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项目
询价通知书
项目名称:福安市2022年市级救灾物资货物类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J3-FASLSJ-XJ-202211-B0348-YTZB
项目编号:[350981]YTZB[XJ]2022004
福建省云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
第一章 询价邀请/询价邀请书
询价邀请
(适用于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
福建省云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组织福安市2022年市级救灾物资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报价。
1、备案编号:J3-FASLSJ-XJ-202211-B0348-YTZB。
2、项目编号:[350981]YTZB[XJ]2022004。
3、询价内容及要求:详见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及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第 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第 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 明细 | 描述 |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参与;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六章。
6、报名
6.1报名期限:详见询价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6.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7、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7.1询价通知书的提供期限:详见询价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询价通知书的提供期限与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7.3、询价通知书售价:0元。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询价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送达询价通知书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9、询价时间及地点:详见询价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参加报价会的供应商代表应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0、公告期限
10.1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2询价通知书随同询价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询价公告的期限保持一致。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地址:福安市城南街道东大路82号
联系人:高鑫炜
联系方法:13959360800
代理机构:福建省云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中路18号福州正大广场C区御景台2720-1
联系人:王闽毓
联系方法:15159319309
附1:账户信息
询价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云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报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报合同包的询价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询价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询价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询价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询价保证金 |
| 1 | 980000 | 980000 | 9800 | ||||||
第二章 询价须知(表1、表2)
第1节 询价须知前附表
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询价通知书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序号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
1 | 3.1(2)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特定条件: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六章。 | ||||||||||||||||||||||||||||
2 | 9.4 | 响应文件的份数: (1)纸质响应文件: ①正本1份、副本1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将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询价活动的专门规定》。 | ||||||||||||||||||||||||||||
3 | 9.5-(2)-③ |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 ||||||||||||||||||||||||||||
4 |
9.7(1) | 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
5 | 9.8 | 询价保证金: 本项目的询价保证金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提交方式为银行公对公转账,须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是否到达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为准; 其他约定:无。 | ||||||||||||||||||||||||||||
6 | 9.9 (2) |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响应文件包括正本、副本、电子文本均应密封。未密封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报合同包、供应商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响应文件误投、遗漏或者提前拆封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3)其他:无。 | ||||||||||||||||||||||||||||
7 | 9.6(1) | 是否允许成交人进行分包:不允许 | ||||||||||||||||||||||||||||
8 | 11.1 | 本项目确定项目包1成交人数为1家 | ||||||||||||||||||||||||||||
| 9 | 12.2 | 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 ||||||||||||||||||||||||||||
10 | 17.1 |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分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
11 |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
12 | 合同付款方式 见第四章三、商务条件 | |||||||||||||||||||||||||||||
13 | 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收取方式: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成交金额超过100万的:其中100万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100万-500万部分金额,货物类项目按1.1%计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请投标人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信息:账户名:福建省云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1170 1010 0100 295731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 |||||||||||||||||||||||||||||
14 | 15.1 | 监督管理部门:福安市财政局。 | ||||||||||||||||||||||||||||
15 | 报价无效条款: (1)本章表2报价无效的规定; (2)本章第2节中的第3.1、7.2、8、9.5、9.7、9.8、9.11条; (3)第三章评审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报价无效的规定。 | |||||||||||||||||||||||||||||
16 | 18 | 其他事项:(1)第三章询价须知补充条款: 2.6解释权:采购代理机构拥有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的最终解释权。 9.4- 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文本应用不可改写光盘或U盘制作后提交,其内容与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正本)的内容存在矛盾的,以响应文件(正本)的内容为准。 9.5-(6)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评审专家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审过程中乃至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14. 1-(3)-⑦:质疑受理的其它要求: a、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还应出具供应商已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的证明文件(体现报名时间),否则将不被认定为潜在供应商,其质疑将不予受理。b、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需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报价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需质疑人本人逐页签名。否则质疑将不予受理。c、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只针对第一次有效质疑进行答复。d、响应人对本项目询价通知书有任何疑议或不认同之处,需在法定时间内按规定以书面方式【提交地点为:福安市世纪大道233号6楼福建省云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电话:0593-6393186】提出质疑,否则视为响应人接受询价通知书的规定。 | ||||||||||||||||||||||||||||
| 17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 |||||||||||||||||||||||||||||
表2
关于电子询价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询价通知书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之外的内容及其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询价通知书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询价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询价活动,若增列内容与询价通知书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询价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③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响应文件的,应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④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询价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 ⑤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询价通知书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但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询价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询价通知书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皆可;询价通知书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皆可。 b.除本增列内容第⑤点第c项规定情形外,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询价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 c.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⑥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报价无效。 c.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⑥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报价无效。 ⑦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询价通知书本章第8条、第9.8条第(6)款第①点规定进行处理: a.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不同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⑧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以“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电子投标的有关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询价保证金、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等)。 ⑨参加报价会的供应商代表应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⑩其他:a、潜在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注册报名时应录入供应商中文全称,不应使用简称、字母、符号等,否则有可能造成电子投标无法进行或核验保证金未能通过而导致投标失败。 b、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用于解密的CA必须与制作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时所用CA为同一把CA,否则无法解密。 解密完成后,CA将退还投标人。 c、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对投标保证金实行一个项目(合同包)一个帐号的制度,系统平台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同一项目不同合同包同一投标人或不同投标人系统自动生成的帐号均不相同,不得混用。 同一项目再次采购时将采用不同的帐号,投标人需重新缴交投标保证金,否则会造成开标前核验保证金不能通过而导致投标失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缴交的投标保证金处于保密状态,招标代理机构无法查询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情况,请供应商务必留意。 |
第2节 询价须知正文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询价通知书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询价通知书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
2.2“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开展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
2.3“潜在供应商”指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
2.4“供应商”指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
2.5“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2.6“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供应商
3、合格供应商
3.1一般规定
(1)供应商除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一章。有任一项不满足的,报价无效。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除了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询价。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询价。
4、询价费用
4.1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询价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询价通知书
5、询价通知书的组成
5.1询价通知书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章 询价邀请/询价采购通知书
第二章询价须知(表1、表2)
第三章评审
第四章询价内容及要求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5.2询价通知书的澄清或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进行相应顺延,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
6、更正公告
6.1若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询价通知书的澄清或修改等)作为询价通知书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6.2更正公告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潜在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指定媒体,以免遗漏。
四、报价响应文件的编制
7、报价要求
7.1供应商可对询价通知书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报价。
7.2下列情形之一供应商报价无效
(1)报价时,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的内容应完整,否则报价无效。
(2)供应商代表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授权参加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报价无效。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6)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7)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8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相互恶意串通投标: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9、编制要求
9.1响应文件的编制
(1)供应商应先仔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制。
(2)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9.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响应文件应满足询价通知书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合法、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法律责任。
9.2响应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承诺函
(2)报价一览表
(3)分项报价表
(4)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5)商务条件响应表
(6)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7)询价保证金
(8)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9)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9.3响应文件的语言
(1)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4响应文件的份数: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9.5响应文件的格式
(1)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询价通知书第六章规定的格式。
(2)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除本章第9.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之外,响应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报价无效。
(3)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4)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5)响应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采购方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供应商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①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②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9.6分包
(1)是否允许成交人进行分包: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2)若允许成交人进行分包且供应商拟在成交后进行分包,则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关于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及分包人资质条件的说明,否则视为不进行分包
(3)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9.7响应有效期
(1)询价通知书载明的响应有效期: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2)响应文件承诺的响应有效期不得少于询价通知书载明的响应有效期,否则报价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响应文件。
9.8询价保证金
(1)询价保证金作为供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履行相应报价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询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承诺的响应有效期保持一致。
(3)提交
①供应商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户)按照下列方式:银行公对公转账向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报价保证金账户提交询价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一章。
②询价保证金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报价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询价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以询价保证金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报价保证金账户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询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应按照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询价保证金。
※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询价保证金将导致报价无效。
(4)退还
①未成交人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成交人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签订之日以为准。
③质疑或投诉涉及的供应商,若询价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5)若出现本章第9.7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询价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相应延长询价保证金有效期,询价通知书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供应商恶意串通投标的;
②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
③供应商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④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
⑤供应商不接受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对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的;
⑥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的;
⑦成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成交人自身原因未在成交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供应商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9响应文件的提交
(1)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并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9.10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9.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章,并按照本章第9.9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3)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
9.11除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无效:
(1)询价保证金未按照规定提交的;
(2)响应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的;
(3)不具备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响应文件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或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五、报价会
10、报价
10.1报价在询价通知书载明的询价时间及地点进行。
10.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参加询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响应文件开启活动。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终止,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采购、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终止采购等)。
10.3报价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报价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工作人员均由采购代理机构派出,现场监督人员由采购人派出;参加询价的供应商也应派出代表参加,未参加的,视同认可报价会结果。
10.4参加报价会的供应商代表应签到,非供应商不参加报价会。
10.5报价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读报价会须知,然后在现场监督人员的见证下,由供应商代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密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或供应商代表对密封的响应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先宣读各供应商关于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再宣读各供应商名称、报价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记录人对唱标内容作记录。
(3)唱标结束后,供应商代表应对记录进行签字确认。供应商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供应商对报价过程及记录予以认可。供应商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合法理由,亦视为供应商对报价过程及记录予以认可。
(4)供应商代表对报价过程或记录若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当场向主持人提出,否则,视为供应商对报价过程及记录予以认可。
(5)若供应商代表未参加报价会(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派出的人员不是供应商代表),则视为供应商对报价过程及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条第(3)、(4)、(5)款规定情形,则供应商不得在报价会后以响应文件的提交、响应文件的密封、采购方报价及报价会过程或记录等有关事由向采购方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包括质疑)。
六、成交与政府采购合同
11、成交
11.1确定成交:本项目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二章规定推荐相应的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
11.2询价终止: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①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②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③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报价未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并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1.3成交公告
(1)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成交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
(2)成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成交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成交人外的其他供应商没有成交的书面形式。
11.4成交通知书
(1)成交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放弃成交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2、政府采购合同
12.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询价通知书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提出任何不合理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2.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2.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12.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2.5成交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询价通知书中未予列明)。
12.6成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1)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
(2)迟延履行合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3)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将合同转包,或未经采购人同意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3、询问
13.1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4、质疑
14.1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1)对询价通知书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原件。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询价采购活动、修改询价通知书、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式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14.2对不符合本章第14.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未按照规定提交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原件。
14.3对符合本章第14.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4.4询价通知书的质疑: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15、投诉
15.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询价通知书第二章载明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5.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6、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管理办法或措施:
16.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询价通知书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报价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报价。
16.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6.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6.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6.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6.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7、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询价公告、更正公告(若有)、询价通知书、询价通知书的澄清或修改(若有)、成交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以免遗漏。
17.1指定媒体: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十、其他事项
18、其他事项: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第三章 评审
一、询价小组
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依法组建询价小组及评审工作的组织。
1.2、询价小组
1.2.1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以下简称“评委”)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由采购人派出,评审专家2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
1.2.2询价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审的依据是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
(4)应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确定成交人。
(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采购方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确定成交人后要服从评审报告。
※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评审
2.1、评审应遵守下列规定:
首先进行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其次再进行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评审,最终按照本章第2.2.7条规定的相应评审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人。
2.2、评审程序
2.2.1评审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询价通知书,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审纪律,并对询价通知书进行确认。
(2)参加询价小组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询价通知书所述范围。
2.2.2资格性审查
询价小组将根据询价通知书,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有任一项资格证明材料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若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询价小组对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及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2.2.3符合性审查
有效性、完整性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响应文件无效:
(1)一般情形
①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提交询价响应声明的;
②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提交询价保证金的;
③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④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 明细 |
|---|
| 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
| 不符合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
| 供应商未按照第四章《询价内容及要求》中的货物填写分项报价表并注明货物的制造商、品牌、型号、来源地、单价、数量、总价或未将含有按以上要求编制的《分项报价表》的响应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 |
| 明细 |
|---|
| 1、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它响应文件将被否决的情形; |
| 2、违反询价通知书中载明“无效投标”条款的规定; |
| 3、询价通知书第四章《询价内容及要求》; |
| 4、产品未经过进口产品论证,而投标人以进口产品投标; |
| 5、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
| 明细 |
|---|
| 1、违反询价通知书中载明“无效投标”条款的规定; |
| 2、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它响应文件将被否决的情形。 |
2.2.4响应程度审查
(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与询价通知书要求的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
(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由询价小组依据询价通知书规定和响应文件内容认定。有任一项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的,视为无效响应。
2.2.5澄清
(1)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前述澄清、说明或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规定向询价小组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则询价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
(3)关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
①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若询价小组按照上述规定修正,则相应供应商应予接受且修正后的报价对其起约束作用。若供应商不接受修正或未按照询价小组的要求提交修正后的报价确认意见,则视为该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其符合性检查不合格且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②询价小组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供应商在询价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询价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响应描述(即响应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响应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4.5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响应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询价小组将要求供应商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评审。
b.供应商按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供应商未按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响应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供应商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成交人的响应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审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响应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成交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④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但响应文件未提供中文译本或提供的中文译本不符合询价通知书第二章第9.3条第(2)款规定,则该资料视为无效。
2.2.6询价
(1)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
(2)关于同品牌同型号产品规定:对单一品目或报价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同一个项目报价的,应作为一家供应商计算。
(3)漏(缺)项
①询价通知书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报价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审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审价评议。
(4)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2.2.7推荐成交候选人
合同包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1)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2)价格扣除规则如下:
a.小型、微型企业产品: 无 。
b.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10%(含10%)以下,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3%的价格扣除;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10%-30%(含3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6%的价格扣除;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30%-50%(含5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8%的价格扣除;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超过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10%的价格扣除。 。
c.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d.其他:无。。
※除本章第4.3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根据政府采购政策应进行价格扣除的情形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任何调整。
(3)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b.评标价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d.其他:无。
※除本章第2.2.5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根据政府采购政策应进行价格扣除的情形外,不能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任何调整。
三、评审报告
3.1询价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二)评审日期和地点,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三)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报价情况等;
(四)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
3.3评审报告应当由询价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询价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四、其他规定
4、其他规定
4.1评审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4.2评审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3若供应商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审事务,影响询价小组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报价无效且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4.4其他:无。
第四章 询价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1.供 应 商及所提供的产品应满足下述要求:
1.1供 应 商所提供产品应为生产厂家的正规合格产品,所有产品均为全新原厂原包装(未经使用和非展览会展示样品设备,外观无刮、碰痕迹,并有下列明显标记:名 称、品 牌型号、制造商 标识、产地、出厂日期、出产序列号等),不接受改装改配产品。货物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货物的电气、设备仪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噪音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货物质量达到设 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且须通过质检计量部门的检验。
1.2供 应 商应按正规销售渠道供货,保证采购人能享受原厂或原厂认可的售后维修机构的售 后服 务。供 应 商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供 应 商提供的产品中如有配套使用的相关软件,必须是正版的、合法的。
1.3供 应 商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 利权、商 标权或工业设 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供 应 商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 应 商应赔偿该损失。
成交供 应 商提供的产品不满足本条款要求的,采购人将拒绝验收,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将由成交供 应 商负责。
二、技术要求(以下内容不允许负偏离)
(一)、技术要求
序号 | 物资种类 | 单位 | 计划采购数量 |
1 | 棉被 | 床 | 3000 |
2 | 棉大衣 | 件 | 1000 |
3 | 保暖内衣内裤 | 套 | 500 |
4 | 毛毯 | 床 | 1500 |
5 | 毛巾被 | 床 | 750 |
6 | 防潮垫 | 床 | 150 |
7 | 睡袋 | 个 | 100 |
8 | 折叠床 | 床 | 300 |
9 | 帐篷 | 顶 | 40 |
一、棉被
1.被套: 重1千克,长2150mm±3%,宽为1500mm±3%;面料32/32,颜色不能为单色,要求有花纹或印花;成分含量:棉80%±5,涤20%±5;缝制被套针脚均匀;在成品宽度一端安装95-100CM4#尼龙拉链一条。
2.棉胎:重3千克,长2100mm,宽1500mm;成分含量:棉100%,棉花颜色级为白棉三级。
3.提供所投产品2021年及之后经参 考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检测依据为GB/T22796-2009(一等品)、GB18401-2010(B类)、GB18383-2007及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检测项目必须有:被套(重量、尺寸、纤维含量、PH值、甲醛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干摩擦色牢度),棉胎(重量、尺寸、纤维含量、颜色级)。
4.包装:8床每包。外包装为单面复膜型聚丙烯编织布,符合GB/T 2918—1998标准要求。编织布结合处用Φ0.2cm绳缝合牢固,用Φ0.7cm麻绳捆扎成“卅”型,横竖均为双道。外包装内衬牛皮纸。
5.样品:(被套、棉胎)、外包装(单面复膜型聚丙烯编织布、内衬牛皮纸、Φ0.7cm麻绳(长度≥10㎝)、Φ0.2cm绳(长度≥10㎝))。未提供样品视为投标无效。
6.包装印刷机其他要求:外包装正面需印刷黑色的产品名 称、数量、质量、体积、生产年月、型号、承制单位名 称。其中产品名 称、承制单位名 称为黑体字,其他为宋体字。产品名 称前加“救灾”二字且字体宽度为60mm,其他字体宽度为35mm,承制单位名 称字体大小可根据单位名 称字数酌情选择,参 考图见《图1:外包装印刷示意图》。
(1)外包装最小面一侧左上角需挂上挂签,挂签整体长度不小于250mm,挂签面板宽度不小于58mm,长度不小于100mm。挂签面板上需贴上电子标签,电子标签为纸质超高频电子标签,长度为100mm,宽度为50mm。电子标签编码规则在合同签订后由采购人提供,空白电子标签由中标人提供,电子标签打印采购人可协助,电子标签需由中标人在物资卸货时负责粘贴。中标人应严格按照要求粘贴电子标签,保证电子标签平整、美观、无损坏。空白电子标签及挂签采购、打印、粘贴等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包含在投标价中。电子标签参 考见《图2:电子标签示意图》,挂签参 考图见《图3:挂签示意图》。


(2)每包内需附产品检验单一张,检验单样式见《图4检验单》。其中“检验单”、“产品名 称”、“品等”、“生产日期”、“检验人员”和“承制单位名 称”标题为黑体字,其他为宋体字。检验单尺寸为B5纸的1/4。字体大小适宜。
二、棉大衣
1、基本参数:
1.1尺寸(cm):
序号 | 部位名 称 | 小号 | 中号 | 大号 | 允许偏差 |
1 | 前身长 | 81 | 86 | 91 | ±2.0 |
2 | 后身长 | 80 | 85 | 90 | ±2.0 |
3 | 袖长 | 68 | 70 | 72 | ±2.0 |
4 | 胸围 | 120 | 126 | 132 | ±2.0 |
5 | 肩宽 | 50 | 52 | 54 | ±2.0 |
6 | 领围 | 56 | 58 | 60 | ±2.0 |
1.2面料:涤棉混纺染色卡其布;成份含量65%±5聚酯纤维,35%±5棉;密度(根/10cm): 14×2/28,经向510×纬向260,强力经向≥500N 纬向≥400N。
1.3里料:成份含量100%聚酯纤维;强力经向≥400N 纬向≥300N。
1.4填充絮片:成份含量棉50%±5,聚酯纤维50%±5;身保暖层250g/m2,袖保暖层150/m2。
1.5领面割圈绒:毛高8mm(偏差-1.0mm),克重600 g/m2(偏差-12.0 g/m2),顶破强力≥250N 。
1.6聚酯树脂四眼扣:前门襟扣、后腰带扣Φ26㎜、后开衩扣Φ15㎜。
1.7颜色:大衣面料、里料和领绒颜色为藏青色(PANTONE 18-4141 TPX);缝纫、锁钉线、聚酯四眼扣等辅料颜色应与面料颜色相匹配。
1.8色泽偏差范围:成品表面颜色不低于4级,评定级别按GB/T 250—2008规定,成品非表面颜色不低于3~4级,评定级别按GB/T 250—2008规定。
1.9敷衬:领里、袋盖面、袋口各敷衬一层,衬的收缩率应与面料相适宜。
1.10缝制:缝纫针距、明线针距≥12针/3cm;暗线针距≥11针/3cm。
要求缝纫线路顺直,定位准确,距边宽窄一致,结合牢固,松紧适宜。
1.11锁钉:锁2.8cm直眼不少于58针,锁1.7cm直眼不少于36针,扣眼美观、规整、牢固、不偏歪,钉扣每孔不少于6根线,反面留线头长0.5cm~1.0cm。
2、提供所投产品2021年及之后经参 考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检测依据为该类产品国家标准中GB/T 2662—2017 (合格品)、GB 18401-2010(B类) 、GB18383-2007及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检测项目必须有:面料(纤维含量、耐干摩擦色牢度、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PH值、甲醛含量)、里料(纤维含量)、填充物(纤维含量、原料要求)。
3、包装:每件棉大衣反面向外折叠,套好手提塑料袋独立包装,每10件一纸箱,配号包装,每箱内大、小号各2件,中号6件。
4、样品要求:棉大衣、包装【塑料袋、纸箱截片(长、宽≥10cm)、打包带(长度≥10cm)】。未提供样品视为投标无效。
5、包装印刷及其他要求:(1)纸箱外两侧面均印刷黑色的产品名 称、数量、质量、体积、生产年月、型号、承制单位名 称。其中产品名 称、承制单位名 称为黑体字,其他为宋体字。产品名 称前加“救灾”二字且字体宽度为60mm,其他字体宽度为35mm,承制单位名 称字体大小可根据单位名 称字数酌情选择,参 考图见《图1:外包装印刷示意图》。
(2)纸箱两侧面距封口8cm处需各贴1个超高频电子标签(每纸箱贴2个)。电子标签为纸质超高频电子标签,长度为100mm,宽度为50mm。电子标签编码规则在合同签订后由采购人提供,空白电子标签由中标人采购,电子标签打印采购人可协助,电子标签需由中标人在物资卸货时负责粘贴。中标人应严格按照要求粘贴电子标签,保证电子标签平整、美观、无损坏。电子标签采购、打印、粘贴等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计入中标价。电子标签参 考图见《图2:电子标签示意图》。
(3)纸箱为双瓦楞纸,箱外需打井字型打包带,便于搬运。
(4)每个纸箱内需附产品检验单一张,检验单样式见《图3 检验单》。其中“检验单”、“产品名 称”、“品等”、“生产日期”、“检验人员”和“承制单位名 称” 标题为黑体字,其他为宋体字。检验单尺寸为B5纸的1/4。字体大小适宜。
三、保暖内衣
1.基本参数:保暖内衣包括长袖、长裤,面料由棉、聚酯纤维和氨纶组成(棉≥30%,聚酯纤维≥60%,氨纶≤10%);精梳棉加绒;圆领;袖口、下摆、脚口处压针,裤腰包胶压针。保暖内衣各型号数量根据采购人要求在采购合同中约定。
2.外观质量:要求产品整洁美观,无异味。
3.包装:每50套装1箱,每套保暖内衣装入单独的塑料袋内。
4.样品要求:保暖内衣、包装【塑料袋、纸箱截片(长、宽≥10cm)、打包带(长度≥10cm)】。未提供样品视为投标无效。
四、毛毯
1、成份含量:羊毛含量≥30%,涤纶≤70%,规格尺寸:1.5米×2米( ±0.02米), 重量:≥2kg;颜色:草绿色;
2、外观质量:要求产品整洁美观,四边平直,四角方正,毛面不允许有轧梭痕、补洞痕。
3、提供所投产品2021年及之后经参 考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检测依据为该类产品国家标准中GB 18401-2010(B类), FZ/T61001-2006(一等品)及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检测项目必须有:纤维含量、耐干摩擦色牢度 、耐湿摩擦色牢度、耐水色牢度、异味、PH值、甲醛含量、重量、断裂强力、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外观质量。
4、包装:每10床装1箱,每床毛毯装入单独的塑料袋内。
5、样品要求:毛毯、包装【塑料袋、纸箱截片(长、宽≥10cm)、打包带(长度≥10cm)】。未提供样品视为投标无效。
6、包装印刷及其他要求:
(1)纸箱外两侧面均印刷黑色的产品名 称、数量、质量、体积、生产年月、型号、承制单位名 称。其中产品名 称、承制单位名 称为黑体字,其他为宋体字。产品名 称前加“救灾”二字且字体宽度为60mm,其他字体宽度为35mm,承制单位名 称字体大小可根据单位名 称字数酌情选择,参 考图见《图1:外包装印刷示意图》。
(2)纸箱两侧面距封口8cm处需各贴1个超高频电子标签(每纸箱贴2个)。电子标签为纸质超高频电子标签,长度为100mm,宽度为50mm。电子标签编码规则在合同签订后由采购人提供,空白电子标签由中标人采购,电子标签打印采购人可协助,电子标签需由中标人在物资卸货时负责粘贴。中标人应严格按照要求粘贴电子标签,保证电子标签平整、美观、无损坏。电子标签采购、打印、粘贴等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计入中标价。电子标签参 考图见《图2:电子标签示意图》。
(3)纸箱为双瓦楞纸,箱外需打井字型打包带,便于搬运。
(4)每个纸箱内需附产品检验单一张,检验单样式见《图3 检验单》。其中“检验单”、“产品名 称”、“品等”、“生产日期”、“检验人员”和“承制单位名 称” 标题为黑体字,其他为宋体字。检验单尺寸为B5纸的1/4。字体大小适宜。
五、毛巾被
1、规格:150cm×200cm,重量:0.9kg。
2、纤维成分含量:棉 100%。
3、耐水色牢度,级:≥3 级;PH 值:4.0~8.5;甲醛含量,mg/kg:≤75;断裂强力,
N:≥180;吸水性,S:≤20。
4、执行标准:GB/T 22864-2020《毛巾》、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5、纯棉制品,熟纱柔软耐用,良好的透气性,易洗涤,无断经、断纬、露底、拉毛、稀路、毛圈不齐、毛边、卷边、齿边和跳针等织造疵点,毛圈多而长,丰富柔软。
6、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经国家认可的参 考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年及以后的检测报告(原件备查)。检测报告依据为:GB/T 22864-2020、GB18401-2010(B 类)(2020年9月1日前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依据为GB/T 22864-2009、GB 18401-2010 B 类),检测项目必须有:纤维成分含量、耐水色牢度、PH 值、甲醛含量、断裂强力、吸水性。
7、包装、包装印刷及其他要求
(1)包装分内、外两种。内每件(条)毛巾被用透明塑料袋单独包装,每 20 件(条)为一包,用纸箱包装,包装材料应确保产品不易散落、破损、沾污、受潮。
(2)外包装纸箱为双瓦楞纸,箱外需打井字型打包带,便于搬运。纸箱外两侧面均印刷黑色的产品名 称、数量、质量、体积、生产年月、型号、承制单位名 称。其中产品名 称、承制单位名 称为黑体字,其他为宋体字。产品名 称前加“救灾”二字且字体宽度为 60mm,其他字体宽度为 35mm,承制单位名 称字体大小可根据单位名 称字数酌情选择,参 考图见《图 1:外包装印刷示意图》。外包装侧面还需标注“救灾专用”、“注意防潮”字样。
救灾 毛巾被
数量:X件 质量:XXKG
体积:XXXmm XXXmm XXXmm
生产年月:202X年X月
型号:
承制单位名 称
(图1:外包装印刷示意图)
(3)每个纸箱内需附产品检验单一张,检验单样式见《图 2:检验单》。其中“检验单”、“产品名 称”、“品等”、“生产日期”、“检验人员”和“承制单位名 称” 标题为黑体字,其他为宋体字。检验单尺寸为B5 纸的 1/4。字体大小适宜。
检验单 | |
产品名 称 | 救灾 毛巾被 |
品等 | 合格品 X件 |
生产日期 | 年 月 |
检验人员 | (检验人员工号) |
承制单位名 称 | (承制单位全称) |
图 2 检验单)
8、样品要求:毛巾被、包装【塑料袋、纸箱截片(长、宽≥10cm)、打包带(长度≥10cm)】。未提供样品视为投标无效。
六、防潮垫
1、式样及尺寸
(1)尺寸:1.5M*2M。
(2)厚度:6MM以上。
(3)印有“福安应急”字样。
(4)防潮垫正面使用摇粒绒面料,背面使用 PEVA 防水涂层,合成革做的拎手。以藏青色格子面料和 PEVA 防水涂层面料为主要材料缝制的防潮垫。
成品各部位主要尺寸 单位为毫米
部位名 称 | 成品尺寸 | 极限偏差 |
防潮垫长度 | 2000 | ±5 |
防潮垫宽度 | 1500 | ±5 |
拎手长度 | 250 | ±5 |
拎手宽度 | 30 | ±5 |
(表1)
主辅材料规格与质量要求、用途
材料 | 用途 | |
名 称 | 规格 | |
藏青格子摇粒绒 | 220g/㎡ | 防潮垫正面面料 |
PEVA 涂层 | 15S | 防潮垫背面面料 |
PVC 棕色合成革,含浸底布双色织带 | 厚度为 0.2CM 900D2.5cm 宽/15.0g 黑色平织带 | 防潮垫拎手 捆绑织带 |
包边 | 900D2.2cm宽/6.0g薄黑色平包边带 | 防潮垫的包边 |
粘扣 | 2.5cm 宽黑色粘扣 | 捆绑后固定部分 |
塑配件 | 金山塑黒塑配件 | 连接建 |
塑袋 | 3 丝 PE 袋 | 外袋 |
车缝线 | 棉线 | 车缝线 |
(表2)
2、质量要求
防潮垫的正面面料为藏青格子摇粒绒面料,背面 PEVA 黑色防水涂层面料。纺织用化学纤维,不允许使用工业下脚料、再生纤维等。面料断裂强力≥220N,执行标准为 GB/T 3923.1-2013;车缝断裂强力≥110N,断裂强度≥2N/mm,断裂伸长≤20mm,断裂伸长率≤15%,防泼水:4 级(没有湿润情况);产品尺寸参照(表 1)要求;防潮垫正背面应平坦、无破边、无瑕疵、破洞、拉毛、油污斑渍,布面均匀、厚薄一致、无塌边、缺角。
3、国家标准:GB18401-2010。
4、包装:每卷均装入单独塑料袋内,每 10 卷装 1 箱。具体要求:
(1)纸箱外两侧面均印刷黑色的产品名 称、数量、质量、体积、生产年月、型号、承制单位名 称。其中产品名 称、承制单位名 称为黑体字,其他为宋体字。产品名 称前加“救灾”二字且字体宽度为 60mm,其他字体宽度为 35mm,承制单位名 称字体大小可根据单位名 称字数酌情选择,参 考图见《图 1;外包装印刷示意图》。
救灾 防潮垫
数量:X件 质量:XXKG
体积:XXXmm XXXmm XXXmm
生产年月:202X年X月
型号:
承制单位名 称
(图1:外包装印刷示意图)
(2)纸箱为双瓦楞纸,箱外需打井字型打包带,便于搬运。
(3)每个纸箱内需附产品检验单一张,检验单样式见《图 2:检验单》。其中“检验单”、 “产品名 称”、“品等”、“生产日期”、“检验人员”和“承制单位名 称” 标题为黑体字,其他为宋体字。检验单尺寸为 B5纸的 1/4。字体大小适宜。
检验单 | |
产品名 称 | 救灾 防潮垫 |
品等 | 合格品 X件 |
生产日期 | 年 月 |
检验人员 | (检验人员工号) |
承制单位名 称 | (承制单位全称) |
(图 2 检验单)
5、样品要求:防潮垫、包装【塑料袋、纸箱截片(长、宽≥10cm)、打包带(长度≥10cm)】。未提供样品视为投标无效。
七、多功能睡袋
1、样式及功能:救灾专用多功能睡袋由上衣身、两只袖子和睡袋下底四部分组成,具有睡袋和棉大衣两种功能。将上衣身和两只袖子连接组成棉大衣,样式见图1。封闭上衣身袖窿,连接上衣身下摆和睡袋下底上口,再将两只袖子卷起装入帽衬袋形成睡袋,样式见图2。
2、颜色:
2.1 面料为天蓝色涤纶长丝防水牛津布,里料为浅天蓝纯棉布,颜色应符合主管部门批准的标样。
2.2 缝纫线、锦丝搭扣带、涤纶绳、注塑拉链、塑料调节扣和塑料绳头卡口的颜色与面料相匹配。
2.3 絮料为单孔涤纶中空棉絮片。
2.4 色泽偏差范围:成品表面色差不低于4级,非表面部位色差不低于3级,评定级别按GB/T250-2008规定。
3、材料:主辅材料规格及用途按表2规定。

3、缝制质量:
3.1 明、暗线针距:10针/3cm~12针/3cm。绗缝针距:不少于5针/3cm。
3.2 产品整洁,平服,缝纫线路顺直,距边宽窄一致,左右对称,定位准确,结合牢固,松紧适宜。
4、包装印刷及其他要求:
(1)号型标志印刷在尺寸为6cm×4cm的白色涤纶水洗布上,并缝制在上衣后身里领窝正中向下2cm位置,两侧扎线两端回针,字迹应清晰、整洁,样式如下。
(2)外包装袋的前、后两面需标注产品名 称、号型、数量、重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承制单位名 称和主管单位名 称监制字样。其产品名 称、承制单位名 称及监制单位名 称为黑体字,其余为宋体字,字体大小适宜,布局合理,标注示例见图5。
(3)外包装端面需标注“救灾专用”、“注意防潮”字样。字体为黑体字,字体大小适宜,布局合理,标注示例见图5。
(4)每件睡袋的聚乙烯塑料包装袋外部中间部位,需贴敷号型(大号或小号),字迹应清晰工整。
(5)包装分内、中、外三种,内包装用聚乙烯塑料袋,中包装和外包装用聚丙烯编织布;每件睡袋卷起后装入聚乙烯塑料袋内包装,抽真空后热合封口;然后装入聚丙烯编织布缝制的中包装;将24个中包装装入聚丙烯编织布外包装袋,捆成一包;外包装袋用Φ0.2cm两股麻绳缝包,缝包针距为1针/3cm~1针/4cm,逐针打结,再用Φ0.7cm麻绳两横三竖捆扎,包形尺寸为140cm×75cm×55cm(长×宽×高),捆扎应牢固、严紧。
(6)每件睡袋的聚乙烯塑料包装袋内需放检验单,样式见图6。其中“检验单”、“产品名 称”、“数量”、“号型”、“生产日期”、“检验人员”、“承制单位名 称”标题为黑体字,其他为宋体字。包装检验单尺寸为B5纸的1/4,字体大小适宜。
5、产品其他规格参数、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MZ/T014.4—2010 )救灾被服第4 部分:多功能睡袋标准。
6、样品要求:睡袋、包装【塑料袋、编织布截片(长、宽≥10cm)、打包带(长度≥10cm)】。未提供样品视为投标无效。
八、折叠床
1.1样式结构及成品主要尺寸
1.1.1救灾专用折叠床为钢管床架折叠式。折叠床由床面和床架两部分组成,床头附带一个可搭扣的枕头,床面的上半部位加垫塑料板一块,塑料板在使用时向床尾方向推,折叠时向床头方向推。床背面配置可调节束紧带两条,其样式结构如图1~图3(单位为毫米)和附录A中图A.1~图A.3。
1.1.2成品各部位名 称及主要尺寸见图1~图3。

图1样式、结构及主要尺寸

图2样式、结构及主要尺寸
图3样式、结构及主要尺寸
1.2材料规格
主辅材料规格与质量要求、用途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主辅材料规格与质量要求、用途
材 料 | 质 量 要 求 | 用 途 | |
名 称 | 规 格 | ||
PVC涂层布 | 666dtex×666dtex 涤纶丝 | 附录B | 床布 |
焊接钢管 | Q195 Φ25mm×1.1mm | GB/T 13793—2008 | 床架、床脚 |
钢板 | Q 195~Q 235 t 2.0mm | GB/T 912—2008 | 床脚折页 |
天蓝涤纶线带 | 28×4/22mm×2.0mm | 断裂强力 ≥1600N | 固定床面 |
28×2/19mm×0.5mm | 断裂强力 ≥400N | 滚边 | |
28×4/50mm×1.8mm | 断裂强力 ≥2500N | 束紧带 | |
插扣 | 聚甲醛 50mm | 抗拉强力≥700N | 连接束紧带 |
三道梁 | 抗拉强力≥900N | 调节束紧带 | |
活动三节环 | Q195~Q235 24mm×17mm | YB/T5294—2006、JS3—17—1980 | 固定床面 |
天蓝锦丝搭扣带 | 宽度 25mm | 扣合强度≥7.0N/cm2,撕揭强度≥1.3N/cm | 固定隔板、枕头 |
天蓝缝纫线 | 29.5tex×3 | GB/T 6836—2007 | 缝制 |
塑料板 | PVC 840mm×500mm×4mm | 垫床面 | |
螺钉 | M4mm | GB/T 830—1988 | 固定折页 |
螺母 | M4mm | GB/T 812—1988 | 固定折页 |
垫圈 | M4mm | GB/T 858—1988 | 固定折页 |
铆钉 | Q215~Q235 Φ5mm | 固定折页 | |
海绵 | 重体海绵 | 填装枕芯 | |
塑料堵盖 | 外径 Φ23mm | 床脚垫 | |
塑料垫托 | — | 垫床脚 | |
1.3外观质量
1.3.1外观应规整、平展、整洁。
1.3.2面料颜色为天蓝PANTONG 19—4049成品表面色差按GB/T 250—2008检验时不得低于4级。各种线带与主体材料的色差不得低于3级。
1.3.3白色印字“应急救灾”,应端正,清晰,色度饱满,牢固,不得露底色。
1.4缝制要求
1.4.1在床头正面缝制一个能装入一块长度为800mm,宽度为500mm,厚度为4mm的塑料板的贴袋,并在开口部位上部缝制一个袋盖,通过搭扣带扣合。枕头高60mm,与缝制在床头背面上部居中部位的锦丝搭扣带扣合。
1.4.2在床面背部缝制两条采用插扣连接、三道梁调节的束紧带,束紧带净长1700mm。带子宽度为50mm,插扣穿带孔内径大于50mm。
1.4.3缝纫线路须规整、线迹直顺针码均匀、缝制牢固,缝头宽窄一致,不得有开线、断线、跳线、死折、残留针眼、出套、毛漏及掉道等缺陷。
1.4.4起止针须回针3道~5道,长度为10mm~15mm,断线接头处须重缝20mm~30mm。
1.4.5针码密度,7针/30mm~10针/30mm,上下线松紧应一致。
1.4.6明线距边宽1mm~2mm,缝后应平展。
1.4.7滚条包边应包紧扎实。
1.4.8各线带缝制部位应加垫布。
1.5床架要求
1.5.1床架结构,见图4
图4 床架结构
1.5.1床整体支承后水平偏差不得超过5mm。
1.5.2床架、床脚及折页各配件喷塑前需除油、除锈、磷化处理后再进行喷塑环氧树脂处理,颜色为本白,色相应均匀、漆膜应饱满、光洁、均匀、牢固,不得有露底、积粉、流挂、皱皮等缺陷。
1.5.3床架、床脚100°~105°弯曲部位应规整,各配件表面应光洁,不得有毛刺、锐角。管材不得有裂纹。
1.5.4折页与床架的螺钉连接松紧适度,折页与床脚的铆合应牢固。铆钉应端正圆滑。
1.5.5活动三节环经电镀锌及钝化处理。镀层应细致、均匀,不得有镀层粗糙、烧焦、起泡、裂纹、脱落等缺陷。
1.5.6折叠连接件材料规格为Q195~ Q235,结构见图5-6。
图5-6 折叠连接件结构图
1.5.7各冲压成型件应规整、边缘不得有毛刺。
1.6理化性能
1.6.1面料规格及性能指标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1.6.2配件的理化性能见表2。
1.6.3各种线带断裂强力应符合表1的规定。
1.6.4锦丝搭扣带性能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配件理化性能
部 件 名 称 | 项 目 | 指 标 |
喷塑件 | 喷塑漆膜厚度,μm | ≥35 |
喷塑漆膜耐腐蚀 | 96h膜层不起泡、不脱落,无锈斑 | |
电镀锌配件 | 锌镀层厚度, μm | ≥15 |
锌镀层耐腐蚀 | 48h主要表面无锈斑 |
1.7组装
1.7.1在床头装海绵枕一个用搭扣带扣合。
1.7.2在床头面的贴袋内装塑料板一块,装入后用搭扣带扣合。塑料板贴袋盖上缝纫用白色涤纶水洗布印刷的使用说明,见图7。
图7 塑料板使用说明
附录A 样式结构
A.1展开样式结构
救灾专用折叠床展开样式结构见图A.1。

图A.1 展开样式结构
A.2折合样式结构
救灾专用折叠床折合样式结构见图A.2。
图A.2 折合样式结构
附录B PVC涂层布技术要求
B.1颜色及涂覆方式
PVC涂层布为天蓝色PANTONG 19—4049;单面涂覆PVC织物。
B.2织物规格
织物规格见表B.1。
表B.1 织物规格
项 目 | 规 格 | |
纤 维 材 质 | 100%涤纶 | |
线密度,dtex | 经纱 | 666 |
纬纱 | ||
B.3性能指标
性能指标见表B.2。
表B.2性能指标
项 目 | 指 标 | |
单位面积质量,g/m2 | ≥450 | |
断裂强力,N/5cm | 经向 | ≥1600 |
纬向 | ≥1350 | |
撕破强力,N | 经向 | ≥45 |
纬向 | ≥40 | |
抗粘连性 | 允许轻度粘连 | |
静水压,kPa | ≥50 | |
阻燃性能 | 损毁长度,mm | ≤200 |
续、阴燃时间,s | ≤20 | |
熔融脱落物 | 不得引起脱脂棉燃烧或阴燃 | |
1.提供所投产品2020年以后经参 考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检测依据为GB/T4669-2008、GB/T3923.1-2013、 GB/T3923.3-2009、 FZ/T01063—2008、 FZ/T01004—2008 、GB/T5455—2014、MZ/T 015.1—2010及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检测项目必须有:PVC涂层布(单位面积质量、断裂强力、撕破强力、抗粘连性、静水压、阻燃性能),Φ25mm×1.1mm焊接钢管(膜厚、壁厚、外径)。
2.包装:纸箱为双瓦楞纸,每4个折叠床装1箱,每床折叠床装入单独的聚乙烯塑料袋内,2个折叠床之间放置单层瓦楞纸片,防止刮花。
3.样品要求:折叠床、包装【塑料袋、纸箱截片(长、宽≥10cm)、打包带(长度≥10cm)】。未提供样品视为投标无效。
4.包装印刷及其他要求:
(1)纸箱外两侧面均印刷黑色的产品名 称、数量、质量、体积、生产年月、型号、承制单位名 称。其中产品名 称、承制单位名 称为黑体字,其他为宋体字。产品名 称前加“救灾”二字且字体宽度为60mm,其他字体宽度为35mm,承制单位名 称字体大小可根据单位名 称字数酌情选择,参 考图见《图1:外包装印刷示意图》。
(2)纸箱两侧面距封口8cm处需各贴1个超高频电子标签(每纸箱贴2个)。电子标签为纸质超高频电子标签,长度为100mm,宽度为50mm。电子标签编码规则在合同签订后由采购人提供,空白电子标签由中标人采购,电子标签打印采购人可协助,电子标签需由中标人在物资卸货时负责粘贴。中标人应严格按照要求粘贴电子标签,保证电子标签平整、美观、无损坏。电子标签采购、打印、粘贴等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计入中标价。电子标签参 考图见《图2:电子标签示意图》。
(3)纸箱为双瓦楞纸,箱外需打井字型打包带,便于搬运。
(4)每个纸箱内需附产品检验单一张,检验单样式见《图3 检验单》。其中“检验单”、“产品名 称”、“品等”、“生产日期”、“检验人员”和“承制单位名 称” 标题为黑体字,其他为宋体字。检验单尺寸为B5纸的1/4。字体大小适宜。
九、帐篷
(一)救灾帐篷标准介绍:
MZ/T011-2010《救灾帐篷》
(二)货物内容及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救灾专用12m2单帐篷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天蓝单面涂覆PVC防水阻燃涂层布为主要材料缝制的篷体,以焊接钢管为框架组合而成的救灾专用12m2单帐篷的订购、生产与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50—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T 1040.1—2006 塑料 拉伸性能的测定 第1部分:总则
GB/T 1527—2006 铜及铜合金拉制管
GB/T 1804—2000 一般公差 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T 2059—2008 铜及铜合金带材
GB/T 3917.3—1997 纺织品 织物撕破性能 第3部分: 梯形试样撕破强力的测定
GB/T 3923.1—1997 纺织品 织物拉伸性能 第1部分: 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 条样法
GB/T 4667—1995 机织物幅宽的测定
GB/T 4669—2008 纺织品 机织物 单位长度质量和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
GB/T 5455—1997 纺织品 燃烧性能试验 垂直法
GB/T 6836—2007 缝纫线
GB/T 9787—1988 热轧等边角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13793—2008 直缝电焊钢管
GB/T 19976—2005 纺织品 顶破强力的测定 钢球法
GB/T 20118—2006 一般用途钢丝绳
FZ/T 01004-2008 涂层织物 抗渗水性的测定
FZ/T 01010—1991 涂层织物 涂层粘附强度测定方法
FZ/T 01063-2008 涂层织物 抗粘连性的测定
FZ 65002-1995 特种工业用绳带 物理机械性能试验方法
JSB 40.1~40.2—1993 军用锦丝起绒搭扣带扣合强度和撕揭强度的测定方法
QB/T 2173—2001 尼龙拉链
QB/T 3817—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厚度测试方法 金相显微镜法
QB/T 3826—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 中性盐雾试验(NSS)法
YB/T 5058—2005 弹簧钢、工具钢冷轧钢带
YB/T 5294—2006 一般用途低碳钢丝
3 要求
3.1 样式
救灾专用 12m2单帐篷为长方形双坡面直墙建筑样式。两端山墙上开三角通风窗,一端山墙开门另一端山墙开窗户一个,两侧墙各开两个窗户,侧墙可支起成阳篷,整体帐篷通过拉绳拉起,用三角桩加固,其样式、结构及主要尺寸见图1及表1(单位为毫米)。
图1 样式、结构及主要尺寸
表1 成品各部位主要尺寸 单位为毫米
部位(件)名 称 | 成品尺寸 | 极限偏差 |
篷体长度 | 3700 | +30 |
篷体宽度 | 3200 | +30 |
侧墙高度 | 1750 | +20 |
脊顶高 | 2670 | +20 |
篷顶沿宽度 | 100 | ±5 |
门口高度 | 1800 | ±20 |
门口宽度 | 800 | ±10 |
门帘高度 | 1900 | ±20 |
门帘宽度 | 1040 | ±20 |
两窗中心距 | 1850 | ±20 |
窗口高度 | 810 | ±10 |
窗口宽度 | 1100 | ±20 |
窗帘高度 | 915 | ±20 |
窗帘宽度 | 1220 | ±20 |
窗口下边距地面高度 | 750 | ±20 |
三角窗底口宽度 | 1386 | ±20 |
三角窗口高度 | 400 | ±20 |
培土帘宽度 | 200 | +10 |
3.2 结构及主要尺寸
3.2.1 救灾专用 12m2单帐篷由篷体、框架及配件(含三角桩、拉绳)三部分组成。
3.2.2 篷体各部件名 称、结构及主要尺寸见附录A中图A.1~图A.9 (单位为毫米)。
3.2.3 框架由通用杆、立杆、山墙地杆、阳篷杆和端架三通、中架四通、地杆四通及钢丝拉绳组成,各部件名 称、结构及主要尺寸见图2及附录B中图B.1~B.9(单位为毫米)。图中未注公差的线性尺寸公差按GB/T 1804—2000中的中等级规定。
图2 框架各部件名 称、结构及主要尺寸
3.2.4 各配件名 称、结构及主要尺寸见附录C中图C.1~图C.5(单位为毫米)。
质 量 要 求 | 用 途 | ||
名 称 | 规 格 | ||
PVC涂层布 | 333dtex×333dtex涤纶丝 | 附录G及标样 | 篷体、垫布、包装袋、配件袋等 |
666dtex×666dtex涤纶丝 | |||
焊接钢管 | Q 235 φ25mm×1.0 mm | GB/T13793-2008 | 通用杆、地杆、立杆 |
Q 235 φ28mm×1.0 mm | 三通、四通等 | ||
Q 235 φ19mm×1.0 mm | 阳篷杆 | ||
钢丝 | Q 195~Q 235 φ4mm | YB/T5294-2006 | 三通、四通拉环、篷杆固定框 |
钢丝拉绳 | Φ4 mm,外包PVC | GB/T 20118-2006及 附录B中图B.9 | 固定框架 |
天蓝尼龙拉链 | 8# | 平拉强力 ≥600 N 拉头拉片结合强力 ≥250 N | 纱门、侧墙、包装袋拉合 |
3.3 材料规格
主辅材料规格与质量要求、用途见表2。
表2 主辅材料规格与质量要求、用途
表2 (续)主辅材料规格与质量要求、用途
材 料 | 质 量 要 求 | 用 途 | |
名 称 | 规 格 | ||
天蓝锦丝搭扣带 | 宽度 40 mm | 扣合强度 ≥7.0N/cm2 撕揭强度 ≥1.3N/cm | 门、窗、侧墙扣合 |
紫铜管 | T2、T3 内径φ10㎜壁厚1.0㎜ | GB/T 1527-2006 | 夹固竖向钢丝拉绳 |
T2、T3 内径φ8㎜壁厚1.0㎜ | 夹固横向钢丝拉绳 | ||
白涤纶包芯绳 | φ6 mm | 断裂强力 ≥2500N | 固定帐篷用拉绳 |
天蓝涤纶缝纫线 | 29.5tex′3 | GB/T 6836-2007 | 缝制篷体、包装袋 |
热封胶条 | PU胶条 宽度20mm~25mm | 见标样 | 覆盖缝合针眼 |
弹簧钢 | T8A、65Mn t0.5mm宽度8.5mm | YB/T 5058-2005及 附录B中图B.8 | 弹簧卡 |
带管三角环 | Q 195~Q 235 φ4.0mm′50mm | YB/T5294-2006及 附录C图C.2 | 拉绳固定帐篷 |
活动三节环 | Q 195~Q 235 24mm×17mm | YB/T5294-2006及 附录C图C.3 | 篷体与框架束紧及包装袋束紧 |
塑料堵塞 | 外径 φ26 mm | 见标样 | 端架三通堵塞 |
天蓝涤纶线带 | 28′4/50 mm′1.8 mm | 断裂强力 ≥2500N | 缝制带管三角环 |
天蓝涤纶线带 | 28′4/22 mm′2.0 mm | 断裂强力 ≥1600N | 地杆固定带、包装袋束紧带 |
天蓝涤纶线带 | 28′4/22 mm′1.0 mm | 断裂强力 ≥800N | 窗格带 |
天蓝涤纶线带 | 28′2/19 mm′0.5 mm | 断裂强力 ≥400N | 框架捆扎带、三角窗提拉带 |
本白涤纶网眼布 | 55dtex/24f | 顶破强力 ≥150N及标样 | 窗纱 |
铜篷圈 | H62 t 0.4mm~t 0.5mm 内径 φ13mm±3.0mm 28# | GB/T 2059-2008及标样 | 拉绳孔 |
角钢 | Q 195~Q235 30mm×30mm×3mm | GB/T9787-1988及 附录C中图C.1 | 三角桩 |
橡塑桩头 | - | 附录C中图C.4 | 三角桩头 |
编织布 | 复膜型 | 拉伸强力 ≥800 N/5cm 经、纬密度≥40根/10cm 单位面积质量 ≥90 g/m2 | 外包装 |
缝包绳 | φ2mm 两股 | 断裂强力 ≥200 N | 缝包 |
捆包绳 | φ7mm 三股 | 断裂强力 ≥1400 N | 包装袋捆扎 |
注:标样是由采购方发放或由生产企业报送经采购方批准的标准实物样品。
3.4 篷体外观质量
3.4.1 篷体面料应符合附录G的规定,面料颜色为天蓝色,涂层颜色应与面料颜色一致或浅于基布颜色,色相及织物组织的选择按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标样。篷体各部位色差不低于GB/T 250-2008规定的3-4级。
3.4.2 白色的印字应端正、清晰、色度饱满、牢固,不得露底色,不得脏污。做防雨性能试验时,不得有褪色、掉色和流淌油墨现象。
3.4.3 篷体应平展、整洁,表面污迹面积不得大于100 mm2,限五处,污迹面积小于50 mm2的不计,但不得密集。
3.4.4 缝制部位返工修复残留针眼长度不得超过100 mm,非缝制部位不得有残留针眼。
3.5 篷体缝制质量
3.5.1 缝纫部位表面应平展、整洁、线迹直顺、针码均匀,各配件位置准确。
3.5.2 缝制针码为各大片拼幅部位的明线9针/30 mm~11针/30 mm ,其他部位的明线8针/30 mm~12针/30 mm,起止针须重缝3道或4道线,长度不少于10 mm。断线接头处须重缝20 mm~30 mm。
3.5.3 拼幅采用双针机折边缝合或包复缝合两道线,水平拼接时拼缝朝下。各种拼接不得经纬混拼。
3.5.4 各缝制部位应缝制牢固,不得有开线、断线、跳线、破损、死折、皱折、返线、残留针眼、出套、毛漏、下炕(掉道、塌边)等缺陷。
3.5.5 各拼接部位及篷顶的缝制针眼、定位针眼、垫布针眼等部位的内表面,需用PU胶条贴膜处理。贴膜应牢固、平整、直顺、搭接到位,不得有残留胶条、贴膜不牢、偏歪等缺陷。
3.6 篷体缝制
3.6.1 篷顶里缝制宽度60 mm,涂层面向外的“十”字通筋。篷顶面四角位置有向外45°角缝制拉绳袢,四边中心位置有垂直向外的拉绳袢,拉绳袢处需加一层垫布。拉绳袢上缝制带管三角环,缝制方法见附录A中图A.1,缝制垫布的线迹部位内表面需贴胶条。
3.6.2 篷体侧墙与山墙的结合为侧墙压山墙延长边结构,用8#双片拉头闭尾尼龙拉链和宽40mm锦丝搭扣带封闭,装配后篷体表面应平展整洁、松紧适宜,不得过松、过紧。
3.6.3 篷顶四边均有宽100mm双层面料的篷檐,篷顶与侧墙、山墙的结合用双针机缝合两道线。侧墙、山墙上沿合大顶部位有涂层面向外的加强筋与篷顶缝合,见附录A中图A.4、图A.6、图A.8。
3.6.4 框架与篷体侧墙的结合用捆扎带固定。篷体侧墙内上沿部位均布四点捆扎带,六根立杆中间部位均布两点捆扎带见附录A中图A.4,捆扎带长度以适于捆扎固定为宜。
3.6.5 地杆与山墙、侧墙的结合,用钉缀活动三节环的28′4/22 mm′2.0 mm线带固定拉紧地杆,活动三节环的焊口应外露。篷体下沿四周向上缝制宽度100mm布面向外的横向加强筋。开门山墙的门里两侧下端钉缀固定带各两组,见附录A中图A.6。开窗山墙的窗里下端钉缀固定带五组,见附录A中图A.8。两侧墙里,下端各钉缀固定带四组,见附录A中图A.4。
3.6.6 窗帘左右两边竖向缝制8#单拉头闭尾尼龙拉链与窗口两侧缝制的拉链封闭,下沿缝制宽40mm锦丝搭扣带与窗帘内侧缝制的锦丝搭扣带扣合,对位应准确,见附录A中图A.3。
3.6.7 窗口内四边缝制涂层面向外贴边。窗户的窗格带压缝在窗纱上,窗格带在外,窗纱在内。窗纱内的中间部位缝制涂层面向外加强筋,窗纱外的中间部位缝制布面向外加强筋。窗口内有均匀间距且交叉点连接的横压竖窗格带,见附录A中图A.4。窗口四边缝制应规整,无毛边。窗帘顶部外面缝制三点固定袢,里面对应位置缝制固定带,固定带的长度以捆扎牢固、方便卷起固定为宜。见附录A中图A.3。
3.6.8 两山墙上三角窗有窗纱,顶角铆合铜篷圈一个。三角窗窗内面缝制涂层面向外的贴边和三条竖向加强筋,窗外缝制的三条竖向加强筋布面向外。三角窗窗外面的两斜边缝制宽40mm锦丝搭扣带钩面。开门山墙的门两侧的缝制布面向外的贴边,需下延至地面。开窗山墙中心的加强筋涂层面向外,需下延至地面,见附录A中图A.6 、A.8。
3.6.9 三角窗外底边有固定的下开窗帘,窗帘两斜边缝制宽40mm锦丝搭扣带圈面,搭扣带对位应准确。三角窗帘顶端缝制提拉带,拉带内侧长2.0m穿过顶角铜篷圈,外侧长1.0m,以方便三角窗帘开合。门上三角窗帘底边中心缝宽40mm 、长120mm锦丝搭扣带,以便帘角提升固定,见附录A中图A.5、图A.7。
3.6.10 门口外两侧缝制宽40mm锦丝搭扣带和8#双片拉头闭尾尼龙拉链,与门帘内两侧缝制的搭扣带和拉链封闭,对位应准确,见附录A中图 A.5。
3.6.11 纱门帘四边、中间缝制布面向外的贴边、加强筋和间距均匀交叉的点连接格带,两侧用8#双片拉头闭尾尼龙拉链封闭,便于帐篷内、外拉合。门帘顶部外面缝制两点固定袢,里面和纱帘里面对应位置缝制固定带,固定带的长度以捆扎牢固、方便卷起固定为宜,见附录A中图A .5。
3.6.12 可开启两侧墙内中间缝制涂层面向外加强筋,侧墙边缝制宽40mm锦丝搭扣带,搭扣带内缝制8#双片拉头闭尾尼龙拉链封闭。侧墙顶部外均匀分布缝制三点固定袢,对应位置里缝制固定带,固定带的长度以捆扎牢固、方便卷起固定为宜。侧墙两侧边下角铆合铜篷圈,以便做阳篷时插立杆。见附录A中图A.3、图A.4。
3.6.13 篷体下沿四周需缝制宽度200mm的培土布,侧墙的培土布与山墙的培土布相互垂直。培土布外沿需折边或卷边缝制。
3.6.14 铜篷圈铆合时,内圈在正面,不得铆反,应铆正铆牢,不得转动,铆合后篷圈开裂口宽度不得超过1.0mm,限两处。
3.7 框架及金属配件(
3.7.1 框架各杆件连接采用三通和四通插管结构,相互插接应配合到位见图2,中架四通和端架三通用外包PVC的钢丝拉绳穿过固定环后,用紫铜管压合固定成组合套件。钢丝拉绳结构及主要尺寸见图2及附录B中图B.9。
3.7.2 框架各杆件及各金属配件喷塑前需经去毛刺、除油、除锈、磷化处理后再进行喷塑环氧树脂处理,颜色为乳白,漆膜应饱满、光洁、均匀、牢固,不得有露底、裂纹等缺陷。
3.7.3 三角桩、活动三节环、带管三角环、弹簧卡需经电镀锌及钝化处理。三角桩允许表面磷化后喷塑环氧树脂处理呈黑色。
3.7.4 框架杆件各焊接部位需焊接牢固,焊缝完整,手感光滑、形位准确。焊接处不得有漏焊、开焊、烧焦等缺陷。各焊接部位需对正平直,接触面不得有多余凸起物。
3.7.5 框架各杆件装配应顺畅、牢固、稳定,弹簧卡及塑料堵塞在框架各部件喷塑处理后装配,弹簧卡装配应松紧适度,不得过松或过紧。六根立杆不配弹簧卡。
3.8 辅料
3.8.1 所有绳头、带头应热熔或浸胶处理,不得脱纱、散头。
3.8.2 拉绳外观应规整、圆滑,不得有明显的扭股、裂股、脏污、油污、粗细不匀等缺陷。
3.8.3 线带宽窄一致,薄厚均匀,表面整洁,不得有明显断经、乱经、稀弄、跳花、污斑等缺陷。
3.8.4 拉链、锦丝搭扣带应符合表2的规定。
3.9 理化性能
3.9.1 面料织物组织、规格及性能指标要求应符合附录G的规定。
3.9.2 涤纶网眼布技术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
3.9.3 框架喷塑件及电镀锌配件的理化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框架杆件及金属配件理化性能
部 件 名 称 | 项 目 | 指 标 |
喷塑件 | 喷塑漆膜厚度,μm | ≥35 |
喷塑漆膜耐腐蚀 | 96 h膜层不起泡、不脱落,无锈斑 | |
电镀锌配件 | 锌镀层厚度, μm | ≥15 |
锌镀层耐腐蚀 | 48 h主要表面无锈斑 |
3.9.4 PU胶条粘附强度不得低于6N/cm。
3.9.5 帐篷防雨性能按附录D试验时,30min篷体部位不得有渗水现象。
3.9.6 编织布、拉绳、捆包绳的物理性能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3.9.7 焊接钢管性能应符合GB/T 13793-2008的规定。
4 试验方法(评分项78)
14.1 材料检验
各种材料进厂后或使用前应按相关标准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4.2 外观检验
4.2.1 检验条件
在天然散射光或无反射光的白色透射光线下进行,光的照度不得低于300 lx(相当于40W日光灯下距离500mm处的光照度)。
4.2.2 检验方法
外观质量的检验以目视观感和手感检验,并与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标样比照检验。
4.2.3 颜色检验
主辅材料的颜色检验按GB/T 250-2008的规定,并与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标样比照检验。
4.3 尺寸检验
成品尺寸的检验用精确度为1.0mm的卷尺测量。框架杆件外径、壁厚及各种配件的检验用精度0.02mm的游标卡尺检验。
4.4 理化性能检验
4.4.1 面料织物组织、规格、性能指标的检验按附录G的规定。
4.4.2 喷塑件及金属配件锌镀层耐腐蚀的检验按QB/T 3826-1999的规定。
4.4.3 金属配件锌镀层厚度的检验按QB/T 3817—1999的规定。
4.4.4 拉绳、捆扎带、窗格带、捆包绳断裂强力检验按FZ 65002-1995的规定,编织布拉伸强力的检验按GB/T1040.1-2006的规定。
4.4.5 锦丝搭扣带扣合强度和撕揭强度的检验按JSB 40.1~JSB 40.2—1993的规定。
4.4.6 帐篷防雨性能的试验按附录D的规定。
4.4.7 涤纶网眼布顶破强力的检验按GB/T 19976—2005的规定。
4.4.8 尼龙拉链平拉强力和拉头拉片结合强力的检验按QB/T 2173-2001的规定。
4.4.9 焊接钢管性能的检验按GB/T 13793-2008的规定。
4.4.10 PU胶条粘附强度的检验按FZ/T01010—1991的规定。
4.5 标志与包装检验
标志与包装质量的检验按6.1和6.2的规定。
5 检验规则
5.1 检验分类
本标准规定的检验分类如下:
a) 首件检验(见5.2);
b) 质量一致性检验(见5.3);
c) 验收检验(见5.4)。
5.2 首件检验
5.2.1 检验要求
首件报样检验是在承制单位按合同批量投产之前,由订购方或订购方指 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并确认承制单位能否生产出符合本标准要求的产品,检验应包括以下两种类型:
a) 首件报样检验,在首次投产前,承制单位应持合同中签订的产品样品,到订购方或订购方指 定的检验机构履行报样手续,报样符合本标准规定后才能进行生产;
b) 首批产品检验,对承制单位首次生产,或曾生产过,但已两年以上未生产的产品,订购方或订购方指 定的检验机构,对首批产品和半成品质量及工艺流程、设备及其他必要的项目进行检验。
5.2.2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检验项目、要求和检验方法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合格品判定条件 | 首件检验 | 质量一致性检验 | 验收检验 | |
原 材 料 与 配 件 理 化 性 能 | 面料性能 | 按4.4.1的规定 | 符合3.9.1的规定 | ● | ○ | ● |
金属件锌镀层 | 按4.4.3的规定 | 符合3.9.3的规定 | ● | ○ | ● | |
金属件耐腐蚀 | 按4.4.2的规定 | ● | ○ | ● | ||
框架膜层耐腐蚀 | ● | ○ | ● | |||
尼龙拉链性能 | 按4.4.8的规定 | 符合表2的规定 | ● | ○ | ● | |
拉绳断裂强力 | 按4.4.4的规定 | ● | ○ | ● | ||
线带断裂强力 | ● | — | ● | |||
锦丝搭扣带性能 | 按4.4.5的规定 | ● | ○ | ○ | ||
涤纶网眼布顶破强力 | 按4.4.7的规定 | ● | — | ○ | ||
涤纶缝纫线 | 按表2的规定 | ● | ○ | ● | ||
PU胶条粘附强度 | 按4.4.10的规定 | 符合3.9.4的规定 | ○ | — | ○ | |
焊接钢管性能 | 按4.4.9的规定 | 符合表2的规定 | ○ | — | — | |
原 材 料 外观 | 面料色差 | 按4.2.3的规定 | 符合3.4.1的规定 | ● | — | ● |
金属配件外观 | 目视检验 | 符合3.7的规定 | ● | ○ | ● | |
框架外观 | ● | ● | ● | |||
框架焊接 | ● | ● | ● | |||
辅料外观 | 符合3.8的规定 | ● | ○ | ○ | ||
成品外观质量 | 成品主要尺寸 | 按4.3的规定 | 符合3.1和3.2的规定 | ● | ● | ● |
产品标志规格 | 目视检验 | 符合6.1.1的规定 | ● | ● | ● | |
产品标志印字 | 符合3.4.2和 6.1.1的规定 | ● | ● | ● | ||
篷体样式结构 | 符合3.1和3.2的规定 | ● | ● | ● | ||
篷体缝制 | 符合3.5的规定 | ● | ● | ● | ||
防雨性能 | 按4.4.6的规定 | 符合3.9.5的规定 | ● | — | ● | |
铜篷圈铆合质量 | 目视检验 | 符合3.6.13的规定 | ● | ● | ● | |
带管三角环缝制 | 符合3.6.1的规定 | ● | ● | ● | ||
活动三节环缝制 | 符合3.6.5的规定 | ● | ○ | ○ | ||
包装 | 编织布拉伸强力 | 按4.4.4的规定 | 符合表2的规定 | ○ | — | — |
缝包绳、捆包绳 | ○ | — | — | |||
配件数量 | 目视检验 | 符合6.2及附录E的规定 | ● | ● | ● | |
包装标志 | 符合6.1.2的规定 | ● | ● | ● | ||
包装检验单 | 符合6.2.1.3的规定 | ● | ○ | ● | ||
产品包装单 | 符合附录E的规定 | ● | ● | ● | ||
帐篷使用说明书 | 符合附录F的规定 | ● | ● | ● | ||
注:●必检项目;○选检项目;—不检项目。 | ||||||
5.2.3 检验数量
首件报样检验数量为一顶。原材料、杆件及配件理化性能检验按相关规定执行。
5.2.4 合格判定
首件报样检验、首批产品检验全部符合表4合格品判定条件,判为合格品。首件报样检验不合格,允许修改后第二次报样,若仍不合格,判首件报样检验不合格。首件报样送检中理化性能不合格,可第二次报样复检,若仍有不合格项,判首件报样不合格。
5.3 质量一致性检验
5.3.1 检验要求
承制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应对半成品、成品逐个检验。原材料、杆件及配件理化性能应周期性检验。订购方或订购方指 定的检验机构,可依据每批次生产周期,在产品生产过程中,按本标准的规定,对承制单位的生产条件、在制品和成品质量进行检验。
5.3.2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应符合表4的规定。
5.3.3 合格判定
产品全部符合表4合格品判定条件,判定该件产品为合格品。产品因有缺陷返修后经检验合格,判该件产品为合格品。
5.4 验收检验
5.4.1 检验要求
承制单位在产品出厂前,应按批次,相对集中的向订购方或订购方指 定的检验机构报检。订购方或订购方指 定的检验机构根据需要可对产品进行破坏性检验。
5.4.2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应符合表4的规定。
5.4.3 抽样方法与数量
抽样方法为随机抽样,检验数量为1%。原材料、杆件及配件理化性能的检验按实际需要取样。
5.4.4 合格判定
5.4.4.1 单件产品全部符合表4中合格品判定条件,判该件产品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5.4.4.2 抽样产品全部符合表4中合格品判定条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单项及理化性能不合格,允许第二次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合格,判批产品合格。复检不合格,判批产品不合格。
6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6.1 标志
6.1.1 产品标志
6.1.1.1 帐篷顶坡两面居中均匀排列在距篷顶左、右边450mm~500 mm内印刷“应急救灾”( ××为行业系统统一标志。例如:民政系统采购时标志为“民政救灾”)字样,笔划粗细为50 mm,字体尺寸高450 mm。
6.1.1.2 门左、右两侧居中,分别印“救”、“灾”字样,字底距地面650mm,字体尺寸高500mm,笔划粗细50mm。
6.1.1.3 两侧墙距地面250mm~300mm、在右窗下居中位置长700mm、高300mm的范围内,居中均匀排列印刷产品名 称、承制单位名 称、监制单位名 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的内容。当承制单位名 称较长时,允许排成两行,字体尺寸高50mm。见图3。

图3 产品标志
6.1.1.4 印刷用油墨为织物油墨。印字为白色平头标准黑体字,印刷字迹清晰、工整、布局合理。
6.1.2 包装标志
6.1.2.1 篷体内包装袋的一个侧面根据包形大小印刷白色的“救灾专用12m2单帐篷(篷体)”字样及数量、质量、体积、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承制单位名 称、监制单位名 称及包装件编号2—1。其“救灾专用12m2单帐篷(篷体)”及承制单位名 称、监制单位名 称为黑体字,其他为宋体字。印刷布局合理,字体大小适宜,字迹清晰工整。见图4。
图4 包装标志 
6.1.2.2 篷体外包装编织布的两个侧面的适当部位,印刷标志内容见图4。
6.1.2.3 框架各部件的内包装标志根据包形大小在包装袋一个侧面印刷白色的“救灾专用12m2单帐篷(框架)”字样及杆件数量、质量、体积、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承制单位名 称、监制单位名 称及包装件编号2—2。其“救灾专用12m2单帐篷(框架)”及承制单位名 称、监制单位名 称为的黑体字,其他为宋体字。印刷布局合理,字体大小适宜,字迹清晰工整。见图5。

图5 内包装标志
6.1.2.4 框架各部件外包装聚丙烯编织布的一个侧面的适当部位,印刷标志内容见图5。
6.1.2.5 包装标志用织物油墨印刷,内包装用白色油墨,外包装用黑色油墨。
6.2 包装
6.2.1 篷体包装
6.2.1.1 篷体内包装用篷体面料缝制的包装袋。将篷体折叠整齐装入包装袋中,包装袋用8#尼龙拉链扣合,包装袋的尺寸(长×宽×高)以1250mm×200mm×200mm为宜。包装袋的开口长度为200mm+1250mm+200mm。包装袋侧面缝制两条28×4/22mm×2.0mm天蓝涤纶线带为束紧带,两条束紧带应从包装袋底部兜过,两条束紧带中间距为400mm。每条束紧带缝制一个活动三节环,用于调整束紧带松紧。缝制活动三节环时,应焊口外露。
6.2.1.2 篷体外包装用编织布缝制的口袋,缝线不得少于两道线,用φ2mm缝包绳缝口袋口。用φ7mm捆包绳捆扎两道成“││”形,每道两条绳并排,捆扎应牢固、严紧,外包装外观应方正平展。编织布、缝包绳、捆包绳应符合3.3表2的规定。
6.2.1.3 篷体包装袋内需放入产品检验单、产品包装单和帐篷使用说明书各一份。检验单样式见图6,其中“检验单”、“产品名 称”、“品等” 、“生产日期”、“检验人员”和“承制单位名 称”标题为黑体字,其他为宋体字。检验单规格为B5纸的1/4,字体大小适宜。帐篷使用说明书需注明帐篷组装、拆卸方法等内容。产品包装单见附录E,帐篷使用说明书见附录F。


图6 检验单样式
6.2.2 框架部件包装
6.2.2.1 框架内包装用两个Φ4mm喷塑钢丝的固定框,将各杆件和配件固定,三角桩需用小包装袋束紧放入框内,篷杆包装及固定框示意图见附录C中图C.5,再装入用篷体面料缝制的包装袋内,包装袋用8#单拉片闭尾尼龙拉链扣合。包装袋的尺寸为1860mm×200mm×200mm(长×宽×高),包装袋的开口长度为200mm+1860mm+200 mm。包装袋侧面缝制两条兜过底部的捆扎带,捆扎带间距为800mm。
6.2.2.2 框架外包装用编织布缝制的口袋,缝线不得少于两道线,用φ2mm缝包绳缝口袋口,用φ7mm捆包绳捆扎三道成“│││”形,每道两条绳并排,捆扎应牢固、严紧。外包装外观应方正平展。
6.2.3 另行包装
当订购方对包装形式另有要求时,按订购方要求办理。
6.3 运输与贮存
6.3.1 包装件在运输、贮存中严禁露天堆放,不得日晒雨淋。搬运、装卸过程中严禁抛摔。
6.3.2 贮存包装件的仓库必须通风干燥,相对湿度不得超过80%。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篷体各部件名 称、结构及主要尺寸
A.1 篷顶
篷顶面结构及主要尺寸见图A.1。篷顶里结构及主要尺寸见图A.2。
A.1 篷顶面结构及主要尺寸
图A.2 篷顶里结构及主要尺寸
A.2 侧墙
侧墙面与窗户结构及主要尺寸见图A.3。侧墙里与窗户结构及主要尺寸见图A.4。
图A.3 侧墙面与窗户结构及主要尺寸
图A.4 侧墙里与窗户结构及主要尺寸
A.3 开门山墙
开门山墙面结构及主要尺寸见图A.5。开门山墙里结构及主要尺寸见图A.6。
图A.5 开门山墙面结构及主要尺寸
图A.6 开门山墙里结构及主要尺寸
A.4 开窗山墙
开窗山墙面结构及主要尺寸见图A.7。开窗山墙里结构及主要尺寸见图A.8。
图A.7 开窗山墙面结构及主要尺寸
图A.8 开窗山墙里结构及主要尺寸
A.5 门帘
门帘结构及主要尺寸见图A.9。
图A.9 门帘结构及主要尺寸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框架各部件名 称、结构及主要尺寸
A.6 通用杆结构及主要尺寸见图B.1。
图B.1 通用杆结构及主要尺寸
A.7 立杆结构及主要尺寸见图B.2。
图B.2 立杆结构及主要尺寸
A.8 山墙地杆结构及主要尺寸见图B.3。
图B.3 山墙地杆结构及主要尺寸
A.9 端架三通结构及主要尺寸见图B.4。

B.4 端架三通结构及主要尺寸
A.10 中架四通结构及尺寸见图B.5。
图B.5 中架四通结构及主要尺寸
A.11 地杆四通结构及主要尺寸见图B.6。
图B.6 地杆四通结构及主要尺寸
A.12 阳篷杆结构及主要尺寸见图B.7。

图B.7 阳篷杆结构及主要尺寸
A.13 弹簧卡结构及主要尺寸见图B.8。

B.8 弹簧卡结构及主要尺寸
A.14 竖向钢丝拉绳挂上弹簧钩后净长为350mm,横向钢丝拉绳净长为3320mm,钢丝拉绳结构及主要尺寸见图B.9。

B.9 钢丝拉绳结构及主要尺寸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配件名 称、结构及主要尺寸
A.15 三角桩结构及主要尺寸见图C.1。
图C.1 三角桩结构及主要尺寸
A.16 带管三角环结构及主要尺寸见图C.2。

图C.2带管三角环结构及主要尺寸
A.17 活动三节环结构及主要尺寸见图C.3。

图C.3 活动三节环结构及主要尺寸
A.18 橡塑桩头主要尺寸见图C.4。
图C.4 橡塑桩头主要尺寸
C.5 篷杆内包装及固定框示意图
篷杆内包装及固定框示意图尺寸见图C.5。

图C.5 篷杆内包装及固定框主要尺寸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防雨性能试验方法
A.19 防雨性能要求
D.1.1 帐篷四个角用拉绳拉紧,使篷顶部位平展后再进行喷淋试验。
D.1.2 按图D.1测试时,30min篷顶及篷顶与侧墙缝合部位无渗水现象。
A.20 防雨试验
将帐篷支撑,使帐篷完全处于受力状态后,按图D.1实施人工降雨测试,试验条件如下:
a)喷水管道设水泵一个;
b)喷水管道设水表一个;
c)喷水管道设水量调节阀1个;
d)在高度3.5m,喷淋面积4.5m×3.5m范围内,设可调节式喷头25个;
e)喷水管道出水量在1400 L/30min~1500 L/30min;
f)喷头水压为70kPa~100kPa。
图D.1 防雨性能试验示意图
附录E
(规范性附录)
产品包装单
包装件编号 |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质量(kg) | 包装标志 | |
2-1 | 篷体 | 件 | 1 | ×× | 救灾专用 12m2单帐篷 (篷体) 数量:1件 质量:××kg 体积:1250mm×200mm×200mm 生产日期: 年 月 编号:2-1 生产批号 承制单位名 称 监制单位名 称 | |
内包装袋 | ||||||
外包装袋 | ||||||
产品使用说明书 | ||||||
产品合格证 | ||||||
2-2 | 通用杆 | 根 | 18 | 36.5 | 救灾专用 12m2单帐篷(杆件、配件) 数量:1套 质量:36.5 kg; 体积:1830mm×200mm×200mm 生产日期: 年 月 编号:2-2 生产批号 承制单位名 称 监制单位名 称 | |
山墙地杆 | 根 | 2 | ||||
立杆 | 根 | 6 | ||||
阳篷杆 | 根 | 2 | ||||
地杆四通 | 个 | 6 | ||||
中架四通 | 个 | 3 | ||||
端架三通 | 个 | 6 | ||||
三角桩 | 个 | 8 | ||||
钢丝拉绳 | 组 | 3 | ||||
拉绳 | 5m | 条 | 2 | |||
3m | 条 | 6 | ||||
橡塑桩头 | 个 | 8 | ||||
配件工具袋 | 个 | 1 | ||||
内包装袋 | 个 | 1 | ||||
外包装袋 | 个 | 1 | ||||
附录F
(参 考性附录)
帐篷使用说明书
A.21 用途
供平原地区安置受灾群众使用。可容纳5人左右临时性住用。
A.22 主要技术性能与特点
a) 帐篷为双坡面直立墙形式。框架为插接式结构,设有落地横杆。能在自重和8级风力下安全使用。
b) 帐篷长3.7m、宽3.2m、顶高2.6m、檐高1.75m。使用面积12m2。
c) 组装时间:15min/6人左右。
d) 正常情况可连续使用2年以上。
A.23 架设
a) 打开篷体和框架包装袋,取出产品包装单清点各部件数量。
b) 取通用杆8根和已压合固定好钢丝拉绳的三组端架三通、中架四通,组成三组相连的人字架并连接。
c) 取通用杆4根与端架三通、中架四通组成框架。
d) 将篷顶摆放在三组人字架上,并调整位置。
e) 取立杆6杆分别插入端架三通和中架四通,用6人同时将篷顶支起,与已摆放的地杆件连成一体。
f) 各部位捆扎带系紧,尼龙拉链扣合,并调整帐篷位置,与框架各杆件连接。
g) 在地面相应位置打入三角桩,固定拉绳,调整松紧,并将橡塑桩头套戴在三角桩端面。
h) 整理帐篷,沿帐篷四周培土埋上。
A.24 撤收
a) 帐篷的撤收过程与架设相反,撤收时参照架设的方法、步骤反序进行即可.
b) 折迭篷体时,要根据篷身包装袋的尺寸迭好,放入包装袋内。
c) 帐篷各杆件及零部件按产品包装单清点无误后,依次放入框架包装袋。
A.25 使用维护注意事项
a) 架设和撤收时,切勿在地面上拖拉篷体,以免弄脏和撕裂,造成不必要的破损。
b) 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内外篷布的洁净。
c) 雨、雪和大风后要检查篷顶及四周地面有无积水、积雪和拉绳松脱等情况,及时清理和调整,以保证帐篷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d) 受潮后的帐篷不允许长期存放,须及时晾晒干燥后,再打包贮存。
e) 帐篷零部件不得挪为它用。
f) 帐篷的包装袋应随帐篷妥善保存,不得丢失,以备回收再用。
g) 帐篷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零部件损坏应及时更换。
附录G
(规范性附录)
PVC涂层布技术要求
A.26 颜色及涂覆方式
PVC 涂层布为天蓝色(潘通色卡19-4049)或浅天蓝色(潘通色卡17-4041),由采购方选用。
PVC涂层布为单面涂覆PVC织物。
A.27 织物规格
织物规格见表G.1。
表G.1 织物规格
项 目 | 规 格 | ||
涤纶丝,% | 100 | ||
线密度,dtex | 经纱 | 333 | 666 |
纬纱 | |||
A.28 性能指标
性能指标见表G.2。
表G.2 性能指标
项 目 | 规 格 | 试验方法 | |||
333dtex×333dtex PVC涂层布 | 666dtex×666dtex PVC涂层布 | ||||
幅 宽, cm | 150 -2 | GB/T4667-1995 | |||
色 相 | 17-4041 | 19-4049 | 潘通色卡 | ||
单位面积质量,g/m2 | ≥350 | ≥450 | GB/T4669-2008 | ||
断裂强力,N/5cm | 经向 | ≥1150 | ≥1600 | GB/T3923.1-1997 | |
纬向 | ≥1000 | ≥1350 | |||
撕破强力,N | 经向 | ≥35 | ≥45 | GB/T3917.3-1997 | |
纬向 | ≥30 | ≥40 | |||
抗粘连性 | 允许轻度粘连 | FZ/T01063-2008 | |||
静水压,kPa | ≥50 | FZ/T01004-2008 | |||
阻燃性能 | 损毁长度,mm | ≤150 | GB/T5455-1997 | ||
续、阴燃时间,s | ≤15 | ||||
熔融滴落物 | 不得引起脱脂棉燃烧或阴燃 | ||||
三、商务条件(以下内容不允许负偏离)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城南街道东大路82号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 1 | 验收合格 |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 1 | 50 |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预付款; |
| 2 | 50 | 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
8、货物包装方式
8.1包装:货物交货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包装。
8.2方式: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中标人负责。
注: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项目所在地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9、供货要求
9.1中标人应负责按所签订合同的具体要求、具体数量、具体地点将货物运送到采购人指 定地点。
9.2货物到达采购人指 定地点后,采购人对到达的货物进行随机抽检,并送省 级及以上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9.3货物验收合格后,中标人须提供正式发票。
9.4中标人在采购人现场进行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0、检验标准和方法
10.1验收标准:货物招标文件上的产品验收标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所有货物必须是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或保修条款不满足要求,采购人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中标人无条件免费重新更换,并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10.2验收方法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 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根据省 级及以上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确定产品是否合格。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在此期间,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且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注:
(1)根据《福建省省 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和实施指引》对申请参加验收及要求的规定:
①与项目投标的供 应商对中标人提供的中标产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有异议,但无确凿证据证明的,可在质疑有效期内书面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 理机构申请参加该项目的验收,并将书面申请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采购单位收到申请后,不得拒绝投标人的申请,并应在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后,验收活动开始前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告知申请参加验收的供 应商项目验收的时间、地点及联系人等事项。与中标人投标产品同品 牌同一型号的投标人不再参与验收。
②申请参加验收的供 应商在验收现场发现中标人以次充好、降低供货标准、变更中标货物等情况的,应当当场提出质疑,并书面向监管部门反映。验收标准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情况进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已对投标产品的细微偏差作出明确描述,并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验收方不得以该细微偏差对投标人做不利的抗辩。参加验收的成员应当在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并签字,验收报告应于验收工作结束两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备案。
(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 考资料一并存档。
11、质保期和售 后服务要求
11.1中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所有产品提供1年原厂免费保修。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保修期后出现故障,不收取任何维修费用、差旅费,仅收取配件费,所需配件应为生产厂家原装配件,其价格应低于市场价。
11.2中标人在免费保修期内须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要求提供7*24小时响应,遇到货物相关问题6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11.3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对货物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货物正常使用。
11.4质保期结束后,中标人须按合同条款提供相应服务。
11.5各投标人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质保期和售 后服务承诺。
12、违约责任
12.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2.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2.3中标人未在合同交货期内向采购人交付全部货物而产生违约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每逾期1天,中标人应按迟交货物合同金额的1‰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如果本合同包货物经检测不合格,则采购人有权将全部货物退还中标人,由中标人承担退货产生的全部费用,中标人需在30天内重新提供检测合格的所有货物,每逾期1天,中标人应按迟交货物合同金额的1‰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若中标人重新供货逾期达30天以上(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负全部责任。
12.4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2.5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6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3、知识产权
投标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 利权、商 标权或工业设 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14、仲裁、诉讼条款
因采购或与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其他事项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各合同包及各品目号最高限价。供 应 商报价应包含货物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包括货物制造、包装、运输、装卸、税金、保险、安装、搬运、调试、验收、培训、检验、保修、外贸代 理费 (若有)、关税(若有)等一切相关费用。
★2、样品:
①样品要求:
1.样品:(被套、棉胎)、外包装(单面复膜型聚丙烯编织布、内衬牛皮纸、Φ0.7cm麻绳(长度≥10㎝)、Φ0.2cm绳(长度≥10㎝)。(1床)
2.棉大衣、包装【塑料袋、纸箱截片(长、宽≥10cm)、打包带(长度≥10cm)】。(1件)
3.保暖内衣、包装【塑料袋、纸箱截片(长、宽≥10cm)、打包带(长度≥10cm)】。(1件)
4.毛毯、包装【塑料袋、纸箱截片(长、宽≥10cm)、打包带(长度≥10cm)】。(1床)
5.毛巾被、包装【塑料袋、纸箱截片(长、宽≥10cm)、打包带(长度≥10cm)】(1床)
6.防潮垫、包装【塑料袋、纸箱截片(长、宽≥10cm)、打包带(长度≥10cm)】。(1张)
7.睡袋、包装【塑料袋、编织布截片(长、宽≥10cm)、打包带(长度≥10cm)】。(1个)
8.折叠床、包装【塑料袋、纸箱截片(长、宽≥10cm)、打包带(长度≥10cm)】。(1张)
②响应人须按以上要求提供样品,响应人未提供样品或提供的样品不齐全的,样品分不得分;所提供的样品由评委根据技术评分项中的相应内容进行评分,响应人样品如若成交将予以封存,作为交货验收的依据。
③所有产品生产质量不得低于样品的标准,成交人在实际履约过程中提供的货物质量低于样品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或退货,成交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并保证项目正常进行,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承担,包括更换或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④样品提交截止时间:样品须于开标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6:30前(以采购代 理机构出具签收凭据为准)送达开标地点,否则采购代 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⑤未成交的响应人提供的样品在接到招标公司通知时,应立即办理退回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退回的,若样品发生丢失则后果自负。
⑥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样品将根据招标文件相应规定进行相应扣分。
⑦响应人提供的样品仅作为本次评审委员会评审依据,若本次采购需复审,评审委员会对样品不作再次评审,样品评审结果不作更改。
⑧中标人的样品将由采购人封存作为验收标准,若所供货物与样品不一致,则不予验收,提供给采购人的货物免费使用到该批货物再次招标完退回,未中标的样品可在评审结束后自行领回。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乙方:
根据项目编号为[350981]YTZB[XJ]2022004的福安市2022年市级救灾物资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4.2交付地点:;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福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乙方:
住所:福安市城南街道东大路82号住所: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13959360800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13959360800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政府采购货物项目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日 期
目录
1、询价响应声明
2、报价一览表
3、分项报价表
4、资格证明文件
4-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4-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4-3财务状况报告
4-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4-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4-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4-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技术要求响应表
6、商务条件响应表
7、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
7-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
7-2中小企业声明函
8、联合体协议(若有)
9、询价保证金凭证
10、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材料(若有)
1、询价响应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询价通知书,本人 (全名、职务)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 份和副本一式 份。
一、我方同意在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天内 (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二、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询价通知书,包括询价通知书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承诺接受询价通知书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三、我方承诺我方满足询价通知书中要求的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法定条件和特定条件。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法定条件明细 | 是否响应应答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
财务状况报告 |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特定条件明细 | 响应情况 |
询价通知书第一章规定的特定条件 |
四、我方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合法的。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按照询价通知书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单价(现场) | 数量 | 总价(现场) |
1 | 1-1 | ||||
1-* | |||||
… | |||||
报价总价(大写金额): 整。 | |||||
* | *-1 | ||||
*-* | |||||
… | |||||
报价总价(大写金额): 整。 | |||||
★注意:
1、请供应商按照此格式填写,若询价通知书有多个合同包,须按照所报合同包的顺序依次填写,反之则删除相应内容。
2、报价一览表列示的合同包必须与分项报价表列示的合同包一致(即若报价一览表列示为合同包1,则分项报价表也必须列示为合同包1,以此类推)。
3、“大写金额”指报价总价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字样进行填写。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品牌及具体型号 | 生产 产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备注 |
* | *-1 | |||||||
… |
★注意:
1、供应商若未按照此格式填写详细分项报价;此外,若货物为节能清单产品,则本表所填品牌应与节能清单所列品牌名称一致。
2、若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栏中填写。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资格证明文件
4-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供应商代表全名”)为供应商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询价,全权代表我方处理询价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参与报价会、谈判、签约等。供应商代表在询价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供应商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供应商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供应商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清晰
|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报价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报价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4-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 )供应商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供应商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3、财务状况报告
致:
( )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供应商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4、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询价通知书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基本证明材料”。
2、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另列提供”。
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材料(若有)应为原件。
4、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声明。
★注意: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年 月 日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应同时提供在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联合体各方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完整截图或打印件,否则报价无效。
※除上述规定外,信用记录的其他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一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报价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报价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否则报价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5、技术要求响应表
项目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询价通知书要求 | 响应文件应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要求” “响应文件应答”中按询价通知书第四章的内容逐项详细对应应答。
2、对询价通知书关于“大于(或小于)等于”等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报价响应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若需要说明的内容因询价通知书中的格式特殊或需特殊表达的,可另页应答。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商务条件响应表
项目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询价通知书要求 | 响应文件应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注意:
1、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要求” “响应文件应答”中按询价通知书第四章的内容逐项详细对应应答。
2、对询价通知书关于“大于(或小于)等于”等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报价响应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若需要说明的内容因询价通知书中的格式特殊或需特殊表达的,可另页应答。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7、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
7-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备注 | a.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现场): ; c.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响应文件提交的相应清单中报价产品所在的原始页面打印件。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单个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单个合同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二项或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1次。
3.2价格扣除的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价格扣除应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询价小组可不予认定。
3.4若无货物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7-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 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供应商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供应商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供应商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供应商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供应商承建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供应商承接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供应商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8、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报价。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派出供应商代表、提交响应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供应商代表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三、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或成员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询价保证金事宜。
四、若成交,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六、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响应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9、询价保证金凭证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在贵方组织的 项目询价采购活动中(项目编号 ),提交了 元人民币的询价保证金。我公司汇出询价保证金的账户信息如下:
1. 开户名:
2. 开户行:
3. 账号: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0、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说明: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询价通知书中对要求作为相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进行具体规定或附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及材料(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