述费用均按相关规定在发生时据实结算。

4.2供 应商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4.3成交供 应商负责物业范围内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

4.4外包设施、设备的管理。包括:消防及控制系统、智能化系统、电梯、空调系统、保安监控系统、户外泛光照明系统、发电机组系统等设备。由采购人与厂家、授权经 销商、具有维保资质的专业公司签订维保合同。成交供 应商负责验收、操作使用、日常管理。三方签订维保合同,明确各自责任。维保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结合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如果双方使用磋商文件第四章已有规定的条款及格式,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磋商文件第四章未作规定的条款及格式,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本章节所附的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为参考文本,如果因为项目实际特点不能适用,则可由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阶段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乙方:

 

根据项目编号为[350900]THZB[CS]2022003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大楼日常物业服务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磋商结果,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4.2交付地点: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供应商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宁德市生态环境局乙方:

住所:宁德市闽东东路1号住所: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18805032789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18805032789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第五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本附件所有格式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编制磋商文件时参考使用。由于新增政策、行业管理规定或者不同项目实际特点需要,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对有关表格进行必要的补充或修改,以满足实际项目的使用。

 2、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磋商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磋商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可自行确定在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材料或资料,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响应文件
                             (首次)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               

       期 :               




  录

 

附件1:响应函

附件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

附件3: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4:磋商保证金凭证

附件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

附件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附件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

附件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附件1               磋商响应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根据贵方为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我方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的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    提交包含下述内容的首次响应文件纸质文本正本       套,副本      套及电子文档        套。

1)响应函

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

3)资格证明文件

4)磋商保证金凭证

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

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

8)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2.据此函,我方宣布响应承诺如下:

  2.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或更正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和理解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且无任何异议。除了我方已在技术和商务偏离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和不响应外,我方承诺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如果有涉及应当保密的内容,我方将严格遵守规定,不将应当保密的内容泄密给第三方或另作它用,如有违反,采购人可依法追究我方的法律责任。

     2.2一旦我方获得成交,我方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投入项目所需相关资源,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做好项目的实施和服务工作。贵方向我方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我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3我方承诺:递交的所有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在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始终保持有效,我方将受此约束。我方对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声明、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我方响应文件中有关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均与原件一致。如有违反,我方将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

    2.4我方已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我方如果发生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况,则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不予退还,我方对此无异议。

    2.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磋商采购有关的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2.6我方联系方式、电子信箱和通信地址等信息如下,用于接受贵方发出的与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信息或通知(包括补充、澄清和成交通知等),我方自行承担信息错误、通讯设备故障或延误查收信息给我方带来的后果和责任。贵方按我方写明的下述联系方式、电子信箱或通信地址发出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同为我方已收悉并知晓,我方均予以认可。

 

 

通信地址:                                          .

邮编:                  传真号:               .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                          .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代表电子信箱:                                   .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

 日  期:             

 

 

 

 

附件2             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合同包

首次报价

交货期/工期/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时间

磋商保证金

备注

*





















 

备注:详细报价书另纸详列,格式自拟。

                                                        供应商代表:      (签字)   

 


附件2-1                详细报价书

 

说明:

1.各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出为完成本项目相应合同包工作所必需包含的详细工作内容(如:详细具体货物或服务或工程量清单内容),并以此做出详细的报价书。详细报价书应做出详细完整的报价单价和合价,并汇总计算出报价总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详细报价书有统一格式要求的,可以进行规定或附表。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则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自行拟制。

2.为完成相应合同包项下的全部工作所涉及的费用都应包含在详细报价书的各个单项中,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和评估。供应商未做详细分析或理解偏差错漏或不认真严谨等原因造成其未将本合同项下相关项目和费用列入详细报价书的,均视同相关项目和费用为已包含在详细报价书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中,采购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再多还少补。
  3.对于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采购项目或者如优惠率磋商、单价磋商等特殊类型的磋商采购项目,由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和项目特点提交详细报价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详细报价书有统一格式要求的,可以进行规定或附表。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则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自行拟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

  期:             

 

 

 

 

附件3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3-1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声明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关于贵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本签字人代表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我方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资料和说明。本签字人确认响应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声明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是真实的、合法的、准确的、有效的。

    

2、供应商的基本概况:
2.1供应商单位名称:                               
2.2注册地址:                                             
2.3单位负责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备注:“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

  期:             

 

                            

 


附件3-2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我方已知晓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认真审核自身情况,在此郑重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供应商资格且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

供应商对是否符合要求做如实声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磋商文件对合格供应商的一般规定

供应商对是否违反一般规定做如实声明

供应商应当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已经自觉检查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主动回避相应利害关系。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愿意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过程中贵方要求提供全部现有资料、数据、文件等予以证实。

备注: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3-3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供应商代表全名”)为我方的供应商代表,代表我方参加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响应磋商,全权代表我方处理响应磋商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递交响应文件、参与磋商、澄清、签约等工作。供应商代表在响应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供应商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供应商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供应商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附: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清晰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负责响应文件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上述规定的单位负责人,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授权书,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但应当提供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只需要联合体的牵头方提交本授权书,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

附件3-4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3-5             财务状况报告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事项:

1、上文提供财务报告、资信证明、担保函共三大类型,请供应商按照自身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其中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即可。即供应商符合上述三大类型其中一种,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即为满足。

2、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注意事项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应按照本格式注意事项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4、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5、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3-6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5、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3-7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日至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3-8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声明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对本声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磋商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没有特别规定,则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述格式提供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即可,声明函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如果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对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有特别专项要求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进行明确约定,供应商可以不用提供上述格式要求的声明函,但必须按特定资格条件的规定提供相应专项证明材料,并对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3-9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3-10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现附上截至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磋商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磋商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同时提供在磋商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联合体各方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完整截图或打印件,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除上述规定外,信用记录的其他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3-11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需要)

 

1.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报价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2.采购人在磋商文件中约定是否需要提供“告知函”。

 

★磋商文件有要求提交“告知函”时注意:

1、报价人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则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3、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若告知函未注明“复印件无效”,报价人可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5、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报价人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6、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附件3-12         联合体协议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使用)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响应磋商。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响应磋商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联合体牵头方单位名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联合体成员方单位名称: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响应磋商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派出供应商代表、提交响应文件及参加磋商、澄清等工作),在此过程中,供应商代表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各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三、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磋商保证金事宜。

四、若成交,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六、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响应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注意:

1、若磋商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中的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若磋商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应为原件。

 

 

 

 

 


附件3-13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如果有的话)

 

说明: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对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具体规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此项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若磋商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涉及联合体成员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在此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4        磋商保证金凭证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磋商保证金是否已提交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5-1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 (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编号∶       

合同包

章节条目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承诺

是否偏离及说明





























































注:(1)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技术和服务要求等)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条款提出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则视为供应商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有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不管是多么微小,供应商都应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表格式加以如实详细说明,否则,供应商成交后才提出或者被采购人发现的任何负偏离或不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按供应商虚假承诺骗取成交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其磋商保证金(如果未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或者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需要通过图片、视频等特殊表达;无法适用上表格式文字说明的,则供应商可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和页码索引,再另页具体提交应答。

 供应商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附件5-2       商务条件和其它事项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 (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编号∶       

合同包

章节条目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承诺

是否偏离及说明





























































注:(1)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技术和服务要求等)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条款提出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则视为供应商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有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不管是多么微小,供应商都应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表格式加以如实详细说明,否则,供应商成交后才提出或者被采购人发现的任何负偏离或不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按供应商虚假承诺骗取成交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其磋商保证金(如果未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或者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需要通过图片、视频等特殊表达;无法适用上表格式文字说明的,则供应商可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和页码索引,再另页具体提交应答。

供应商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附件6      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说明: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需要提供的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进行具体规定或附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特点,提供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格式自拟。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附件7     供应商提交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7-1-1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的话)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 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7-1-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有的话)

 

 

本供应商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供应商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供应商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供应商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在该货物后标

 )由本供应商承建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供应商承接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供应商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备注:(1)若供应商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本声明函,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前,如果已向磋商小组提交上述声明函,视同为供应商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2)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附件7-2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如果有的话)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产品名称

最后报价单价

(现场)

数量

最后报价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合计最后报价总金额:      ;

b.本合同包最后报价总价:            

c.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合计最后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最后报价总价的比例(以%列示):           

★注意: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策采购清单》,应提供产品所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复印件,并划线注明对应的产品,以利磋商小组审阅。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划线注明的,磋商小组将不予认定,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应提供产品所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复印件,并划线注明对应的产品,以利磋商小组审阅。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划线注明的,磋商小组将不予认定,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两项或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1次。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上表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磋商小组可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3.5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4、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顺序分别填写,以方便磋商小组审阅。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前,如果已向磋商小组提交上表内容并附相应证明资料,视同为供应商的产品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

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供应商代表:             (签字) 

  期:              

 


附件8       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说明: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文件中对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进行具体规定或附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写有关资料包括如供应商单位简介、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自已认为体现自身优势,需要补充说明的其它资料,格式自拟。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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