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前派出所“两队一室”建设及办公楼修缮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350982]BYZB[TP]2024004-1
二、项目名称:山前派出所“两队一室”建设及办公楼修缮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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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恒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讲堂路2号(福马路南侧与晋安南路东侧交叉处)福晟·钱隆大第9#楼19层18办公-2 | 1,066,035.41元 |
合计响应报价(总价):1066035.41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山前派出所“两队一室”建设及办公楼修缮项目):
工程类(福建恒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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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房屋修缮 | 山前派出所“两队一室”建设及办公楼修缮项目 | 山前派出所“两队一室”建设及办公楼修缮项目(二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 | 批 | 郑家勤 | 闽2352019202009437 | 1,066,035.41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张良情 |
评审专家: | 苏文春 、 王日明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费率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下部分按成交金额的 1.00%收取;100万元-500万元按成交金额的0.70%收取。②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等付款方式收取。代理服务费专户: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账号:137010100100373942;开户名: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邮箱:fjbyzb@163.com。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山前派出所“两队一室”建设及办公楼修缮项目:1.046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厦门市入兆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有效空调器强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且未列明属于强制性节能产品清单内的产品品牌、型号,其资格性审查不通过;福建笪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未提供有效空调器强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其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其余供应商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鼎市公安局
地址:福鼎市桐城街道太姥大道380号
联系方式:13950502021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一期SHOU) 3号楼702
联系方式:181059370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梅光
电话:18105937089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